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参加IAIS执委会会议 建议G-SII基础资本要求实施保持一定灵活度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4-10-27 09:23:57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10月25日出席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的执委会会议时强调,中国原则上支持金融稳定理事会和IAIS在增强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损失吸收能力、减少系统性风险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但由于各国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不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建议在更高损失吸收能力要求的制定上应充分考虑各国保险业发展情况和当地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在未来与基础资本要求的整体实施上应保持一定的灵活度。
据了解,IAIS于1994年在瑞士成立,目前拥有150个国家或地区性保险监管部门成员以及148个来自保险行业和国际组织的观察员,是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制定者。IAIS此次会议重点讨论了两项议题:一是关于以风险为基础的全球保险资本标准(ICS)的估值方法;二是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基础资本要求的实施和更高损失吸收能力要求计算方法的设计。
针对上述两项议题,项俊波强调,IAIS制定ICS的核心目标是建立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可比性的保险资本充足性计量方法,并且能够充分覆盖国际活跃保险集团所面临的重大风险。为达到这一目标,ICS制定的基础,即估值方法应当对保险机构的资产和负债的估值保持一致性,进而保证资本要求和资本资源能够在具备可比性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和界定,并持续保持对风险适当的敏感度。
项俊波同时对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取得的最新进展表示肯定,特别是对IAIS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在较为紧迫的时间内顺利完成针对G-SII的基础资本要求表示祝贺和赞赏,并指出这意味着IAIS已坚实地迈出了制定全球统一的保险资本标准的第一步。他提出,中国保险监管目前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2014年8月,中国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国保监会将抓住机遇,开创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作为IAIS执委会成员以及全球最大的保险新兴市场,中国期望并有信心在国际保险监管改革与合作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