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财经动态 > >> 财经动态 第078期

财经动态 第078期

 
 ·国内财经·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财政部推出全新政府采购方式  
  金融监管总局推18条措施加强财务公司监管    
  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再迎规范 
  税务总局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具体措施      
  国内首部能源法草案出炉   
  七部门联合发文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湖南省政府十条举措支持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  
  江苏发文要求做好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    
  广西推动八个重点领域形成场景创新矩阵   
 ·企业动态·    
  天齐锂业创始人蒋卫平辞职      
  亿航计划研发快充电池
 ·海外经济·    
  OPENAI涉嫌违反欧盟隐私法规遭投诉
  IMF预测亚太地区2024年经济增长4.5%    
 ·研究探索·    
  "产能过剩论"没有依据 
 ·社团工作·    
  深圳市连接器行业协会称AI服务器或拉动铜需求增长
 
 
 
 
 
 
 
 
 
 
 
 
 
 
 
 
 
 
·国内财经·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一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代表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中央企业把握宏观经济向好回升时机,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一季度实现增加值2.5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4%,年化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1%,研发投入持续增长,起步平稳、开局良好。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深入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和面临的市场形势等,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紧咬确定的业绩目标,大力抢抓发展机遇,推动各项提质增效稳增长举措落地见效。要聚焦重点领域,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落地,高标准实施与地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重点项目,扩大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投资,进一步强化投资管控,严防偏离主业实业、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要强化价值创造,持续提高经营创现能力,坚持“现金为王”“以收定支”原则,形成更多有利润的收入、有现金流的利润,加大降本增效、亏损治理力度,大力提升经营质量。
会议强调,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严防严控债务风险,加强穿透监测,强化刚性约束,防范“超级股东”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业务风险,聚焦信托、财务公司、商业保理、基金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严把金融业务入口关,加强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控。加强涉外业务风险管控,高度重视行业性风险问题,针对中央巡视等指出的问题,系统研究整改措施并推动落实,深入研究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的有关措施,从根本上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向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强化合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做好“压减”工作,坚决杜绝控股不控权和虚假控股问题。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各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扎实细致做好煤电油气等重要民生产品供应保障,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品质。
 
财政部推出全新政府采购方式
 
4月24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合作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的采购方式。
  实施合作创新采购的,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列明研发经费。《办法》鼓励有研发能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供应商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对全社会应用技术研发的辐射效应,促进科技创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武威表示,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提出,明确了政策支持场景,并限定创新产品应具备“实质性技术创新”含量,回应了供应商在创新产品推广前创新活动需求侧的政策支持诉求,扩大了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功能发挥范围,强化了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效能。
  为开展科技创新提供政策保障
  《办法》明确,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采购:(一)市场现有产品或者技术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二)以研发创新产品为基础,形成新范式或者新的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功能性能,明显提高绩效的;(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围绕科技创新和应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为供应商开展科技创新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政策保障。
  武威表示,在创新目标设定方面,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围绕需求所展开的市场调研、专家论证及创新概念交流等活动,可以有效规避供应商盲目开展创新活动所带来的风险与不确定性,降低失败成本、提高转化效率。
  在创新研发实施过程方面,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围绕研发合同的履行制定了周密的沟通互动、考核评价及监督要求,这在保障采购程序规范的同时,也为供应商开展创新提供了孵化平台,加大了政府采购的创新风险分担力度。
  在创新产品市场推广方面,通过制定订购及首购实施标准、程序规则,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可以为供应商提供稳定、可观的市场份额,有效降低供应商所面临的市场推广风险,切实稳定创新动力与信心。
  “此外,考虑到创新会受到技术能力、资金来源、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偏离研发目标问题,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管理制度有效融合了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在采购方案中明确研发风险分析和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在研发合同履行中,针对市场已出现拟研发创新产品的同类产品,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因研发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研发工作发生重大延误、停滞或者失败等情形,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管理制度就合同终止或解除及违约责任承担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武威补充。
  推动中小企业参与创新研发活动
  《办法》规定,采购人开展合作创新采购应当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采购人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情况和中小企业承接能力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方面,相比于大型公司及上市公司,中小企业数目庞大,其创新活力及可供挖掘的创新潜力更为突出。另一方面,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代表,因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优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产业链分工协作中处于枢纽地位,因此其创新活动及创新实力直接关乎产业链网络耦合程度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问题。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及创新发展天然存在信息获取能力、资质条件、技术水平、抗风险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的劣势。”武威表示,此次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在各个环节均考虑了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
  《办法》规定,对于工作内容难以分割的综合性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参与创新研发活动。
武威表示,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对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及合理获取创新政策支持给予保障,有效强化了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效果的覆盖范围,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监管总局推18条措施加强财务公司监管
 
