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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79期

 
 ·国内财经·    
  我国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   
  "首发企业检查"抽查比例调高至20%     
  科创板IPO新规出台   
  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退市新规  
  两部门发文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两部委宣布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
  多部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中央财政将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     
 ·企业动态·    
  百年人寿减持万丰奥威
  调查显示一季度我国贷款总体需求指数环比上升     
 ·海外经济·    
  美联储维持利率不变    
  美国4月失业率升至3.9%  
  联合国报告称战事将导致加沙发展水平倒退数十年 
  以色列将对土耳其采取多项反制措施    
 ·研究探索·    
  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伦理风险研判和防范   
 ·社团工作·    
  上海两家协会联合倡议发起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中国贸促会称一季度受访外资企业市场信心进一步提升
 
 
 
 
 
 
 
 
 
 
 
 
 
 
 
 
·国内财经·
 
我国将加快推进信用立法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尽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
  据介绍,此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国家疾控局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申请,并研究讨论社会信用建设法(草案稿)和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等文稿。
  会议强调,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内涵和总体框架研究谋划,明确下一阶段建设的目标任务;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加快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研究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渠道;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完善信用评价机制,规范失信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行业信用监管制度;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在行政审批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
 
“首发企业检查”抽查比例调高至20%
 
  据悉,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其中提及,将《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下称《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据了解,2015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进证券期货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证监会发布《清单》,包含证券公司检查、基金管理人检查等17个事项,针对每个事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等要素。2021年1月,为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证监会对《清单》进行了修改,新增首发企业现场检查事项,明确抽查比例为5%。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出要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此前,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关于严把发行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要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
证监会表示,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一项监管执法手段,是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一环。为落实上述要求,进一步提升发行上市监管效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监会对《清单》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清单》中“首发企业检查”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科创板IPO新规出台
 
  据悉,证监会4月30日发布修改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上交所同步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适度提高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推荐真正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继2020年3月证监会首次发布实施《指引》已经过去四年,中间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2年3月20日和2023年8月10日进行了修订。此次《指引》的修订,意味着科创板的门槛提升标准进一步明确。与旧版上市标准相比,科创板上市门槛提升有何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研发投入金额,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
  二是提高发明专利数量,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
  三是营业收入增长率,将“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
四是核心技术专利,将“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调整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交所抓好规则落地执行,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更好发挥科创板功能作用。
  更加强调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
  在《指引》发布同日,上交所发布修订后的《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同步进行了调整,并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责任,强调保荐机构应顺应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立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推荐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转化运用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硬科技”企业申报科创板。
 
