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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04期

 
 ·国内财经·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投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 
  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细则
  全国开展打击对公侵财犯罪专项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 
  五部门印发专项行动计划明确钢铁等四大行业节能降碳目标      
  十三部门联合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      
  四部委联合发布《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    
  广东省研究部署金融强省建设  
  广州发布"1+3"政策支持产业园区开展REITS试点   
  深圳发文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     
 ·企业动态·    
  昆药集团拟17.91亿收购华润圣火药业51%股权      
  ST亿利遭立案调查
 ·海外经济·    
  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称2023年全球公共债务创新高      
  德国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近六成
  俄罗斯将加强支持力度应对经济结构性变化      
  哥伦比亚将停止向以色列出口煤炭 
 ·研究探索·    
  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改革     
 ·社团工作·    
  中基协开展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   
 
 
 
 
 
 
 
 
 
 
 
 
 
 
 
 
 
 
·国内财经·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投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听取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下一步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关工作考虑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要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积极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份额转让等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要针对创业投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落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专业性机构发展,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作用。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继续研究储备新的去库存、稳市场政策措施。对于存量房产、土地的消化、盘活等工作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改革相关基础性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要持续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要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建立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激励机制,设置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改进医保管理和医疗服务,切实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就医便利度。
会议指出,完善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是落实新修订公司法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要稳妥推进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调整等政策落地,指导公司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据悉,资本市场首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发布。6月7日,证监会就《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下称《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明确了是否给予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裁度、衡量标准。
  《裁量基本规则》共二十六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要求。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行政处罚裁量的定义、行使裁量权应当遵循的指导原则和裁量政策。二是明确裁量阶次和裁量情节。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对其含义和划分方式作出明确,并分别规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当事人同时具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进行处罚。三是结合证监会行政处罚实际,明确裁量相关规则。其中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则、共同违法人的处罚规则、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则等。
  具体来看,从轻处罚阶次,在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以上(没有法定最低罚款金额的除外)、法定最高罚款金额30%以下给予罚款;一般处罚阶次,在法定最高罚款金额30%以上、60%以下给予罚款;从重处罚阶次,在法定最高罚款金额60%以上、法定最高罚款金额以下给予罚款。对依法应当采取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给予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种类的,参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划分裁量阶次。
  根据《裁量基本规则》,存在严重违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资本市场秩序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严重损害资本市场投资者、交易者权益,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相关事项涉及当事人贿赂情形的;殴打、围攻、推搡、抓挠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人身损害,或者限制执法人员人身自由的;毁损、伪造、篡改证据材料的;转移、变卖、毁损、隐藏被依法冻结、查封、扣押、封存的资金或涉案财产的;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次实施同一类型违法行为等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关于行为个数和处罚次数问题,《裁量基本规则》明确了“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一次行政处罚”和“一事不二罚款”的基本规则。关于新旧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了“从旧兼从轻”和“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的适用新法”的基本规则。
  立体追责方面,《裁量基本规则》指出,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同时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配合做好民事责任追究。依法不予处罚的,可以根据情节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通知自律组织依法采取纪律处分等自律管理措施。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细则
 
