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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将参照“南方”模式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国际金融报   余雪菲 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1-25 00:00:00

  推进步伐缓慢的存款保险制度露出了“冰山一角”。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安启雷在深圳参加论坛时透露,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上将会参考当年解决南方证券破产风波时的模式,“利息全免、本金打折、有限收购”,而不是由国家百分之百的买单。央行2013年已将存款保险制度列入三项改革重点内容之一。

 

  或借鉴南方证券模式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由存款性金融机构共同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并向其缴纳保费,在金融机构发生危机或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可对金融机构提供援助或是直接向存款人支付存款。

 

  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目前,南方证券破产案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安启雷表示,债券投资人的资金全部由央行买单,财政并没有拿一分钱。在央行制定的债券收购办法中,并非以“本金+利息”的方式予以偿还,而是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方式,对于高息不予承认,而本金打了九折。

 

  据记者了解,自1933年存款保险制度在美国推出至今,全球已有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推出此制度。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同期正在建设该制度的有8个国家,而正在研究如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达到33个。

 

  “目前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机构退市制度还很薄弱。一方面,专门针对金融机构的破产法还不够完善。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准备多年仍未出台。”业内人士指出。

 

  倒逼存款保险制度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这也就意味着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需求更迫切了。去年年中,央行放开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这被认为是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要一步。央行官员近日撰文指出,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步将会是扩大及取消存款上浮限制。瑞穗证券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预示着央行今年还会有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新动作,只有等到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完备后,最后才可能实现存款利率的自由化。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中指出,2013年要抓紧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工作。会后,市场人士对制度的出台充满期待。有业内人士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准备多年,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会推出,呼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以保护存款人利益及金融机构有序退出。”

 

  此前,“一行三会”和外管局在联合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也再次提出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小银行或处于劣势

 

  现下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有三种组织形式,包括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由政府出面建设,以日本、比利时、荷兰为代表由政府与银行界共同建立,还有以德国为代表的在政府支持下由银行同业联合建立。

 

  多位专家对记者表示,预计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未来将实行由政府出面建设的形式,预计存款保险基金的参保主体是国内所有经法定许可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包括本国银行、总部设在我国的外资与合资银行等。

 

  有分析人士坦言,如果存款保险制度引入“南方证券”破产模式,意味着储户得不到国家百分百的补偿,那么势必会使得储户在选择银行时慎重考虑,而那些大型银行可能比小银行更有优势,毕竟大型银行大都获得国家隐性担保。

 

  也有研究机构指出,鉴于存款保险将弱化政府支持银行积极性,特别是支持小银行的积极性;央行曾表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后,可加快银行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以及小银行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保费等三方面原因,推出存款保险对中国小银行的债券持有人和非保险的存款人的评级影响是负面的。

 

  业内人士建议,“保险存款制度试行时,建议采用以银行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等自身设置差别费率,对低风险机构实行低费率,对高风险机构实行高费率。”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余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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