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退市新规
 
  4月30日,在新“国九条”对加强退市监管的指引下,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完善并正式发布相关退市规则(统称“退市新规”)。
  整体来看,本次退市标准的修订,是在2020年退市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内控失效等乱象的威慑力度,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打击体系。其中,在此前2年连续造假达到一定比例强制退市的基础上,新增1年严重造假、3年及以上连续造假的情形,新增资金占用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退市标准,释放“零容忍”信号。
  此外,本次退市标准的修订还进一步收紧了财务类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的退市力度;适当提高市值退市标准,推动市场化退市功能充分发挥作用。
据了解,在规则修订过程中,沪深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对反馈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从总体影响评估来看,本次退市规则靶向精准,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突出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不针对“小盘股”的公司。同时,规则实施设置了划断安排,确保新旧规标准平稳过渡,从严打击连续多年造假和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不予整改的公司,明确投资者预期,强化风险揭示。
  科学设置多元化退市指标 精准锁定无投资价值公司
  本次退市改革坚持优胜劣汰的监管政策导向,持续发力推动绩差公司、劣迹公司“应退尽退”,不断巩固深化退市改革成果。
  现有强制退市指标主要针对“空壳公司”和“害群之马”。本次改革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严格没有投资价值公司认定标准。
  第一,拓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调低财务造假触发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新增一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等退市情形。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达不到退市标准的,实施ST风险警示,实现对财务造假打击全覆盖。其一,凡是行政处罚认定造假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被实施ST。其二,造假金额比例年限达到一定程度的,坚决退市。将现有“连续2年造假金额5亿元以上且超过50%”的指标,调整为“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连续2年造假3亿元以上且超过20%,或者连续3年及以上造假”三种情形。据此,原退市标准无法出清的单年大额造假、多年连续造假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第二,加大绩差公司淘汰力度。现有组合指标为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本次改革强化持续经营能力考核,出清绩差公司。其一,将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指标从1亿元调高至3亿元;其二,亏损中增加利润总额为负的考察维度。
  第三,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并继续坚持不同板块差异化的标准设置。2020年退市改革设置了3亿元市值退市指标后,尚无公司触及,本次该指标拟对主板A股(含A+B股)适当提高至5亿元,旨在加大市场化出清力度。
  第四,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将资金占用、内控审计意见、控制权长期无序争夺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增强规范运作的强约束。一是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退市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2亿元以上或超过净资产30%,在证监会责令改正期限内未能归还的,将被启动规范类退市程序,以退市震慑违规占用行为,督促占用方及时偿还占款。二是新增内控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情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第一年ST、第二年*ST、第三年退市。该指标设置了递进式实施程序,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内控审计意见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三是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情形。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的,依序实施ST、*ST,直至退市。控制权无序争夺属于典型的公司治理乱象,投资者难以判断信息披露有效性,通过退市予以规范,重在发挥震慑作用。
  新老划断平稳过渡 对相关指标给予一定改善期限
  本次退市规则改革充分考虑市场平稳过渡的客观需要,追溯适用安排总体遵循“不溯及既往”原则,对于财务类、规范类、市值类等指标均给予了一定的改善期限。
  一是关于财务类退市指标。修改后的主板财务类“亏损+营业收入”组合指标等从2024年年报开始适用,明年适用组合财务指标触及退市的公司家数预计在30家左右;明年可能触及该指标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约100家,这些公司还有超过一年半时间来改善经营、提高质量,2025年底仍然未达标准,才会退市。
  二是关于交易类退市指标。修订后的市值类退市指标也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除已锁定退市的公司外,沪深两市当前仅3家主板公司市值低于5亿元,均为风险警示公司,且部分公司已多重风险交织,面临其他类型的退市风险。
  三是对于规范类退市新增情形。修订后的资金占用和控制权之争退市自新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新规则发布实施前,实施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变化,且现任实际控制人与资金占用方无关联关系的,原资金占用行为不适用新规则规范类退市。内控非标意见退市情形,以2024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说若公司因2024年年报被出具内控非标意见,被交易所实施ST且后续两年均未改善的,最早将于2026年年报出具后被强制退市。
  四是关于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总体按照不溯及既往和稳定投资者预期的原则,以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为新老划断时点。新规则发布实施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新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新规则发布实施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原规则,不再追溯适用。
  五是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新规对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退市、资金占用未解决且未变更控制权、新规之后收到财务造假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施ST等情形予以有限追溯适用,目的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加强投资者保护 杜绝“金蝉脱壳”一退了之
  上市公司退市后,主体依然存在,责任还要承担,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因退市而改变,坚决杜绝“金蝉脱壳”一退了之。
  针对退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证监系统单位已作出具体安排:一方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多种投资者索赔方式,均已有实践。后续,相关单位还将加大代表人诉讼的适用力度,积极为投资者主张权益;灵活运用代位诉讼、支持诉讼,应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升民事诉讼的便捷性,强化投资者追责意愿。
  另一方面,强化对违规公司退市前后行政、刑事和民事等立体追责力度,加大保护投资者权益。一是就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害群之马”强化问责追“首恶”,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从严处罚“关键少数”。二是刑事、民事等多方面追责救济同步跟进,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如紫晶存储案的主要责任人此前已被公安机关批捕;ST华铁、ST摩登被资金占用一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部分高管提起代位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案件开始依次落地,强化惩恶扬善、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
  据了解,投资者服务中心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支持投资者行权维权,推动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一方面,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投服中心将加强案件预研预判,综合运用支持投资者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等方式,要求上市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投资者服务中心还将支持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等情形负有责任的“关键少数”一追到底,通过开展股东代位诉讼,依法要求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两部门发文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据悉,财政部、交通运输部5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通知》,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
  就具体实施目标而言,在智慧扩容方面实现示范通道通行效率提升20%左右;在安全增效方面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左右;在融合创新方面凝练总结一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车路云、船岸云应用场景和关键技术、标准规范;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推动培育一批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产业化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
  从支持范围来看,《通知》明确,重点支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以及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范围内的国家公路和国家高等级航道,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
  《通知》还要求,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化感知网络、智能化管控系统和网络化服务体系,改变传统基建模式,更加注重集约节约利用,以较少资源消耗撬动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大幅提升;更加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以较少资金投入带动交通基础设施优质供给有效加强;更加注重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以数字手段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进;更加注重融合创新,以应用场景规模化落地促进产业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高。
  关于资金分配,财政部将按照“奖补结合”方式安排资金。其中,公路、航道领域奖补资金分别核定,按照交通运输部核定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补,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照每个示范区域奖补资金的40%予以补助,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不符合数字化转型支持方向的建设内容等。通过中央财政其他渠道支持的,不再重复安排奖补资金。
 
