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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06期

 
 ·国内财经·    
  央行强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      
  央行拟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   
  公募投顾拟定新规 
  深交所制定服务国有、民营上市公司两个专项工作方案
  深交所发布可转债退市整理期交易安排
  转融通新规发布     
  团体人身险监管酝酿调整   
  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发布      
  5月CPI同比上涨0.2%      
 ·企业动态·    
  华民股份拟40亿元加码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 
  光伏组件龙头阿特斯登陆科创板     
  菲斯科计划年内进军中国市场  
 ·海外经济·    
  俄央行维持7.5%基准利率不变 
  英国前首相约翰逊因"聚会门"丑闻辞去议员职务      
  瑞士政府与瑞银签署损失保护协议 
 ·研究探索·    
  中国经济有四大红利有待释放  
 ·社团工作·    
  中证协发布券商经纪业务细则  
 
 
 
 
 
 
 
 
 
 
 
 
 
 
 
 
 
·国内财经·
 
央行强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
 
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赴上海调研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易纲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全力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充分就业,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
  易纲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疫情冲击后的恢复阶段,生产活动有序开展,市场主体资产负债表正在修复。近来月份CPI、PPI环比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供需恢复存在时间差。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有力支持下,国内生产持续加快恢复,农副产品生产稳定、物流渠道畅通,居民“菜篮子”“米袋子”供应充足。同时,汽车、家装等大宗消费需求偏弱。二是基数效应明显。去年国际油价一度逼近140美元/桶大关,今年以来已回落至80美元/桶附近,带动我国物价同比涨幅走低;去年3月鲜菜价格受疫情扰动影响反季节上涨,对今年也存在高基数影响。
  易纲强调,实体经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是一个循环过程,我们要系统、辩证地看待分析。随着消费场景恢复,居民消费逐步提升,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长8.5%,比上年全年加快8.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扩大将转化为企业和劳动者收入,进而又会带动更多的消费。预计二季度GDP同比增速会比较高(主要是基数效应),CPI下半年有望逐步回升,到12月CPI同比将在1%以上。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实现今年“两会”确定的预期增长等目标。
  易纲表示,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政策空间充足,对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要有信心和耐心。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全力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充分就业,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易纲强调,要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强化对民营小微、乡村振兴等薄弱环节以及服务业等有利于稳就业行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融资,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金融市场改革开放,不断优化跨境人民币使用政策,要顺应市场需求,坚持市场驱动,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便利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
 
央行拟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6月9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发布《办法》的目的在于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的中立性、公允性、专业性和透明性,提升债券市场定价的有效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债券收益率曲线等估值作为市场整体收益率水平的参考,对市场定价和发展的影响较大。根据《办法》的起草说明,我国债券估值产品体系目前初步建立,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存在估值方法透明度不够、特定时期估值公允性不够、对单一估值依赖度较高等问题,不利于市场对债券真实价值的判断和形成,在市场波动时表现较为明显。
  人民银行结合估值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市场机构的意见起草了《办法》。《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参考了成熟市场经验和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践,重点明确估值机构内部治理、估值基本原则、估值方法、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要求。
  《办法》中的估值业务,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提供债券估值和债券收益率曲线而开展的研发、编制、发布等活动;债券估值产品则是指估值机构对外发布的,以债券为编制对象,对市场定价有重要影响且应用广泛的债券估值和债券收益率曲线。《办法》的管理范畴主要包括第三方估值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发布的、对市场定价有重要影响且使用广泛的债券估值和债券收益率曲线。
  根据《办法》,估值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长期稳定运营的能力、清晰的组织框架和完善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拥有可靠的数据来源、科学的估值方法、完善的质量控制流程、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务实高效的技术支持,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避免机制等。
  《办法》要求明确估值产品数据源和使用原则。比如,对于市场成交活跃的债券,应当优先选取债券发行、交易或可交易报价数据等市场数据;对于成交不活跃或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价格发生剧烈变动的债券,应充分考虑交易规模、交易目的等多种因素,审慎评估成交和报价价格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优先采用市场参与者认同度高、可靠性高的市场数据。
  《办法》还明确了估值机构的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利益冲突、咨询与投诉等要求,要求估值机构建立估值产品质量监测机制和内部评审机制、利益冲突避免机制、用户对估值产品的反馈机制等。
其中,利益冲突避免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估值机构及其所属人员不得参与所估值资产的交易,不得与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不当利益交换或操纵估值;估值产品与其他业务应当相隔离,确保估值业务不受到其他商业行为的不当影响等。《办法》还要求估值机构建立用户对估值产品的反馈机制,接受用户的质询。
 
