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王宾)记者16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我国将在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完善支撑体系,加强行业监管与安全保障,满足百姓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
为缓解看病就医“堵点”、提升百姓健康水平,本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吹风会上介绍意见说,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医疗机构办网络医院提供服务不得超出审批诊疗范围,互联网公司办网络医院须有实体医疗机构作为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焦雅辉表示,允许部分慢性病、常见病通过互联网复诊,线上线下一致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焦雅辉透露,下一步将本着“放管服”原则,加快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对互联网医院具体申办流程和审批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
焦雅辉表示,今后将继续发挥互联网便捷性优势,做好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移动支付等“智慧医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负责人于学军介绍说,为切实防范风险、保护隐私与数据安全,我国将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的分级保护制度,研究制定医疗健康数据的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和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及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