两部委宣布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
 
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30日联合发布通知,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进一步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通知明确,加大稳岗扩岗扶持政策兑现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对稳定扩大就业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通知要求,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服务对接机制,主动宣介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持、劳动关系等政策服务。将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加强线上线下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和用工指导。
  强化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实施卓越工程师薪火计划、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支持企业建设技工教育联盟(集团),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拓宽先进制造业企业人才发展空间,支持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引导企业建立体现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
改善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先进制造业集中的高新区、工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推出青年社会实践、跟岗锻炼等形式,提升先进制造业对青年群体的就业吸引力。
 
多部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据悉,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称,为提高公共实训基地的共享开放水平,完善民营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合作机制,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和用工保障,更好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决定,从2024年至2027年,加力提效用好公共实训基地,开展百万民企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通知》从共享场地设备、建强师傅队伍、开发优质课程、扩大岗前培训、加强在岗培训、深化以赛促训、完善就业帮扶、凝聚工作合力、推广典型经验等9个方面作出安排。
其中,在共享场地设备方面,《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扩容提质方案,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推动公共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领域集中。指导公共实训基地与民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建“联合体”和“分基地”,共享培训所需的场地和设备,打造“生产+培训”真实场景,提高培训资源使用效益。支持公共实训基地采取“送培上门”等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探索以公共实训基地为桥梁纽带,统筹整合行业领域内多家民营企业培训资源,构建“一个基地、多点布局”技能培训体系,增强对全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凝聚工作合力方面,《通知》明确,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地方实际确定公共实训基地为民营企业开展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规模,力争2024年至2027年,每年培训民营企业员工100万人次以上,持续增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各级总工会、工商联要强化劳动者培训与企业需求对接,推动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参训人员、相关企业和公共实训基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资金政策支持。
 
中央财政将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
 
  据悉,财政部、商务部日前发布通知称,从2024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据了解,试点工作拟分三批(2024-2026年)实施,建设期限为三年,2024年拟支持不超过20个城市。后续年度根据实施情况确定试点规模,并优先支持政策未覆盖省符合条件的城市。
  通知明确,通过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城乡统筹发展、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与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物流主干线和现代产业集群等紧密衔接。在支持方向上,着力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直辖市4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2亿元左右。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
 
