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120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出炉
上交所就核查IPO企业业绩下滑明确四大情形
我国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国资委部署推进央企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我国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发布
广东拟出台科技创新条例
上交所与蒙交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企业动态·
国金认证发布《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企业标准
沈阳诞生辽宁省首家独角兽企业
中船特气拟投4.89亿建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山东海化计划在泰安投建盐穴储气项目
方正电机与小鹏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瑞众人寿获批开业
惠誉上调民生银行等5家中资银行生存力评级
中企与玻利维亚政府签署锂资源开发合作协议
·海外经济·
阿根廷央行宣布可在该国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
埃塞俄比亚申请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俄8月将削减50万桶石油日出口量
·研究探索·
中指研究院认为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政策加力预期增强
·社团工作·
中证协发文推进券业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
·国内财经·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6月起至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总局“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聚焦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坚决出重拳、下猛药,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的经营主体予以集中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有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出炉
7月3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简称《规定》)。此举旨在为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和审计执业水平的需求,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健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则,提高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规定》指出,会计师事务所披露的证券服务业务类型为境内业务,包括拟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公开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除外)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拟挂牌公司审计业务。
《规定》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证券服务业务有关信息,包括主要行业、客户家数、资产规模总额、收费总额。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及本所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行政处理、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惩戒、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对于各类处理处罚,应当逐项披露处理处罚对象、处理处罚决定文号、处理处罚决定名称、处理处罚类型、处理处罚机关、处理处罚事由、处理处罚日期等。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赔偿情况。对于各类生效判决,应当逐项披露生效判决名称、生效判决文号、承担民事赔偿金额、判决机关、判决事由、判决日期。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财会〔2020〕11号)、《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52号)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年度备案后,按该规定于每年5月31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相关信息。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起应保留至少3年。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对本所信息披露工作负主体责任,分管合伙人负主管责任。
上交所就核查IPO企业业绩下滑明确四大情形
近日,上交所内部下发最新一期《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向保荐机构明确,对于首发(IPO)企业在报告期内出现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下滑的情况,应重点关注下滑的程度、下滑的性质及未来的持续性,审慎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并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是对于发行人因经营能力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情形。二是对于发行人报告期因不可抗力或偶发性特殊业务事项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形。三是对于发行人认为属于受特殊因素影响导致行业整体下滑的情形。四是对于发行人认为自身属于强周期行业的情形。
具体来看,对于发行人因经营能力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形,上交所表示,发行人应充分说明经营能力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变化的时间节点、趋势方向及具体影响程度。
发行人还应说明正在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及预计效果,结合前瞻性信息或经审核的业绩预测情况,说明经营业绩下滑趋势是否已扭转,是否持续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也有发行人可能存在报告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偶发性特殊业务事项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比如自然灾害造成的一次性损失或阶段性业绩下滑、并购标的经营未达预期导致巨额商誉减值、个别生产线停产或开工不足导致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债务人出现危机导致大额债权类资产减值或发生巨额坏账损失、仲裁或诉讼事项导致大额赔偿支出或计提大额预计负债、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减值。
对此,上交所表示,发行人应说明不可抗力或偶发性特殊业务事项产生的具体原因及影响程度,最近一期末相关事项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是否已完全消化或基本消除;结合前瞻性信息或经审核的业绩预测情况,说明特殊业务事项是否仍对报告期后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关注行业趋势性问题
