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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38期

 
 ·国内财经·    
  央企未来5年设备更新改造总投资将超3万亿元     
  四部门联合发布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实施细则
  两部门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  
  基础设施REITS发行迈入常态化新阶段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央行拟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    
  北京发布"人工智能+"行动计划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印发   
 ·企业动态·    
  2024胡润中国新能源潜力企业百强榜发布  
  赛力斯拟参股引望公司
  华东重机拟收购锐信图芯股权并增资    
  顾家家居高管推增持计划   
  何猷君旗下电竞公司挂牌纳斯达克 
  福耀玻璃在美工厂遭搜查   
 ·海外经济·    
  美国第二季度经济增长2.8%     
  俄罗斯央行将基准利率提升至18% 
 ·研究探索·    
  以"兜底线保基本"为原则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  
 ·社团工作·    
  中国贸促会发布二季度外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国内财经·
 
央企未来5年设备更新改造总投资将超3万亿元
 
  7月2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表示,要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等。据悉,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快推动以应用示范牵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此外,未来5年中央企业预计安排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总投资超3万亿元。
  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根本要求。王宏志介绍,国务院国资委将聚焦提升“五个价值”,推动企业进一步履行好功能使命:提升增加值,提高企业对GDP的总体贡献,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提升功能价值,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地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综合贡献;提升经济增加值,强化“先算再投”的意识和习惯,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加快转向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增长;提升品牌价值,培育更多质量卓越、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央企品牌,擦亮央企的金字招牌。
  科技创新既是增强企业核心功能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变量。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负责人方磊在同一场合表示,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中央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涌现出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下一步,国资央企将聚焦战略必争领域,进一步健全制度安排、加大研发投入、引育高层次人才、实现国际化发展,打造更多科技领军企业。
  具体到智算领域,方磊表示,截至6月底,中央企业智能算力规模同比实现翻倍增长,在上海、呼和浩特等地建成万卡集群,算力平台初步实现多元异构算力调度。中央企业在新材料、通信、制造等领域打造超百个应用场景,电力、交通、石化等领域初步实现大模型应用,科研、生产、客服等方面降本增效明显。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快推动以应用示范牵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当前,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正在积极推进中。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负责人刘绍娓表示,未来5年,中央企业预计安排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总投资超3万亿元。
国务院国资委聚焦“五个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加快推动先进设备更新。加速替换改造一批服役时间长、生产效率低、工艺技术落后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更新部署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二是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快实施一批“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加快智能装备更新替代和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三是加快推动绿色化改造。四是加快推动本质安全。在安全隐患高发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机器人替人”,加强对各类危险源的在线监控和管理,提高事故和灾害的预测和防范水平。五是加快强化有效供给。研发生产一批新型装置设备,推进在各类工业机械、农用、医疗、教育等领域应用。
 
四部门联合发布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据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旨在有效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融担基金”)体系引领作用,通过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计划》将分类提高分险比例。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将分为三档: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将分别分担最高不超过40%、35%、30%的风险责任。
  在费率水平上,《计划》提出,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3%。鼓励合作机构针对不同风险水平、不同资质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计划》同时要求,合作机构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逐步降低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计划》将适当提高担保金额。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在满足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要求前提下,稳妥开展对科技创新类中型企业的担保业务。
  《计划》将适当提高代偿上限。按照统筹支持科技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原则,融担基金与省级再担保机构约定代偿赔付上限从4%提高至5%。超过上限部分融担基金不予赔付。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计划》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探索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模式。《计划》还支持银行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创新积分制相关融资等产品,缓解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传统抵质押物不足等问题。
对于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明显、风险代偿压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计划》还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力度,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贴等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
 
