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加拿大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加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同日,双方签署了在加拿大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加拿大,初期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9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加拿大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担任多伦多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有关分析人士表示,上述安排标志着中加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加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