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108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四部门部署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
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布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案出炉
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
6个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
福建省发布九条措施推进"电动福建"建设
·企业动态·
上汽集团拟斥10亿~20亿元回购股份
国内首个"沙戈荒"风光基地外送电特高压开工
国联水产获沙特主权财富基金5.6亿美元投融资支持
·海外经济·
美国商务部将31家中国公司列入"实体清单"
特朗普在迈阿密的联邦法院出庭期间被逮捕
美国启动战略石油储备补库
美国5月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升4%
通用福特相继加入特斯拉充电网络
委内瑞拉与伊朗签署多项双边合作协议
5月日本企业物价指数增幅继续放缓
·研究探索·
沈明高称中国创新驱动增长阶段应聚焦突破关键共性技术
管涛称人民币国际化的短中期目标是成为次中心货币
·社团工作·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强调严禁将收单核心业务外包
全国创投协会联盟成立
·国内财经·
四部门部署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
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2条举措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通知指出,要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针对性,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
2024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同时,通知明确,要落实税收、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方面,通知指出,要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汇率避险成本。
其中,要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加快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通知要求,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力度。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深入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力度,推进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加快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全国统一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优化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同时,积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修订,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破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中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杨畅认为,上述举措有利于增强不同所有制企业,尤其是“非国企”的发展信心。
在降低企业用人成本方面,通知明确,到2024年底前,都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
6月12日,海关总署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6条,进一步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促进外贸创新发展。从内容上看,16条可以概括为“4个促进”:
一是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联动接卸”等便利化措施试点范围,保障属地查检鲜活易腐商品绿色通道畅通运行,优化高新技术设备监管查验流程,加快重要农产品检疫准入,对进口原油实施快检快放,加快进口煤炭、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检验放行,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这些措施就一个目的,就是让货物快进快出。
二是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更多便利功能和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开展“智慧口岸”建设试点,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三是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减负方面,进一步便利企业出口退税办理;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增效方面,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培育力度;继续扩大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范围,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帮扶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强重点商品进出口监测,为企业做好数字化统计服务。
四是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不断完善政策、拓展功能、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创新海关监管机制,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持续发展。
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16条落实落地。一是要求全国海关对16条因地制宜出台细化的配套举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强化政策措施协同效应。二是巩固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深入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加强政策措施宣传,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三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反馈,要求全国海关第一时间反馈落实中的重要情况,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布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5月10日公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同志介绍,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于2001年,对通信领域严格规范实施行政处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后,需要对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立案、证据、法制审核等方面的制度进行调整,也需要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予以回应。