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实施细则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的重要部门规章,《实施细则》规定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期为《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至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实施细则》共设置六章、七十七条。其中,《实施细则》明确了支付机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管理、分支机构备案等事项;细化了支付业务分类方式和新旧分类衔接关系、制度完备性、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要求等;明确了重大事项和风险事件报告、执法检查等适用的程序规定,强化支付机构股权穿透式监管。
  关于《实施细则》规定的过渡期,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由于各支付机构设立时间不同,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不同。《实施细则》的过渡期设置是为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条例》施行前已设立的支付机构,拟继续从事核准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的,应当向央行申请换发长期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此外,个别支付机构需要一定时间调整以满足净资产有关要求,为确保平稳过渡,《实施细则》对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要求也设置了同等时长的过渡期。
  考虑到有17家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分别于2024年7月9日和2025年3月25日到期,距离《实施细则》施行日较近,为保障这两批次支付机构具有充足的准备时间,《实施细则》将其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
  整体来看,《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行政许可的要求、新旧业务衔接的方式、过渡期的安排等内容,确保《条例》可落地可操作可实施。随着《条例》和《实施细则》相继出台,人民银行将加强对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全链条监管,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更好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两部门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进一步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规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指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在境内开立资金和证券账户,从境外汇入外币或本币,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制度。经国务院批准,2002年,我国开始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2011年,开始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两种制度的主要区别是汇出入币种不同)。
  QFII和RQFII制度已有20年的探索,曾先后三次修订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并先后取消QFII/RQFII制度投资额度限制,明确了额度取消后所涉资金管理和登记要求等。
  此次政策修订聚焦跨境资金管理,重点主要涵盖资金登记手续、账户管理、汇兑管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管理这四方面内容。
  具体来说,在简化资金登记手续上,《规定》明确合格投资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应向主报告人(托管人)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主报告人在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资本项目相关模块办理业务登记,不再需要向外汇局申请办理业务登记。同时,延长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时限要求。
  在优化账户管理上,《规定》不再区分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合并二者收支范围,减少市场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在同一托管人所需开立账户数量,降低其成本负担。
  在完善汇兑管理上,《规定》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改进汇出入币种管理原则,以外币汇入的投资本金和收益,由过去只能以外币汇出拓展为可以外币或人民币汇出,进一步满足境外投资者的资金汇兑便利需求。
  在完善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管理上,《规定》明确QFII、RQFII还可通过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不再局限于过去只能通过托管人办理的相对单一模式,为QFII、RQFII机构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外汇风险管理方式,并实现QFII、RQFII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CIBM)外汇风险管理规则一致。
  修订后的《规定》有助于构建简明统一的证券投资在岸开放渠道资金管理规则,提升QFII/RQFII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接近央行人士表示,此次《规定》对QFII、RQFII专用账户的收支范围以及QFII、RQFII机构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方式等作出调整后,QFII、RQFII和CIBM两个渠道登记、汇兑、外汇风险管理等规则基本实现统一,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所需要遵循的资金管理规则更加简明。
 
基础设施REITs发行迈入常态化新阶段
 
  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部署推进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并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由此,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设施REITs正式迈入常态化发行新阶段。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负责人称,国家发改委将抓紧出台基础设施REITs申报格式文本、评估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申报推荐工作质量和效率。
  从2020年4月份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到2021年6月份首批9个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挂牌上市,再到过去三年REITs市场初步经历的完整周期,无论是规模、资产类型,还是市场表现,基础设施REITs均具备了开启下一个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础与条件。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向中国证监会推荐67个项目(含扩募项目),其中44个项目发行上市。
  《通知》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构建常态化发行机制为目标,以市场化、法治化为遵循,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原则,全面改进和优化申报推荐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核内容和申报要求,优化政策空间,简化申报推荐程序,压实各方责任。
与试点阶段政策相比,《通知》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重大变化:
一是进一步聚焦重点,明确审核内容和把关标准。常态化发行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对项目未来收益率提出要求,更多交由市场自行判断、自主决策;不再对国资转让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转让事项作出要求,改由企业依法依规自行办理。
  二是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申报推荐效率。《通知》简化工作流程,取消前期辅导环节,改为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或中央企业直接申报;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严格限定省级发展改革委的退回或受理时间、咨询评估机构提出问题次数以及项目方反馈时间,进一步提高申报推荐效率。
  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权责一致。严明惩戒纪律,对于申报时敷衍塞责、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采取暂停受理、函告中国证监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措施。
四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空间,激发市场活力。《通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回应有关方面的实际诉求,适当扩大发行范围,增加了清洁高效的燃煤发电、养老设施等资产类型。调整优化规模要求,明确对于行业共性原因导致缺乏可扩募资产的项目,以及首次发行规模超50亿元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可扩募资产的规模要求。提高回收资金使用灵活度,取消用于存量资产收购的30%比例上限,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15%。
《通知》有关部署将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2024年8月1日之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执行。2024年8月1日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受理和已正式推荐至证监会的项目,继续按照原申报要求执行;同时,在回收资金使用方面,可自主申请按照《通知》最新要求调整,以加快回收资金使用、更好促进投资良性循环。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据悉,为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并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应用,加快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研究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国家组织建设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旨在建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核验服务,达到方便人民群众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的目标。
  基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自然人在互联网服务中依法需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时,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进行非明文登记、核验,无需向互联网平台等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平台以落实“实名制”为由超范围采集、留存公民个人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使用“网号”“网证”进行网络身份认证方式,并对“网号”“网证”的申领条件、公共服务的使用场景、法定身份证件范围、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等基础性事项作出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服务平台采集个人信息的“最小化和必要性原则”,明确公共服务平台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的解释告知、数据保护等义务,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删除权等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央行拟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
 