  6月7日,沪深北交易所均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即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为落实《证券法》要求,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建设持续稳步推进。2023年9月,沪深北交易所发布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建立起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2024年5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
  为推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沪深北交易所针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作出细化规定,研究形成《实施细则》。此外,沪深交易所还对沪深股通管理事项作出细化规定。
  《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作了全面配套和有序衔接。主要内容方面,一是报告管理。规定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变更报告等要求,以及会员对客户的报告管理职责等内容。
  二是交易行为管理。细化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机构、会员的合规风控职责。其中,瞬时申报速率异常是指极短时间内申报笔数巨大,即1秒钟内申报、撤单笔数达到一定标准;频繁瞬时撤单是指日内频繁出现申报后迅速撤单、全日撤单比例较高,即全日发生多次1秒钟内申报又撤单的情形,且全日撤单比例达到一定标准;频繁拉抬打压是指日内多次在单只或者多只股票上出现小幅拉抬打压,即全日多次出现个股1分钟内涨(跌)幅度和期间投资者成交数量占比达到一定标准;短时间大额成交是指短时间内买入(卖出)金额特别巨大,加剧主要指数波动,1分钟内涨(跌)幅度、期间投资者主动买入(卖出)金额及占比达到一定标准。
  三是信息系统管理。细化了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的具体要求及测试要求,对会员回报监测、交易单元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四是高频交易管理。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对高频交易从严监管,并提出了额外报告、提高交易费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不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适用程序化交易的一般管理要求。具体差异化收费标准将另行规定。
  根据《实施细则》,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个账户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情形的,被认定为高频交易。
  五是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管理。沪深交易所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参照适用《实施细则》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沪深股通投资者的报告路径、监管协作安排等内容。
六是监督检查。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对违反《实施细则》的相关主体,交易所可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全国开展打击对公侵财犯罪专项行动
 
据悉,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对公侵财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近日在京召开,部署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对公侵财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公侵财犯罪,坚决维护国家专项基金和财政补贴安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会议指出,近年来,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专项基金和招商引资、农业农机、职业技能等财政补贴的对公侵财犯罪多发,破坏公平市场环境,影响政府公信力,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公安机关要坚持零容忍态度,迅速发起凌厉攻势,侦破一批重大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掀起专项打击声势,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会议强调,要按照“查幕后、打团伙、摧网络”要求,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控制管理者、场所经营者和幕后保护伞,推动全链条打击和全行业整治。要强化行刑衔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案件分析,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深挖细查案件存在的监管问题和异常情况,加强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工作,推动开展重点问题整治。要强化追赃挽损,全力追回被诈骗、挪用、侵占资金,最大限度减小国家专项基金和财政补贴损失。
  全国公安机关要强化线索摸排,总结犯罪特征,积极发动群众,充分运用各类数据资源,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强化破案攻坚,建立健全快侦快破办案机制,充分整合部门警种力量资源,及时开展线索研判、案件侦办等工作,实现高效打击。
  对重大案件,要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开展集群战役、集中抓捕。要按照“查幕后、打团伙、摧网络”要求,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控制管理者、场所经营者和幕后保护伞,推动全链条打击和全行业整治。要强化行刑衔接,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案件分析,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深挖细查案件存在的监管问题和异常情况,加强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工作,推动开展重点问题整治。要强化追赃挽损,全力追回被诈骗、挪用、侵占资金,最大限度减小国家专项基金和财政补贴损失。
此外,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与相关部门对接协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交和情况反馈等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严格依法办案,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少数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意识淡薄,存在“收费背书”现象,甚至明码标价买卖证书,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破坏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按照工作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责,聚焦暴露风险隐患较多的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定向抽查,做到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惩戒一批失信行为、公示一批典型案例,并从登记注册、广告监管、反垄断执法、收费管理、网络交易监管、信用监管等方面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多措并举规范其经营行为。
 
五部门印发专项行动计划明确钢铁等四大行业节能降碳目标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等四个专项行动计划,聚焦四大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要求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粗钢、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仍分别有约15%、15%、11%、16%的产能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潜力巨大。积极推进相关行业节能降碳,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实施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用能设备更新,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能够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对支撑全社会节能降碳具有重要意义。”
  专项行动计划锚定2025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明确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四个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部署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升级等重点任务,围绕激励约束、资金支持、标准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政策保障,并对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提出工作要求。
  具体来看,到2025年底:在能效提升方面,钢铁行业高炉、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分别比2023年降低1%以上,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耗比2023年降低2%以上,吨钢综合能耗比2023年降低2%以上,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比2023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炼油、合成氨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2020年降低3.7%。2024—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形成节能量约3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8400万吨。
  在产业升级方面,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合理控制新增合成氨产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均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到2030年底: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行业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进一步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更加优化,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部门联合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
 
  6月7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8年,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老旧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等。
  具体来看,《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
  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方案》明确,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资金等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
 
