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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67期

 
 ·国内财经·    
  中国资本市场迎来第三个"国九条"  
  证监会6项涉"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退市新规    
  证监会股东减持办法落地   
  沪深北交易所就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三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多措并举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在海南启动     
  三部委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      
  广东发布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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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金公司新增持四大行超10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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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盛、花旗上调2024年中国经济增速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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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商会呼吁欧盟反补贴调查保持客观公正      
 
 
 
 
 
 
 
 
 
 
 
 
 
 
·国内财经·
 
中国资本市场迎来第三个“国九条”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9个部分,是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新“国九条”坚持系统思维、远近结合、综合施策,与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组织实施的落实安排,将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1”就是《意见》本身,“N”就是若干配套制度规则。
  《意见》强调,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加快形成。
  《意见》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从严监管分拆上市,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
  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强化主业相关性,严把注入资产质量关,加大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力度,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
  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方面,《意见》引导行业机构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行业文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方面,《意见》强化股市风险综合研判,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强化底线思维,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意见》提出,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建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快速审批通道,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提升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灵活度。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意见》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战略实施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股债融资支持。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拓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提升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质效。加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国际证券监管合作。
  另外,《意见》提出,推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快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以及打击挪用私募基金资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等犯罪行为的司法文件。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加大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据悉,3月15日,证监会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作为“1+N”政策体系下的四个配套文件。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作为第五个配套文件。同时,证监会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6项涉“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4月12日,证监会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监管方面,包括2项规则修订。一是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等要求,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二是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等要求,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包括1项规则制定、1项规则修订。一是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将原有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升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以证监会规章的形式发布。内容上,保持原减持规定基本框架不变,同时结合各方面关注重点,在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强化关键主体义务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完善。二是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吸收整合原减持规定中有关规范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共同遵守原有减持限制。
证券公司监管方面,主要是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旨在通过加强监管,发挥上市证券公司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包括:督促公司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主责主业;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加强对境内外子公司的管控;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强化风控指标信息披露;合理审慎开展融资,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升投资者回报。
交易监管方面,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二是明确报告要求。三是明确交易监测和风险防控要求。四是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五是加强高频交易监管。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七是明确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纳入报告管理,执行交易监控标准,其他管理事项参照适用本规定。
此外,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
证监会及交易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上述制度规则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证监会发布退市新规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
《退市意见》着眼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一是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二是将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导致资产被“掏空”、多年连续内控非标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增强规范运作强约束。三是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四是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第二,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规定,鼓励引导头部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整合力度。
第三,削减“壳”资源价值。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强化主业相关性,加强对“借壳上市”监管力度。加强收购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规范控制权交易。从严打击“炒壳”背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出清不具有重整价值的上市公司。
第四,强化退市监管。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治导致重大违法退市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推动健全行政、刑事和民事赔偿立体化追责体系。
第五,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工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证监会将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严厉打击各类规避退市行为,更大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证监会股东减持办法落地
 
据报道,证监会进一步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全面封堵绕道减持、强化违规减持打击,正式落地股东减持管理办法。近日,证监会在2017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减持办法》),并同步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于4月12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减持办法》基本保持《减持规定》的框架和主体内容,对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出针对性调整完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以规章的形式发布《减持办法》,将《减持规定》中规范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要求移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做好与《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的衔接,从而形成“1+2”规则体系。
  二是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以及合计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遵守大股东的义务,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
  三是有效防范绕道减持。要求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分立等方式减持后相关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明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在6 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要求协议转让后受让方锁定6 个月,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在 6 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限制;要求司法强制执行、质押融券违约处置、赠与等遵守《减持办法》,明确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处置的预披露时点,提升规则的可执行性;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者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
  四是细化违规责任条款。明确对违规减持可以采取“责令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措施,增加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细化应予处罚的具体情形,加大对违规减持的打击追责力度。
  五是优化违法违规不得减持的规定。考虑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一般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通常不负有主要责任,适当调整不得减持的要求: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从自身和上市公司违规两个层面予以限制;对一般大股东减持仅从自身违规角度予以限制。
  六是强化大股东、董事会秘书的责任。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规范、理性、有序实施减持,充分关注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报告。
  证监会拟进一步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行为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董监高减持。将《减持规定》第7 条、第8条规定的内容移至《持股变动规则》,并参考《减持规定》的改革方向,明确董监高在自身违法和上市公司违法情形下以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得减持;明确董监高在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前都须预先披露;明确董监高离婚后双方持续共同遵守相关减持限制。
  二是优化窗口期规定。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十五日内”,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窗口期调整为“公告前五日内”。
三是严格法律责任。董监高违反规则转让股份的,可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应当给予处罚的,依照《证券法》第186条实施处罚。
 