  7月26日,央行公布《修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修改了部分操作规则,涉及征信信息查询、流转、使用管理等方面。例如在第二条“健全征信信息查询管理”中增加第三段,内容为“采用人工查询的,要实现查询、审核等环节的分离,坚决杜绝‘一手清’操作;采用自动触发查询的,要严格设置规则、专人管理,不因系统触发而放松合规管理。对于查得的原始PDF文件数据、包含原始返回XML消息体全部要素的记录数据,接入机构要按高敏感性数据进行全流程安全管理;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征信信息,或将征信信息用于约定以外的用途”。
  《征求意见稿》将第七条修改为“建立征信信息安全监管走访机制”。《征求意见稿》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围绕上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接入机构逐级建立征信信息安全监管走访机制。
  此外,《征求意见稿》将第八条调整为第七条。其中,将“考核评级与巡查结论”和“考核评级结果、巡查结论”修改为“监管走访情况”,将“对于问题严重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责成其调整其用户管理权限,直至暂停为其提供征信查询服务”修改为“对于问题严重的机构,由运行机构或接入机构调整其用户管理权限”,删除“在金融系统内部予以通报”和“确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评级结果”。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于2018年4月。央行本次修改的背景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对此前通知内容作部分修改。
  据悉,《通知》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做好新时代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办理用户的创建、停用和启用,根据“最小授权”原则分配各类、各级用户的权限,严格用户权限设置,将用户权限控制在业务需要的最小范围内。杜绝创建公共账户或者类公共账户,切实做到人户统一、专人专用,及时停用和启用用户,实施用户密码动态管理。
  此外,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应不断更新技术保障措施,加强对各级征信系统用户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分级负责,明确责任,技防和人防相结合,在制度措施保障上不留真空和死角。
  根据央行在2021年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上述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评价信息。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用信息泄露、丢失、毁损或者被滥用,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北京发布“人工智能+”行动计划
 
7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从标杆应用、示范应用、商业应用等三个维度谋划推动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构建大模型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景图。
  行动计划提出,将通过实施5个对标全球领先水平的标杆型应用工程、组织10个引领全国的示范性应用项目、推广一批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商业化应用成果,力争到2025年底形成3至5个先进可用、自主可控的基础大模型产品、100个优秀的行业大模型产品和1000个行业成功案例。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剑华介绍,北京将依托首都优势行业资源和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机器人、教育、医疗、文化、交通等5个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综合型、标杆型重大应用工程,促进大模型核心技术突破,增强人工智能工程化能力,提高重点行业的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大模型行业应用新生态。
  为了让标准化、可复制的大模型行业应用加快落地,北京还将围绕科研探索、政务服务、工业智能、金融管理、空间计算、数字营销、司法服务、广电传媒、电力保障、内容安全等10个行业细分领域,支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区、行业应用企业与大模型企业联动结对,突破场景落地共性难点。
  在商业化应用方面,北京市经信局总经济师唐建国介绍,将从小切口、实场景入手,重点面向教育、医疗、文化等行业细分应用场景,支持大模型企业、系统集成服务商、行业用户等开展应用,鼓励开发智能体、智能助手等大模型应用,发挥好技术革新对行业应用的赋能作用。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将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联合研发平台,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和高质量数据、开放行业场景需求、建设联合研发环境,吸引汇聚优势创新团队,共同推动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及产业落地。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印发
 
据悉,为优化政府投资方式,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加快推动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日前,上海市黄浦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联合发布《黄浦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指出,政府投资基金是对黄浦区政府出资发起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的统称。政府投资基金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进一步集聚新质生产力,加快提升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提升产业集聚辐射能力,提升中心城区核心区的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努力服务上海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
  《办法》提到,黄浦区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在不同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阶段分别设立引导基金,完成具体投资运作。同一投资领域、同一阶段内不得重复设立引导基金。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办法》提出,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分为投资母-子基金模式和项目直投模式。根据投资阶段划分,引导基金的投资可以专注于种子阶段、天使阶段、成长阶段或接续阶段。对所投资单个基金或单个直投项目的出资规模不得超过引导基金总体规模的20%。
  《办法》还提到,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与其他出资人在投资协议中确定所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对投资期和退出期做出明确约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退出条件和退出方式,并在退出阶段按照协议约定退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投资协议中就返投情况作出约定。母-子基金模式的引导基金,其所投资基金的投资协议中应当有核心人员锁定的相关条款,即完成约定的投资进度之前,所投资基金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原则上不变。
 
