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25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国资央企今年将加快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个人贷款管理新规
证监会党委会议部署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工作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工作进行系统部署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
三部门明确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企业动态·
洪涛股份或易主
美利云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太平人寿原总经理张可被开除党籍
·海外经济·
美国1月失业率维持在3.7%
欧盟27国代表一致支持《人工智能法案》文本
瑞典央行维持基准利率不变
·研究探索·
如何判断政策的实施达到了积极的微观效应
·社团工作·
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联合会成立
·国内财经·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强2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决定一揽子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讨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听取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部署近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会议指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举措。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围绕整体优化目标,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等工作。要更加注重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会议强调,要对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及时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要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更好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该管的要依法监管到位,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生命健康、产品质量等领域事项必须严格监管,绝不能有任何松懈。
会议决定,对《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煤炭送货办法》等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应急管理工作事关人民安危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
会议对做好近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完善防范应对方案,切实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抓好保暖保供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尽最大可能减少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国资央企今年将加快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近期部署2024年投资工作,推动国资央企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布局结构,其中加快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是着力重点之一。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提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国务院国资委提出,今年国资央企要推动投资规模和效益平稳提升,聚焦产业链强基补短、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保障,积极布局实施一批强牵引、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提升有效投资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大力推进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坚持长期主义,加大布局力度;坚持投新、投早,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方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聚焦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部署安排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类投资;推动数智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适度超前推进5G、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重大项目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目前,国务院国资委正在指导中央企业明确今年的重点投资项目,发挥好强引擎、硬支撑作用。同时,要求央企今年继续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大合作力度,激发带动社会投资积极性。
据了解,为更好发挥安全支撑作用,央企今年将围绕产业链关键领域和标志性重点产品,推动落地一批强链补链重点项目,并做好资源保障和民生服务保障,加大在粮食、能源、战略性矿产方面的投入力度。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企业科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加强投资情况月度监测分析,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面临的困难,推动投资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个人贷款管理新规
2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新修订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贷办法》。
2023年1月6日至2月6日,三个办法及《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对贷款用途、受托支付、贷款期限、分期还款等内容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例如,在贷款期限上,正式文件相较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权”。《固贷办法》规定,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或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授权相应层级负责审批。
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则规定,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其中,经营范围为全国的贷款人,可授权一级分行(含总行直属分行)审批。
事实上,贷款期限本身就是此次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为填补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称。
其他两类贷款中,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五年;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十年。
该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还合理拓宽了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范围,并明确参照适用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借款人对象范围,有效满足不同类型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其中,《固贷办法》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
《流贷办法》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东分红,不得用于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采矿权等其他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修订后的贷款管理制度规定,可根据贷款项目的业务特征、运行模式等参照《固贷办法》执行,或适用《流贷办法》。
证监会党委会议部署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工作
2月4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部署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工作。