·企业动态·
 
百年人寿减持万丰奥威
 
  5月5日,低空飞行概念股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丰奥威)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年人寿)发来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百年人寿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据了解,3月31日,万丰奥威曾发布公告称,合计持有该公司股份1883112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87%)的股东百年人寿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42%),该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
  根据5月5日的公告,2024年4月24至2024年4月29日,百年人寿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万丰奥威9000000股,减持均价14.88元/股,套现约1.34亿元。
  百年人寿是万丰奥威第二大股东,在本次减持前持股8.87%,减持后持股比例为8.44%。
据万丰奥威2015年10月披露,百年人寿于当年8月25日至9月30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丰奥威股票,达到5%的举牌线。此后,百年人寿陆续增持,成为第二大股东。从早年举牌至今,百年人寿已经“拿牌”超8年。
作为一家以汽车金属部件轻量化产业和通航飞机制造产业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万丰奥威产业定位“大交通”领域,布局“汽车轻量化+低空经济”双主业。万丰奥威曾在4月24日披露的财报中称,在2024年将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新机遇,加速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项目落地。
成立于2009年的百年人寿,初始股东包括大连地方国资、国电电力、东方资管、华信信托等多家机构。2014年至2015年,万达集团通过接盘国电电力、辽宁时代万恒等公司转让的股权,逐步增持百年人寿,成为该公司持股11.55%的第一大股东。
目前百年人寿经营层面遇到较大困难,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红线”,从可查的业绩数据来看,截至2023年1季度末,公司净资产-4.2亿元,已经资不抵债。另外,百年人寿现有股东中,大多数股东所持股权处于被质押或冻结状态,占比近8成,公司也未能从万达和银泰之间的股权纠葛中脱身。
 
调查显示一季度我国贷款总体需求指数环比上升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银行家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贷款总体需求指数为71.6%,比上季上升10.1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一季度,制造业贷款需求指数为69.0%,比上季上升6.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贷款需求指数为63.6%,比上季上升5.6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贷款需求指数为65.4%,比上季上升5.1个百分点;房地产企业贷款需求指数为50.3%,比上季上升8.2个百分点。分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贷款需求指数为60.1%,比上季上升6.7个百分点;中型企业为62.9%,比上季上升6.0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为72.0%,比上季上升7.8个百分点。
 
·海外经济·
 
美联储维持利率不变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5月1日结束为期两天的货币政策会议,宣布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维持在5.25%至5.5%之间不变,并自6月起放缓资产负债表缩减速度。
这是美联储自去年9月以来连续第六次会议维持利率不变。
美联储在当天发表的声明中说,通货膨胀率虽在过去一年有所缓解,但仍处于高位。近几个月,美联储在实现2%通胀目标方面“缺乏进一步进展”。在对通胀率持续向2%的长期目标迈进抱有更大信心之前,美联储降低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是不合适的”。
  声明说,在过去一年里,实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这两大目标的风险“已经趋于更好的平衡”。这一措辞较此前声明中的“正趋于更好的平衡”有所调整。
  根据声明,美联储将继续减少其持有的美国国债、机构债务和机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但将放缓减持速度。自6月起,负责公开市场操作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将把每月美国国债减持上限从600亿美元降至250亿美元。同时,该委员会将维持每月机构债务和机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减持上限在350亿美元不变,并将超过这一上限的任何本金用于美国国债的再投资。
  声明重申,在评估适当的货币政策立场时,美联储将继续监测即将发布的信息对经济前景的影响。如果出现可能阻碍目标实现的风险,美联储将准备酌情调整货币政策立场。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眼下美国劳动力市场需求依然强劲,通胀超预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推迟降息可能是合适的”。
  他还表示,放慢缩表步伐并不意味着美联储将缩小资产负债表收缩规模或是为经济增长减少限制,而是确保资产负债表以更为渐进的方式逐步接近其最终规模,同时降低货币市场承受压力的可能性,避免金融市场动荡。
 