·企业动态·
 
2024胡润中国新能源潜力企业百强榜发布
 
据悉,胡润研究院7月26日发布《2024胡润中国新能源潜力企业百强榜》,列出了成立于2000年之后,企业价值在10亿元至150亿元人民币之间,中国新能源领域最具发展潜力的非上市企业,按照企业估值进行排名。胡润研究院采用最新一轮大规模融资的估值,估值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本次榜单调研的企业来自新能源产业链中的四个领域:能源开发(包含太阳能、风能、氢能、核能等)、储能(包含锂电池、电池材料、储能设备、充电设备等)、转换与输送(包含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等)、应用场景(包含新能源汽车、LED等)。上榜企业的新能源产业相关业务占比超过50%。
胡润百富董事长兼首席调研官胡润表示:“借助国内市场的强劲需求和政策支持,电池制造领域上榜潜力企业最多,有30家,其中独角兽企业10家,瞪羚企业3家,猎豹企业4家。新能源汽车领域有21家潜力企业上榜,包括电动汽车和电动两轮车,其中8家企业主营商用电动汽车的制造和销售,比如价值140亿的独角兽企业三一重卡、未来独角兽企业瑞驰新能源,商用车的电动化、智能化、新能源化趋势明显。”
值得关注的是,氢能源领域上榜潜力企业有14家,包含主要做燃料电池和制氢装备的独角兽企业国氢科技、重塑能源,主要做电解制氢的瞪羚企业阳光氢能,主要做氢储运的猎豹企业蓝能氢能。氢能是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此外,胡润研究院发布《2024胡润中国新材料企业百强榜》,列出了中国新材料领域最具价值的非国有企业,新宙邦、贝特瑞共有6家深企上榜。据了解,百强企业价值中位数为100亿元,上榜门槛为价值45亿元。
从上榜企业的地区分布来看,粤港澳大湾区主要是苹果及国内主流智能手机品牌产业链上的企业,长三角地区更多是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环渤海地区聚焦在与硅材料关联度较高的光伏、芯片,以及碳纤维材料应用范围较广的高端装备制造业。
 
赛力斯拟参股引望公司
 
  据悉,赛力斯(601127)7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投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引望”),共同支持引望成为世界一流的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及部件产业领导者,并成为服务汽车产业的开放平台。
  赛力斯在公告中表示,具体投资额、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条款需以双方签订的最终交易文件为准。若本次交易完成,引望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今年1月16日,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引望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汽车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汽车智能座舱、智能车控、智能车云、车载光等。
  赛力斯自2021年与华为建立跨界业务合作关系以来,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启了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新合作模式,双方跨界合作陆续推出了问界M5、M7、M9等车型。
  目前,赛力斯与华为的合作仍在深化中。7月2日晚间,赛力斯公告,其控股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计划以25亿元的总价收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的919项商标(包括问界系列的文字和图形商标)及44项相关外观设计专利。
 
华东重机拟收购锐信图芯股权并增资
 
据悉,华东重机(002685)7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不超过3亿元的投前估值收购厦门锐信图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锐信图芯”)股权并增资,即以不超过1.125亿元向许清河、南京锐锋聚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收购其持有的锐信图芯合计37.50%股权,并以不超过3000万元认购锐信图芯新增的注册资本33.6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锐信图芯43.18%股权,为锐信图芯的单一最大股东,同时有权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锐信图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锐信图芯主营业务为GPU芯片及解决方案,已经实现GPU芯片量产且批量供货,目前的第一代产品瞄准国内的国产化信创市场,BF2000系列GPU芯片对标国内头部GPU芯片公司的信创主力芯片产品。
  华东重机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设备和数控机床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同时,公司拓展光伏电池组件业务,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
公告称,此次交易公司旨在深耕设备制造主业基础上,深入挖掘和把握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投资机会。
 