会议强调,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以更大力度统筹抓好稳定市场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稳预期、稳信心,坚决防范市场异常波动。
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调研走访工作,切实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严把上市公司入口关,加大退市力度,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要深入排查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操纵市场、恶意做空、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要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加大逆周期布局,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工作进行系统部署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向社会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在2月4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文件充分体现了“三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为广大农民群众送去了新年的政策“大礼包”,从关键切口入手,在完善农业保险、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方面提出了一批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
韩文秀介绍,文件的总体框架可以概括为“两个确保、三个提升、两个强化”。“两个确保”,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个提升”,就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两个强化”,就是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表示,围绕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文件重点从价格、补贴、保险等方面强化政策举措。价格上,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防止谷贱伤农。补贴上,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优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提高补贴效能。保险上,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保险全国覆盖、大豆保险有序扩面。
粮食主产区是提产能、保供给的重头大头。韩文秀表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围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作了有针对性的部署。纵向上,重点是对产粮大县的奖补,进一步向商品粮调出量大、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倾斜,取消对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配套要求。横向上,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基本思路是统筹考虑主产区和主销区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相关因素,由主销区给予主产区一定的资金支持。产业上,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韩文秀表示,中央一号文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部署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在时序上,明确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标准上,针对各地普遍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偏低的问题,今年将下决心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同时,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实至名归,建一块、成一块。在主体上,更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1年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与此同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方面的短板日益明显。此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文件执行,立法位阶较低,权威性不足,难以满足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实际需要,急需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制定《条例》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
《条例》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全流程管理,重在构建基本制度框架,保障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功能的发挥。
《条例》共3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明确监督管理体制。《条例》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为提升监管效能,《条例》还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条例》从六个方面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第一方面是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负责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登记,提供交易结算等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第二方面是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目前为二氧化碳)和行业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和符合规定的其他主体,交易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第三方面是重点排放单位确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条件,省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制定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第四方面是碳排放配额分配。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省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向重点排放单位发放配额。第五方面是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重点排放单位应当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省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核查并确认实际排放量。第六方面是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核查结果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并可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所购碳排放配额可用于清缴。
四是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主要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在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方面,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如实准确统计核算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信息并保存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在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方面,要求受委托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受委托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对年度排放报告进行技术审核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建立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相关业务,对出具的年度排放报告和技术审核意见承担相应责任,不得篡改、伪造数据资料,不得使用虚假的数据资料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技术服务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从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业务。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明确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并要求被检查者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在加大处罚力度方面,对在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中弄虚作假的,规定了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取消相关资质、禁止从事相应业务等严格的处罚,并建立信用记录制度。