另外,行业景气度变化、发行人业绩下滑是否与行业一致,也是监管对发行人业绩问题的聚焦方向之一。
据上述《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如果有发行人认为公司业绩减少是属于受特殊因素影响导致行业整体下滑的情形,那么发行人应分析相关因素影响的程度与持续性,并结合同行业公司、下游客户业绩变化情况或行业宏观数据变化等,分析发行人业绩下滑情况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行业是否存在整体持续衰退的情形。
上交所还表示,发行人应结合自身期后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期后财务表现,前瞻性信息或经审核的业绩预测情况等,说明业绩下滑的情况是否得到扭转或有所减轻,分析相关因素是否仍会持续对报告期后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如果发行人认为自身属于强周期行业的情形,那么应结合所处行业过去若干年内出现的波动情况,分析披露该行业是否具备强周期特征;比较说明发行人收入、利润变动情况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是否基本一致;说明行业景气指数在未来是否能够改善,行业是否存在严重产能过剩或整体持续衰退。
上交所强调,中介机构应对上述情况予以充分核查,在论证、核查和充分证据基础上,合理判断该情形的影响程度。
据报道,近期,IPO市场经历申报潮。5月至6月期间,上交所共受理91家IPO企业。其中有18家出现业绩下滑,占比19.78%。
我国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7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告将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镓相关物项,包括金属镓(单质)、氮化镓、氧化镓、磷化镓、砷化镓、铟镓砷、硒化镓、锑化镓。锗相关物项包括金属锗、区熔锗锭、磷锗锌、外延生长衬底、二氧化锗、四氯化锗。满足上述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通知》明确,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通知》称,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之一的氮化镓,与优良半导体锗,都是重要的战略金属资源。而我国也是镓、锗金属在全球范围内最大的生产、出口国。
国资委部署推进央企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6月30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能源电力保供工作推进会。这是继6月1日以来,国资委第二次部署推进中央企业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入夏以来,中国多地迎来高温天气,用电负荷持续走高。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测算,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2023年全国最高用电负荷13.7亿千瓦左右,比2022年增加8000万千瓦,若出现长时段大范围极端气候则可能增加1亿千瓦左右。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2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
此次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全力以赴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要立足眼前、主动作为,千方百计确保迎峰度夏的安全和保供。发电企业要应发尽发、多发满发,煤炭企业要全力保障电煤供应,电网企业要坚决守住民生用电和安全生产底线。要着眼长远、系统施策,持续完善能源电力保供长效机制。要加大电力项目投资力度,加强科技创新投入,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综合保供能力。
据了解,央企正在积极行动。为应对入夏以来的用电攀升情况,多家能源央企已提前部署,增加煤、气等储备。据国家电网称,近期,我国多个迎峰度夏重点电网工程建成投运。此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发布《关于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的倡议书》,提出煤炭生产企业、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年初签订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序足额兑现履约,切实做好电煤产运需协调,提高煤炭储运支撑保障能力。
我国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发布
据悉,为了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人社部6月30日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规章,将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包括职业中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活动。对涉及到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政府部门等主体及其相关活动,作必要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对外劳务合作或者其他服务活动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规定》对主要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日常服务方式进行了系统规范,并确定了相关法律责任。一是加强招聘服务管理。要求服务机构建立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明确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等审查途径;明确投诉举报及处置方式,规定服务机构发现涉嫌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核实、暂停或终止服务。二是明确服务禁止行为。规定服务机构不得有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等行为。三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明确处理个人信息方式及原则,确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求职招聘目的的最小范围,要求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贩卖、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四是规范服务收费和公平竞争。《规定》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或者以担保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不得扰乱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活动。五是规范其他相关服务活动。规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参训人员身心健康或者诱骗财物等要求;举办网络招聘会,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措施确保网络招聘系统及用户信息安全等要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不得以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帮助用人单位规避用工主体责任、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要求。
广东拟出台科技创新条例
7月3日,广东省科技厅发布《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以“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主线,从立法层面着力构建广东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