美国4月失业率升至3.9%
 
据悉,美国劳工部5月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4月美国失业率环比上升0.1个百分点至3.9%,非农业部门新增就业人数为17.5万,远低于市场普遍预期。
  数据显示,4月美国失业率高于市场预期的3.8%,较2023年4月的历史低点高出0.5个百分点。劳动参与率环比持平在62.7%,低于新冠疫情暴发前的63.3%。
  按行业来看,当月医疗保健业就业人数环比增加5.6万,运输和仓储业就业人数增加2.2万,零售贸易业就业人数增加2万。
  当月,员工平均时薪环比上涨0.2%至34.75美元,涨幅较3月收窄。在过去12个月中,员工平均时薪增长了3.9%,涨幅较3月收窄。
  分析人士认为,美国4月失业率意外上升,非农新增就业人数收窄至6个月来最小增幅,表明就业需求正在放缓,劳动力市场在经历年初持续增长后正在降温。不过,员工薪资涨幅收窄可能有利于通胀形势好转。
 
联合国报告称战事将导致加沙发展水平倒退数十年
 
据报道,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5月2日发布报告说,加沙地带的战事将导致该地区的发展水平倒退数十年。
报告说,目前加沙冲突已经持续近7个月。如果冲突超过7个月,加沙地带发展水平将倒退37年;如果冲突超过9个月,加沙地带44年的发展成果将化为乌有,发展水平将倒退至1980年。对于整个巴勒斯坦来说,如果加沙冲突持续超过9个月,发展水平将倒退20多年。
 
以色列将对土耳其采取多项反制措施
 
据报道,以色列外交部5月3日宣布,将就土耳其决定暂停与以色列的所有进出口贸易活动采取多项反制措施。
  以外交部3日发表声明说,以外交部与经济部和税务局进行讨论后,决定采取措施减少土耳其与巴勒斯坦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经济联系,推动国际经贸组织对土耳其违反贸易协定实施制裁。同时,以方将制定进口土耳其产品的替代清单,并对受土耳其决定影响的出口部门给予支持。
  以色列经济部长巴尔卡特3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以色列已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投诉土耳其的决定。
  据悉,土耳其贸易部5月2日在一份声明中说,由于以色列在加沙地带的行动不断造成人道主义灾难并对当地设施造成破坏,土耳其已于4月9日第一阶段暂停向以色列出口54类商品,而以政府此后并未停止其在加沙地带的行动,导致当地人道主义灾难进一步加剧。为此,土耳其的第二阶段措施已启动,决定暂停与以色列的所有进出口贸易活动。土耳其将严格执行这些新措施,直到以色列政府允许充足的人道主义援助进入加沙地带。
据以色列中央统计局数据,2023年以色列对土耳其的出口额为15.7亿美元,进口额为46.1亿美元。土耳其是以色列第五大进口国、第九大出口国。
 