沪深北交易所就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4月12日,沪深北交易所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等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
  据了解,业务规则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针对性完善发行上市、退市等制度安排,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
  不予受理增加“一查即撤”等情形
  为突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沪深北交易所修订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着力压实各方责任:
  一是发行人等的申报责任。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防治“带病申报”,在原规定的1年内2次不予受理等情形基础上,增加“一查即撤”“一督即撤”情形,设置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
  二是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确保财务数据符合真实的经营情况,并将相关要求作为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完善现场督导机制,进一步丰富随机抽取、发生重大会后事项的现场督导情形。
  三是交易所的审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配套机制,提升交易所审核把关能力。
  沪深北交易所还压紧压实上市委、重组委审核把关责任,要求委员严格执行审核标准,突出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严把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准入关。
  上市门槛适度提高
  在上市门槛方面,沪深交易所经认真研究论证,拟完善主板上市条件,适度提高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
  具体来说:(1)将第一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2)将第二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5亿元。
  (3)将第三套上市标准中的预计市值指标从80亿元提升至10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指标从8亿元提升至10亿元。
  科创板上市门槛虽然未修改,但上交所同步修订《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新增退市情形
  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构建了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大类强制退市情形。结合退市制度执行情况,此次沪深北交易所完善了上述四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具体指标。
  其中,扩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方面,调低财务造假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增加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区分一年、连续两年、连续三年及以上三个层次:一年为虚假记载金额“2亿元,占比30%”;两年为“合计3亿元,占比20%”;三年及以上被认定虚假记载即退市,坚决打击恶性和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
  新增财务造假ST情形,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即实施ST。
  交易类退市指标方面,适当提高沪深主板A股(含A+B股)上市公司的市值退市指标至5亿元。北交所则新增成交量退市指标,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被强制退市。
  规范类退市方面,沪深北交易所均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内控非标审计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等三项退市情形。
 
三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质量,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采用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接轨国际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披露要求,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披露议题。《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指引》是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要里程碑事件,将有助于提供规范、可比、高质量的信息,彰显优质公司投资价值,吸引中长期资金,提升A股国际影响力。
  《指引》共6章63条。针对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市场各方80余份反馈意见,证监会及沪深北交易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多数已充分吸收采纳。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指引》做出如下调整: 一是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如要求在4月30日前披露,但不要求必须和年报同时披露,以缓解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年报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以及增加财务影响定量披露豁免条款等。二是增加议题明细。在《指引》附件中直接列明所包括的议题列表,便于企业执行。三是明确不同重要性议题的披露要求。明确具备财务重要性的议题需按照“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的四要素框架进行披露,对于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则根据具体议题相关指标要求披露。四是完善具体披露要求和文字表述。如整合优化部分议题章节,新增利益相关方管理、尽职调查、灵活就业、普惠金融、碳排放权交易情况等披露要求,允许整合披露治理相关信息,增加数据追溯调整豁免情形等。
  规则实施方面,《指引》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自愿披露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当与指引要求保持一致。
  上交所曾表示,近年来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加强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在推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改革中积极融入绿色可持续要素。截至2023年底,上交所共102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达到47%,披露数量和占比均创出新高。上证5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基本实现全覆盖,上证180指数样本公司报告披露率超过90%。
  深交所也曾先后推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白皮书》《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白皮书》,通过分享深市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实践及优秀案例,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意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北交所表示,将充分发挥“主阵地”的市场功能,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快提升市场建设成效,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绿色转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近年来,上市公司积极披露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可持续、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投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可持续信息披露与可持续投资相互促进的良好市场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将做好市场培训等服务工作,适时制定更细化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执行《指引》规定提供具体指导,并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正向激励,推动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生态。此外,沪深北交易所还将根据《指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推动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促进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多措并举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据悉,商务部等1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据了解,3月1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
《方案》提出,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说,汽车、家电、家装厨卫市场综合体量大,带动效应强,相当一部分产品使用年限较长,能耗排放较高,质量安全存在隐患,换新升级潜力巨大。距上轮推动全国范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已近15年,更新需求进入集中释放期。
《方案》明确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突出标准牵引,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二是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出台惠民举措,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加大多元化主体培育力度,强化家电标准引领与支撑,推动全面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发展二手商品流通。三是推动家装厨卫换新,培育家居新增长点。
与此同时,美国《华尔街日报》4月12日报道称,中国公布了包括汽车和家用电器在内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的细节。这是中国推动国内需求增长的最新尝试。
报道说,北京在2009年和2010年曾启动类似的以旧换新计划以促进国内消费。报道援引荷兰国际集团大中华区经济学家琳恩·宋(音)的话说,汽车和家用电器对通胀造成很大拖累。她在一份研报中说,家电的以旧换新可能带来今年晚些时候的转机,不过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激烈竞争可能会使运输工具价格更加受到抑制。
花旗集团分析师说,采取更多促进内需的支持性政策是必不可少的。他们认为,以旧换新计划和大规模设备升级是不错的手段。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在海南启动
 