公募投顾拟定新规
 
  据悉,证监会6月9日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深化投资端改革,培育资本市场买方中介队伍。
  证监会表示,2019年10月,证监会启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从试点开展情况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运行平稳,业务适配性和发展前景获得了市场各方的总体认可与支持,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已基本具备转常规条件。市场机构和投资者普遍认为,推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转常规,有利于培育专业买方中介力量,改善投资者服务和回报,优化资本市场资金结构,促进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有序推进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证监会起草了《管理规定》,意在进一步完善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法规体系,明确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具体规范和监管细则,为此项业务长期、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沿用试点期间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原则,加强对投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对管理型业务的管控,优化投资分散度等监管要求,对于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不超过其委托资产的20%,个别类型基金除外;对于单个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所有管理型客户配置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50%,货币市场基金、开放式债券基金不超过20%,同时要求管理人做好监测监控和流动性管理,在比例接近上限时,告知基金投资顾问机构。
  二是强化对“顾问”服务的监管,督促引导行业坚守“顾问”服务本源,持续丰富服务内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和服务匹配管理,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强化信义义务落实和利益冲突防范,着重强调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情况匹配服务,在了解客户情况前,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策略,在实施匹配前,不得展示历史业绩。
  三是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促进业务合规有序开展。例如,加强对投资顾问机构之间及投资顾问与基金销售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展业的规范管理,明确对投资顾问机构配置公募基金之外的其他产品的规范性要求,豁免基金经理以外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基金时锁定期的要求,服务居民养老金融需求。引导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于满足居民多样化养老需要,包括要求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全面了解客户养老需求,运用资金规划、资产配置、基金研究能力,提供科学、稳健、长期的专业服务。支持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根据投资者不同资金的投资目标和期限实施服务匹配。此外,考虑到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拟待将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对成熟定型后再适时引入基金投资顾问。
  截至2023年3月底,共有60家机构纳入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
 
深交所制定服务国有、民营上市公司两个专项工作方案
 
  近日,深交所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价值创造发现功能 推动提高深市国有上市公司质量专项工作方案》《关于支持民营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促进国企提升价值创造发现功能、民企专注主业提质增效,推动深市上市公司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国企专项方案进一步聚焦促进价值创造和价值发现,以“五条工作主线”,全面对接服务深市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推进加快专业化整合,提升企业内在价值创造,以及促进完善公司治理,增进市场认同与价值发现等“两个具体目标”。一是深化合作对接机制。持续加强与国资国企战略合作,深化与国资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地方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风险处置工作协同机制。二是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深入重点央企集团、上市公司走访调研,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三是举办系列交流活动。举办“上市大厅”集体业绩说明会,带动国有上市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集中开展走进深市央企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交流活动,定期举办深市央企国企座谈会和专题培训、专项培育活动,加强政策传导、市场认同与价值实现。四是夯实规则制度保障。推动并购融资制度市场化改革,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与ESG信息披露规则,推进党建入章全覆盖,优化独立董事履职环境;引导深市国有上市公司用好用足再融资、并购重组、固定收益、股权激励工具;加快开发深市国企相关系列指数与指数产品,持续完善价格发现促进机制。五是做好典型示范推广。推广典型做法、成功经验、改革效果,充分发挥龙头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国企深化改革、公司治理等专项研究,发挥学术领域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对优质国企的宣传引导,切实提升国企影响力。
  民企专项工作方案以服务为主线,围绕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厚植聚焦主业发展氛围、健全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强化公司监管引领性、推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制定了16项具体工作举措,主要包括:一是真招实策切实回应公司关切。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公司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核心诉求,及时分析研究、分类施策,切实回应公司关切;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创享荟”等活动;充分利用“成长通”“科融通”等平台,为公司提供产业链投融资对接服务和发展资源支持;举办民营上市公司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开展“走进深市民营上市公司”系列投资者交流活动,增强价值发现和价值认同。二是营造公司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推动优化股权激励、融资并购等基础制度,对符合分类审核条件的项目予以快速审核,鼓励支持公司用好资本市场工具;持续推动民营上市公司发行各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研究开发深市民企相关指数与ETF产品,加大创新产品供给;总结优质民企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实践,制定相关信息披露指引,引导更多深市民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三是督促公司聚焦主业规范发展。优化自律监管规则体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方案,强化“关键少数”培训,提升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对存在阶段性困难风险公司实施“一司一策”,探索推动公司走出经营发展困境方案;引导头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与融资并购质量,发挥好“头雁效应”;加强对聚焦主业发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在全市场形成支持民营企业聚焦主业稳健发展的普遍共识。
 