  4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从坚守特色化功能定位、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财务公司监管有效性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意见,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下称“财务公司”) 坚守主责主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坚持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必要有益的补充作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具体来看,“提升财务公司监管有效性”是此次《意见》部署的重点,18条意见中有7条都与此相关。《意见》明确,要严把准入关口、全面加强日常监督、扎实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强化监管协调联动、切实提升监管质效、加强金融反腐打击力度,从而提升监管有效性。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延续了强监管、严监管基调,对于存量风险,明确要压实财务公司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强化股东责任,督促企业集团依法履行股东救助义务,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健全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综合运用集团自救、司法重整、破产清算等金融风险处置措施,合理把握风险处置的时机和节奏,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设定清晰的整改期限及具体整改要求。
  同时,强调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包括严格落实同类机构、同类业务执行统一监管标准的要求,提高监管查处威慑力,依法强化机构和人员“双罚”,健全处罚信息公示、联合惩戒、市场禁入等惩罚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股东信息,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协助追究刑事责任,实现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市场约束和惩戒等具体举措。
  《意见》还提到,要强化监管协调联动。健全与地方金融委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及时通报重要监管信息、重点风险线索和重大专项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实施资金集约管理、助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意见》进一步引导财务公司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具体来看,包括两大方面的重点:一是坚守主责主业,发挥企业集团内源融资的作用,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统筹调度,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配合集团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提升支付结算效率,加速资金循环;紧密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二是紧跟国家战略导向,发挥贴近实业优势,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加大对企业集团内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涉农金融服务,推动金融资源真正集聚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上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金融动能。
 
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再迎规范
 
据报道,监管部门近日下发一则通知,要求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三类银行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推动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通知说,近年来,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持续发展,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支持居民消费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银行在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模式、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就发展模式而言,上述通知要求,上述三类银行要审慎评估互联网贷款的市场环境、风险状况和发展前景,制定与本行资源禀赋、发展战略、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等方面情况相匹配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规划,不应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的获客引流或担保增信来追求互联网贷款业务规模或盈利的短期快速增长。同时要审慎设定互联网贷款业务总规模与结构分布、单一合作机构集中度等指标,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类别的互联网贷款业务或单一合作机构。
  就风险管理而言,通知强调,上述三类银行要坚持全流程管理,提升自主风控能力。不得将核心风控环节外包给合作机构,防止过度依赖合作机构,导致互联网贷款经营管理“空心化”。要加强互联网贷款的统一授信管理,多渠道收集并充分核实借款人信息,合理测算其收入,对其核定统一授信额度。要全面考虑借款人已有债务情况,做好授信额度动态管理,有效防范共债风险。
  通知还要求,三类银行要加强合作机构管理。要加强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各类合作机构管理,建立全行上下统一的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明确相应的准入退出标准和程序,选择财务能力强、风控水平高、市场评价好的合作机构。要严格审查互联网贷款担保增信机构的业务资质、担保能力、股东背景等情况。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通知强调,三类银行要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向借款人充分披露互联网贷款的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等信息。
 
税务总局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具体措施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据了解,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今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公告》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明范围、明抵扣、明优惠、增便利、增规范、增效率”六个方面。
  其中,《公告》明确了实行“反向开票”的开受票方范围。开票方为资源回收企业,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体工商户,实行“反向开票”必须具备从事相关回收行业的资质,同时还需要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受票方为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既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的自然人,也包括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的自然人。若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连续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资源回收企业应引导持续从事报废产品出售业务的自然人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按照规定自行开具发票。
  目前,从事社会化资源回收的前端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资源回收企业缺少“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根据《公告》,实施“反向开票”后,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若开具专用发票,在“征扣税一致”原则下,实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畅通,其购进支出还可据此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作为资源回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从而解决成本税前列支堵点问题,使资源回收行业的税费政策运行更加顺畅。
为更好落实“反向开票”措施,《公告》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明确对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一是允许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的自然人出售者,多数属于持续经营,由资源回收企业代办税费后也实现了按期纳税。为落实优惠政策,《公告》明确,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给目前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资源回收企业一次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权。《公告》允许纳税人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一次性变更增值税计税方法,给了纳税人又一次选择权,便于纳税人在实施“反向开票”后,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三是做好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衔接。2021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制定出台《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时,为避免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后,怠于取得发票而带来上游环节偷逃税款漏洞,明确要求“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后才能享受优惠。实行“反向开票”后,部分符合规定条件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资源回收企业,也可适用“反向开票”。为保障这部分纳税人充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公告》明确,反向开具的发票属于“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即反向开具的发票对应的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为最快速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为尽快释放政策效应、回应社会预期、满足资源回收企业开票需要,《公告》明确自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回收企业,即可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就可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反向开票”。
 
