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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18期

 
 ·国内财经·    
  国务院国资委拟将市值管理纳入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    
  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一批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金融开放举措  
  央行决定降准0.5个百分点
  一揽子支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支持香港发展政策出炉
  两部门发文细化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    
  多地监管出手规范人身险   
  北京发布加快商业航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天津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2024年湖南将着力推动十大重点工作   
  广州发文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动态·    
  东港股份遭新天科技实控人举牌     
  腾讯64.2亿元北京海淀拿地     
 ·海外经济·    
  NASA将与美国飞行汽车企业ARCHER合作研发测试电池
  2023年日本贸易逆差减少  
 ·研究探索·    
  李大伟: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社团工作·    
  交易商协会宣布十家外资机构通过承销业务市场化评价
 
 
 
 
 
 
 
 
 
 
 
 
 
 
 
 
 
 
 
·国内财经·
 
国务院国资委拟将市值管理纳入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
 
  1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负责人谢小兵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
此前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曾提出,2024年将持续推进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谢小兵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发力。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是继续构建定位清晰、梯次发展的上市格局。推动企业按照“做强做优一批、调整盘活一批、培育储备一批”总体思路,稳步做精增量,积极做优存量。对一些企业非主业、非优势的上市平台,下定决心、主动施策,坚决调整盘活。
二是持续发力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将与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加强沟通,合力推动央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妥善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推动上市公司做资本市场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的表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在前期已推动央企把上市公司的价值实现相关指标纳入到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将把市值管理成效纳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引导中央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及时通过应用市场化增持、回购等手段传递信心、稳定预期,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对于中央企业负责人考核体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袁野进一步强调,国务院国资委将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实施“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考核,增强政策供给的精准性、科学性和一致性。
中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驰表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主动市值管理在于要提高资金对于上市央企的投资回报的预期,引导提升资金对央企价值认同。
 
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一批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金融开放举措
 
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出席第十七届亚洲金融论坛时指出,新形势下,金融监管总局将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特别是围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因势利导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适配性,以金融强助力经济强,以金融稳助力经济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近年来,中国内地金融业陆续出台50余条开放新措施,取消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减少了外资准入数量型门槛。目前,境外24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均在内地设有机构,境外40家最大的保险公司已有近半数进入内地。
  对于金融开放,李云泽再次强调,中国内地金融业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资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外资提供更好营商环境的方向不会变,金融业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他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研究一批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金融开放举措,支持更多外资机构来华展业兴业。
李云泽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与香港方面的双边监管合作,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不断推进向港澳更高水平开放,全力支持香港发挥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不断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包括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内地银行业保险业对港澳的开放水平、支持香港巩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中资金融机构扎根服务香港本地市场等具体举措。
其中,在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持续优化“跨境理财通”试点,支持更多合格投资者参与,不断扩大合格投资产品范围。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沪深港通、债券通等机制安排。研究出台提升大湾区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的政策措施。
 
央行决定降准0.5个百分点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1月24日宣布,决定自2024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自2024年1月25日起分别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
“我国目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平均水平为7.4%,与国际上主要经济体央行相比,空间还是比较大的,这是补充银行体系中长期流动性的一个有效工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当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个百分点,将向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约1万亿元。
据介绍,此次下调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流动性投放工具,为社会融资总量及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还宣布,分别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
潘功胜介绍,把提供给金融机构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由2%下调到1.75%,有助于推动信贷定价基准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揽子支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支持香港发展政策出炉
 