深交所发布可转债退市整理期交易安排
 
据悉,为了明确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安排,6月9日,深交所发布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安排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可转债证券简称后冠以“退”标识。
  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开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收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收盘集合匹配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内进行撮合。
  临停方面,深交所明确,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匹配成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单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时57分的,于当日14时57分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匹配,再进行收盘集合匹配。
  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协商成交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可转债当日匹配成交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已成交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可转债当日匹配成交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已成交最低价的孰高值。进入退市整理期次日起,协商成交申报价格在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
可转债退市整理期间,深交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转融通新规发布
 
据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
修订后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自2023年6月13日起施行。中证金融公司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本次《业务规则》修订,不改变原有章节结构,仅聚焦转融资市场化改革内容做适应性修订。修订后总条款由92条调整为98条。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转融资交易的类型。取消“固定期限、固定费率”的交易方式,采用“灵活期限、竞价费率”的交易方式,转融资交易的类型明确为竞价申报、再借申报和其他申报。竞价交易仅在竞价日进行,一般交易日可以申请再借。
  (二)新增转融资竞价申报相关内容。一是明确转融资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个竞价日9:30至11:30,区别于与一般交易日申报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二是取消转融资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五个期限档次,明确转融资期限不超过182天。三是明确中证金融按照1-28天、29-91天、92-182天期限区间确定并调整转融资费率上下限。四是明确证券公司可以在1-182天范围内自主选择期限,在1-28天、29-91天、92-182天期限区间对应的费率上下限间自主申报费率,根据需要自主确定使用资金的金额。
  (三)修订转融资成交规则。按照证券公司竞价申报总额与中证金融拟出借资金总额的情况,明确各证券公司竞价成交金额的确定方式:一是证券公司竞价申报总额不超过中证金融拟出借资金总额的,全额成交;二是证券公司竞价申报总额超过中证金融拟出借资金总额的,按申报费率由高到低依次成交,直至剩余可供出借资金不能全额满足某一费率对应的申报金额时,按申报金额比例分配成交。同时,明确竞价成交费率的确定原则为:同一期限转融资成交费率,按该期限已成交转融资最低申报费率确定。
  (四)新增转融资再借申报的时间和条件。92-182天期限转融资到期的,证券公司可以在本期限区间(即92-182天)内,于归还日当日申请再借,再借金额不超过原转融资金额。再借费率根据最近的竞价成交结果或费率下限确定。
  (五)新增提前了结相关规定。新增证券公司转融资提前了结有关条款,明确证券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可以自主申请提前了结转融资,提前了结转融资应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费用。费用按合同约定重新计算。
  (六)优化保证金缴存有关规定。中证金融将报单前提交保证金优化为竞价成交后提交保证金,证券公司可以根据竞价成交结果缴纳保证金,若保证金比例或者现金占应缴保证金的比例不符合中证金融规定且未及时补足的,中证金融不再向证券公司划付相应的转融资成交资金,并按证券公司违约处理。
  (七)适应性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中证金融公开披露的转融资信息由“前一交易日转融资各期限档次的成交金额”,调整为“前一交易日转融资成交金额”,转融资成交金额包括竞价日竞价成交金额、一般交易日再借成交金额等相关信息。
  (八)其他适应性修订
  一是因风险防控的需要,中证金融依据合同约定,可以在证券公司发生重大风险时,要求提前了结转融资、转融券交易。二是明确中证金融可以采用市场化方式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三是其他适应性文字表述调整。
 