顾家家居高管推增持计划
 
  7月26日晚间,顾家家居(603816)披露高管增持计划,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李东来或其参与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顾家家居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2.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今年以来,顾家家居股价已下跌31%,最新收盘价为23.19元/股。
  截至目前,李东来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135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5%;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票58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1%。综上,李东来共持有顾家家居A股股票19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6%。
  东方证券在近期的报告中提到,2023年,顾家家居境内、境外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41%,境内业务在需求相对疲软的背景下仍实现稳健增长,境外业务近几年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盈利能力的提升。今年1月,盈峰集团正式入主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盈峰集团丰富的资源以及组织、渠道管理经验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经营活力,带动公司向大家居龙头迈进。
 
何猷君旗下电竞公司挂牌纳斯达克
 
  7月26日晚,中国第一家登陆美股的电竞公司“星竞威武”挂牌纳斯达克,股票代码为“NIPG”,发行价为9美元/ADS,最终在挂牌首日收涨0.22%,报9.02美元,总市值5.06亿美元。今年29岁的何猷君是星竞威武联合创始人、联席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目前分管公司亚洲业务。
本次IPO中,星竞威武集团共发售225万股ADS(美国存托股份),发行价定为9美元/ADS,总募资规模2025万美元(约1.47亿元)。
星竞威武集团招股书显示,何猷君为星竞威武集团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2%。此外,集团投资方还包括SIG、真格基金、武汉文旅集团、深广电等。
  招股书提出,星竞威武集团此次IPO计划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电竞战队的扩展、人才管理和赛事制作能力的提升、品牌力的提升以及潜在的战略收购和投资机会等方面。
  星竞威武集团旗下拥有eStar和NIP(Ninjas in Pyjamas)两大电子竞技俱乐部,布局英雄联盟、王者荣耀、CS:GO等多个主流电竞项目,业务覆盖亚洲、欧洲、南美等地区。
  招股书显示,星竞威武集团正在打造独特的“电竞+”商业模式,通过电竞俱乐部业务延展人才经纪、赛事活动、广告和其他创新业务。此外,星竞威武正积极探索电竞教育和培训、社群营销、电竞综合体和IP授权等领域的机会。
  据了解,作为一项新兴产业,近几年电子竞技行业快速发展。2023年,电竞首次作为正式比赛项目亮相杭州亚运会。今年7月23日,国际奥委会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142次全会上正式通过了一项提案,决定于2025年在沙特阿拉伯举办首届奥林匹克电子竞技运动会。
 
福耀玻璃在美工厂遭搜查
 
  据悉,福耀玻璃(600660)7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位于美国俄亥俄州莫瑞恩市的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下称“福耀美国”),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接受美国联邦政府机构和支持当地执法工作人员(下称“美国政府机构”)的上门搜查。
  公告显示,福耀美国主要是配合美国政府机构针对一家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正在进行的调查工作(下称“调查”)。据美国政府机构的告知,福耀美国并非该调查的目标。当日下午5时左右,美国政府机构完成他们的现场工作后离开。福耀玻璃称,福耀美国将全力配合美国政府机构的调查。
  在上述搜查期间,福耀美国当日生产部分作业暂停,但货物运输及交付未受到影响。搜查结束后,当日已经恢复正常作业,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据悉,作为一家专注于汽车玻璃生产的供应商,福耀玻璃主要从事浮法玻璃及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产品不但配套国内汽车品牌,更已成为奥迪、大众、现代、铃木、三菱的合格供应商,并批量供货。2014年,中国福耀集团投资收购了通用汽车公司在美国俄亥俄州莫瑞恩市的一家废弃装配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重建,将其改造成该公司世界第二大汽车玻璃生产基地。
 
·海外经济·
 
美国第二季度经济增长2.8%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7月25日公布的首次预估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2.8%。
  报告称,美国第二季度实际GDP加速增长主要反映了私营部门库存投资回升和个人消费支出增长加快。这些变动被住宅类固定投资的下滑部分抵消。
  具体来看,当季占美国经济总量约70%的个人消费支出增长2.3%,较第一季度增幅扩大0.8个百分点。同时,反映企业投资状况的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为5.2%,也较第一季度增幅扩大0.8个百分点。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在第二季度收缩1.4%。
  数据显示,当季商品和服务净出口拖累经济增速0.72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当季经通胀调整后的个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至1.0%,这可能意味着未来消费能力下降。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经济数据进行三次估算。今年第二季度经济数据修正值将于8月29日公布。
 
