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产业经济 > 金融 > >>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2-16 00:00:00

  当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逐渐成为各国经济复苏的战略选择。然而,我国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中被运用的比例仅为38.2%,其中90%左右的科研项目没有成功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之所以如此,有50%以上的原因来自资金制约。因此,增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加快科技和金融的完美结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商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便成为我国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的关键。

 

  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需要“软性”的金融支持

 

  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之间投入的资金比例约为1:10:100,而且,资金需求会随着技术成果的不断转化而增加。“软性”金融支持是指,对称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动态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不同风险等级,以及信息非均衡程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将采取不同的最优融资策略组合。形成期的企业处于技术酝酿的“萌芽”阶段,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民间资本、科技贷款、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和政府财政资金;成长期的企业随着产品技术的逐渐成熟和产品适销的不断推进,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逐渐得到释放,资金来源出现多种渠道,如风险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中小板及创业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等都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的融资方式;成熟期的企业经营业绩稳定、资产规模增大、知识产权资产池形成,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担保贷款等成为重要的融资方式。另外,也可以从证券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或可转换债券、增发新股、新股配售等融资方式,获得持续的资金供给。

 

  建设“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社会”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软性”金融支持策略表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动已经由过去的一种单一企业化行为,发展成一种政府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扶持的社会化行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转向以知识产权为依托的高附加值经济,必须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系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知识产权引导战略实现知识产权秩序中心,构建“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社会”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在企业层面应提升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和保护综合能力的建设。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相关体制尚不完善,科技创新对GDP的贡献率只有45%,与德国、美国等创新型国家70%的比例差距较大。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首先要提高研发投入比例,为知识产权运用提供物质保障;其次要及时申请专利,避免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有效措施而使知识产权被模仿、盗用;最后应在财务报告中增加知识产权融资信息的披露。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以及可能影响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的重大信息,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应适当披露知识产权状况。如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研发投入情况、新产品问世情况、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知识产权有效期间、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质押及知识产权证券化情况等。产业只有提升了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才能最终赢得可持续发展的主动权。

 

  在政府层面要构建良好的政策支持体系。一些发达国家及地区,如美国、欧盟、日本等,都给予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以期通过发展新兴产业振兴危机后的本国经济。目前,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产业生命周期中的形成期,缺乏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政府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采取政府担保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无疑是缓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压力的有效途径。另外,我国对于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和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尤其是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环境并不十分理想。因此,应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并根据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运作的具体要求,出台相关的具体条例,为今后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提供法律保障。

 

  在金融机构层面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托等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并在政府引导下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主导,政府引导,金融推动”的发展战略要求金融机构在政府引导下做出诸多方面的努力:积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完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兴战略性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推进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加快筹建和完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探索多元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加快债券市场建设,健全债券评级制度;健全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升级、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过渡和衔接。

 

  在社会层面应完善中介机构的功能。一是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扶持。二是明确担保机构责任。如果融资企业方出现贷款违约,应界定清晰担保机构承担的金融机构损失比例。同时,担保机构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将知识产权变现或继续向融资企业追偿。而融资企业主或主要企业股东对贷款负无限责任。三是加快企业信用增强机制的建设,为融资企业提供信用鉴定及信用保证,以降低金融机构办理知识财产贷款之风险,藉此提高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的意愿。

来源:光明日报

相关热词搜索: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