团体人身险监管酝酿调整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险部在业内下发了《关于规范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规范保险公司团体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行为。
  据了解,当前,团体人身保险业务现行监管依据主要是原中国保监会2015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8年来,团体保险的市场环境与政策环境都发生了变化,相关监管规定显然也需要与时俱进。
  此次意见稿将团体人身保险定义为,指特定团体作为投保人为团体成员投保,由保险公司以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人身保险。特定团体是指具有共同风险特征,且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相较上述2015年版通知规定的“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签发时不得少于3人,特定团体成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此次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在保险合同签发时团体成员不得少于3人;团体成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作为团体人身保险被保险人。
  总体而言,意见稿加强了对保险公司经营基本条件、承保管理、理赔管理、数字化转型、防范商业贿赂、精算定价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同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保证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同意权。
  例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应当依法取得业务经营许可,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保险利益方面,特定团体投保团体人身保险,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认可的保险利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团体人身保险合同,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防范商业贿赂方面,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加强内控管理,不得向中介机构、投保人工作人员等支付合作协议约定之外的佣金或其他形式的利益。
  定价方面,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基于风险情况,按照一般精算原理,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假设,审慎确定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
  意见稿表示,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通过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等团体提供养老、健康、意外等保险保障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险需求。
  严禁团购等八类行为
  相较现行规定,意见稿新增了业务回溯条款,要求保险公司对上一年度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赔付率进行回溯。在回溯中发现以下问题的,需说明实际经营结果与预期出现重大偏差的原因,并及时将相关产品的费率调整至合理水平:一是团体意外险上一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低于50%的;二是团体健康险、团体寿险上一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高于150%的;三是团体健康险和团体寿险在过去3个保单年度再保后综合赔付率连续超过100%的。
  根据要求,保险公司在年度产品总结报告中,应对上一年度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变更情况及业务回溯进行专题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稿还对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设立了负面清单。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人身保险;(二)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三)未按要求记录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信息;(四)给予或者承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未获得投保人授权,擅自访问、泄露、篡改投保人信息或扩大投保人信息使用范围;(六)通过虚构经济事项、挂靠中介业务等方式违规套取费用;(七)未按要求进行产品备案和回溯;(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行为。
  这意味着,团购保险的行为将被禁止在团险业务之外。
  另据意见稿,相互保险组织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也适用本通知。对于在特定场景或特定场所下形成的具有相似风险特征、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的人群(不少于3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可由特定场景或特定场所相关的团体组织为其投保团体人身保险。
 
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发布
 
6月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3)》(下称《计划》)。《计划》旨在加强深圳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规划,将进一步提升深圳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助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深圳智慧,创建城市范例。
  《计划》提出了建设“‘数实融合、同生共长、实时交互、秒级响应’的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一个一体协同的数字孪生底座,构建不少于十类数据相融合的孪生数据底板,上线承载超百个场景、超千项指标的数字孪生应用,打造万亿级核心产业增加值数字经济高地,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将打造“四个先锋”的重点任务,分别是先锋底座:建设一个一体协同的城市级数字孪生底座;先锋数据:构建不少于十类数据相融合的孪生数据底板;先锋应用:上线承载超百个场景、超千项指标的多跨协同数字孪生应用;先锋科技:打造信创驱动、数字赋能的万亿级核心产业增加值数字经济高地。
  《行动方案》编制思路和特点具体包括:
  一是立足先行示范,突出先进性。《行动计划》的编制结合深圳实际明确了数字孪生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即“基于BIM精细化建模的CIM平台建设路线”。提出了“以精细化BIM模型为‘细胞单元’”“云网一体、同城双活的算力基础设施”“数字孪生数据和应用超市”“数字孪生数据体系”等建设内容,均属于国内外首创或首次提出。
  二是体现内在逻辑,突出科学性。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底座是基础,数据是核心,应用是目标,科技是支撑。围绕这一逻辑体系,《行动计划》谋划了先锋底座、先锋数据、先锋应用、先锋科技四个板块,构成整个文件的框架。在此框架下,结合具体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形成了20条具体工作任务,并建立了相应工作保障机制。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合理性。聚焦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对标全球最好最优,科学谋划集先进性与可行性于一体的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行动计划》明确了“数实融合、同生共长、实时交互、秒级响应”的第一阶段数字孪生城市基本特点,围绕四个板块主要工作,确定了“一十百千万”的任务体系和建设目标。
  四是强化应用导向,突出实效性。《行动计划》围绕经济运行、城市建设、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应急安全、生态文明等方面,梳理出6大领域100+个业务场景,涵盖1000+项城市运行指标的数字孪生应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月CPI同比上涨0.2%
 