四部委联合发布《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全国沿海地市城镇建成区毗邻的65个海湾开展为期三年的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行动方案》是落实新修订出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要求、切实履行部门法定职责和沿海地方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对于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优美海洋生态环境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行动方案》充分借鉴福建等地海洋垃圾治理经验和胶州湾等11个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成果,充分考虑地方已有工作基础,紧盯65个城市建成区毗邻海湾,组织相关沿海地方全面启动“一湾一策”海洋垃圾清理活动,明确了到2025年“65个海湾内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显下降”,到2027年“65个海湾内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等目标。
  《行动方案》突出建体系、陆上截、海上治、及时清、规范处、常态管的协同发力,明确了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强化海上垃圾防治、及时清理岸滩和海漂垃圾、规范处置上岸垃圾、加强海洋垃圾调查与监管等6项重点任务,引导沿海地方形成陆海统筹治理海洋垃圾的管理闭环。
《行动方案》突出责任落实、监管执法、公众参与、监督指导的协同保障,逐级压紧压实海洋垃圾治理的属地责任,加强岸线巡查和日常监管,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海洋垃圾治理,鼓励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开展净滩净海公益活动,积极研究推动海湾清洁指数测算及排名。
 
广东省研究部署金融强省建设
 
  6月7日,广东省委金融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总结全省金融工作,研究部署金融强省建设。
  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新时代金融工作的目标任务,坚决扛起高水平建设金融强省的重大责任使命,全力打造功能强大的金融资源集聚地、动力强劲的金融改革先行地、联通内外的金融开放链接地、运行稳健的金融安全支撑地,书写好金融强国建设的广东篇章。
  黄坤明强调,要以加快建设金融强省为目标,扎实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努力提升金融发展硬实力,坚持做优做强大型金融机构和做稳做精中小金融机构“两手抓”,打造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广东金融力量;支持广深提能级、各市抓特色,推动全省金融发展布局优化提升,支持深交所、广期所建好建强龙头交易平台和各类地方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打造能级强大、运转高效的金融市场;促进信贷投放量质齐升、直接融资占比提升,吸引更多长线资金入粤,加快形成供需匹配、均衡合理的融资结构。要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更好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聚焦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金融高效赋能,进一步提升产业科技投融资对接效率,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创新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促进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更好助力绿色发展;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提升普惠金融深度广度,加大对县域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县镇村发展的融资保障,更好满足城镇建设资金需求、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丰富养老金融产品服务,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助力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聚焦巩固拓展数字经济优势,深化数字金融推广应用,全面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竞争力。
  黄坤明表示,要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切实增强金融国际竞争力,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深入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携手港澳打造国际金融枢纽,引领带动金融“引进来”“走出去”,更好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着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全力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实施、制造业当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点工作加强金融要素保障,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两重”建设、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的金融供给,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广州发布“1+3”政策支持产业园区开展REITs试点
 
  近日,广州市新闻办举行《广州市关于优化空间载体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3”政策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陈键华介绍,“1+3”政策中的“1”是《广州市关于优化空间载体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大部分23项内容;“3”为3个“若干措施”,分别为《关于推动工业用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工业厂房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共21条具体举措。
  广州提出,聚焦加快产业发展载体存量增效、增量提质,重点实施“130”和“51520”工程。即,到2028年,广州市每年工业用地供应量将不低于1万亩,约占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0%;要打造5个特色标杆工业园,推动15个低效工业园改造提升,推动20个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
陈键华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五个到位”,确保“1+3”政策实施效果。
一是统筹到位。充分发挥市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涉及产业载体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园区规划、报建、建设、验收等流程。
  二是奖励到位。每年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制造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其中,市财政对每个特色标杆工业园最高可奖励5000万元、每个低效工业园最高可奖励2000万元、每个村镇工业集聚区最高可奖励1000万元。
  三是补贴到位。支持产业园区开展REITs(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原始权益人发放一次性激励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是配套到位。持续加强工业厂房的电力、通信、环保、供排水管网、供气管网、安全、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园区的千兆光网、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监测到位。构建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大数据平台,完善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和财税效益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工业园区运行监测与调度机制,促进产业项目经济税收贡献与城市资源投入相匹配。
 