据悉,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海南站暨海南国际消费季4月13日在海口市启动。其中,海南站是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启动的地方站首站。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出席活动时指出,商务部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为重点,开展“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消费,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政策方面,商务部等14部门近日已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活动方面,通过“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推动形成“全年乐享 全民盛惠”的波浪式消费热潮。
此次海南站以旧换新行动,将聚焦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持续扩大有潜能的消费,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海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海南省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围绕“2024消费促进年”,针对以旧换新、离岛免税、餐饮等领域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
 
三部委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
 
  据悉,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4月12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在2024年~2026年,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奖励标准上,《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
  《通知》要求,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
 
广东发布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内容。根据《方案》,广东将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4月7日召开的全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广东已制定出台“1+3+8”政策文件体系,其中“1”是此次印发出台的《方案》,“3”是消费品以旧换新、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标准提升等3个行动方案,“8”是工业、建筑和市政、文旅、教育、卫健、交通、农业、能源等8个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
  根据《方案》,到2027年,广东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80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400万辆,废弃电子电器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1000万台(套),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在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面,广东将推进工业领域、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同时,教育教学、文化旅游、医疗等领域的设备设施也将迎来置换更新、迭代升级。
  比如,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广东将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智能制造软硬件产品设备推广。
  《方案》中还有一些举措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息息相关,如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运行年限满20年的燃气管道应改尽改。
  对于备受关注的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聚焦汽车、家电产品、家具家装消费品这三大品类,《方案》提出,广东将通过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等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让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到实处。
  此外,广东将实施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广东还将实施标准引领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方案》特别提到,将制修订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等回收利用标准;深化“湾区标准”建设,强化“一带一路”绿色标准合作,助力再生资源产品、再制造产品、二手商品“走出去”。
  “广东省响应迅速,《方案》充分结合实际,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提速。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在全球竞争中优势明显,本土企业的大规模设备更新需求大,数智产业基础好,同时也是消费大省。接下来,通过落实《方案》,可建立更高标准,满足企业、社会发展实际所需,实现更高品质的更新换代。”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研究员白明说。
 
·企业动态·
 
汇金公司新增持四大行超10亿股
 
4月12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四大国有银行分别发布公告,介绍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总体看,近半年,汇金公司对四家国有大行A股股份合计增持超10亿股。
  工商银行公告称,截至2024年4月10日,汇金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286,807,989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0.08%;汇金公司共持有本行A股股份124,004,660,940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34.79%。
  农业银行公告称,截至2024年4月10日,汇金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401,363,300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0.11%;汇金公司共持有本行A股股份140,488,809,651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40.14%。
  中国银行公告称,截至2024年4月10日,汇金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行A股股份330,372,926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0.11%;汇金公司共持有本行A股股份188,791,906,533股,约占本行总股本的64.13%。
  建设银行公告称,截至2024年4月10日,汇金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建设银行A股股份71,450,968股,约占建设银行总股本的0.03%;汇金公司共持有建设银行股份142,857,887,595股(其中A股267,392,944股,H 股142,590,494,651股),约占建设银行总股本的57.14%。
  据报道,汇金公司本轮增持去年10月已经启动。
去年10月11日晚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发布公告,接到控股股东汇金公司的通知,汇金公司于去年10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其A股股份。汇金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四大行股份。
具体看,当时汇金公司分别增持工商银行约2761.20万股,增持农业银行3727.22万股,增持中国银行2488.79万股,增持建设银行约1838万股。以当时四大行收盘价估算,汇金公司增持金额合计约4.77亿元。
剔除去年10月公告增持的股份,近期汇金合计新增持四大银行超10亿股。
  据了解,汇金公司增持银行股被认为是稳定市场的重要信号,回顾历史,在市场低迷的2008年、2013年,汇金公司曾多次出手增持,最终市场走出低迷。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广州港原董事长李益波被留置
 
4月3日晚间,广州港股份(601228.SH)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收李益波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益波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据消息人士透露,李益波于4月初被纪委监委留置。
4月12日,广州港股份再发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宏伟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样是“因个人原因”,陈宏伟辞去公司一切职务。陈宏伟今年57岁,于2017年12月出任广州港股份副总经理,2022年5月升任总经理至今。
广州港是华南最大的综合性主枢纽港和集装箱干线港。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6日,是由原广州港务局政企分开、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于2010年4月移交广州市国资委监管。
·海外经济·
 