同时,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仅适用于通信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除国防科技工业、烟草之外的其他工业领域尚未制定行政处罚规章,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也缺乏行政处罚方面的细化规定。修订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适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监管新形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客观需要。
上述负责同志指出,《规定》主要修订了以下制度: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主要适用于通信领域,《规定》根据当前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将适用范围扩展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并更名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考虑到国防科技工业、烟草专卖领域的特殊性,其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行制定。
二是增加行政处罚程序一般性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增加了行政处罚原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执法人员资格要求、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等制度,并调整和细化了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是完善管辖制度。《规定》针对通过电信网络实施的违法行为发生地难以确定的情况,规定了住所地、网络接入地等违法行为发生地,便于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确定管辖。对于两个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规定了“最先立案”管辖原则,细化了管辖权争议解决程序。同时,调整了移送管辖的有关规定。
四是调整、细化普通程序。在立案方面,完善了立案条件、时限等规定。在调查方面,优化了调查取证程序,明确了执法基本要求,增加了中止调查等规定。在听证方面,调整了听证适用情形、听证人员等规定。在决定方面,增加了重大违法行为应当集体讨论的规定,调整了案件办案期限。在送达方面,明确了送达方式和送达地址有关要求。
五是完善执行、结案程序。调整和细化了延期和分期缴纳罚款程序,修改完善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采取的措施。补充完善了可以结案的情形,进一步明确了归档要求。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案出炉
6月13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据了解,从2019年开始,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已有21个城市被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63家企业被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经过两年多建设,全国已培育5247家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
《实施方案》围绕“赋能”和“提升”,提出了5方面19条政策措施。
在赋能方面,《实施方案》主要通过“试点、政策、资金”3个抓手,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副司长孙志诚介绍,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前期,国家发改委请各地认真总结了第一批试点城市的成效、经验和问题,结合最近的几次调研发现,一个城市产教融合做得好不好,不在于职教的体量有多大、专业有多全,而关键在于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结合得紧不紧,是否形成了良性互动。有的城市职业院校学生数量多、专业包罗万象,但是人才培养不精准、不聚焦,培养再多人,都难以发挥出支撑作用,教育和产业还是“两张皮”。
他说,确定第二批试点城市,要更注重教育和产业的适配性,这是最重要的遴选标准。也就是说,一个城市职业教育体系不一定那么大、那么多、那么全,但是职业教育的总量、结构、质量,一定要与当地产业需求相匹配,二者要相互交融、互为支撑,真正做到有机融合、良性互动。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要指导有关地方进一步聚焦,将现代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把那些教育与产业适配度高、融合度深、支撑性强的地方,纳入第二批试点城市。
在提升方面,《实施方案》聚焦难点堵点问题,通过针对性政策措施和务实工作举措,力争实现“三个提升”,即提升专业体系,提升实训水平,提升融合深度。
在提升专业体系方面,国家发改委社会司司长刘明介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必须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调研中他们发现,有的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专业链对产业链没有形成有效支撑。对此,《实施方案》旗帜鲜明提出“一优先一加快一改造一撤并”。
具体来说,优先,是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是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是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是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主要目的是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切实做到“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
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双向互动
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办、国办去年1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本次印发的《实施方案》等都对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出明确要求。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双向互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企之间人员合理流动,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推动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围绕职业教育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以产教融合为重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推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促进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