深圳发文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
 
6月7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支持商贸企业扩容提质、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供应链企业服务能力、推动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打造贸易企业发展集中承载区、持续释放绿色消费潜力、持续扩大电子商务新优势、全力打造国货潮品新品牌、优化跨境来深消费新环境、打造深圳特色消费新场景等十个方面着力,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聚焦“沉淀软实力,培育扎根型本土企业”与“锻造硬功夫,招引实力型外部企业”,既要稳存量,又要拓增量,全面提升我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企业跨越式创新发展能力、实力、潜力与创造力,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
  支持商贸企业扩容提质。《若干措施》鼓励商贸企业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支持商贸企业连锁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大型连锁企业新开直营门店给予奖励,每家门店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到2024年底,全市净增批发、零售、餐饮业入库企业4000家以上,酒店住宿业入库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到2026年底,全市净增批发、零售、餐饮业入库企业1万家以上,酒店住宿业入库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推动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且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降低交易风险,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险费用给予25%的资金补助,单家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在打造贸易企业发展集中承载区方面,《若干措施》对深圳各区各有侧重。前海合作区依托前海联合交易中心高水平建设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豆、天然气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福田区依托华强北商圈、节日大道打造电子产品商贸企业集聚区和化妆品一条街;罗湖区聚焦珠宝玉石黄金产业发展,提升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服务水平,推进特色文化消费集聚区建设;南山区打造高端品牌消费集聚区,吸引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入驻。
  此外,宝安区、光明区聚焦产供销一体化,集聚市内外制造企业在深设立销售中心、交付中心、结算中心。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分别聚焦眼镜、服装、钟表产业,打造横岗·园山眼镜、大浪时尚、光明钟表产业集聚区。坪山区加快吸引头部化妆品、医疗美容企业入驻,打造国内高端化妆品产业集聚区。盐田区加快推进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建设,加大海滨商业高品质消费项目供给。大鹏新区依托丰富海洋旅游资源打造知名IP主题项目,开展高端文旅运动,打造特色民宿集聚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紧抓医疗养老养生消费需求,大力推进高质量住宿餐饮业发展。
 
·企业动态·
 
昆药集团拟17.91亿收购华润圣火药业51%股权
 
  据悉,昆药集团(600422)6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华润三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7.91亿元收购华润三九持有的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圣火药业”)51%股权。此次交易是公司实现三七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
  华润圣火药业成立于1995年,目前为华润三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研发销售血塞通软胶囊(核心产品)、黄藤素软胶囊、磺胺嘧啶银乳膏、三七冻干系列产品及其他普药。华润圣火药业旗下共有3家控股子公司,昆明圣火医药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进行医药营销服务。云南圣火三七药业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进行口服用三七总皂苷提取、血塞通制剂及GSP物流。华润三九(云南)三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主要进行三七全产业链上游业务拓展(种植、种子种苗等),以及三七中药材、三七皂苷、三七资源等三七产业链相关业务。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确认华润圣火药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35.12亿元。华润圣火药业51%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7.91亿元。
  昆药集团表示,本次交易是公司实现三七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公司通过对三七业务产业链整合和布局优化,助力公司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企业,成为“三七产业”规范发展的主导力量。
  与此同时,本次交易将充分发挥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渠道、品牌、供应链等方面的协同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在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业务规模,持续增厚公司“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域的业绩;并可以解决公司与华润三九在血塞通软胶囊产品上的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华润三九从外部收购标的公司形成的商誉14.11亿元将全额转移至昆药集团,未来每年期末需进行减值测试。如华润圣火药业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本次股权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将有减值风险。
 