国内首部能源法草案出炉
 
  据报道,中国能源领域首部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草案亮相。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中国人大网随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下称《草案》),自4月26日-5月25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会议期间,《草案》首次被人大常委会审议。202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法》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其中,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4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该草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4月23日对能源法草案作了说明。他指出,中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但能源领域还缺少一部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能源法,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常每两个月举行一次,这意味着《能源法》将有望在年内正式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法案,将在全体会议上听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的说明》,当前中国能源发展仍面临消费量快速增加、供给保障压力持续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尚未到位、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能源市场体系不够健全、储备体系建设薄弱、科技创新存在短板等诸多问题挑战,亟需进一步健全能源法律制度体系。
  《草案》共9章69条,在健全能源规划体系,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加强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制度,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目标。
  此外,《草案》分别对可再生能源、水电、核电、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开发利用的基本政策取向作了规定。
  其中提到,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分解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
  针对煤炭领域,《草案》要求国家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煤矿矿区循环经济,优化煤炭消费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
  另外,推动燃煤发电清洁高效发展,根据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保障的需要,合理布局燃煤发电建设,提高燃煤发电的调节能力。
  能源市场体系建设也是《草案》的重点,作为第四章内容单独列出。
  《草案》第三十二条明确,国家鼓励、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投资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能源市场发展。
  《草案》同时规定,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实行分开经营,依法加强对能源领域自然垄断性业务的监管和调控,支持各类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
此外,协调推动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市场建设;要求能源输送管网设施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鼓励能源领域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产业链全链条协同推进;推动建立主要由市场因素决定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能源价格调控制度。
 
七部门联合发文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应急管理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智能化建设是推动矿山安全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推进矿山数据融合互通,实现环境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联动、重大灾害风险智能预警,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数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20%,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单班作业人员不超50人的智能化矿山。到2030年,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实现矿山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应用,推动矿山开采作业少人化、无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意见》提出,要加强整体规划,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的矿山智能化建设架构和技术体系;要结合矿山智能化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构建不同区域、不同矿种、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矿山智能化建设协同发展格局。
  《意见》还提出,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具有行业技术优势的企业联合组建高水平矿山智能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探索与矿山智能化发展相适应的新理论、新工艺和新模式;加快研发制约智能化建设的“卡脖子”技术;加快矿山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传感器等的研发应用,加快矿山机器人研发及迭代更新;鼓励矿山企业加快新型工业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同时,拓展智能化场景,加快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机器人替代,强化矿山开采作业智能化,提升灾害智能防控水平,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意见》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充分结合各地矿山基本条件,“一矿一策”明确建设范围,分类探索实用管用的建设模式;要对矿山智能化产业链各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要鼓励地方政府、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进智能采矿相关领域“新工科”建设,加大校企联合培养力度,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要支持矿山资源丰富地区探索打造智能化矿山产业集群。
 
湖南省政府十条举措支持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
 
  据悉,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支持郴州市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从培育产业集群、支持创新发展、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坚持绿色发展、加快项目审批等10个方面,支持郴州建设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条,培育千亿级产业。
  《措施》提出培育产业集群,支持郴州以锂电关键材料创新、尾矿尾渣资源化利用为基础,发展绿色含锂矿产资源采选冶、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建设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条,培育千亿级产业,将郴州打造成锂电新能源重要承载地,协同长沙、株洲、湘潭共同打造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郴州发展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产品,大力培育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推动建设一批技术领先、效益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
  《措施》支持郴州锂电新能源企业联合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材料中试基地等创新研发平台,支持湘南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郴州技师学院开设锂电新能源产业相关专业。
  《措施》要求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加强基础配套,支持G647楚江至舜峰公路、桂阳舂陵江航道建设工程、临武铁路口岸物流园铁路专用线等项目,支持桂阳-嘉禾、土桥-永兴-安仁、宜章-沙洲-汝城-桂东等气化郴州工程项目建设。
  《措施》提出,引导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和省属国企投资基金会同郴州相关单位、企业,探索设立支持包括锂电在内的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推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以固废处置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科学规划碳酸锂产业规模。
 
