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局严格按照江油市委、市政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做好矿业权准入工作。严格按照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形成了《江油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成果,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积极开展了采矿权整合、整顿工作,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全市只设置6个采矿权。二是切实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首次开展了全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目前,已完成探矿权信息公示20个、填报率87%,采矿权信息公示73个、填报率98.65%。同时,严格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和卫片执法工作,加强矿山动态巡查,加大对我市重点采矿区、探矿区现场检查力度,对无证勘查、开采、越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采矿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并对各类非法开采点、已关闭矿山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死灰复燃”。三是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矿业权人在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必须提交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手续不全不予办理。同时,严格要求矿山企业按照审批通过的各类方案进行生产,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目前,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1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