新华网武汉5月18日专电(记者黄艳)为加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中的廉政防控,湖北将把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这意味着国土资源交易市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凡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全省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场交易。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文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监管。
其中,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实施主体,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不变,派员代表出让方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对进场交易全过程监管和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对进场交易各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进场交易相关公共服务和现场管理;检察机关履行行政监督职责,依法查处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干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