据悉,国家能源局6月13日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以来,我国风电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按风电机组设计寿命20年计算,早期投运的风电场已陆续进入运营后期。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指导和推动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十分必要。一是充分用好优质资源,促进风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早期建成的风电场所处区域风能资源好,但使用的机组额定功率小,随着运行时间增长,普遍面临发电效率下降问题。使用新的机组进行改造升级,能够进一步用好优质资源,合理扩大装机规模,有效提升发电效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政策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需要。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涉及土地变更、电网接入、配套输变电工程改造、重新办理环评水保等,还要与价格和国家财政补贴等政策做好衔接,需要制定针对性的政策予以明确。
《办法》对陆上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进行了明确。风电场改造升级,是指对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风电机组进行“以大代小,以优代劣”,即以大单机容量机组替代小单机容量机组,以性能优异机组替代性能落后机组,相应对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升级,从而实现风电场提质增效,一般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风电场退役是指对并网运行达到设计年限且经安全运行评估不能继续运行的风电场,一次性解列风电机组后拆除风电场的全部设施,并按要求注销原发电许可证,修复生态环境。此外,海上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为维护企业正当利益、保障电力正常供应,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按照公平自愿、先进高效、生态优先、有序实施、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公平自愿就是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对未到期且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风电场不强制要求改造升级,但对到期且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风电场必须退役;先进高效是指用先进的机组代替老机组,提高发电效率;生态优先是指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不能因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而破坏生态环境,改造升级及退役后要按要求及时修复生态。有序实施和确保安全是指在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下,根据企业意愿、电力运行等情况有序实施,确保安全不出问题。
就风电场改造升级如何组织实施,该负责人介绍,一是由发电企业论证提出项目改造升级和退役方案,并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能源主管部门提出需求。二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发电企业提出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需求,结合本地区风电发展规划和电力运行情况,按年度编制省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并征求同级相关部门和省级电网公司意见。涉及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省级方案需报国家能源局组织复核后实施。三是发电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具体的改造升级,电网企业负责电网接入有关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监管。
《办法》还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针对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特点简化审批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审批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对纳入省级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的风电场予以核准变更,不需要重新办理核准手续。二是鼓励建立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的绿色审核通道,建立覆盖用地、环评、水土保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项目支持性要件的联合审批变更机制,减少报批工作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对风电场改造升级如何与电网接入、用地、环保、电价和补贴等政策做好衔接,《办法》明确,在电网接入上,改造前需要重新办理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原有容量不占用新增消纳空间,新增容量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并网。在用地保障上,对不改变风电机组位置且改造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改造前面积的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的风电场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在环评水保上,需要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在电价上,等容改造项目和增容改造项目补贴电量执行原批复上网电价,其他电量上网电价按照改造升级核准变更时的电价政策执行。在补贴上,并网运行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继续给予中央财政补贴,每年补贴电量按实际发电量执行且不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5%执行。运行已满20年或已达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风电场改造升级所需要的施工时间计入20年的全生命周期年限。
《办法》提出,发电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应依法依规负责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处置。为培育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风电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
6个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
6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推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
关于试点范围,通知明确,综合考虑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速、装机规模、光伏消纳利用情况等因素,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为期1年。
国家能源局并同步公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实施方案》。