1月24日,一揽子支持境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政策相继出炉。
  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内地金融业的高水平开放,深化内地和香港的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决定推出六项政策举措,涉及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资金便利化以及深化金融合作等多个方面,可以概括为“三联通、三便利”。一是将“债券通”项下债券纳入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格抵押品。二是进一步开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支持所有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参与债券回购,这个也包含“债券通”渠道。三是发布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实施细则,拓展和便利大湾区个人投资渠道。四是在大湾区实施港澳居民购房支付便利化政策,更好满足港澳居民置业需求。五是扩大深港跨境征信合作试点范围,便利深港企业跨境融资。六是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为香港和内地居民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丰富“债券通”下人民币债券使用渠道
  1月2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共同推动下,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合作(下称“北向通”)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
  进一步开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业务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较为强烈。目前,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能够通过直接入市渠道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
  为响应境外投资者诉求,《公告》拟支持各类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促进债券回购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公告》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无论质押式回购还是买断式回购,均须实现标的券的买卖过户,便利逆回购方处置。
  《公告》还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管理规定、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四个方面对试点政策进行优化:
  一是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调整“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条件,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
  二是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
  三是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
  四是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展业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合作
  除了上述在1月24日出台的政策举措,根据潘功胜介绍,在前期测试和验证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合作。具体来说:
  一是支持更多机构参与试点,为用户提供更加便利的应用条件。在前期参与验证机构的基础上,近期将引入更多参与运营机构及香港本地银行。目前相关机构已基本完成准备,将分批次面向公众提供服务。
  二是拓宽服务主体和场景。将进一步便利香港居民开通和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丰富香港居民可使用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功能;探索基于数字人民币的个人小额跨境汇款服务,提升汇款服务效率;发挥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和智能化服务优势,提供更加符合香港居民习惯的产品服务和使用体验。
  三是加强两地受理环境建设。按照充分复用现有受理环境资源、降低商户系统改造和投入成本的原则,推进数字人民币和香港本地支付条码互通工作,组织内地与香港本地受理服务机构广泛参与,拓宽香港地区受理商户范围。在跨境电商、缴纳学费等重点场景,有序推动两地线上平台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
  专家指出,数字人民币香港跨境支付试点项目遵循“无损”“合规”“互通”三大原则,实现了数字人民币系统和香港“转数快”快速支付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有望提升跨境业务直通式处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跨境双边合作提供范本,积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两部门发文细化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除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置换建设购置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外,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同日早些时候,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对这份文件有所“预告”。潘功胜指出,金融机构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着力支持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头部房企的融资渠道稳定。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完善经营性物业贷款的有关政策,旨在支持优质房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改善流动性状况。
  此次《通知》细化了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持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性房地产的企业法人发放的,以经营性物业为抵押,实际用途投向物业本身或与房地产相关领域的贷款。
  其中,商业性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务中心、写字楼、酒店、文旅地产项目等,不包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
  《通知》强调,除经营性物业贷款外,其他贷款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贷款期限上,《通知》明确,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应早于承贷物业产权证到期日至少5年。
  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指出,商业银行要根据承贷物业经营状况、评估价值,以及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
  对于贷款用途,《通知》也有明确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即可用于承贷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等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贷款、股东借款等;不得用于购地、新建项目或其他限制性领域。
 
