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对于各金融领域的渗透,关于能否将互联网诚信记录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讨论也越来越多。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对于央行征信系统的渴求,已经呈现出倒逼征信系统完善的趋势。
越来越多的人“吐槽”央行征信系统不够完善,不能完整地体现一个公民的诚信水平。其实这不仅是央行征信系统的问题,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消费和收入结构迅速变化带来的。
从目前的央行征信系统所包含内容看,大部分个人信用记录与银行贷款息息相关。但是,有很多人可能一生就买了一次房,如果此人并没有其他信用卡,那么他的信息在三五年之后就变成活性很低的数据了。但央行最方便拿到的只是银行的信用数据。
在央行征信系统之外,另一个民间的征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互联网金融产生的P2P平台对查询借款人征信报告和行业信息共享有着强烈的需求,目前却无法直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作为这一时期的特殊安排,上海一家资信公司开发的网络金融信息共享系统自去年年中上线以来,已收录超过20万借款人的信息,预计年内系统采集借款人数将突破百万人。与此同时,也有民资征信公司搭建了小额信贷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
和央行的征信系统相比,互联网上的P2P和民间借贷的数据更为活跃,可能反映其过去一两年之内发生过的借钱、典当等行为。这些信息将来也会反哺央行的征信信息。这有助于形成更为稳定和全面的个人征信体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编写组编写的《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介绍,截至2012年12月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8.2亿自然人和1859.6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
信用的累计从来不是单一的银行贷款所能决定的,上海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甚至将是否逃票和按时缴纳水电费作为个人信用的参考值加以统计。越来越高额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是不可忽视的信用累计平台,应该尽快被纳入征信系统,帮助建立和完善公民个人信用档案。
当然,目前P2P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仍然存在障碍,P2P网贷的法律地位和行业的监管框架尚未明确;网贷行业准入门槛低,网贷机构技术实力差异较大,很多机构与央行征信系统信息交互存在技术困难;行业尚处动荡期,标准业务模式还未形成,一些机构的合规报数能力和数据安全相关制度难以达到央行征信系统的要求。
但这些困难并不应该成为互联网金融诚信记录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天堑,在实际操作中,有关方面应该与时俱进,抱着开放的心态来理解和接纳新生事物带来的冲击和帮助。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