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的《2016中国气候融资报告》指出,《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后,气候融资议题将围绕发达国家如何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南南合作气候资金如何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以及全球金融体系的绿色金融行动而展开。中国将在全球气候融资治理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并在绿色金融领域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参加报告发布会的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李高表示,《巴黎协定》在中美两国的推动下成为全球最快生效的协议,这充分说明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低碳转型是各国共同的意愿与目标。发展气候金融不仅符合我国自身可持续发展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担当国际道义的具体表现。下一步还要制定2050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战略目标,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发,做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
“传统的经济手段我们已经试了8年,但效果并不显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邹骥指出,无论是公共资金还是市场投资,都要下大功夫做好气候融资这个“文章”,把着眼点放在全球可持续经济繁荣和经济结构转型上,尽快统一绿色概念,完善需求和供给评估,重视宏观政策与市场经济的叠加效应,有效引导私人资本投入绿色项目,促进新时代的经济复苏。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气候司处长黄问航表示,气候融资是一个国际概念,在中国“生根落地”仍需时日,“我们要把气候概念很好融入国家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中,才能让它真正的‘落地’”。
自2011年以来,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连续六年发布《中国气候融资报告》,从国际气候资金治理以及中国气候融资发展的角度,积累了一系列气候融资研究成果。该报告主要执笔人、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介绍说,《巴黎协定》之后,金融体系中监管部门、私人部门、金融部门等都逐渐把气候变化这个要素纳入主流因素考虑之中,研究院正在做的大量研究与此契合,得到发改委、财政部、气候变化司等相关部门机构的大力支持,并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与会专家还结合国内外形势,就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趋势、国际气候资金治理、我国气候金融现状及问题等话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对未来气候融资报告的研究方向与内容架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