当前,广东科技创新仍存在原始创新能力不强等短板,《条例》以专章对基础研究的定位、投入、机制创新、基金体系等内容予以重点明确。
《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型基础研究,将广东建设成为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
在基础研究投入方面,应建立基础研究投入稳定支持机制,投入基础研究的资金应当不低于省级财政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的三分之一,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研发经费中的比例。
强化基础研究,探索科学前沿,离不开体制机制创新。《条例》提出,聚焦国际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凝练核心科学问题,鼓励科技人员围绕非共识、新兴和交叉学科等方向进行自由探索;探索赋予科技领军人才在科研任务、技术路线和资源配置等方面自主决策权。
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条例》明确应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管理制度,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为促进科技型企业不断涌现,《条例》对“科技企业培育”予以明确,要求强化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制定精准支持措施,培育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
《条例》还要求,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发挥技术攻关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其开放创新链、供应链资源和应用场景,推动与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促进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
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条例》明确,财政资金设立的基础研究基金和科技人才工程中,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同时,在省科学技术奖励中设立青年科技创新奖类别,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新性突破。
日前,首批“广东省十佳技术经纪人”出炉,这是广东首次举办省级的、面向个人的、针对技术转移人才的评选。
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在促成科技商品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条例》提出,鼓励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设置技术转移专业岗位,建立专业化、梯度化的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
《条例》围绕“区域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其中,粤港澳大湾区、粤港澳重大创新平台等是重要内容。
2019年以来,位于南沙的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向香港分部依托单位香港科技大学陆续拨付科研资金和建设经费等逾1亿元,打通了科研资金跨境拨付通道。截至2022年底,广东全省科研经费跨境拨付累计超过3.7亿元。
《条例》将这类经验予以固化,在财政科研资金过境港澳使用方面,明确要完善面向港澳的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鼓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财政科研资金过境拨付。
同时,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促进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探索实施科研设备、科研样本、实验试剂、耗材等科研用物资清单制管理模式,对清单内科研用物资简化报关单申报、检疫审批、监管证件管理等。
上交所与蒙交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与蒙古证券交易所首席执行官杭盖·阿拉泰(Altai Khangai)代表两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蒙古国是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是最早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之一。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与蒙古金融监督委员会签署了《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蒙交所成立于1991年,是蒙古国唯一一家证券交易所,2022年蒙交所实现自上市。除挂牌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产品外,蒙交所还为出口煤炭提供电子交易服务。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将推动上交所和蒙交所在信息交换、合作研究、人员交流、市场推介、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中蒙资本市场合作支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截至目前,上交所已与56家境外机构签署了67份备忘录,并在备忘录框架下开展形式丰富的交流合作,探索务实服务双方资本市场的途径。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部署下,不断扩大对外交流的范围,稳步推进与境外交易所的多元合作,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企业动态·
国金认证发布《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企业标准
近日,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国金认证”)正式发布《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企业标准,并依据该标准,同步推出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评估业务。
该标准由国金认证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牵头发起,并联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写。
据介绍,该标准从组织建设、商业秘密定级、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安全技术、商业秘密物理环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网络管理、商业秘密安全技术防护、外包服务商与合作机构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估改进、外包机构与外包合作管理等方面对机构商业秘密保护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建议,旨在助力完善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增强金融机构对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意识,指导金融机构对商业秘密进行规范管理和体系建设,提升其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依据《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标准,国金认证同步推出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评估业务,协助加强金融机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和能力。评估业务将通过前期咨询、规划整改、落地评估等阶段性步骤,帮助金融机构识别、评估和改进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从而提高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避免法律合规风险及因商业秘密泄露而导致的维权诉讼和损失。