多地监管出手规范人身险
 
  据了解,眼下正值2024年保险“开门红”,这是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关键期,也是人身险公司虚假宣传、炒作、捆绑销售等恶性竞争行为的高发期。监管部门对此始终绷紧一根弦,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对保险公司进行规范和引导。2023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对银行保险渠道佣金进行约束,要求各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产品,在产品备案时,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明确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并列示佣金上限,即要求银保渠道佣金费用“报行合一”。同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文件规范“开门红”产品承保管理,提出科学制定年度预算、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并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加强销售渠道、人员和行为管理,严禁销售误导、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等纷纷出台文件加强人身险行业管理。
据了解,为深入治理人身保险业“五虚”顽疾,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关于深化“五虚”整治 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内控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强化人身保险公司内控建设,促进规范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近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人身保险佣金套利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防范不当激励导致的佣金套利风险。
《通知》表示,佣金套利是指人身保险销售人员(团队)利用当期佣金、奖励收益及保单退保现金价值之和超过当期保费所形成的价差,从中赚取不当收益的行为。《通知》从四个方面对人身保险公司防范不当激励导致的佣金套利风险提出要求。具体来说,《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科学确定保险销售人员佣金水平,真实列支佣金;人身保险公司向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支付佣金及手续费的,当期支付的佣金及手续费不得超过当期保费。《通知》提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采取综合措施,审慎制定各项佣金计提规则和各类奖励激励方案,防止人身保险销售人员(团队)当期佣金、奖励收益及保单退保现金价值之和与当期保费之间存在套利空间。此外,各人身保险公司还应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合理延长长期人身保险期缴业务佣金支付期限,提高销售人员稳定性和长期性;对未完成回访或回访存在问题的保单,在完成回访或问题件处理完毕前,不得支付佣金。探索适时建立追索扣回机制,强化业务品质管理。《通知》表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切实防范佣金套利风险,加强对可疑单件、团队和人员的排查;如发现业务异常,应主动采取面访投保人、复核销售过程等手段核验业务真实性,降低套利风险。
  另悉,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销售管理,促进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公司遵循保险业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切实落实产品销售执行的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费用规范性、真实性管理,确保费用预算合理科学、支出合规适当。
 
北京发布加快商业航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1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加快商业航天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8年)》(简称《方案》),释放出北京发展商业航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强烈信号。
《方案》提出以政策先行先试、产品示范应用为驱动,持续完善创新生态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集聚发展和国际开放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商业航天创新发展,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科技强国、航天强国建设贡献北京力量。
《方案》明确,到2028年,北京商业航天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能级明显提升。面向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研究不断加强,形成一批原始创新成果。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在全国率先实现可重复使用火箭入轨回收复飞,形成低成本高可靠星箭产品研制能力和大规模星座建设运营能力。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引进和培育5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1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数量超过20家。“南箭北星”产业空间格局进一步深化,建成2个特色产业聚集区和若干特色产业园,壮大商业航天千亿级产业集群。此后,再用5年时间,形成可重复使用火箭常态发射能力,建成天地一体通导遥巨型星座体系,空天信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商业航天创新发展高地。
  《行动方案》从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示范应用、政策先行先试以及创新生态营造等多个维度提出了23条重点任务,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深化“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航天强国战略。《行动方案》积极引导北京商业航天企业参与航天重大工程、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空间站工程应用任务、空间科学卫星等,探索地月空间和深空资源开发新模式。积极参与全球分工合作,服务“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参与空间科学、技术和应用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深度参与外空全球治理,为我国和平探索和利用太空贡献重要力量。
  坚持创新发展引领地位。《行动方案》依托北京丰富的航天创新资源,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率先实现可重复使用火箭入轨回收复飞,加快大规模星座建设运营。同时围绕企业发展共性需求,搭建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推动重大科研设施设备开放共享,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打造人才发展高地,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有力支撑形成“南箭北星、两核多园、津冀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
  发挥应用场景牵引效应。《行动方案》积极打造空天经济新动能,以北京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为契机,加速卫星公益服务和商业应用,搭建通导遥创新应用场景,构建多维度时空数字基座,积极推动智慧城市全域应用场景开放,推动空天信息规模化应用。同时注重发挥空间科学创新引领作用,带动空间技术变革和空间应用拓展,丰富商业航天活动领域,加快形成空天经济新模式新业态。
  积极推动政策先行先试。《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中关村(5.130, 0.03, 0.59%)政策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优势,积极配合相关国家部门完善商业航天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在频轨资源申报协调和登记、空间数据共享和使用、民用航天发射许可等方面,引导商业航天企业参与国家航天法治建设,积极推动相关创新政策率先在京开展试点。同时与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等相结合,不断完善卫星数据应用相关政策。
 
