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是新科技的粮食,据说现在世界上每6个发明中就有一个要用到稀土。稀土的价格为此一路水涨船高。近日,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也按捺不住加入这一行列了。
2011年10月份,年近六旬的清新县石塘镇老人王某承包了清远市某处几十亩的山林,王某原打算在此种植果树,但他听一个朋友邓某说,他所承包的山林下面有稀土矿,邓某要求王某与他一起开采。“种植果树要由天气决定,还要出钱购买果苗、化肥、农药,还要请人,利润太低了,遇上天气不好或市道不好甚至还可能会血本无归,开采稀土就不一样了,投入少,价格一路走高。”王某想想邓某所言极是,于是决定不再种植果树,开始与邓某一起在自己所承包的山林上开采稀土。2012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王某伙同邓某(另案处理)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其承包的山头处非法开采稀土,造成大量林地毁坏。经鉴定,王某所承包的山头林地植被严重毁坏,改变林地用途面积共11.97亩。
法院在查明以上事实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改变被占用林地的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且为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以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记者/林晓琼 通讯员/麦焕琼 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