通知说,各试点省份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按照《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按期完成年度研究评估和结果公布相关工作,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开展抽查,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评估办法。
福建省发布九条措施推进“电动福建”建设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
“《实施意见》在总结前两轮建设‘电动福建’政策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对福建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作用。”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处长杨鹏飞表示。
覆盖面广,是《实施意见》的重要特征之一。“《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产业链延伸和应用场景拓展,旨在巩固福建锂电新能源产业优势,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等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探索电动化推广应用的福建模式。”杨鹏飞说。
其中,为切实增强福建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实施意见》从支持整车企业增产提质、引进培育产业链配套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针对性措施。比如,对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一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单家年度奖励资金最高达1000万元;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4A级及以上景区用车争取两年内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车等。
“此次福建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对电动船舶全产业链的支持政策。”杨鹏飞介绍。
《实施意见》提出,对省电动船舶示范项目,按交付船舶电池动力总成价格的40%给予补助(其中,首批次示范项目按60%给予补助);打造闽江新能源船舶示范应用流域,力争到2025年闽江新造船舶主要使用新能源船舶;4A级及以上景区和城市内河新增船舶全部使用新能源船舶,两年内淘汰现有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对配套服务电动船舶示范项目的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助,最高可达50万元。
同时,《实施意见》加大了对“电动福建”发展中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的支持。比如,对于标准“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对于新兴的“换电模式”,支持组建动力电池租赁企业,对在购买和使用环节开展动力电池租赁等业务进行补助,全省三年补助资金安排最高可达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还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对新能源汽车(运营车辆除外)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按时计费的,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已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新能源邮(快)件末端揽投车辆,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在城市非主干道上短时停靠;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
·企业动态·
上汽集团拟斥10亿~20亿元回购股份
据悉,国内头部传统车企上汽集团(600104)6月13日推出上市以来第三份回购计划,拟斥资10亿元~2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上汽集团将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20.68元/股,为规则允许的最高价格(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150%),比最新收盘价13.93元/股高出48%。若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4835.59万股~9671.18万股,占总股本的0.41%~0.83%。方案显示,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近年来,上汽集团多次实施股份回购:2020年7月,公司发布首份回购计划,拟以不超过25.97元/股回购公司0.5%~1%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半年后的2021年1月,上汽集团如期完成回购任务,累计回购股份数为1.08亿股,占总股本的0.93%,使用资金总额为22.47亿元。
2021年9月,上汽集团再推回购计划,拟斥资15亿元~30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2022年9月完成回购,最终耗资15亿元,回购股份数为8002.19万股,占总股本的0.68%。截至目前,前述已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户,尚未授予员工。
国内首个“沙戈荒”风光基地外送电特高压开工
据国家电网日前披露,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于6月11日开工建设,这是国内首个“沙戈荒”风光电基地外送电特高压工程。
宁夏—湖南特高压工程额定电压±800千伏、额定容量800万千瓦。送端在宁夏建设中宁换流站,汇集宁夏地区的光伏、风电和支撑煤电。受端在湖南建设衡阳换流站,以500千伏接入湖南电网交流系统。直流线路全长1634公里,途经宁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湖南6省份,工程总投资281亿元。
湖南近年来经济社会保持快速发展,但一次能源资源相对匮乏。宁夏—湖南特高压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向湖南输送电量超360亿千瓦时,在满足电力可靠供应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要求到2030年,规划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总装机容量达到4.55亿千瓦。宁夏—湖南特高压工程作为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首条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接入配套的光伏发电900万千瓦、风电400万千瓦,以及464万千瓦支撑煤电,新能源电量占比超过50%,有助于实现“双碳”目标。
国联水产获沙特主权财富基金5.6亿美元投融资支持
6月13日晚间,国联水产(300094)发布公告称,公司在6月12日与Public Investment Fund Asia Division(沙特主权财富基金亚洲区,以下简称“PIF”)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基于双方合作基础,公司将与PIF在国际海鲜贸易项目和全球采购业务方面进行合作,PIF对公司进行投资或融资支持,共涉及金额5.6亿美元。
PIF成立于1971年,是沙特主要财富基金,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主权财富基金之一。目前PIF已拥有超过6000亿美元的资产,在全球基金中位列前10,且规模正在不断扩大。
