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1日举行的矿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上,来自国土资源部、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科研单位以及科技公司的代表达成共识,那就是中国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是新常态下的必由之路。
或许一次论坛无法解决我国矿业转型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但通过该论坛,亦可窥到当前矿业生态领域正在发生的巨变与蓬勃生机。
社会、经济、生态“三结合”
近年来,生态环境与国民健康、国家发展的关联度日益加强,重大污染事件不断挑战着公众的耐心。随着重工业重心的西迁,甚至连祁连山、腾格里沙漠等塞外之地也变成了污染事件的主角。此外,农作物绝收、“颜料河”等工矿业粗放式发展的后遗症已然显现;很多地区政府、企业与当地居民的矛盾日益凸显……这些都成了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面前的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对广大矿业工作者来说,一个尴尬的现实是:这些环保负面案例大多与矿有关。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严肃地说:“若矿山企业再不重视污染问题,就将面临被迫退出资源开发领域的绝境。”
认识改变命运,实干缔造绿色矿城。
拥有丰富的建材及粘土类非金属矿产资源的浙江湖州,在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矿业粗放式发展时期。在赢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当地矿业开发与自然生态环境矛盾日益突出,资源浪费、河道淤积、道路毁坏、安全生产事故等时有发生。
论坛上,浙江湖州市副市长杨六顺分享了当地绿色矿山建设的经验。他说:“十年磨一剑,湖州市政府纠正了过去‘重开发、轻保护’的认识偏差,探寻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科学规范、稳步推进’的绿色矿山建设路子,实现了‘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统一。”
在绿色矿山建设上,湖州下了决心,也动了脑筋。杨六顺介绍说:首先,湖州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矿山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指导性文件,与各县区签订矿山整治目标责任书,将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和生态市建设考核范围,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共建”格局;其次,明确矿山企业为创建绿色矿山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出台鼓励办法,明确市级以上绿色矿山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提高准入门槛,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要求新建矿山必须是绿色矿山,老矿山限期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再次,有关部门加大对绿色矿山的督查指导力度,加强环境治理备用金征收管理,同时建立矿产资源依法开采公示制度,设立矿山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目前,湖州已建成绿色矿山54个,其中8个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今年5月30日,湖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感受绿色的星星之火
我国矿山企业在环保问题上的历史负担往往较重,绿色矿山建设无疑增加了他们的投入成本,而这两年矿业市场的下滑更加剧了企业困难。论坛上,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刘玉强说:“像鞍钢这样大的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很不容易。”
2011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选取了661家矿山企业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通过几年建设,梳理了一批绿色矿山建设的典型模式,彰显了引领示范作用。试点矿山企业把绿色发展作为立企之本,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绿色立企”、“科技兴绿”、“节约护绿”、“绿色共赢”四大模式成果显著。
开发绿色经济,让管理出效益。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总工办主任高岩介绍说:“在鞍山东部矿区,我们变单矿山独立开发为大矿区联合开发,实现了设备大型化和规模化生产。通过联动运行,资源可利用率由原来的58%提升至97%,盘活资源32亿吨。2013年,企业的生产成本比2008年降低20%以上。”据了解,鞍钢矿业建立了基于品位-成本分析的优化决策模型,并通过开展全过程系统优化,创造了“五品联动”模式,实现了贫铁矿高效低成本开发。此举打破勘、采、配、选、冶供需分割优化思维定式,将5个工序集成为大系统,为鞍钢矿业创造了低成本竞争优势,也为业内提供了成功范例和实践方法。
今年,该成果荣获国家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其举措被评为“世界钢铁工业十大技术要闻”,还被誉为“中国钢铁工业的战略支点”。
昔日矸石山,今日水上公园。
“我们对矸石山进行了治理,在山顶建起仿古凉亭,栽植20多种、2万多棵乔灌木,并把矸石山旁塌陷区的一角改造为14000多平方米的人工湖,湖心建凉亭,水中养鱼,湖边植柳……”指着幻灯片上的一幅幅美景,兖州煤业兴隆庄煤矿闫钦运介绍着其引以为豪的“六型矿山”。
近3年来,兴隆庄煤矿已分批淘汰高耗能设备500多台(套),节电2200多万千瓦时;固废综合利用率、矿井水回用率和生活污水复用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该矿已累计治理采煤塌陷地3万多亩,复垦率为80.8%,矿区绿化覆盖率达85%以上。目前,兴隆庄煤矿已形成了“煤炭绿色开采-洁净洗选加工”的主导产业链;“煤泥热电-煤矸石制砖-煤粉灰综合利用”及“洗水闭路-矿井水处理-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生态产业链;“塌陷地复垦-煤矿湿地-矸石山绿化-工业旅游”的特色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链。
新政将促“浅绿”变“深绿”
“绿色矿山建设从‘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是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的关键。为此,要发挥矿山企业在其中的主体作用。”
绿色矿山企业在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已得到支持并从中受益。在财政资金上,各种专项优先考虑绿色矿山企业。鞠建华说:“前一阶段,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安排16亿元专项资金,惠及130家绿色矿山试点企业。”此外,在资源配置上,矿业用地政策也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在社会形象上,绿色矿山企业获得了良好声誉,并改善了生产生活环境。由于信誉良好,其投融资环境也逐渐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但根据近期调研显示,当前绿色矿山建设仍缺乏财政专门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用地等方面未能体现对绿色矿山的差别化支持政策;缺乏针对性的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限制、惩罚机制亟待优化;分类别、分地区的评估标准体系尚未健全。
针对当前支持配套政策不完善、涉及面相对较小、支持力度有限等问题,鞠建华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力争在水费、财政、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
同时,他表示,建立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严格矿山管理;逐步形成分行业、分地区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指导绿色矿山建设;对新建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加强对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矿山,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和谐发展。
“目前,我们已初步完成了在2015年前建设600个以上试点的阶段性目标,但不及全国矿山总数的0.7%,与在2020年之前构建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格局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鞠建华说,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由点到面地整体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省级或市县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形成国家、省、市县的绿色矿山建设体系。二是在资源相对富集、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择优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资源合理利用的展示区、生态保护和矿地和谐的模范区、资源开发与经济设计协调发展的先行区,引领传统矿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