·研究探索·
 
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伦理风险研判和防范
 
南方日报5月6日刊发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宋信强、马创杰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随着以ChatGPT、Sora等大模型为代表的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取得突破性发展,颠覆性技术的广泛应用正牵引人类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当前正朝向通用人工智能迈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大众化应用在给人们带来工作和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难以预测的伦理风险挑战,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起组织的人工智能事件监测数据,仅2023年12月单月,人工智能伦理事件就达495件,伦理问题也反向制约着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频发的伦理风险问题引发了人们对未来人工智能技术是否能够继续坚守造福人类初心的质疑,甚至对人类自身造成威胁的担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大众化应用的不断普及,伦理问题愈加受到重视,建立并完善负责任可操作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规范、准则和全面监管机制已迫在眉睫。
  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在遵循发展和安全并重原则下,按照伦理先行、依法依规、敏捷治理、立足国情、开放合作的治理要求,形成政府主导、科技创新主体主动担当、科技类社会组织参与的上中下多方协同共治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公平透明、安全可控,在管理、研发、供应和使用各环节形成可信赖、可追溯、可监管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模式。
  发挥有为政府的超前引领作用
  政府是社会治理规则的制定者,在多元协同治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中,政府作为最重要的推动力量,同样发挥着基础性“元治理”作用。作为有为政府,应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中发挥超前引领作用。
  一是建立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敏捷治理机制。在制度设计、框架确立、过程管理等方面强调系统的动态适配和灵活治理,建立敏捷的反馈系统,尤其要加强动态跟踪、科学研判、风险预警和伦理事件应急处置。健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等级评估体系,细化分级分类评估标准,做到准确识别、精准评估,实施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分类分级治理。鼓励多元参与和协同共治,更快速、高效地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符合伦理规范。
  二是加强数据要素治理。数据作为人工智能的“燃料”,是培养和训练模型的关键,用不同的数据“投喂”对人工智能伦理和价值导向存在很大影响,要在数据来源、数据质量、数据加工、数据存储和数据流通等方面,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强化行业协同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
  三是加强算法伦理治理。算法是人工智能处理和分析数据、进行决策和推理的核心,应坚持以人为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算法决策;坚持算法公正,对算法进行严格的测试和验证,并进行算法解释,避免偏见和歧视;重视算法智能化发展,开发弱人工智能代替人类监督强人工智能,以人工智能算法创新应对人工智能伦理风险。
  四是积极发挥有为政府作用。政府通过嵌入人工智能技术过程超前预防伦理风险,弥补技术缺陷,避免技术“过度承诺”陷阱,通过“模型审计”减少“算法黑箱”的伦理风险。与其他治理主体“互嵌”建立高效联动的治理共同体,通过行政力量推行全程监管由注重“结果”转向“过程-结果”并重。加强数字法治建设,注意“软法”与“硬法”平衡发展,明确伦理边界底线。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信用体系。
  发挥科技创新主体的责任主体作用
  科技创新主体是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的中坚力量,是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重要原生动力,承担着伦理风险治理的主体责任,应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日常管理,主动研判并及时化解本单位人工智能领域存在的伦理风险。
  一是推进数字信任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应将人工智能融入数字环境,开发算法可信的人工智能。构建数字信任的制度框架,强化信息安全外部保障,加大对数据违规采集的处罚力度,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科技企业可推行“机器遗忘”,在保留原模型预测能力基础上保障知识产权与隐私权,在大模型与人工智能伦理之间做好权衡。
  二是开展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常态化培训。将人工智能伦理培训嵌入科技人员入职培训,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伦理规范和底线,按照伦理审查批准的范围开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研究与创新。对科技人员实施必要激励,激发其伦理行为向善。加强科技人员伦理知识教育,加快培养在人工智能领域懂科技、识伦理、明治理的综合性专业人才。
  三是积极发挥道德企业家作用。引导道德企业家通过观察、干预、互动建构指标,将道德规范嵌入人工智能过程,确保科技人员遵守人工智能伦理,引导企业将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分享,提升科技企业伦理风险治理能力。在“非层级化”企业中建立可制定规则的科层制,对人工智能产品全程进行道德审查。
  四是设立人工智能专家工作站。鼓励科技创新主体引进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审查、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助推科技创新主体发展,提高对人工智能风险的前瞻性识别、评估、预防及监管。
  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人工智能伦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中,科技类社会组织是连接政府与科技创新主体(高校、企业及科研机构等)的桥梁和纽带,发挥着建平台、立标准和组团队的独特作用。
  一是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研究。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伦理学会,动员智库、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科技类社会组织和科技人员深入开展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理论研究,加强人工智能伦理的前瞻性课题研究,并积极参与国际人工智能伦理重大议题研讨和规则制定。
  二是搭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交流平台。通过组织学术会议、人才论坛、座谈交流、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强人工智能前沿信息交流,研判人工智能研发和运用过程中的伦理风险,谋划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对策,为创新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提供学术支撑。推动行业平台促进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合作,形成行业伦理风险治理的实践指南。
  三是建立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规范和审查监管制度。明确人工智能伦理要求,制定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规范、标准和指南,引导科技人员合理开展人工智能活动。设立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完善人工智能伦理审查、风险处置、违规处理机制,健全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活动的伦理监管审查机制,对违反伦理要求的团队和个人应予以问责。
  四是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教育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普及人工智能伦理知识,推动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知识传播,引导科技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学习人工智能伦理知识,增强人工智能伦理意识,自觉践行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坚守人工智能伦理底线。引导媒体提升人工智能伦理素养,科学识别人工智能伦理风险,积极发挥舆论监督功能。通过必修课、选修课、通识课等形式,开设面向高校学生的人工智能伦理教育课程。
  发挥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示范推动作用
  人工智能技术具有全球性,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是世界各国共同关心和面临的问题。我国应积极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推动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全球共同体建设。
  一是为全球人工智能伦理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在维护人类福祉、坚守公平正义方面体现我国的责任担当,就全球普遍关切的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问题给出建设性建议,为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相关国际讨论和规则制定提供参考蓝本,为解决全球人工智能伦理治理难题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
  二是推动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公平正义。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努力推动各国在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中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尤其要为发展中国家争取代表性和发言权。加强国际对话,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加强伦理治理交流和经验分享。
  三是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法律和标准制定。在尊重各国政策和国情差异性前提下,参与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国际法律和标准研制,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制定“全球数字契约”。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境)外组织研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议题,掌握世界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最新趋势,推动形成全球人工智能伦理风险治理的良好合作生态。对外交流中坚决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恶意阻挠我国人工智能产业正常发展,反对利用技术垄断制造人工智能发展壁垒,恶意阻断我国人工智能供应链稳定畅通。
  人工智能伦理治理需多方主体共同努力,将科技创新与伦理风险治理相结合,才能构建开放、包容、安全、可持续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体系,推动人工智能造福社会。
 