  据悉,国家统计局6月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5月CPI同比小幅回升,PPI继续下行。专家认为,当前消费需求继续恢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物价表现仍处于相对低位,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促消费方面都有较大空间。
  5月,CPI同比上涨0.2%,涨幅比4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涨幅比4月扩大0.6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19个百分点。
  PPI方面,从同比看,PPI下降4.6%,降幅比4月扩大1个百分点。从环比看,PPI下降0.9%,降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整体下行,国内外工业品市场需求总体偏弱,加之上年同期基数较高,PPI环比、同比均继续下降。”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称。
 
·企业动态·
 
华民股份拟40亿元加码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
 
  6月11日晚间,去年转型光伏赛道的华民股份(300345)公告,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拟对外投资建设年产10GW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二期及新增10GW硅棒4GW硅片项目。公司及鸿新新能源拟就前述对外投资事项与大理州政府、祥云县政府签订相关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40亿元。
华民股份表示,项目全面达产后,将进一步扩大该公司产能规模,能够更好地满足安徽10GW异质结专用硅片项目产业配套的需求。
华民股份总经理夏宇表示:“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日益增加。项目扩产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拉晶和硅片环节储备的产品技术、生产管理经验和优质上下游客户资源优势,助力公司新能源战略再上台阶。”
  实际上,此前2月19日,该公司就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10GW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年产10GW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6亿元。这也是被本次再次加码相关产能建设的重要背景。
  据悉,华民股份于2012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此前公司主业为耐磨材料领域,去年9月通过收购跨界转型光伏赛道。彼时,华民股份公告以自有资金5.6亿元收购尚处于建设期的鸿新新能源100%股权,主营业务由过去的耐磨铸件拓展至光伏硅棒、单晶硅片和多晶提纯硅锭生产及销售。在被收购后,鸿新新能源加速推进云南大理祥云县“年产10GW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建设,项目一期已于今年1月点火投产,目前已实现满产。
 
光伏组件龙头阿特斯登陆科创板
 
  6月9日,全球光伏组件龙头阿特斯(688472)成功登陆科创板。至此,苏州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仅次于上海、北京,高居全国第三位。近年来,苏州企业上市进入快车道,新增上市公司数量连创新高,A股上市企业更是超过200家,高居全国第五位。
  总部位于苏州的阿特斯,是国内最早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研发和制造的企业之一。自2011年起,阿特斯连续12年组件出货量排名全球前五,与隆基绿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一起组成“组件五巨头”。
阿特斯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1.1元/股,实际募资在69亿元左右,成为苏州首发募资金额最高的上市企业。公司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主要用于扩充光伏组件产能和建设研究院,以实现现有产品持续迭代优化和开展新型光伏电池产品研发试制。
 
菲斯科计划年内进军中国市场
 
  据悉,美国上市新能源车企美国菲斯科汽车公司(纽交所代码: FSR)近日宣布,计划于2023年在中国开设首个交付中心,并于2024年第一季度开始交付其菲斯科海洋SUV。
“继6月23日开始在欧洲交付及首批车辆向美国客户交付后,我们今年晚些时候计划进入中国市场,”菲斯科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亨里克·菲斯科说。菲斯科汽车此前已在中国设立了一个办事处。
菲斯科公司于2016年成立,总部位于美国洛杉矶,主要是设计和开发环境友好型的个人汽车。其首款车型为紧凑型SUV Ocean,已于2022年开始量产。菲斯科公司并非其创始人亨利克·菲斯科(Henrik Fisker)第一次电动汽车创业。2007年,他曾创立了菲斯科汽车公司,这家公司曾是特斯拉早期的主要竞争对手。
 