俄罗斯央行将基准利率提升至18%
 
据报道,俄罗斯央行7月26日宣布,将基准利率从16%提升到18%。该行表示,当前俄通胀形势加剧,通胀水平显著高于俄央行预期。,俄国内需求的增长继续超过扩大商品和服务供应的能力。
  俄央行表示,为促使通胀率回落,需要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俄央行拟在近期举行的会议上评估进一步提高利率的可行性。
俄央行去年7月21日宣布,将基准利率上调100个基点至8.5%。这是自2022年9月以来,俄央行首次上调基准利率。此后几个月,俄央行多次提高基准利率。去年12月15日,俄央行将基准利率上调至16%。今年6月7日,俄央行宣布,将基准利率维持在16%的水平不变。
 
·研究探索·
 
以“兜底线保基本”为原则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
 
工人日报7月29日刊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全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范围撰写的文章指出,劳动基准是为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保障的强制性制度。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群体工作时间过长、工资收入不稳定的问题一再引发社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关注,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愈发迫切。
  今年初,人社部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对补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基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的规则指引。2021年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形态,但没有配置相应的权利义务规范,导致该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存在空白。指引的适用对象就是此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弥补了制度空白。二是基于工会的职工参与以及指引的约束,平衡了平台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力量,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构成及其形成规则、劳动报酬支付规则以及平台劳动规则等。三是构建了“宽口径”“一站式”“多部门协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机制。
  然而,对切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仍有以下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指引指南仅具有指导效力,不具有强制效力。行政指引不是立法文件,没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劳动基准具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除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护义务之外,平台企业对国家也负有相应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两指引一指南”明确了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劳动规则公示等规则,这些规则的执行主要依靠平台企业的主动配合以及平台企业和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协商等机制执行,没有规定相应的行政监察执行机制。
  二是如何平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体自治与劳动基准的国家强制。为了促进充分就业和平台经济的发展,我国对新就业形态的规范整体上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规模大、分布散、类型多、跨平台等特点,使得他们个体差异较大,比如在外卖配送领域,“单王”与普通骑手在工作时间、劳动收入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别。然而,劳动基准具有国家强制的特点,通常采取统一标准强制执行,如何使其能够与平台用工的特点相适应,仍然存在挑战。
  三是对于权益维护,如何统筹程序保障和实体依据。权益维护服务指南构建了多层次、多部门协同的一站式调解机制,极大提高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效率。但调解仍然需要基于对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认定,确定相应的实体依据,形成相应的调解方案。一站式调解机制虽在前端通过“不考虑法律关系性质”的方式解决了收案口径问题,但在中端的调解过程以及后端调解失败后的程序衔接等方面,还是需要对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认定。因此,未来仍需对程序保障和实体依据做好统筹。
  总体而言,笔者以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基准制度可在以下方面予以完善。一是在制度层面,要提高相关的立法层级,强化法律效力,以弥补目前指引指南和指导意见规范效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在规则层面,应以目前适用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基准规定为基础,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支付保障等,结合平台经济的特点,遵循兜底线、保基本的原则,适当降低劳动基准的保护标准,明确不完全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遵循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标准,不能完全由平台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协商确定。三是在机制层面,应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基准纳入劳动监察,强化基准实施的行政强制力,并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建立跨平台的综合监管机制。四是在权益维护层面,在强化程序的便利性同时,也需要注重实体权利的公平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基准具有强制性,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注意调解方案的公平性。
 
·社团工作·
 
中国贸促会发布二季度外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据报道,中国贸促会7月26日发布的《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外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受访外资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满意度总体较高,在调研的10个指标中,超九成受访外资企业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获取经营场所”“办理结业手续”“市场准入”“跨境贸易”“纳税”“解决商业纠纷”等7项指标评价“满意”以上。
  报告对超400家外资企业进行了调研访问。其中,43%的外资企业来自美欧等发达国家或地区,71%为小微企业,45%来自传统制造业。
  从在华经营情况看,近半数受访外资企业预期未来5年在华利润率提高。15%的受访外资企业表示今年将在华增资,其中表示增资幅度“大于20%”的受访企业占比环比上升6.73个百分点。
  从未来投资信心看,超四成受访外资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吸引力上升。其中,美资企业在所有外资企业当中最为看好中国市场,认为今年中国市场前景好以及认为中国市场吸引力上升的美国企业占比均超四成。
  “报告表明,尽管国际风云变幻,中国仍然是全球瞩目的投资热土。广大外资企业持续看好中国市场,扩大在华投资的信心不断增强。”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王琳洁在当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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