评估结果将为金融机构提供参考,指导优化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有助于金融机构发现和弥补潜在风险,提升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水平和能力。同时,国金认证将密切关注金融机构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表现,确保金融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沈阳诞生辽宁省首家独角兽企业
据悉,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于6月29日公示了2023年度第一批辽宁省独角兽、瞪羚、雏鹰企业榜单,首次发布了经第三方机构评审认定的辽宁省独角兽企业。其中,沈阳市的十月稻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榜,成为辽宁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独角兽企业。
十月稻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预包装大米、杂粮、豆类及干货产品,是集东北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全渠道品牌化运营为一体的现代化集团公司。
近年来,沈阳市多措并举,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培育体系,梯度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今年上半年,沈阳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注册3948家,总数达到13491家,全年目标13000家,已完成114.2%,提前完成全年目标。同时积极打造优质科技创新生态,优化创新环境,鼓励和支持区县(市)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加强科技创新发展为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在辽宁省科技厅2023年度第一批公示中,沈阳市共有雏鹰企业69家,瞪羚企业22家,独角兽企业1家,占全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公示数量的48.42%,位居全省首位。
下一步,沈阳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政策宣传,让企业熟知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创新主体培育为主攻点,以科技成果转化为落脚点,实现政策引领推动科技创新“加速跑”。
中船特气拟投4.89亿建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7月3日晚间,中船特气(688146)公告称,公司拟在邯郸市肥乡区建设年产150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4.89亿元。此项目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满足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等行业客户需求,进而发展壮大高纯电子气体产业。
中船特气主营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对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自给率逐步提升带来的市场机遇较为看好。中船特气的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提到,伴随着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自给率的提升,以及显示面板行业的规模效应,较大的市场成长空间吸引了更多的企业投身该领域。未来,中船特气也有望在扩大产业规模的同时巩固行业地位。
山东海化计划在泰安投建盐穴储气项目
据悉,山东海化(000822)7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与泰安市肥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双方协商,由公司在肥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以岩盐资源开发为基础的盐化工及其产业链项目,并利用岩盐开采盐穴建设储能绿色低碳产业。
公告显示,岩盐开采和精制盐场建设包括建设500万立方米/a采卤站一座,精制盐生产线两条(精制盐120万吨/年),总投资约9亿元。其中,岩盐开采占地面积约40亩,精制盐场占地面积约150亩。
待岩盐开采形成盐腔具备储气条件后,转为储气项目建设阶段。初步规划建设10亿立方储气库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建成后库容量将达到10亿方,工作气量约7亿方。后期储气、精制盐规模化后,视条件开展盐化工延伸产业。
据悉,山东海化作为国内主要的纯碱生产企业之一,致力于纯碱、溴素、氯化钙、烧碱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在立足纯碱主业的同时,山东海化还积极优化资源配置,拉伸化工产业链条。去年8月,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拟与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此次投资旨在依托现有氯碱树脂盐化工产业优势,向新兴电化学储能产业延伸。
据了解,盐穴储气就是利用盐矿开采后留下的空腔,或者在地下盐岩中溶出一口巨大的“天然溶洞”,将天然气储存其中。盐穴储气具有储量大、成本低、密封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还能节省地面土地资源,它的运营费用仅相当于地上库的1/3左右。
山东海化拟建项目所在的肥城经济开发区,区内岩盐等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岩盐储量50.2亿吨,是全国最大的井矿盐生产基地,每年约产生300万立方米的地下盐穴空间。
方正电机与小鹏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7月3日晚间,方正电机(002196)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与小鹏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驱动电机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方正电机表示,如本次合作能够顺利实施,能够为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提供更多、更广的产品和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的增量拓展。
方正电机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驱动电机、智能控制器、微特电机、汽车电子。近年来,方正电机已将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重点。
据悉,除了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外,方正电机已与上汽通用五菱、吉利汽车、上汽集团、奇瑞汽车、蜂巢传动、蔚然动力等展开合作。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方正电机的新能源驱动电机出货量已连续3年位居第三方独立供应商第一,仅次于比亚迪、特斯拉。
据了解,为满足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日益增长的需求,方正电机也适时进行了产能扩充。2022年,公司在浙江丽水新建了年产180万台驱动电机项目,在浙江德清新建了年产300万台驱动电机项目。
瑞众人寿获批开业
