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务院已于11月3日正式批准将天然气水合物列为新矿种,成为我国第173个矿种。对此,11月16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鞠建华在“天然气水合物新矿种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批准将天然气水合物列为新矿种,确立了其法律地位,将极大地促使我国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土资源部将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进程的目标,研究制定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建立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加强资源管理和政策支持,推动我国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开采工作快速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资源勘查开发战略和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我国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开发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和产业有序发展。
二是建立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地质勘查规范、储量估算标准、确权登记规则、开发技术规范、矿业权评估以及开发利用的管理办法、准则等,规范后续勘查开发利用活动。
三是加强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明确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监管职责,规范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勘查开发秩序,确保勘查开发长期健康发展。
四是制定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将天然气水合物开发纳入战略新兴产业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在税收优惠、价格补贴等方面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提升企业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企业有序进入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领域。
五是加强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和技术装备研发。结合我国海域实际地质条件和勘查开发中发现的关键科学问题,加强富集规律、成藏机理及其开采的应用基础研究,为勘查开发和环境安全提供理论基础。研发适应不同类型特点的试采、开采工艺和技术装备,建立适合我国资源特点的开发技术装备体系。
据悉,今年5月18日,我国首次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成功,取得了理论、技术、工程、装备的自主创新,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向产业化迈出了关键一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新发现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的规定,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10月17日向国务院呈报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将天然气水合物列为新矿种的请示》,国务院于11月3日批准同意将天然气水合物列为新矿种,成为我国第173个矿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