天津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1月23日上午,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天津市市长张工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7%,工业投资增长5.4%。2024年,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节能减排减污降碳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2024年,天津将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在取得更多成果成效上展现新作为。更加注重市场化引聚资源要素。主动服务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唱好京津“双城记”。着力服务北京“新两翼”建设,强化天津港同北京空港、陆港运输衔接和港口延伸服务,做强天津港集团雄安服务中心,深化津雄职业教育发展联盟建设等。
  更加注重发挥京津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优势。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强化科技、人才、金融等配套服务和政策协同,做实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深化天开园与北京科教资源全面合作。用好北交所,支持更多“专精特新”优质企业上市。积极争取京津冀产业链供应链大会在津举办,协同培育网络安全(信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工业母机等产业链群。
  更加注重发挥港口优势。推动港口作业智慧化向航运服务智慧化拓展,建设港口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加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内外贸同船”覆盖范围,提升港口效率和服务便利化水平。强化同国际国内重要港口和航运、物流等头部企业创新合作,从衔接供需上重点拓展服务京津冀区域发展的航线,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300万标准箱等。
  报告还表示,全力促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加快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加快提升科技创新带动力。深入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质推进天开园建设。出台升级版支持政策,持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提升市场化、专业化科创服务能力,引育科技型企业累计达到1500家,培育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10家等。
此外,高标准重组元素有机化学等实验室,力争全国重点实验室突破20家,完善海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运行机制,促进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提质增效,支持中科曙光、天津超算中心加快国家超算互联网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优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和上市培育机制,优选100家科技型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各新增1000家。
 
2024年湖南将着力推动十大重点工作
 
1月24日上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长沙开幕,湖南省省长毛伟明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湖南省生产总值突破5万亿元,增长4.6%,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粮食再获丰收,总产量达613.6亿斤。2024年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进出口总额增长6%,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粮食产量615亿斤左右。
  湖南目标在2024年着力推动十大重点工作,具体包括: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抓好“三农”工作、建设文化强省、发展社会民生事业、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筑牢安全发展底线等。
  其中,在企业和资本市场方面,湖南省力争全年新增百亿企业1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0家、单项冠军企业100家以上;持续推动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高标准建设上交所科创板企业培育中心;稳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吸引跨国公司、知名企业落户湖南等。
  在重点产业方面,湖南省要围绕电器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三品”标杆企业;围绕特种工程机械、特色农机装备产业,提升主导优势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国铁、城轨、磁浮、智轨“四轨体”发展,加快磁浮交通应用和产业化;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计算产业基地;推进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关键软硬件研发与制造,拓展重点领域应用;加快“智赋万企”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步伐,数字经济增长15%;力争音视频产业规模超过2500亿元;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3%以上;力争旅游业总收入突破万亿元。
  湖南计划重点抓好渝长厦和呼南高铁湖南段工程、G4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容项目、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宁夏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湖南段)、新型电力系统工程、全省多式联运系统能力提升工程、高标准农田、水利枢纽项目、长株潭物流枢纽、“四算”新型基础设施等项目。
  湖南省计划重点抓好岳阳乙烯炼化一体化、邵虹基板玻璃、涟钢冷轧硅钢、广汽埃安新能源车、中通货运航司现代物流、中伟先进功能型粉体材料基地、吉利新能源乘用车及电池、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益阳信维多层陶瓷电容器、新能源动力和储能产业基地等项目。
  此外,湖南省还提出十大科技攻关项目:楚天科技医用高端机器人、中车株机混合动力机车、湖南石化特种环氧树脂、湖南农科院耐盐碱水稻、湖南高创翔宇新型飞行器核心部件、株洲太空星际北斗多源融合时空增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IGCT功率器件、宇环数控高精度平面磨床、湖南林科院高品质油茶新品种、航空航天3D打印装备等。
 