江苏发文要求做好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联合江苏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证监局印发《关于深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八条措施,主要从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化政策协同、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做好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意见》要求,深入研究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按照精准服务与商业可持续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实现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可得性显著提高。努力实现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和“首贷”投放力度加大;保险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金额实现增长;直接融资规模稳步增加。
  《意见》提出,要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开发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产品。鼓励研发专属产品服务,支持运用“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探索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试点。探索较长周期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差异化考核。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意见》强化政策支持,将积极争取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指导银行机构用足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探索从支小再贷款中明确一定额度,专项用于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广西推动八个重点领域形成场景创新矩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数据局、工信厅、科技厅、园区办联合印发《广西加快应用场景创新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并发布第一批场景创新“机会清单”4个、“能力清单”16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何予平介绍,广西将以“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和新的投资空间”为目标,同时兼顾落地可行性、资源吸附性、复制推广前景、示范带动和迭代升级作用,聚焦重大工程建设、重大平台应用、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社会治理、数字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人才效能提升的八个重点领域,通过供给和需求两端协同发力,积极构建市场潜力大、投资效益突出、示范带动和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作用明显的重大应用场景,形成以新技术应用落地为支撑、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场景创新矩阵。
  据了解,广西将突出系统观念和守正创新,注重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围绕应用场景创建、应用场景服务和应用场景跟踪的全生命管理过程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场景创新建设方面,实施场景清单管理,征集、梳理、发布场景创新“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场景创新服务方面,开展场景专项招商,增强政府服务能力,提高供需对接效率,积极构建引资引智渠道,推动场景落地实施。场景创新应用方面,积极培育创新生态,加速场景规模应用,持续营造“场景留人、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应用生态创新氛围。
  为加强场景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广西将成立自治区工作专班。同时,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发布“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及时开展调度工作,协调解决场景创新工作困难和问题,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各地市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先行先试,积极谋划场景、建设场景、应用场景,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在土地、资金、产能置换、资源要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持续营造全区上下场景创新良好生态氛围。
  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咨询及现场路演,广西形成第一批场景创新“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其中“机会清单”共4个,分别涉及氢能应用、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场景应用、平陆运河船舶智慧化、智慧口岸场景应用等领域场景;“能力清单”共16个,分别涉及重大工程、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等领域场景。
 
·企业动态·
 
天齐锂业创始人蒋卫平辞职
 
4月29日,天齐锂业发布公告,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蒋卫平辞职,其女蒋安琪将正式接班。
公告显示,当天召开的天齐锂业董事会上,蒋卫平递交书面辞任报告,申请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同时,董事会同意选举蒋安琪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蒋安琪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蒋安琪生于1987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协助本公司制定战略及投资规划,以及协助董事长作出主要战略决策。
蒋安琪于锂行业拥有近10年的经验,自2016年2月及2018年7月起分别担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副总经理及董事,于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天齐集团总经理,并于天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多项职务。此外,蒋安琪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蒋卫平未直接持有天齐锂业股票,而是通过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4.16亿股。
  作为创始人及实控人,蒋卫平自2007年12月起一直担任天齐锂业董事长一职。在蒋卫平的带领下,天齐锂业通过积极布局全球锂电材料资源和加工产能,逐步发展成为全球锂行业的头部企业。
基于蒋卫平为天齐锂业发展做出的杰出贡献,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聘任蒋卫平为天齐锂业董事会名誉主席。
 