此次5.6亿美元的投融资支持主要分为5亿美元的“国际海鲜贸易项目合作”和6000万美元的“贸易融资合作”两部分。在“国际海鲜贸易项目”合作方面,双方将进行海鲜交易平台、海鲜交易所、海鲜期货、海鲜采购等合作,PIF将通过向国联水产投资,或国联水产向PIF融资的合作方式进行,合作总额为5亿美元。
在“贸易融资合作”方面,PIF拟对国联水产全球采购进行融资6000万美元,融资费用为融资金额年化费率3%及融资贸易收益的20%,合作期限自融资首次提款之日起5年。
公告显示,国联水产之所以能获得沙特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融资支持,主要是源于公司在国内水产行业和预制菜行业的龙头地位、全球化采购能力,以及与沙特阿拉伯国家水产养殖集团NAQUA公司长期良好的合作和相互信任。
据披露,2019年9月,国联水产与NAQUA公司初次签署沙特南美白对虾中国市场独家合作以来,公司对沙特南美白对虾进口量持续增长。通过多年的合作,沙特南美白对虾在中国市场销量和知名度均得到大幅提升。2023年,国联水产与NAQUA公司续签南美采购协议,继续在中国市场独家代理沙特南美白虾。
·海外经济·
美国商务部将31家中国公司列入“实体清单”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6月12日在《联邦公报》刊登了一份定于6月14日发布的行政措施,准备将43家公司添加到出口管制名单,即所谓的“实体清单”。在这43家公司中,31家实体的总部在中国、5家来自阿联酋、4家来自巴基斯坦、3家来自南非、2家来自英国等。其中包括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研究院、以及隶属于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的上海海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实体清单”是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制定的贸易黑名单,列入该名单的企业,需要获得美商务部单独许可,才能购买美国受管制的技术或货物。
特朗普在迈阿密的联邦法院出庭期间被逮捕
6月13日下午,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在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市一家联邦法院出庭,就“密件风波”所涉37项联邦刑事指控应诉。据悉,他在出庭期间被正式逮捕。
因为不当处理机密文件,特朗普面临美国司法部包括未经授权拥有机密材料、妨碍司法、以及向执法部门作虚假陈述在内的37项指控,是美国历史上首位受到联邦刑事起诉的前总统。
美国启动战略石油储备补库
据报道,随着战略石油储备(SPR)库存愈发岌岌可危,美国能源部终于再度出手加码补库计划。6月9日,美国能源部发布声明表示,以73美元/桶的均价成功完成补库300万桶SPR的招标,补库的储备将于8月交付。本次的300万桶SPR为年内首度达成的补库计划,该计划最初竞标发起日为5月15日。
标准普尔全球副主席耶金(Dan Yergin)对美国的300万桶SPR补库计划评论道,相比美国之前的释放量,300万桶从数量上而言很小。美国SPR库存目前处于低位,且白宫曾公告称,将在油价低于或等于67-72美元/桶时补充SPR,所以当下美国必须开始回购计划。
据悉,2022年,面对高企的通胀,拜登政府释放了1.8亿桶石油储备。2023年,美国1月CPI超预期,白宫为控抗通胀再加码,推出了4-6月再释放0.26亿桶SPR的计划。
美国5月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升4%
6月13日,美国劳工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美国5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升4%,连续第11次下降,创2021年3月以来新低,预估为4.1%,前值为4.9%;5月CPI环比上升0.1%,预估为0.1%,前值为0.4%。
通用福特相继加入特斯拉充电网络
据报道,继福特之后,通用也加入了特斯拉充电阵营。6月8日,通用CEO玛丽·博拉与特斯拉CEO马斯克共同宣布,从2024年开始,通用汽车旗下电动汽车将可以使用特斯拉在北美的充电网络。通用汽车现有车型采用的行业标准与特斯拉不同,还需要通过一个转换器以适配特斯拉充电桩接口。
从2025年开始,通用汽车电动车型将直接采用特斯拉充电桩接口标准,届时新车主不必使用转换器。
除了通用汽车外,福特汽车5月份与特斯拉达成协议,将允许其客户在美国和加拿大使用超过1.2万个特斯拉超级充电桩。
随着两大车企巨头的加入,特斯拉有望在北美市场统一充电接口标准。
据了解,长期以来,充电网络不够密集被视为抑制电动车增长的瓶颈之一。因为北美有两种充电协议标准,一种是传统的“联合充电系统”(CCS)标准,一种是特斯拉专用的“北美充电标准”(NACS)。从厂商使用率来看,传统标准更为普及,因为它是除特斯拉之外所有车企的充电标准。但是,从实际规模来看,特斯拉的充电桩比其他标准的充电桩加起来还要多。
此前,拜登政府提出将投资75亿美元,在美国建立50万台公共充电桩。不过,充电桩建设缓慢,且地区差距大。迄今为止,阿拉斯加州、西弗吉尼亚州、南达科他州等多个州的公共充电桩尚不足千台,快充桩数量更少。在这种情况下,其他车企要想短期内在充电方面有所提高只能寻求外援。
这样的合作,对于通用、福特和特斯拉是一个互赢的结果。从通用、福特的角度来看,与特斯拉合作能够减少消费者对充电桩不足、充电速度慢的顾虑。与此同时,还能减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通用方面预计能节省多达4亿美元。
从特斯拉的角度来看,其他车企的加入,不仅可以改善特斯拉充电网络的使用效率,还能增加充电收入。
委内瑞拉与伊朗签署多项双边合作协议
据报道,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6月12日在总统府观花宫会见到访的伊朗总统莱希,双方签署多项新协议,并承诺进一步深化双边关系,不断扩大经贸合作。
马杜罗表示,莱希此次访问标志着两国关系“迈向新的里程碑”。双方当天共签署25项涉及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矿业等领域的双边合作协议。他说,委内瑞拉和伊朗将进一步深化合作,以促进两国经济繁荣发展,并将积极投入到新世界格局的建设中。
莱希说,委内瑞拉和伊朗都受美国制裁,“我们是在艰难时刻互相帮助的朋友”。他说,双方愿将经贸合作目标首先提高到100亿美元,并在未来达到200亿美元。
这是莱希担任总统以来首次访问拉丁美洲。
5月日本企业物价指数增幅继续放缓
据悉,日本央行6月12日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今年5月日本企业物价指数同比上涨5.1%至119.1,增幅继续放缓。
报告显示,当月纸浆、造纸、纸制品价格,矿产品价格,以及窑业、土石制品价格涨幅靠前,相应类别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涨15.3%、14.7%和14.6%。所占权重较大的食品和饮料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9%。
由于能源等价格回调,5月以日元计价的进口物价指数同比继续下降,降幅为5.4%。其中,木材、木制品和林产品价格指数同比下降20.3%,石油、煤炭、天然气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5.5%。当月,以日元计价的出口物价指数同比上涨2.0%。
企业物价指数反映的是企业间交易的商品价格水平,是日本衡量本国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研究探索·
沈明高称中国创新驱动增长阶段应聚焦突破关键共性技术
据悉,广发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产业研究院院长沈明高日前在第十一届中国创业投资论坛上表示,未来40年,中国将进入创新驱动增长阶段,应聚焦突破关键共性技术,从而带来若干产业的爆发性增长。
沈明高分析,二战至今,全球经济增长基本分为两个阶段,二战结束至1981年是全球利率上行阶段,1981年后进入40年的利率下行周期,“1981年后,按照美元计价的中国GDP增长了60倍以上,发达国家战后崛起带动了全球增长,之后是中国的追赶,进一步为全球的增长增加了动力。”
展望未来40年,沈明高认为,中国将进入创新驱动增长的阶段,“增长背后还应看到全球产业链转移的趋势,2008年起,第五次全球产业链转移开始,此次不仅有经济因素在驱动产业链转移,还有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因素,对第五次产业转移影响深远。”
