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即将满一周年,已有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厦门市、深圳市、天津市、湖北省、浙江省和宁波市先后启动试点工作。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约为91万户。开展试点的上海市1月至10月税收减收225亿元,北京市试点后的前两个月税收减收25亿元。随着时间的推移,“营改增”减税规模会加速扩大。
为什么要改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深入推进,现行税制的整体框架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问题日益凸显。在上世纪90年代,当时产业政策的着力点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还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营业税的弊端还不突出。权衡利弊,1994年税制改革依然在第三产业保留了营业税,并且主要作为地方税存在,这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第三产业的积极性。经过近20年发展,我国成了“世界工厂”,产业链条短使我国产业的附加值普遍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
在这种情况下,营业税的负面作用扩大,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分工细化、服务业的发展以及企业的转型升级。因为每经过一道环节,都会对企业营业额全额征税。如车辆租赁企业租赁收入要交营业税,通过租赁车辆来提供运输服务的企业所得的服务收入也要交纳营业税,这就包含了租赁服务环节的营业税,造成重复征税,加重了下游企业的税负。对于制造业来说,购买服务没有增值税发票,意味着其中所含的营业税不能抵扣,也加重了制造业的税负。
因此,凡是与营业税相关的产业和企业,就会选择“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尽量减少外购服务。这显然不利于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当前,工业设计、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对现代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而营业税却起了明显的阻抑作用,妨碍了产业和企业的技术进步,所以减少营业税的适用领域,其负面作用就可以大大减少。同时,用增值税来替代,也使针对货物生产销售的增值税扩大到服务领域,增值税环环相扣的抵扣链条就会更加完整,能更有效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并减少税收流失。
当前,试点地区“营改增”的减税促进了很多行业在当地的发展,这对跨地区企业和周边地区的企业带来一定影响。因此,“营改增”扩围是巩固减税结果、推进经济转型的必然选择。
效果怎么样
实施“营改增”是推进制造业升级,解决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重要措施。从试点的实际情况来看,“营改增”效应是相当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税负减轻,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相关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从上海试点来看,今年以来,通过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共计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也增长了20%以上。
促进了产业和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竞争力。在没有营业税的妨碍下,一些企业主动选择主辅分离,研发设计和营销就可以独立出来,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产业链条的拉长使处于制造业两头的研发设计和营销得以做大做强。
促进产业分工细化,提高宏观经济效率。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和不能抵扣的弊端之后,企业发展模式就会更加趋向专业化,选择外购服务的企业就会越来越多。专业化条件下的协作会带来宏观效率的提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有利于稳增长。营业税覆盖的领域是中小微企业最多的领域,减轻相关领域的税负,中小微企业受益面最广。
难点在哪里
“营改增”试点对小企业的减税效果非常明显,但由于经营情况、固定资产购置情况有差异,交通运输业内部却将出现税负“有升有降”的局面。
从上海税改试点情况看,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不减反增。之前,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分别按照3%和5%交营业税。一家大型装卸运输企业反映,“营改增”试点对他们这样提供装卸、运输等服务的物流辅助行业企业来说,测算税负将由3%上升到6%。对此,上海专门设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专项资金,对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今年前8个月,上海共安排6亿元财政资金,对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以上的试点企业给予补贴,有效平衡了试点企业税负。
对运输企业来说,成本主要来自油耗、过路过桥费、人工工资和场地租金。按国家规定,只有油料和修理费能拿到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进行抵扣,而其他费用却不能抵扣。现在,运输司机在全国各地跑,加油后很难取得正式发票,90%以上是机打的小票,由于多数来自非定点加油站,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而油料消耗占运输行业成本的40%,大部分不能抵扣。另外,过路过桥费、仓库租金、人工成本、保险费等均不能抵扣。以上相加,不能抵扣的占总成本的8成以上。
但有关专家认为,补贴只是权宜之计。应当设置专门的物流业税种,确定物流行业税收标准,切实降低物流业税负。
如何去推开
据了解,明年“营改增”除了试点地区扩围外,将适时选择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改革试点。同时,“营改增”还需继续进行税率调整,据测算,以目前的增值税标准税率水平计,每降低1个百分点,可获得减税2000亿元的规模效应。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由“营改增”引发的分税制重构,可能涉及整个经济社会体制的重大变革。尽管目前改征增值税之后的收入原封不动地还给地方政府,但从税收体制上来看,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被挖掉了一大块,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基础被打破,因此就有了重建地方主体税种及地方税体系的必要。
目前的“营改增”试点采取临时处理方法,由国税局负责征税,征完后钱还给地方政府。但是,这牵涉中央和地方的征税权力问题,以及国税局和地税局关系及今后发展方向的问题。
高培勇认为,地方新税源有多个增长点,比如“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的房产税、个税综合制,此外还有遗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其他税种。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