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10月14日对外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经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达兴业”)在包头市签署了《稀土产业战略合作协议》(下称《协议》)。
该《协议》约定,双方合作主要采取非货币对价支付的整合方式进行,其中,包钢稀土以原料供应、准入、市场换取鸿达兴业全资收购后的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下称“达茂稀土”)20%股权,且自愿将达茂稀土所持有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4%的股权转让给包钢稀土。
《协议》还约定,鸿达兴业确保整合后的达茂稀土不再涉足稀土选矿生产领域。这符合包钢稀土的未来定位,即成为包钢集团稀土冶炼、分离及应用业务的整合方,重点发展稀土材料应用,扩大中高端领域稀土材料应用范围等。
根据国务院此前通过的全国大型稀土集团组建“1+5”工作方案,明确北方包钢(集团)公司、中国五矿、中铝公司、赣州稀土、广东稀土和厦门钨业分别牵头进一步推进兼并重组,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其中,作为六大集团主体之一的包钢集团,早前已明确发起组建北方稀土集团的信号,整合思路是在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上游企业整合重组后,再联合甘肃、四川、山东等地骨干企业,完善对北方轻稀土企业跨地区联合重组。
据悉,包钢稀土在内蒙古原来要整合12家,后来有3家企业转型,最终整合对象定为9家。“目前所整合的相关企业盈利还可以,整合所涉及的出资等构成的财务压力也不大。”包钢稀土总经理张忠认为,北方稀土集团的重组任务并不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