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部署试点工作任务,要求试点完成明确自然资源登记范围、梳理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四项任务。
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是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根本载体,是重要的资源性资产。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出席会议时强调,制定出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明确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一是要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四个”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有效监管和严格保护。通过1年左右时间的试点,探索解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修改完善《办法》并在全国全面推开。二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要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筹兼顾、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等基本原则。三是试点要完成明确自然资源登记范围、梳理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强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四项工作任务。四是各试点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试点任务要求,大胆探索创新,力求试出成效。五是试点要统筹协调与其他改革的关系,有效衔接与不动产登记的关系,妥善处理于法有据和改革创新的关系。
会议要求,切实抓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落实,各地要抓紧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抓紧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2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
王广华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加强对试点跟踪指导和督查评估,尽快细化试点要求,明确试点方案审查报批规则,及时组织培训座谈,推动经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