另外,《条例》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对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条例》从两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条例》施行前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参照《条例》的规定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二是《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
三部门明确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据悉,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推动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绿证核发全覆盖,持续优化绿证交易机制,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从供给侧建立并完善了绿证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绿色电力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受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输电通道等条件制约,一些地区和企业短期内难以大比例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普遍建议加快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协调,拓展绿证应用范围,支持各地区、各类主体通过购买绿证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此外,绿证与能耗双控、可再生能源消费统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核等制度有待衔接,在碳排放统计核算、国际互认等方面作用有待发挥,绿证需求侧潜力未充分释放。为此,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印发了《通知》,进一步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激发绿证需求潜力,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支持各地区、各类主体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更大力度推进节能降碳。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部署,《通知》提出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非化石能源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中扣除,并进一步明确了绿证交易电量的指标核算、扣除方式等具体安排。
一是将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通知》明确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基础凭证,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
二是明确绿证交易电量的扣除方式。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中,实行以物理电量为基础、跨省绿证交易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不改变现行可再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基础,对于参与跨省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电量,按物理电量计入受端省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对于未参与跨省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或绿色电力交易、但参与跨省绿证交易对应的电量,按绿证跨省交易流向计入受端省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再计入送端省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三是避免绿证交易电量重复扣除。跨省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绿证,以及省级行政区域内交易的绿证,相应电量已按现行统计规则计入相关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不再重复扣除。同时,为与能源消费统计保持一致,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的绿证,相应电量生产时间与评价考核年度保持一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绿证交易电量扣除政策可以缓解部分地区节能指标完成压力,但由于绿证交易均基于可再生能源实际发电量,不会直接对全国能耗强度下降造成影响。为坚持节约优先、能效引领的导向,推动地方更多依靠抓好节能工作本身,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通知》设置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中的抵扣上限。跨省绿证交易受端省份通过绿证交易抵扣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所需节能量的50%。
该负责人指出,加快绿证核发进度、扩大绿证交易范围、规范绿证交易制度是充分发挥绿证作用的重要基础。《通知》从三个方面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要求绿证核发机构会同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加快绿证核发进度,并明确了到2024年6月底全国集中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的工作目标。
二是扩大绿证交易范围。以新上项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拓展绿证应用和交易范围。鼓励各地区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鼓励有关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要求各地区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探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带头作用,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三是规范绿证交易制度。支持建立跨省区绿证交易协调机制和交易市场,支持绿证供需省份结合实际通过政府间协议锁定跨省绿证交易规模,协助经营主体开展绿证供需对接、集中交易、技术服务、纠纷解决。《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向企业简单摊派绿证购买任务,不得限制绿证跨省交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绿证作为认定绿色电力生产消费的重要凭证,需要进一步加强与节能降碳管理、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等方面的衔接协调。《通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部署。
一是健全绿电消费认证和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明确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在用能预算、碳排放预算管理中加强绿证应用,将绿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绿证与碳核算和碳市场管理衔接。将绿证纳入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逐步明确在区域、行业企业、公共机构、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制度规则中应用绿证的具体核算方式。研究绿证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中的应用。开展扣除绿证的修正电网排放因子核算研究,以适应不同应用场景需要。
三是强化绿证对产品碳足迹管理的有效支撑。推动将绿证纳入产品碳足迹核算基本方法和通用国家标准,加快明确绿证的一般使用范围和认定方法。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强化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中的应用。为鼓励多使用可再生能源,《通知》还提出探索在特定产品中,设计体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的差异化产品标识。