ST亿利遭立案调查
 
据悉,ST亿利(600277)6月10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今年以来,ST亿利陷入“多事之秋”,股价也连续下跌,而这些问题的源头,是公司的一份业绩预告。今年1月31日,ST亿利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645万元至528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1242万元至-9601万元。  但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4.87亿元至5.96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2亿元至7.28亿元。
  对于前后差异巨大的业绩预告,ST亿利解释是因为公司预计对存放在亿利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计提货币资金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持有的煤炭资源补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联营企业净利润减少等因素。ST亿利4月29日晚正式披露2023年年报,净利润亏损5.42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74亿元。
  这份业绩预告引发监管关注。4月23日,ST亿利已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问询函。4月26日,内蒙古证监局对ST亿利及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艳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6月6日,ST亿利披露,上交所对公司及王瑞丰、侯菁慧、张艳梅予以通报批评。
  除了业绩预告变脸外,ST亿利还存在巨额存款无法收回风险。ST亿利在近日的公告中多次提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9.06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2亿元。
  因亿利财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因资产分类不实、高管人员长期缺位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受亿利资源集团风险化解进度影响,公司存放于亿利财务公司款项可能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
  在6月4日晚的公告中,ST亿利补充披露,亿利财务公司对于公司存放在亿利财务公司的39.06亿元货币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向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近日公司获悉相关贷款已被划分为次级贷款(不良贷款的一种)。公司存放在亿利财务公司的存款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
在因诸多风险事项屡被监管部门关注的同时,ST亿利的股价也在大幅下跌。根据Wind数据,5月6日至6月7日,ST亿利股价跌幅超过70%,25个交易日中有24个交易日跌停。
5月24日,ST亿利收盘价跌破1元,6月7日,其股价收于0.59元/股,并已连续11个交易日在1元以下。即使后续9个交易日连续涨停,其股价也不能回归1元/股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亿利已锁定交易类强制退市。
 
·海外经济·
 
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称2023年全球公共债务创新高
 
据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6月4日发布名为《债务世界》的报告说,2023年全球公共债务创历史新高,达97万亿美元,较2022年增加5.6万亿美元。
  这份报告指出,全球公共债务仍在继续增长,且区域差异显著,发展中国家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2023年全球公共债务总额的30%由发展中国家背负,而2010年这一比例仅为16%。
  报告说,债务负担加重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在医疗、教育和气候变化等领域的行动能力。受高利率等因素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外部公共债务成本高企,并面临债务重组难度高、外汇储备流失等严峻挑战。
  报告呼吁对国际金融架构进行改革,以应对债务问题带来的挑战,为全世界谋求一个“繁荣的未来”。
 
德国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近六成
 
据德国联邦统计局6月6日披露,德国2024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1.6%,已占总发电量的58.4%。这是2018年开始相关统计以来,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最高的第一季度。
  德国联邦统计局的数据显示,风能是德国最主要的能源来源,风力发电同比增长12%,达到468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8.5%。光伏发电同比增长21%,达到8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6.6%。生物质能、水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同比也有所提高。
  同时,煤炭、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发电同比下降25.4%,降至505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41.6%。煤炭虽然仍是德国第二大能源来源,但其发电量同比下降28.2%,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已降至23%。
德国正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计划到2030年实现至少80%的用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对于今年第一季度的发电数据,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可再生能源部主管托马斯·格里戈莱特表示,风能和太阳能的推广正不断取得成效,德国正朝着气候中和的方向迈进。
 
俄罗斯将加强支持力度应对经济结构性变化
 
据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京6月7日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全体会议上表示,俄罗斯政府将围绕俄经济十大结构性变化继续加强支持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积极变化。
  普京在讲话中说全球经济已进入深度变革时代,多极世界正在形成。从当前和长远来看,国家的作用、地位以及未来,都取决于能否有效应对全球挑战、发挥国内潜力,能否在竞争力上扬长避短,维护和加强同其他国家的伙伴关系。
  普京说,俄罗斯经济在进出口贸易、经济增长领域、劳动力市场、劳动生产率、数字化发展、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地方发展潜力、减少贫困与不平等、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等方面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俄罗斯将持续在金融、技术和人才等领域发力,改善营商环境,实现国家发展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积极变化。
 