第五次全球产业链转移中,本来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从中国逐步向东南亚国家转移,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渐向中国转移,这是经济因素驱动的技术转移。然而,目前情况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确实在向东南亚国家转移,但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出现了向美国回流的现象。
在沈明高看来,第五次全球产业链转移出现了历史上第一次非经济因素驱动的分化,对中国带来的挑战非常明显。“就我国创投以及创新活动而言,不能继续大规模模仿及引进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而需要超越这一阶段,承担创新责任,这是我们当下增长的痛点,是新时代的基本特征。”
下一代技术创新方向在哪?沈明高从应用技术的角度,将技术分成三个层级:一是通用技术,二是共性技术,三是专用技术、单体技术、产业技术。他举例称,当下最重要的通用技术是数字技术,ChatGPT(OpenAI研发的聊天机器人程序)则是共性技术,这一共性技术未来会带动更多单体技术、专用技术的发明和应用。
作为通用技术,数字技术具有的特点包括规模收益递增、无形资产投资占比大幅度增加、资源向头部国家集中以及直接融资比重上升。
沈明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应聚焦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和突破,“当然,尽管我们也不能缺席通用技术的研究,但从应用技术的角度,共性技术是最关键的环节,其突破会带来若干产业的爆发性增长。”
以广东为例,沈明高认为,广东关键共性技术主要包括高通量计算、GPU、电机数字控制、传感技术、极限制造、数字孪生、基因编辑技术、药物递送系统、储能技术和生物育种技术。
在沈明高看来,我国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就是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这需要挖掘规模红利,通过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将规模优势转化为效率优势,以中间产品标准化推动终端产品个性化发展;聚焦共性技术,推动创新升级,实现数字化转型;布局中游制造,突破“卡脖子技术”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以进口替代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实施亚洲战略,先区域化后全球化。
沈明高表示,其所在的产业研究院目前主要关注共性技术驱动的四大赛道,分别为大消费、新能源、半导体和生物医药。其中,大消费领域关注智慧养老、预制菜、泛智能家居、现代海洋牧场等新赛道;新能源领域关注下一代储能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氢能“制备-储运-应用”产业链等;半导体领域,芯片、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以及电机数字控制等是重要方向;生物医药领域则包括医药CXO(医药外包)、药器械CXO等。
管涛称人民币国际化的短中期目标是成为次中心货币
最近一年多,在俄乌冲突升级、美欧制裁俄罗斯和美元超预期加息外溢全球等因素影响下,发展中国贸易结算、跨境投融资“去美元化”趋势渐起;与此同时,人民币“出海”显现新态势,多个国家将人民币放入支付货币和储备货币的“篮子”。
6月9日,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在”2023财新夏季峰会”的人民币国际化专题讨论中指出,人民币国际化是渐进式的改革,在可预见的未来,人民币的短中期目标是能够从外围货币做扎实,变成次中心货币。
·社团工作·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强调严禁将收单核心业务外包
据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6月1日召开了《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落实动员会,以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更好地遵守执行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范要求。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工商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海科融通等21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代表参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亢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亢林介绍了外包服务市场发展现状、主要问题,以及《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的背景,并就各机构贯彻落实《意见》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各机构提高领悟能力和执行能力,把握好“两项工作、四个关键时间点”;二是要求重点机构切实自查整改到位;三是要求收单机构明确业务外包边界,严禁将收单核心业务外包;四是要求各机构积极响应协会要求营声造势。
据了解,各参会代表就本单位合作外包机构管理情况以及合规开展业务外包下一步工作方案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就落实《意见》相关要求,保证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备案、登记工作等作出表态。
全国创投协会联盟成立
日前,在由证券时报社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创业投资论坛上, “全国创投协会联盟”正式成立。作为首任轮值主席单位代表,深圳市创投同业公会会长陈玮主持了成立仪式。
该联盟由证券时报社携手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发出倡议,中关村、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四川、杭州等省(市)创投协会联合发起成立,后续还将拓展各地协会及相关机构的加入。
据了解,全国创投协会联盟的设立旨在凝聚行业力量,共塑创投生态、共谱创投新篇章,并促进各成员间信息沟通、业务合作、资源共享、调查研究、经验交流、政策协调和行业自律。
证券时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兼总编辑季晓磊在论坛上表示,在中国创投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大背景下,建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号召力的全国性行业联盟是行业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各地创投机构的共同心愿。
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沈志群表示,全国创投协会联盟的成立,是我国创业投资新时期发展做的一件大事、实事和好事。他建议联盟重点开展四项工作:一是制定和发布统一的股权投资行业自律守则;二是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践,编制股权投资专业培训教材;三是组织开展股权投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四是开展股权投资机构信用评定认证工作。
“证券时报社与全国十余家创投协会联合倡议,发起共建全国创投协会联盟,旨在推动各协会以及会员单位之间,地区、行业、一级与二级市场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织密信息网、构筑资源网、搭建自律网、连通学习网、形成协同网。”季晓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