广州发文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破解制约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突出问题和关键瓶颈问题,做大做强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制造产业,强化市级统筹、市区联动,建设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与产业发展高地,引领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生态化发展、国际化发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
其中,《措施》提出支持全球顶尖项目。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师、战略科学家领衔的具备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前景明确广阔的若干生物医药顶尖项目,在项目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阶段,按“一事一议”原则,市、区共同给予人才奖励、研发和产业化奖励、投资入股、贴息贷款等全链条支持,最高支持额度50亿元,支持期限最长5年,涉及财政资金支持部分按1∶1比例予以分担,并对项目用地、规划、审评审批,以及企业产品进出口等开设专门服务通道。
《措施》鼓励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在生物医药领域“投早投小投创新”。鼓励各类政府出资的科创母基金、市属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等提高对早期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比例,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鼓励重点企业、产业创新联合体牵头组建专业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加大投资力度。
 
·企业动态·
 
东港股份遭新天科技实控人举牌
 
据悉,东港股份(002117)因两股东增持触及5%的红线,从而构成举牌。1月23日,东港股份收到公司股东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靖华、费战武、刘秀敏、白江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月22日,费占军、新天科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东港股份,导致东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77变动至5.76%。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东港股份的股东中,新天科技(300259)系创业板上市公司,费占军为新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靖华为费占军的配偶,费战武为费占军的弟弟,刘秀敏为费战武的配偶,白江涛为费占军妹妹的配偶。
  东港股份是一家注册地位于山东济南的上市公司,2007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分为印刷类业务,覆合类业务、技术服务类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印刷业占营收比重近八成。2023年10月,东港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承印十几个省市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印刷业务,未来将积极扩大市场份额。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靖华、费战武、刘秀敏、白江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03.78万股,持股比例为4.77%。
  2024年1月22日,新天科技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东港股份240.49万股,费占军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东港股份300万股,上述两个股东合计增持东港股份540.49万股,增持比例0.9906%。至此,费占军、新天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加至5.76%。
  新天科技注册地位于河南郑州,于2011年上市,专注于物联网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物联网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智能热量表等。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费战波和费占军合计持有新天科技44.16%股份,为新天科技实控人。
公告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持东港股份的计划,但继续增持并不是为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腾讯64.2亿元北京海淀拿地
 
1月23日,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土地成交公告,腾讯(00700.HK)旗下子公司以64.2亿元竞得一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综合性用地,紫光集团曾于四年前拿下该地块,后又被政府收回。腾讯拟将该地块打造为自用办公物业。
这并非腾讯首次在北京拿地,其曾于多年前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竞得一宗与此次成交地块体量相当的土地,并最终建设成为腾讯北京总部大楼。
 
·海外经济·
 
NASA将与美国飞行汽车企业Archer合作研发测试电池
 
1月22日,美国头部飞行汽车企业Archer(NYSE:ACHR)宣布,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签署了一项协议,双方将合作研究高性能电池以及配套的安全测试。飞行汽车即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
Archer认为,成熟的电池技术将成为eVTOL大规模生产和应用的关键动力,但eVTOL的供应链在全球范围内都还处于起步阶段。
 
2023年日本贸易逆差减少
 
据报道,日本财务省1月24日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在国际市场能源等商品价格回落背景下,2023年日本货物贸易逆差大幅下降,为9.29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48日元)。
  报告显示,2023年日本贸易逆差比上年减少54.3%。截至2023年日本货物贸易连续3年呈现逆差。日元大幅贬值、进口商品价格上涨是日本近年来货物贸易持续呈现逆差的主要原因。
  根据报告,新冠疫情期间产能及消费受到抑制的汽车、建筑机械等行业2023年出口迅速恢复,拉动当年日本总出口额增长2.8%,至100.89万亿日元,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在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回落背景下,当年日本石油、煤炭、液化天然气等产品进口额显著下降,全年总进口额减少7.0%,至110.18万亿日元。
  根据财务省去年11月公布的最终统计结果,由于能源价格高企叠加日元大幅贬值,2022年日本贸易逆差创下20.33万亿日元的历史新高。
  财务省24日发布的月度报告显示,去年12月,日本出口额同比增长9.8%,至9.65万亿日元;进口额同比减少6.8%,至9.59万亿日元,当月实现贸易顺差约为621亿日元。
·研究探索·
 
