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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任央行党委书记 金融新式监管开启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中国经营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8-03-27 09:22:27
    3月26日,刚刚履新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主席一职的郭树清再次迎来了新的任命——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

  这一任命可谓出乎市场意料,也是金融监管史上少有。在郭树清被委任新的职务之后,央行在金融政策制定和银证保实际监管上的衔接将会更加紧密。

  一肩挑两担

  3月26日下午,央行内部召开会议,正式宣布由易纲担任央行行长、党委副书记,郭树清担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历任央行管理层发现,央行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多由央行行长兼任,刚刚退休的周小川就担任央行行长、党委书记超过15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王刚告诉记者:“新架构和人事安排有利于"一行两会"统筹协调工作,也更有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变跨部门协调为部门内领导间协调,效率会显著提升,以往存在的一些障碍也将不复存在。”

  王刚进一步表示:“这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西方国家有央行与监管机构负责人互相在对方执董会兼职的做法),基于我国国情的一种创新,效果值得期待。”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监管体系的变局已经到来。从长远看,现有的分业监管体系并不适应新的金融形势,诸多的监管盲区和隐患也让市场对新式监管的呼声此起彼伏。

  “监管不协调的结果已经有过几次危机,而比较典型的是2013年货币市场的钱荒。”一位政策研究人士称,银行借助同业业务投放非标资产,大幅派生了M2,扰乱了央行货币投放计划,该事件则反映出了央行与银监会在同业业务上存在不协调。

  据介绍,两年后市场“股灾”深层次原因也在此。银行用理财资金给投资配资,银监会掌握其具体情况和规模,但是证监会却对市场杠杆水平信息有所滞后,在证监会介入清查配资之后,“股灾”爆发。

  “保险资金投资股市、银行配资定增等等业务,在涉及到交叉监管时,政策的空白、政策的一致性都存在一定问题。”上述政策研究人士认为,如今金融市场关联度更高,风险在市场间传得更快,监管联合的必要性就更强了。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针对目前监管亦表示,不同监管部门在政策上有所不同,这让多数业务集中于条件和门槛较低的市场,形成了监管政策在市场的套利。

  “这种情况在目前的金融业态下很明显,也是监管需要尽快解决的。”一家券商分析师认为,从目前来看,监管体系的变动不仅仅在“一行三会”合并为“一行两会”,还在于监管之间的协调。

  2017年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表示,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安全,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金融监管的最顶层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会发挥对于金融领域改革和监管等重大事项的协调和统筹工作,对于国内外金融形势进行研判,防范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

  此后,银监会在第一次近期工作通报会上曾提及,正与央行沟通建立监管协调机制,而该事宜当时并未能引起市场足够重视。

  “市场可能对于监管合并有期待,但是协调机制的建立难度不小。”上述券商分析人士认为,央行与银证保长久以来各管一块,各司其职,对于涉及到交叉监管的领域,监管权和决定权有争议。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席同时任职央行党委书记,关键人物郭树清将成为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要决策者。

  跨界银证保
  何以担此重任?从郭树清的履历看,他不仅在中央和地方都有过重要和丰富的履历,任职证监会、银监会主席也为新式的监管奠定了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评价道,即使未任央行党委书记,在银保监会成立之后,郭树清已经是横跨中央银行以及银行、保险、证券业监管的第一人了;同时,他还有商业银行及地方政府的丰富经验,包括郭树清担任山东省省长时,推动地方政府官员与中央金融部门官员双向交流挂职,对于提高地方政府官员素质、促进地方金融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更重要的是,“郭树清在银监会做主席的一年来在风险防范上成绩斐然,也顺理成章的被委任在新式监管重要岗位上。”一位银监系统人士称,在治理银证保金融乱象的时候,监管需要郭树清的铁腕手段,而“郭旋风”也是名声在外。

  2017年4月,郭树清进京被委任银监会掌门的同时,银监会针对行业就下了一剂猛药,定调“补短板、治乱象”的改革思路,用“牛栏关猫”的做法,使银行业长期的顽疾逐步得到根治。

  银监会大规模开展“三三四”专项检查,打击金融乱象力度空前。2017年,银监会连续发文《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5号文)、《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46号文),以及《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53号文),要求银行对其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形成自查报告。

  据银监会相关统计数据,在该专项检查中,银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2095件,处罚银行业机构1171家,罚没合计5.5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899人,罚款合计1851万元。

  (本报记者谭志娟对此文亦有贡献 编辑:朱紫云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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