美国航空业联合敦促政府暂停批准新中美航班
 
据报道,针对此前美国航空业界致信要求政府暂停批准中国航司申请的新增中美航班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4月12日例行记者会上回应,增加直航航班是中美元首旧金山会晤达成的共识,有利于两国人民加强交往,增进相互了解。
  此次联合致信的美国航空业界成员包括美国主要航司美国航空、达美航空、美国联合航空(下称“美联航”)以及美国航空协会等组织。他们在信中呼吁,暂停中美额外增班,直到美国员工和企业获得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不受现行有害的“反竞争”政策影响。
据了解,2月底至今,美方仅美联航一家使用了增班额度,而中国相关航司均已提交增班计划。
 
俄金属交易遭遇英美制裁
 
  据悉,英国政府、美国财政部4月12日晚间先后公告,4月13日及之后在俄罗斯生产的铝、铜和镍禁止在全球金属交易所和场外衍生品交易中使用,但现有库存的俄金属不受这一新规影响。
公告称,在此新规下,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等金属交易所将被禁止接受4月13日起俄罗斯新生产的铝、铜和镍。
这是俄罗斯金属在俄乌冲突后首次遇到交易所的全面交易限制。
 
北约发布生物技术和人类增强技术国际战略
 
据报道,北约4月12日发布该组织首个《生物技术和人类增强技术国际战略》。北约方面称,该组织及其成员国将开发和使用生物技术和人类增强技术来支持威慑和防御、危机预防与管理、合作安全。
  该战略说,生物技术利用生物学过程、细胞或细胞化合物来开发新产品和技术,这些技术为增强国防和安全提供了机会,包括通过使用人工智能生物传感器检测、识别和监控化学、生物、放射性与核威胁等。人类增强技术是能够使个体超越正常人类极限或能力的生物技术和非生物技术干预措施,在国防和安全领域可有多方面应用,包括促进军事医学,通过使用外骨骼来协助完成体力要求较高或危险的任务等。
一些科学家和军事专家对生物技术和人类增强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表示警惕。关注战略、国家安全和军事人才发展等方面的非营利组织“战略桥梁”的一篇文章指出,上述技术的应用在伦理方面有诸多挑战,道德和法律等方面的约束机制对于全球安全和人类未来非常重要。
 
·研究探索·
 
高盛、花旗上调2024年中国经济增速预测
 
据报道,高盛、花旗近日分别发布报告表示,2024年中国经济开局良好,预计中国政府设定的“5%左右”的GDP增速目标可以实现,并上调对2024年全年中国GDP增速预测。其中,高盛从4.8%上调至5.0%,花旗从4.6%上调至5.0%。
  高盛研究部宏观经济团队近期发布的报告表示,今年1至2月中国经济数据总体好于预期,3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数据高于市场普遍预期,同时近期发布的高频数据显示出中国经济的韧性。因此高盛重新评估了中国经济增长趋势并相应调整了对中国实际GDP增速的预测。
  高盛报告表示,3月份,中国制造业PMI为50.8%,比上月上升1.7个百分点,同时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保持增长,显示中国经济继续企稳回升。消费方面,今年清明假期的人均旅游支出已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
  花旗集团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余向荣在研报中分析认为,年初以来,中国出口和工业生产明显回暖,3月份制造业PMI表现令人振奋。近期花旗已将今年中国GDP增速预测从4.6%上调至5.0%。
  余向荣称,新一轮稳增长政策正加快落地。从配套政策看,中国政府正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前两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已完成全年预算的15.3%,支出进度为近年同期最快;此外,中国政府释放了更加强烈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对外开放的信号。
 
·社团工作·
 
机电商会呼吁欧盟反补贴调查保持客观公正
 
据悉,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机电商会)4月12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记者会,呼吁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电动汽车调查中保持客观、公正、透明,强调欧方若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将损害各方利益。
  去年10月,欧盟发起了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目前正在对3家中国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机电商会受包括抽样企业在内的12家中国电动汽车企业委托,与欧方进行沟通交涉。
  机电商会副会长石永红表示,本次调查是在欧盟产业未申诉的情况下由欧委会依职权主动发起的,这在欧盟贸易救济实践中非常罕见。更重要的是,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多家欧洲企业已明确表示反对本次调查。
  石永红强调,中国电动汽车企业依靠市场驱动的比较优势在全球市场取得成功,而非欧委会所指称的依靠政府补贴。中方在调查中没有得到公平和客观的对待,本次调查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欧方如若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将损害各方利益。
  设在布鲁塞尔的国际律师事务所VVGB律师埃德温·费米尔斯特在记者会上表示,欧委会主动发起反补贴调查,调查时间非常短暂,在调查对象的选择上缺乏公正,调查过程缺乏透明度,这些做法十分罕见。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前一天,欧委会针对此案举行听证会,听取部分中国企业和机电商会意见。参与听证会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周祺表示,欧委会未对中国相关企业关切作出回应。
  石永红表示,欧盟和中国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成长在于合作而非冲突。中方仍希望本次调查能够取得一个平衡的结果。他呼吁欧委会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局出发,为中欧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转型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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