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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体制变革 化解IPO“堰塞湖”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1-22 00:00:00

  ●资本市场应当是企业获取发展动力的平台,而不是攫取利益的场所。应加快体制变革,让IPO回归其本应有的角色,让买家和卖家在公平的规则下“角力”

 

  近两个月来,A股市场大幅反弹,市场信心也随之大振。然而,投资者在高兴之余,却一直有个挥之不去的心结:新股发行已停了三个月,何时会重启?会给市场带来多大的压力?

 

  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1月10日,IPO在审企业达878家。按照近年的发行节奏,仅消化这些存量就需要三五年时间。有人将长长的排队名单称为IPO市场的“堰塞湖”。这样的比喻未必准确,却也反映出市场“谈IPO而色变”的心态。

 

  细究起来,IPO“堰塞湖”本不应成为问题。IPO说到底就是一个股票交易行为,一方愿卖、一方愿买才能成交。如果市场不欢迎甚至害怕这么多企业上市,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就难以发行成功,在市场机制的自然调节下,并不会形成过大压力。事实上,在IPO问题上出现过不少类似的“悖论”。比如,“三高”发行似乎人人痛恨,但不管价格多高,新股却总是被纷纷抢购;再比如,二级市场连续下跌,极度低迷时,新股发行依然火热,上市后被爆炒,估值水平远高于二级市场的同类公司。这些“怪”现象的存在,表明我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经历几轮改革后,有了不小进步,但在关键性环节上依然需要完善。

 

  回到IPO“堰塞湖”,这一现象的出现,至少反映出目前新股发行中的两个问题:

 

  卖家的“好处”太大。资本市场应当是企业获取发展动力的平台,而不是攫取利益的场所。通过发行新股,企业固然能够获得所需资金,但成为公众公司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要不要IPO,本是件需要斟酌的事。然而,在A股市场上,IPO却似乎是“一本万利”的好事。通过发行上市,企业不仅能低成本获得大量资金,而且还有不断再融资的便利。对于大股东来说,公司上市后,手上的资产通过证券化获得了高溢价高流动性,“变现”收益丰厚;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情况下,或许还能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就算公司经营不善,最终卖“壳”也是价值不菲……正是由于这些利益的吸引,才形成了如今数百家企业“挤破头”排队上市的局面。与此相对应的是,企业上市后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却微不足道。

 

  买家的“声音”太弱。在目前的发行体制下,虽然每年的新股发行总量并不小,但由于每次只上一两家,在特定的时点上总是供不应求,实质上是一个卖方市场,买方处于非常弱势的位置。回顾这几年的IPO,投资者曾试图争夺更多的话语权,有机构曾公开宣称暂停询价,也有新股因询价机构不足而中止发行,但由于缺乏制度的支撑,终归只是个案。此外,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人情报价、捧场抬价”等或明或暗利益链的存在,以及市场热衷“打新股、炒新股”的投资文化,使得买家更加难以发出独立而理性的声音。

 

  一个健康良性的市场,必须是买卖双方力量均衡、公平博弈。最近,监管部门开展IPO在审企业的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强化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这是约束卖家行为、保护投资者的有力之举。从历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经验来看,技术性修补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IPO体制改革需要自身的整体推进,也需要再融资制度、退市制度、强化上市公司治理、改善投资文化等方面的配合。通过加快体制变革,让IPO回归其本应有的角色,让买家和卖家在公平的规则下“角力”,在市场机制阀门的调节下,包括IPO“堰塞湖”在内的一系列问题才有得到根治的希望。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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