·海外经济·
 
俄央行维持7.5%基准利率不变
 
据悉,俄罗斯央行6月9日宣布,将基准利率继续维持在7.5%。
  俄央行说,俄罗斯当前通货膨胀率继续上升,家庭和企业的通胀预期仍处于高位。经济活跃度与4月预期相比有所提高,反映了国内需求的强劲复苏。与此同时,推升通胀的风险因素包括外贸条件恶化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等。
  鉴于通胀压力逐渐增加,俄央行对在未来会议中上调基准利率持开放态度,以期将2024年及以后的通胀率稳定在4%左右。
  俄央行预测,在现行货币政策下,2023年俄通胀率将维持在4.5%至6.5%的水平,2024年将回落至4%。
  2022年2月,俄央行将基准利率从9.5%大幅提高至20%。自2022年4月开始,俄央行多次降息,9月将利率下调至7.5%。
 
英国前首相约翰逊因“聚会门”丑闻辞去议员职务
 
据报道,英国前首相约翰逊6月9日宣布辞去议会下院议员职务。这一决定与他因“聚会门”丑闻误导议会有关。
  “聚会门”指英国首相府和其他政府办公室在2020年和2021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违反防疫规定聚会的丑闻,也是促使约翰逊去年7月被迫辞去首相职务的原因之一。
  丑闻曝光后,约翰逊一度否认违规,称当时误以为是工作活动。议会下院特权委员会自去年开始调查约翰逊是否就“聚会门”曾对议会撒谎,今年3月宣布收到约翰逊交付的材料,在这些材料中他承认误导了议会、但否认蓄意为之。
  约翰逊在宣布辞去议员职务的声明中称,特权委员会未能证明自己误导议会是故意为之,却决心要采取行动将他逐出议会。
  约翰逊自2001年起出任下院议员。按英国媒体的说法,特权委员会有权建议约翰逊暂停履行议员职务,而暂停履职10天以上可能将触发其所在选区的补选。
 
瑞士政府与瑞银签署损失保护协议
 
  6月9日,瑞士政府宣布与瑞银签署损失保护协议。根据瑞士政府的公告,瑞银宣布可能会在2023年6月12日完成对瑞士信贷的收购。
  为维护金融稳定并避免瑞士信贷事件对瑞士经济造成损害,瑞士政府促成了瑞银收购瑞士信贷,并在3月19日宣布准备承担因变现瑞士信贷资产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的一部分。据悉,只有当变现这些资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50亿瑞士法郎时,担保才会生效,总额上限为90亿瑞士法郎。
  瑞士政府表示,联邦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尽可能降低财务和法律风险,从而降低纳税人的风险。瑞银和联邦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尽量减少资产变现损失,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诉诸联邦担保。
 