·社团工作·
 
上海两家协会联合倡议发起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5月3日,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积极响应第五届上海“五五购物节”,联合倡议在上海市发起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以旧换新”模式,方便居民置换住房,更好地支持居民合理的梯度置业需求。
  本次“以旧换新”活动,主要针对计划出售二手住房并购买新房的购房居民。购房居民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买新房的意向,再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动其旧房交易,旧房成功出售后按约定完成新房交易。首批参加倡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近10家。首批参加倡议的项目30余个,主要分布在嘉定、松江、青浦、奉贤、临港等区域。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旧房未成功出售的,购房居民可以无条件“退房退款”;房地产经纪机构承诺,对购房居民的旧房“全城推、优先卖”。活动期间,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优惠力度,为“以旧换新”居民提供相应的优惠;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倡议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以旧换新”居民提供专属优惠服务。
  同时,为给购房居民提供更多选择和保障,本次“以旧换新”活动,由相关平台(乐居好房)为各方主体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为达成购买新房意向的居民提供资金临时托管等便民服务,为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提供大数据服务等。
本次“以旧换新”活动是在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已有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增加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希望更多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参与进来,共同为“以旧换新”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中国贸促会称一季度受访外资企业市场信心进一步提升
 
据报道 ,中国贸促会日前对600余家外资企业开展的一季度营商环境调研发现,受访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信心进一步提升。七成以上受访外资企业看好未来5年中国市场发展前景,环比提高约3.8个百分点。过半的受访外资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吸引力上升,环比提高约2.9个百分点。
  从在华经营情况看,过半数受访外资企业反映未来5年在华投资利润率预计将会提高,其中,来自欧洲的企业占比接近六成。预期今年在华有增资计划的受访外资企业占比环比提高2.1个百分点,来自北美的受访企业该占比,较受访外资企业总体高4.5个百分点。
  一季度外资营商环境调研发现,在“非常满意”“满意”“一般”“差”“很差”五个选项中,所有指标“满意”及以上评价占比均较去年四季度有所提升。对“获取经营场所”“办理结业手续”“市场准入”等九项指标评价“满意”及以上的企业占比超九成。
“中国市场吸引外资的综合优势依然突出。”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赵萍说,随着一系列稳经济、促开放、引外资的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我国良好的投资环境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了外资企业投资中国的信心,投资中国、加码中国、深耕中国的外资企业也必将赢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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