哥伦比亚将停止向以色列出口煤炭
 
据报道,哥伦比亚总统佩特罗6月8日表示,哥伦比亚将停止向以色列出口煤炭,直至其停止“种族灭绝”。
  佩特罗并公布了有关停止向以色列出口煤炭的法令草案。相关法令草案将在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官网发布5天后生效。
  据悉,自去年10月7日巴以新一轮冲突爆发以来,哥伦比亚与以色列关系一直高度紧张。佩特罗多次抨击以色列,并号召其他拉美国家跟哥伦比亚一起对以色列进行谴责。去年10月底,佩特罗宣布召回哥驻以色列大使。今年5月1日,佩特罗宣布2日起与以色列断绝一切外交关系。
去年12月,南非向联合国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以色列在加沙地带实施“种族灭绝”。此后,包括智利在内的多个国家宣布加入起诉以色列的行列。今年5月,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发布“临时措施”,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在加沙地带拉法的军事行动,以色列必须允许联合国调查人员进入加沙地带,就“种族灭绝”指控进行调查并保留相关证据。
 
·研究探索·
 
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改革
 
据悉,深圳特区报6月11日刊发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垠撰写的文章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改革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相对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突出体制改革以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而言,今天的改革面临的则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许多领域需要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因此,当下的改革必须“全面”且“深化”:全面的含义应对照中国式现代化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深化的要求则应关切社会结构中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
  全面深化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改革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其次,在整体推进集体利益普惠式增益的同时,也应关切个体利益的增益诉求。譬如扶贫攻坚在整体性解决多数贫困地区人口摆脱绝对贫困后,要把后续改革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贫困家庭和个体缩小相对贫困差距上,把个体发展层面上的致富作为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要兼顾中国式现代化的各个领域,突出改革重点。这次座谈会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家学者代表等都参与了交流。这说明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建言,座谈内容涉及当前社会关注的多个焦点领域。即将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必将吸纳来自社会各界的期许和建言,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问题。当下,全面深化改革聚焦的核心问题主要来自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是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要从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使改革能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比较务实的切入点,在于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让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特别是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同时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
  全面深化改革应处理好分配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核心问题是分配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社会各界可以接受的是源于勤奋、创新、技术、知识和市场经济内在风险等因素的高收入和低收入的差别,但普遍反对因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偷税漏税、垄断、内部人控制和设租行为等因素引起的收入差距的非正常扩大,甚至是与激励机制无关的收入膨胀带来的巨大落差。目前,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更要紧处在于,出于对财产安全性考虑而在投资方面的保守倾向导致私人投资相对萎缩,显然同经济发展对私人增加投资的依赖之间产生了内在的冲突。解决之道,关键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同时,要从法律上鼓励高收入者通过兴办各种公益事业,诸如慈善捐助、教育资助、修桥补路和爱心捐献活动等,或通过税收手段,调节过高收入,提高其在国民分配中的参与度。最终形成增益式、普惠式、包容式的经济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方法论的指导,要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全面深化改革应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总之,全面深化改革要在推进中求真务实,以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社团工作·
 
中基协开展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
 
  近日,有私募人士透露,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向部分私募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开展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整改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目前未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开展专项核查整改。
  《通知》称,此次专项核查整改适用范围为截至通知发布日,依据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中管理人填报信息,存在存续运作的,未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的管理人。
具体核查整改要求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托管及审计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应当聘请托管人;提交2023年度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鼓励聘请私募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服务。二是拟清算基金免于整改:3个月整改期结束前已完成清算的基金,可豁免整改。三是整改完成前限制指施:相关基金整改完成前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展期,基金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算。四是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涉及提交审计报告的,管理人应当在整改期内通过AMBERS系统产品“年度财务监测报告”栏目提交相关基金2023年度财务监测报告。涉及聘请托管机构或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基金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应当在整改期内通过AMBERS系统“产品重大变更”栏目提交相关基金“托管或外包服务机构信息”变更,并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相关文件或协议等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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