·研究探索·
 
中国经济有四大红利有待释放
 
  据报道,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近日在“2023全球金融动荡与经济展望”清华五道口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上指出,中国经济有四大红利有待释放。
  第一,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内需战略有机结合起来,释放改革红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高收入群体。目前我国家庭年收入10万—50万元的中等收入人口超过4亿人,高收入群体也有很大规模。这些中高收入群体的需求主要体现为对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升级上。过去几年的疫情期间,旅游、留学、购物的消费大都留在了国内,进口的高端品牌总量不降反增。事实上,我国宏观经济运行长期受总需求不足问题困扰,内需不足是表面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在中高端产品和服务领域存在许多供给抑制政策,导致供给能力增长受限,进而使得本就存在的有支付能力的庞大有效需求得不到充分释放。应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释放这些有效需求,以新的改革红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建设超大规模统一大市场,释放市场红利。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将在劳动力红利之后迎来一个新的红利——这就是我们的超大规模单一市场所产生的红利,即市场红利。就规模而言,中国人口有14亿多,占全球总人口的比例接近18%。就市场结构而言,中国是个单一的大市场。这种规模经济效应是中国发展到如今这个阶段自然产生的新红利,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所蕴含的自然逻辑。中国14亿多人口的大市场将是一个庞大的“引力场”。这也是我们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底气所在。
  第三,不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释放人才创新红利和资本市场红利。一是人才和创新红利。中国经济有条件有能力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制胜新赛道。从需求端看,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即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而且这个市场在不断升级换代,这将为本土创新提供肥沃的土壤。从供给端看,中国有规模庞大的人才队伍、工程师队伍,有随时可以将各种创意创新创造进行产业化的市场主体群,这也是中国创新越发有底气有后劲的重要源泉。以中国超大规模单一市场加上全产业链制造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只要有一点创新创意的“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之势”形成新的产业蓝海,反过来为技术应用、技术集成、技术迭代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这便是中国经济拥有的巨大的人才和创新优势。我们要通过新一轮深化改革把这些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使之成为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和创新红利。二是资本市场红利。如何发挥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其中的关键在于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以资本市场的改革贯通创新全链条,将科技—金融—产业的高水平闭环打通,而这正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所在。当前,注册制已经实施,但要实现资本市场行稳致远,还需要一系列基础制度的改革。
  第四,推动RCEP落地实施,释放新的开放红利。眼下,对外开放的一个重点任务就是要推动RCEP落地实施,通过高水平引进来、走出去,释放新一轮开放红利。具体有五方面:一是货物贸易规则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二是服务贸易准入门槛降低,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三是原产地累积规则的深入应用。四是有利于高质量引进来,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集群。五是有利于高质量走出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社团工作·
 
中证协发布券商经纪业务细则
 
  6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等两项自律规则及《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配套文件。
  《实施细则》围绕证券经纪业务内涵,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投资者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合规管理职责、稽核审计职责,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细化投资者身份识别要求。明确证券公司要求投资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合理期限,为行业提供统一标准。强调账户实名制要求,并细化强化身份识别可以采取的措施,细化证券公司应当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情形,明确大额资金划转的金额标准参照反洗钱主管部门制定的大额交易报告相关标准,证券公司需按照账户实名制要求为投资者分别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保证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基本信息一致。同时要对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持续关注投资者账户实名制情况,发现不符合中证协、中国结算账户管理规则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采取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
  在投资者身份识别方面,证券公司需要建立健全投资者身份识别机制,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通过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等提醒投资者如实向证券公司提供信息。特别是对机构投资者、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内金融资产(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首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强化身份识别。证券公司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措施强化身份识别,并做好留痕工作,包括通过电话回访、面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一步沟通;实地调查走访;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供证明材料;按照账户实名制、反洗钱等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等。
  《实施细则》还规定投资者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信息变更手续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投资者非实名使用账户、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过程中投资者不配合证券公司工作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可以采取的后续措施。考虑证券公司客户总量、客户对回访工作体验等实际情况,《实施细则》列举了不同种类回访方式,并规定了证券公司每年的回访比例,即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的10%。新增相关交易权限回访的范围为新增证券交易场所设定准入条件的各类证券交易权限。明确证券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投资者回访的,应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实施细则》还强化了证券公司营销活动统一管理,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制定营销管理制度,规定营销活动审核要求。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过程中可以向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证券业务性质服务的范围,包括市场资讯、投资者教育服务等。进一步强调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互联网投放广告展业行为方面,《实施细则》细化证券公司通过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具体要求,强调证券公司应当与第三方载体签署协议,通过协议约束合作第三方载体的行为,督促其配合证券公司做好营销行为管控。证券公司选择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等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应当与第三方载体签署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第三方载体仅可发布经过证券公司审核的材料,且不得以个人名义或第三方载体名义宣传证券公司业务、代证券公司招揽、服务投资者。
  另外,《资金账户管理规则》明确资金账户定义,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的开立和持续管理,要求证券公司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责任、履行反洗钱义务、尊重客户本人意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证券公司以服务为导向、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中心,持续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投资规模和投资者数量持续增长,在互联网技术普及下,证券公司的客户账户规模和相关业务场景不断扩展。”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系列自律管理文件的发布,有助于指导证券公司全面落实《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引导证券公司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秩序。
  国泰君安证券总裁王松表示,《实施细则》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则,围绕证券经纪业务内涵,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投资者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合规管理职责、稽核审计职责,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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