四是加强绿证国际互认。通过绿证代表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权益属性,是国际通行做法。为加快绿证国际互认进程,《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多双边国际交流渠道,大力宣介中国绿证制度,解读中国绿证政策和应用实践。鼓励加强多元化、多层次国际交流,推动国际机构特别是大型国际机构碳排放核算方法与绿证衔接。积极参与国际涉绿证议题设置和研讨,推动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着力提升中国绿证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企业动态·
洪涛股份或易主
据悉,洪涛股份(002325)2月4日晚间公告称,洪涛股份控股股东刘年新于1月31日与深圳市招金金属网络交易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招金金属”)、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招金矿业”)及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深圳招金金属与海南招金矿业拟合计受让刘年新持有的8040.5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8%,每股价格1.52元。若股权变动最终完成,欧阳勇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洪涛股份1月29日被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和建筑”)申请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月4日晚,洪涛股份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中和建筑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中和建筑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洪涛股份本次控股权转让包括“受让股份+表决权委托”两部分。
公告显示,刘年新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8040.51万股转让给深圳招金金属和海南招金矿业,每股价格1.52元。
同时,为使得深圳招金金属和海南招金矿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完成股份交割后,将剩余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深圳招金金属和海南招金矿业行使,委托期限一年,并承诺不以其他方式谋求取得或联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深圳招金金属和海南招金矿业也将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受让、股票定向发行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深圳招金金属是中国黄金标准制定人之一,是中国黄金行业知名企业;海南招金矿业集勘探、开采、选矿及冶炼于一体,位于国家重要黄金成矿带,是中国领先的黄金生产商和中国最大的黄金冶炼企业之一。
股权结构显示,深圳市天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招金金属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0%;上海金泳廷投资有限公司系海南招金矿业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5%。深圳市天元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泳廷投资有限公司均由欧阳勇实际控制。
另外,拟受让洪涛股份控股权的深圳招金金属和海南招金矿业计划参与重整。公告显示,鉴于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启动预重整,根据控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若法院受理洪涛股份重整并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则深圳招金金属与海南招金矿业愿意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
美利云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据悉,美利云(000815) 2月4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纸换电池”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称,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和交易各方拟协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此前的2022年11月,美利云抛出此次重组的交易预案: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美利云重组前主要从事造纸、数据中心及光伏业务,通过该重组,上市公司拟置出造纸业务的主体星河科技,拟置入2家消费电池类标的公司——天津聚元和苏州力神。由于交易对手为美利云实控人中国诚通控制的公司。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控人仍为中国诚通。
造纸业是美利云的主要产业,截至2023年上半年,该业务占公司营收比重仍接近70%。
近年来,锂电池赛道高热,美利云的这一“纸换电池”方案发布后,该股于2022年11月14日复牌后连续斩获5个涨停。
美利云曾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表示,拟将传统的造纸业务等相关资产及负债置出,同时注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相关资产,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板块发展。
不过,该交易的推进不算顺畅。2023年6月30日,因美利云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该交易中止审核。之后,美利云完成评估资料更新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交易审核的通知。
2023年8月29日,美利云收到审核问询函,问询内容涉及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业绩下滑情况、资产估值合理性、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等多个方面。随后11月份,美利云回复问询并发布修订方案。
在这份修订方案中,美利云还提示了此次重组的整合风险、此次交易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业绩实现风险、质量纠纷风险等。
最新公告还显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太平人寿原总经理张可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月4日披露,太平人寿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可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同时经福建省龙岩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张可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可于1964年7月出生,此前在太平保险任职近20年,位至太平人寿总经理,离开太平前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首席战略顾问,并兼任太平人寿副董事长。2020年,张可离开中国太平,加入云锋基金成为合伙人,并兼任旗下香港上市公司云锋金融首席执行官(CEO),2021年1月起兼任万通保险CEO。2022年9月,张可辞去云锋基金的所有职务。
除了张可,太平系统还有多名干部被查。2023年9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王滨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王滨自2012年3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9月调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今年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同日,廉洁深圳官网公告,太平财险原战略客户部兼银保渠道部助理总经理王雷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深圳市盐田区监委监察调查。太平财险深圳分公司红岭支公司原经理崔宏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太平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深圳市盐田区监委监察调查。
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纪检监察组、福建省纪委监委披露,太平人寿深圳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杜晋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太平金融稽核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福建省龙岩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海外经济·