据悉,备受关注的华夏人寿风险处置有了阶段性成果。7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已于近日批复同意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众人寿)开业,该公司接受北京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督管理。
同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瑞众人寿营业场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批准瑞众人寿筹建661家分支(专属)机构,并准予开业。
今年2月,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资人共同筹建瑞众人寿保险公司,这标志着华夏人寿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公司瑞众人寿设立后,将依法受让华夏人寿资产负债,承接机构网点及人员,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批文显示,瑞众人寿注册资本达565亿元,一举成为中国寿险业注册资本“第一高”——比此前最高的平安人寿338亿元高出200余亿元,是此前华夏人寿注册资本的3.7倍。
根据批文,瑞众人寿有两大股东。其中,九州启航(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339亿元,持股比例60%;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26亿元,持股比例40%。
九州启航基金于4月20日在北京西城区成立。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深基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深圳市深基鹏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基鹏程)和国寿富兰克林(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资81%、19%。深基鹏程为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国寿富兰克林(深圳)控股股东背景为中国人寿集团。
九州启航基金由11家国资控股寿险公司出资,包括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太平人寿、人保寿险、招商局仁和人寿,以及工银安盛人寿、建信人寿、农银人寿、中银三星人寿、交银人寿、中邮人寿等六大银行旗下的寿险公司。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依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等方面承担重要职责。
瑞众人寿获批的业务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同时批准瑞众人寿的董事长为赵立军、总经理为赵松来,两人均来自此前负责托管华夏人寿的国寿体系。其中,赵立军曾任上市公司中国人寿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赵松来曾任职于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
惠誉上调民生银行等5家中资银行生存力评级
近日,全球三大国际评级机构之一——惠誉评级上调了五家中资银行的生存力评级,分别是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和广发银行。
惠誉报告称,受益于近年来不断完善的监管框架以及银行的风险管控举措,多家中型中资银行缩减了表外业务敞口并小幅降低了风险偏好,这使其内在信用状况得到改善。因此,惠誉将五家中型银行(规模较小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生存力评级上调一个子级。这些银行包括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和广发银行。这些银行受政府支持预期驱动的发行人违约评级未受影响,仍为“BB+”/稳定。
生存力评级是惠誉于2011年开始启用,用于评估银行自身的财务实力。
以平安银行为例,惠誉将该行的生存力评级由b上调至b+。同时,惠誉评级已确认平安银行的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为BB+,政府支持评级为bb+,短期发行人违约评级为B;展望稳定。
中企与玻利维亚政府签署锂资源开发合作协议
据悉,玻利维亚总统阿尔塞6月29日在总统府主持玻锂资源开发国际合作第二批协议签约仪式,中资企业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为中标公司之一。
阿尔塞在签约仪式上表示,玻利维亚已探明锂资源储量位居世界前列,锂工业化前景光明。玻始终坚定致力于推进锂工业化进程,感谢中国企业积极参与。
根据协议,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在玻乌尤尼盐湖建设碳酸锂工厂,项目投资额为8.57亿美元。
今年1月,中资企业宁德时代和洛阳钼业组成的联合体同玻政府签署投资金额14亿美元的盐湖锂资源开发协议,成为该国盐湖锂资源开发战略首个合作伙伴。
·海外经济·
阿根廷央行宣布可在该国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
据悉,阿根廷中央银行6月29日发布公告,宣布将人民币纳入该国银行系统允许存取的币种,批准该国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储蓄账户。
阿根廷国家通讯社美洲通讯社当天表示,阿央行承诺推进人民币进一步融入阿根廷金融市场,中阿双边本币互换为阿根廷金融领域提供了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与阿根廷中央银行近期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300亿元人民币/4.5万亿比索,有效期三年。
阿根廷政府4月26日宣布使用人民币结算从中国进口商品贸易。据阿根廷经济部数据,今年4月和5月,阿根廷使用人民币结算的进口额达该国这两月总进口额的19%。
埃塞俄比亚申请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据报道,埃塞俄比亚外交部发言人梅莱斯·阿莱姆6月29日宣布,埃塞俄比亚已正式申请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金砖国家包括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5个国家。2023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将于8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
据报道,近期提出申请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还有孟加拉国、埃及、伊朗、阿根廷、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尼日利亚等国。
俄8月将削减50万桶石油日出口量
据悉,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7月3日表示,为保证市场平衡,俄决定将于8月对全球市场削减50万桶石油日出口量。
今年2月,俄罗斯宣布从3月起将日均原油产量削减50万桶,该决定此后被延长至2024年年底。本次决定是减少出口量而不是产量。
此外,沙特阿拉伯3日也宣布将每天自愿减产100万桶石油产量的行动延长至8月。
·研究探索·
中指研究院认为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政策加力预期增强
据悉,中指研究院于6月29日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总结与下半年趋势展望》显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先扬后抑,一季度在积压需求集中释放以及前期政策效果显现等因素带动下,市场活跃度提升。但随着前期积压需求基本释放完毕,二季度购房者置业情绪下滑,市场未能延续回暖态势。6月,5年期以上LPR下调对市场情绪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对新房销售的实质性带动作用较为有限,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依然较大。