亿航计划研发快充电池
 
4月28日,亿航与专注于超快充电的广州巨湾技研有限公司(下称“巨湾技研”) 达成战略合作。即在亿航eVTOL飞行器(包括EH216-S、VT30等)的基础上,亿航智能和巨湾技研将共同开发符合中国民航局适航标准的eVTOL动力电池、电池组、充电桩和储能系统。此外,双方将逐步发展快速充电桩、充电站等基础设施,为未来的商业运营建立生态。此次合作标志着巨湾技研正式进入航空器动力电池领域。
电池充电速度直接影响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eVTOL,eVTOL)的运营效率。eVTOL电池需要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充放电寿命、高瞬间充放电倍率、高安全性,同时还应符合中国民航局适航标准。航空专业人士称,放电倍率可以通俗理解为电池的“爆发力”。
“巨湾技研是目前全球唯一实现恒功率高倍率动力电池量产的企业,而亿航智能是目前全球唯一一家拥有集齐三证的无人驾驶载人eVTOL航空器的企业,双方的合作将为低空交通探索出高效的运行模式,助力城市空中交通行业实现更广阔的腾飞发展。”巨湾技研总裁裴锋说。
 
·海外经济·
 
OpenAI涉嫌违反欧盟隐私法规遭投诉
 
据报道,奥地利非营利组织欧洲数字权利中心4月29日宣布,该组织已向奥地利数据保护机构提出投诉,要求对美国开放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即OpenAI公司展开调查,认为该公司开发的人工智能聊天工具ChatGPT违反了欧盟的相关法规。
欧洲数字权利中心表示,根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有关个人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个人有权访问这些信息并得知其具体来源,但OpenAI公司目前无法保证ChatGPT向其用户提供正确的信息,其中一些信息甚至可能是人工智能编造出来的。另外在发生上述错误后,OpenAI公司拒绝修改或删除错误信息,同时也没有披露这些错误信息的来源。上述做法都违反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欧洲数字权利中心表示,该组织要求奥地利数据保护机构调查OpenAI公司的数据处理以及保护个人数据准确性的相关措施,确保OpenAI公司遵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同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IMF预测亚太地区2024年经济增长4.5%
 
4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新加坡发布2024年4月的《亚太区域经济展望》报告。报告预测,2024年亚太区域经济增长超出此前预期,将达到4.5%。亚太区域仍是全球经济最有活力的地区,其经济增长占全球经济增长的60%。
 
