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5 日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超额完成2014 年度“ 矿山复绿”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治理生产矿山283 座,治理面积1.48万亩,治理矿山数量和面积分别超额完成2%和11%。
辽宁厅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林草结合等多种模式实施矿山复绿。通过召开5 次工作调度会、2 次工作现场会等方式,辽宁厅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治理质量及施工进度。去年10 月底,组成5 个督导组对生产矿山治理完成情况进行内业验收,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验收。
辽宁省将“矿山复绿”与土地整治、生产矿区建设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紧密结合,充分放大“ 矿山复绿”的内涵和效应,逐步形成矿山绿化、土地集约、生态保护的治理模式。全省通过实施“矿山复绿”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完成土地整治2855.98 亩,增加矿区建设用地298.11 亩,用于沟域经济用地1159亩,改善人居环境用地2464 亩,恢复植被5082.32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