李大伟: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经济日报》1月25日刊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大伟撰写的文章指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制度型开放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所在,是持续发挥以开放促改革重要作用的必然选择。必须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积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认识重要意义
  同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相比,制度型开放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开放。通过打通制度、规则等层面存在的各种壁垒,能够有效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更好发挥对外开放作用,以制度创新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这就要求更好发挥对外开放作用,实现各类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各类要素在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之间自由流动。只有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才能形成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制度环境和制度优势,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从而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
  二是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世界经济的新一轮规则重塑中,国际经贸规则由边境规则向边境后规则转变。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政府采购等领域深化改革。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国适应对外开放新趋势的战略抉择。
  三是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的发展阶段,商事制度、投资管理等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更好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为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建设既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长远方向、又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四是有利于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涌现,相应领域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新热点。在此背景下,需要通过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相关规则制定,增强与其他经济体的制度协调,不断提升我国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水平,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向着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合理的方向发展,为各国提供更多发展机遇。
  把握内涵特征
  从内容上看,制度型开放是系统性构建满足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的规则体系。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合作,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在规则、规制、标准、管理等各领域全面系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从范围上看,制度型开放正由边境规则向边境后规则延伸和拓展。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程度并不高,对外开放大多以货物贸易和制造业利用外资为主,对接的国际经贸规则也集中于关税、外资准入等传统的边境规则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对外开放所涉及的规则范围大幅拓展,数据、创新、金融、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者保护、补贴等方面的边境后规则对开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影响日益增强。着眼于这些领域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当前制度型开放的重点所在。
  从层次上看,制度型开放体现了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的深度融合。40多年来,改革和开放始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深化改革有效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释放需求潜力,为我国对外开放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扩大开放在吸引各类先进生产要素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经贸规则、管理制度等的完善。制度型开放涉及商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监管一致性、环境保护等重要改革任务,为形成改革和开放深度融合的良好局面提供重要动力。
  明确推进路径
  为更好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要实施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
  第一,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推动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协定,不断提升我国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水平。
  第二,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相关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充分利用共建“一带一路”这一平台,在基础设施投融资、数字经济合作等领域与共建国家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国家和地区间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的示范性制度安排。
  第三,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鼓励有条件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在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等规则上进行创新性探索,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规则谈判和规制合作,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围、提质、增效。
  第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国际高标准、高水平为标杆,持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大幅度降低企业获得项目建设许可、获取信贷等方面的成本和时间,提升业务开展效率。在商事诉讼、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快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标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社团工作·
 
交易商协会宣布十家外资机构通过承销业务市场化评价
 
2024年1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新增10家外资机构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承销商。
  具体来看,根据市场评价结果,新增3家外资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包括: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新增3家外资银行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包括: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新增4家外资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包括: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通过此次评价,外资承销机构数量进一步扩容、结构进一步优化,包括一般主承销商5家、专项主承销商3家、承销商5家,覆盖美、法、英、日、新等国及我国港、台地区。
  据了解,交易商协会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外资机构更深入、更广泛地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围绕支持外资机构进入市场展业推出了一系列放开展业范围的措施,构建了外资机构主承销商、承销商队伍。2023年以来,为了更好推动包括外资机构在内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队伍建设,在遵循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上,交易商协会广泛听取会员意见,研究推出了优化市场评价制度机制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契合外资特点,优化首次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外资机构境内外母子公司业务联动的特点,通过设置具体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察其境内子公司及境外母公司的资源禀赋和承销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外资机构主承销商层级。对外资机构设置一般主承销商和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外资机构承销商可结合自身情况按需申请两类业务资格。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建立主承销商日常评价机制。系统性搭建日常评价指标体系,对包括外资机构在内的一般主承销商的业务表现、市场建设贡献度、市场秩序遵守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并向市场发布日常评价结果,发挥声誉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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