·研究探索·
 
“产能过剩论”没有依据
 
证券时报4月30日刊发经济学教授、西方经济学方向博士生导师任寿根撰写的文章指出,西方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存在产能过剩,进而通过扩大出口对他国相关产业造成冲击。这种“产能过剩论”的说辞是没有依据的,至少有七点理由。
  其一,美国近一百年来至少出现过两次典型的产能过剩,应该熟悉产能过剩的典型特征。“产能过剩”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种是在经济周期的“繁荣阶段”,一种是在经济萧条时期。在经济繁荣时期,投资者在正向预期力以及正向模仿力的作用下,具有非理性扩大投资的冲动,产能随之大量增加,容易导致产能过剩。当经济进入萧条阶段,因有效需求不足,远低于供给量,出现产能过剩。从近一百年的历史看,美国至少出现过两次典型的产能过剩。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初,这次产能过剩是实体经济过热、投资过旺的产物。美国制造业生产能力在“一战”时期得到大幅提升,到1920年美国经济出现过热现象,年中CPI同比增速超过20%,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出现投资过热的现象,处于经济周期的“过度繁荣阶段”,当时的美国被迫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给过热的实体经济降温。而中国制造业处于疫情过后的复苏阶段,实体经济投资上总体表现为理性,并未出现投资过热的情况。美国第二次出现的典型产能过剩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末期、30年代初。1929年到1933年美国经济处于大萧条阶段,失业率大幅上升,总需求远低于总供给,产能严重过剩。而目前的中国经济尤其是实体经济表现稳健,总体特征为稳中有升,没有出现大萧条。以高科技产业为例。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制造业附加值同比增长7.5%,表现稳健。
  其二,美国是近百年来推崇市场经济、推崇自由贸易的“旗手”,应该清楚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的精髓。中国货物出口稳定增长是中国企业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按照自由贸易原则、按照国际市场竞争原则,进行生产和国际贸易的合理结果,这其中包括不少美国来华投资设厂的外资制造业企业。这些企业都是以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的,不存在所谓的有意的倾销行为。市场竞争的核心之一为价格竞争,只要价格竞争符合基本的“成本+利润”原则,就是合理的,就是理性的。那种长期依靠故意压低价格而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不可能生存下去。中国制造业企业所谓的“低价格销售”完全是实施成本领先性战略、低劳动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合理结果,并不是所谓的“产能过剩”。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长期大大低于美国,美国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9倍左右。2022年,中国全社会研发经费达到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54%,接近发达国家2.71%的水平。中国民营企业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方面表现突出,贡献了整个行业的50%以上的研发投入、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0%以上为民营企业。
  其三,美国自2021年第四季度“突然”出现高通胀率,被迫持续提高利率以及收缩货币供给量,已导致一系列经济问题的出现。自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美国推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到2021年这13年并没有出现高通胀问题,但到2021年年底出人意料地出现高通胀,这其中有多个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与美国在2018年挑起的中美贸易战有关,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加征关税,直接和间接地推高了美国商品的价格,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美国的通胀率。中国制造的产品按合理的价格出口到美国,对于丰富美国消费品供应、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高通胀隐患是有积极意义的。美国应尽快取消对中国产品“额外”征收的关税。
  其四,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对全球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保障作出了巨大贡献。没有中国制造业的贡献,没有中国对美国价廉物美的货物出口,美国的通胀率达到什么高度还很难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三分之一;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制造业的比重近三分之一;中国制造业的产量占全球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中国传统制造业比重占中国制造业的比重近三分之一。如果没有中国制造的产品,全球基本的生活品供给、全球产业链等将受到巨大冲击。如果没有中国制造的产品,全球通胀问题可能变得十分严重。而且,中国制造业出口占全球制造业出口的比重近些年已趋于稳定,并没有对美国的出口出现大幅上升,不存在对美国制造业企业造成冲击的情况。
  其五,中国国内市场巨大,大量吸纳包括美国在内的他国制造产品,进而对促进他国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并不是单向出口货物,同样大量进口他国货物。美国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允许更多的科技性产品出口到中国,因为通过限制出口只会限制合理竞争、限制创新,不利于本国高科技的发展。依靠限制高科技产品出口,一方面对本国高科技企业提高产能、提高利润率以及长期发展不利,另一方面对刺激创新不利。此外,尽管中国是工业制造品的净出口国,但同时为农业、服务业、矿产品、燃料的净进口国。美国对中国的服务贸易长期为顺差,难道这就说明美国的服务业长期都是“产能过剩”?
  其六,中国正在实施以内循环为主导的双循环战略,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升级,内循环足以消化国内制造的产品。中国内循环动力足。以消费为例,尽管中国国内消费占GDP的比重低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但仍然达到55%左右,未来存在进一步大幅上升的空间。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7%,深圳达到了7.8%。中国在区域发展方面还具有巨大的潜力以及后发优势,也能消化相当一部分产能。
  其七,美国经济目前表现良好,但存在巨大的系统性风险隐患。大宗商品价格近期涨幅较大,有的甚至涨幅巨大,美国存在通胀率再次抬头的风险。尽管通过美联储的11次加息以及减少货币供应量,美国的通胀率降到了3%,但存在再次爬升的隐患。美国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反复通胀值得吸取教训,那个时期的反复通胀问题最终依靠尼克松、福特、卡特和里根四任总统的艰难努力才得以平息。中国制造品的出口对美国防止通胀再次抬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团工作·
 
深圳市连接器行业协会称AI服务器或拉动铜需求增长
 
近日,深圳市连接器行业协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周明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AI服务器的蓬勃发展将为铜需求贡献数万吨级的年增量,AI相关的铜需求年复合增长率达30%至40%。
  周明亮介绍,2023年某头部企业AI服务器销售额、利润率双高,对整个产业链起到激励、带动作用。该公司生产的AI服务器供不应求,交期紧张。此外,英伟达GB200单机柜方案采用铜缆方式进行GPU(图形处理器)之间的互联,一度引发了市场对于“光退铜进”的担忧。
  周明亮表示,电子信息核心部件对铜的总需求量为140万吨/年,广义连接器的用铜量约为80万吨/年。受到换新需求驱动,家用电器的用铜量也将有所增长。在他看来,新能源汽车对铜的需求增速不及汽车数量本身的增速。相较于铜材,铝材吨价较低,密度小而重量轻,综合成本更低的同时也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大量用作导电的铜材或被铝材代替。目前每台新能源车的铜消费量约为100千克,汽车降价也将削减此中铜材的利润。
光伏、储能领域也存在铝代替铜的现象。但铝材低温韧性逊于铜材,在极低温度下脆性增加,可能出现“晶体碎裂”的状况,因此无法完全替代铜材。铝对铜的替代或先从中低端开始,之后再向高端领域渗透。

近期财经动态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