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镉污染事件最新进展
两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新华社广西柳州2月3日电(记者李斌) 记者3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雷永达说,已责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深刻检查。
河池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和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韦毅因涉嫌渎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被处理相关责任人详见右表)
两非法排污企业被查实
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下称:鸿泉厂)以隐蔽方式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鸿泉厂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厂内建有十多个大储液罐,将含有高浓度镉、砷、锌等重金属的强酸性废液暂存于储液罐,利用溶洞非法排放含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储液罐中的贮存液镉浓度极高。
经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下称:金河冶化厂)渣场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带来严重污染。金河冶化厂渣场的浸出渣和压滤渣均属于危险废物。结果表明,其浸出液中镉浓度严重超标。调查显示,金河冶化厂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监测结果表明,溶洞前外排水镉浓度严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