中指研究院认为,当前多数城市限制性政策已取消,下半年需要更大力度的托底政策才能遏制住市场下行趋势。与此同时,5月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有所转弱,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稳固,稳地产的重要性更加突出。随着二季度市场持续转弱,下半年政策加力预期增强。因城施策方面,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有望适度纠偏;企业端有望继续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保交楼”资金和配套政策亦存在进一步发力空间。
对于房企来说,2023年上半年,房企销售业绩略有好转,但近两个月购房者置业情绪快速下滑,房地产市场调整压力加大,企业资金回笼压力亦在提升。叠加企业非银融资改善并不明显,年内债务余额较高,企业资金压力不减。在此背景下,中指研究院认为,第一,房企需要加大营销力度,积极回笼资金,特别是在基本面相对较好且政策存在优化预期的城市,应把握政策窗口期积极营销。第二,当前购房者置业愈发理性,也更加看重房企品牌、产品力、交付力等,企业只有提升自身综合实力,才能赢得购房者口碑。第三,核心城市优质地块土拍竞争加大,企业投资也可在审慎研判前提下适度关注二线近郊或热点三四线城市地块。除此之外,伴随着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房企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拓展代建业务、提升服务能力等将有利于提升市场占有率,掌握市场主导权。
·社团工作·
中证协发文推进券业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
6月30日,中证协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4号——证券公司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以下简称《示范实践第4号》),为证券公司实现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相关风险信息集中管理提供参考。
中证协指出,建立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证券公司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具有相同风险特征的业务采取基本一致的风控措施。证券公司在准确识别客户关联关系的基础上,优化风险管理全流程,实现对客户评级授信、风险监测及后续管理等的统一管控,将有效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本次出台的《示范实践第4号》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一是介绍如何构建同一业务及同一客户风险管理机制,对同一业务从定义、分类分层及新业务归集原则等方面介绍了如何构建同一业务风险管理机制;针对同一客户,归纳了如何做好单一客户身份识别、如何通过识别客户间关联关系认定同一客户。二是在考虑各种风险信息类别的基础上明确了风险信息收集的范围与标准。三是针对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分别展示了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应用,包括通过实施同一业务管理,为证券公司实现对各类业务各层级、各维度风险指标的每日(T+1)计量及风险监测夯实基础;针对同一客户,可以应用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管理。四是介绍同一业务、同一客户数据集市建设的系统实现以及同一业务、同一客户相关系统服务的实现方法,包括建立数据集市的关键步骤,系统服务实施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等内容。
提出构建同一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四项基本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示范实践第4号》中,中证协特别要求,构建同一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应在内控、数据治理、风险指标及计量、业务系统的主要功能等方面进行统一。
其中,关于统一内控相关要求,包括如下条件:
首先,应统一制度流程。证券公司应在公司层面的基本业务制度中明确对同一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并落实到各业务线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中。证券公司应按照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对每一类业务制定统一的基本业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开展同一业务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以证券自营-权益类证券投资为例,公司应制定该业务的风险管理基本规定,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将相关要求细化并落实到本部门的业务制度与流程中。
其次,应统一内控矩阵。证券公司应根据各项业务的风险特征提出公司层面对同一业务原则性的内控要求,制定关键控制措施,相关业务部门参照要求,结合自身业务流程,形成基本统一的内控矩阵。内控矩阵要充分考虑同一业务的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与评价等各类要素。控制环境要确保同一业务的组织架构与决策程序的基本统一。风险识别与评估在方法、工具、标准等方面保持基本一致,确保及时识别、确认同一业务的各类风险,并进行准确加总、评估。控制活动应保持同一业务在授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等方面的管理原则和重要要求基本一致。
统一数据治理的相关工作则包括以下要求:
证券公司应明确同一业务数据治理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确保各系统数据准确、完整、一致。按照业务分类,梳理同一业务数据在各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中的分布情况,确定同一业务的数据标准与数据模型,制定同一业务系统数据模型与上游各源系统数据模型映射规则,确定数据归集与数据交换的方式,建立数据质量管控规则等。
统一风险指标及计量方法包括以下要求:
证券公司应针对同一业务设计统一的风险指标,以实现同一业务在不同层级、不同维度进行风险比较和汇总。风险指标在指标类型和指标参数方面做到统一,如统一VAR指标时,需同时统一其时间跨度、置信度两个参数的设定。业务部门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需要,制定的个性化风险指标可不包括在统一风险指标的范畴内。
证券公司应对同一业务不同层级设计统一的风险指标,随着层级不断下探,可设置更为丰富的风险指标。例如,根据自营业务承担的市场风险,在第一层证券自营可以设置VAR、压力测试下损失等指标,在第二层,可以在第一层指标基础上增加结合第二层业务风险特征的指标,如权益类证券自营可以增加的净敞口、单一证券最大规模等指标,固收类证券自营可以增加基点价值、单一证券最大规模等指标。在同一业务各维度层面应使用统一的风险指标,例如,开展证券承销和保荐的不同部门应使用相同的关键操作风险指标,如外部处罚次数、外部关注次数等。
统一计量方法是指涉及到同一业务的限额管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所使用的计量模型、模型参数、计量频率等要保持一致,以实现风险指标可在各层级、各维度间比较和汇总。
统一业务系统主要功能的标准与要求,即证券公司应对同一业务的相关业务系统主要功能建立统一标准,以满足前中后台在同一业务方面的管理需求。
在前台功能方面至少应对交易流水记录、系统前端控制、审批流程等制定统一的标准或最低要求;在中台功能方面应明确使用相同的估值模型、风险计量方法等;在后台功能方面对清算、交收、事后风控等提出基本一致的要求。
中证协指出,各公司应结合实际,落实《示范实践》对于同一业务及同一客户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在实施中逐步完善。下一阶段,协会将通过加强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广行业同一业务同一客户风险管理优秀实践经验,跟踪了解行业落实情况,促进行业集中统一的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