美国1月失业率维持在3.7%
据悉,美国劳工部2月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美国失业率环比持平在3.7%,非农业部门新增就业人数为35.3万。
数据显示,今年1月美国失业率较2023年4月的历史低点高出0.3个百分点。劳动参与率环比持平在62.5%,低于新冠疫情暴发前的63.3%。
按行业来看,当月专业和商业服务就业人数环比增加7.4万,医疗保健业就业人数增加7万,零售贸易业就业人数增加4.5万,制造业增加2.3万个就业岗位。
当月,员工平均时薪继续攀升,环比增长0.6%至34.55美元,涨幅达到2022年3月以来最高。在过去12个月中,员工平均时薪增长了4.5%,涨幅较去年12月扩大了0.4个百分点。
分析人士认为,1月美国就业增长超出市场普遍预期,表明劳动力市场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依然稳固,或支持美国经济“软着陆”。不过,近期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等企业大幅裁员,企业招聘趋势能否持续存疑。同时,员工平均时薪不断大幅攀升也引发外界对美国通货膨胀是否会反弹以及美联储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质疑。
欧盟27国代表一致支持《人工智能法案》文本
据悉,欧盟27国代表2月2日投票一致支持《人工智能法案》文本,标志欧盟向立法监管人工智能迈出重要一步。
欧盟内部市场委员蒂埃里·布雷东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27国一致支持这一法案,说明它们认可“谈判者在创新与安全之间找到了完美平衡”。
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4月提出《人工智能法案》提案的谈判授权草案。去年12月,欧洲议会、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三方就《人工智能法案》达成协议。
此后,包括法国、德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对法案文本表达异议,担忧法案对先进人工智能模型的严格监管将阻碍欧洲人工智能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担忧,欧盟委员会在人工智能领域推出多项支持创新的措施,建立新的监管机构“人工智能办公室”负责该法案的实施。
《人工智能法案》仍需要提交欧洲议会批准。如果获得批准,相关规则将分阶段实施,其中一些禁止性规则将在该法律通过六个月后生效,与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相关的某些规则将从2025年起适用。
瑞典央行维持基准利率不变
据报道,瑞典中央银行2月1日宣布将基准利率维持在4%不变。瑞典央行同时表示,如果通胀进一步下降,不排除今年上半年降息的可能。
瑞典央行当天发布的新闻公报说,瑞典经济活动放缓,通胀率大幅下降,工资温和增长。不过,剔除能源价格因素后,目前的通胀率仍然过高,仍需维持紧缩的货币政策以实现通胀率回落至接近2%的目标。
瑞典央行强调,鉴于地缘政治动荡、瑞典克朗再次大幅贬值等因素,通胀仍存在再次上升的风险,因此货币政策需要谨慎调整。
瑞典中央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12月瑞典通胀率降至4.4%,但仍高于欧盟和欧元区的通胀水平。为抑制通胀,瑞典央行此前多次加息。去年9月,瑞典央行将基准利率提高25个基点至4%。
·研究探索·
如何判断政策的实施达到了积极的微观效应
北京日报2月5日刊发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撰写的文章指出,宏观经济政策定位和工具的选择是一门精细的科学,很多工具在理论上和宏观上都具有十分明确的取向,但由于环境的变异和传导机制的变化,其微观效果却大相径庭。我们应当深入研究总体政策的核心定位到底应该基于哪些参数,政策的积极性或者保守性应该以什么指标和工具作为判断的标准。
需要精确界定宏观经济政策在积极或收缩方面的核心指标。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指标出现宏观与微观、短期与长期、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的分歧以及统计数据失真等问题时应如何应对,即在参数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和公众观点存在显著差异的情况下,我们在操作宏观经济政策的时候应重点关注哪些核心指标。
以GDP的增长速度为例,5.2%的增长率,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横截面的视角来看,都是非常好的。因此,单纯从该参数出发,我们的政策不宜过度扩张。然而,若将5.2%的增长率以定基比、两年或多年复合平均、环比增速进行对比时,我们就会发现GDP增长率与趋势值之间存在1至2个百分点的偏离。这是一个比较大的缺口,也就表明可能需要进一步增加政策力度。从价格数据看,去年12月CPI为-0.3%,PPI为-2.7%,虽然全年价格水平的形势是CPI达到0.2%,与12月的-0.3%有所不同,但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并非过去的平均,而是当下的实际情况。在众多统计数据中,价格数据由于造假动机最小,成为宏观分析中总供给与总需求分析的重点。所以,12月份的CPI、PPI数据及GDP平减指数可能表明,目前面临的收缩压力超出了预期。由此可见,宏观政策应更为积极,而不应在一堆复杂的数据筛选中忽视宏观调控的基本准则。
我们该如何判断政策的实施达到了积极的微观效应?例如,是否可以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上稳健的货币政策定义为整体积极?是否出现财政赤字或者赤字率扩大了就可以认定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不是我们货币供应盯住了名义GDP增速就是稳健了?深入研究可以看到,财政赤字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二是财政支出的增长情况。赤字是由于支出大于收入所导致的,这会带来明显的扩张效应。然而,当财政收入出现较大收缩,且成为财政赤字缺口扩大的核心原因时,财政支出可能不仅较上一期没有增长反而出现减少。财政支出减少对市场主体来说是一种收缩效应,而不是扩张效应。这意味着政府提供的补贴减少,政府投资带动的项目也在减少。市场主体不会关心政府的收入问题,他们更关注自己的获得感。因此,虽然赤字财政可能具有积极效应,但如果赤字主要来自于收入端,而非支出端,那么必然会导致宏观与微观、政策主体与调控主体之间的差异,从而使积极效应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产生间接的紧缩效应。同时,中国财政支出不能只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还必须看政府基金支出,2022年基金支出占广义财政支出的30%,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了4.9%,但基金类支出却减少了13.3%,这是微观主体体感积极财政政策不那么积极的核心原因所在。2024年要想真正提升微观主体的获得感,就不能简单关注财政赤字率的多少,关注公共财政预算的规模是多少,必须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修复的状态,确保涵盖公共预算支出和基金类支出的广义财政支出保持在正增长。这也是积极财政政策最为直接的衡量标准。
对于货币政策,传统上认为稳健的货币政策应当通过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总额与名义经济增长速度匹配来保证流动性,从一般经济学原理看,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出现通缩和价格下行的时候,简单盯住名义GDP并不能保证流动性的总体稳健和充裕,反而可能因为过分关注名义参数,尤其是现有价格,而产生超级收缩效应。特别是在资产和产品价格同时下降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收缩效应会远大于一般名义调整速度,特别是货币供应量增速所带来的收缩效应。2022年的中国名义GDP增速4.8%,2023年中国名义GDP增速为4.6%,如果盯住名义GDP增速必定导致货币供应或社会融资增速出现持续收缩。这也导致2023年末的社会融资存量增速和M2增速较2022年末分别收缩了2.1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
因此,即使货币和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政策定位上是恰当的,但如果在一些工具的使用上不进行深入甄别,特别是在财政支出的获得感、货币创造、融资创造的真实总量上没有深入研究,所谓的积极政策不仅会落空,同时会在微观上产生收缩效应,使市场主体的行为与宏观调控南辕北辙。
·社团工作·
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联合会成立
1月31日,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联合会成立仪式在江苏举行。该联合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提升文化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创新探索。联合会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整合行业资源,加强行业监督,促进市场机制完善,拓展国内外市场,聚力推动江苏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文化强省建设。
联合会由省委宣传部指导,省文投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等6家单位发起,全省84家协会、企业、智库支持响应,省民政厅批复同意,体现了代表性、专业性和融合性。成立仪式上,省文化产业发展联合会和南京大学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人文经济案例评价体系和《江苏省人文经济入库案例(第一批)》,展示了江苏省促进人文与经济交融共生的一批标志性成果。联合会27家理事单位共同发布《奋力推进江苏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