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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87期

 
 ·国内财经·    
  央行强调当前我国经济没有出现通缩    
  市场监管总局拟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国资委宣布"科改行动"扩围
  十部门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辽宁出台行动方案提升营商环境     
 ·企业动态·    
  广州浪奇筹划与控股股东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江铃汽车子公司江铃重汽股权转让交易终止      
  恒瑞医药再推回购计划
  华兴源创派发超亿元红包重奖子公司高管   
  交大昂立被立案调查    
 ·海外经济·    
  推特新CEO落定   
  欧盟上调今明两年欧盟和欧元区经济增长预期  
  欧盟将立法严格监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阿根廷央行宣布提高基准利率600个基点至97%     
 ·研究探索·    
  如何稳定企业家预期    
 ·社团工作·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征求行业意见 
  中电联与比亚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世界黄金协会称全球央行3月黄金储备与上月持平 
 
 
 
 
 
 
 
 
 
 
 
 
 
 
 
·国内财经·
 
央行强调当前我国经济没有出现通缩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下一阶段,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把发挥政策效力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起来,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效能,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乘势而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贷款利率处于历史低位
  对于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总结称,总的看,今年以来货币政策坚持稳健取向,实现了较好的调控效果,有力支持经济发展恢复向好。主要体现在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报告》指出,近年来,在市场利率整体下行的带动下,实际贷款利率明显降低,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2023年3月,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34%,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5%,均处于历史低位。
  《报告》称,下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宏观利率水平,持续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利率+央行引导→LPR→贷款利率”传导机制,为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营造有利条件。
  预防性储蓄有望逐步释放
  相较于上期,本次报告特别对广义货币(M2)与存款增长、国内通胀走势做出说明。
  今年以来,我国M2和人民币存款延续较快增长态势。《报告》称,近期M2增速与通胀和经济增速间存在一定缺口,主要是政策效果显现、需求恢复存有时滞所致。未来随着疫情影响进一步消退、市场预期持续好转、经济加快恢复,居民的消费和投资意愿回升,前期积累的预防性储蓄有望逐步释放,有利于M2和存款平稳增长。
  对于今年以来物价涨幅阶段性回落,《报告》称,主要与供需恢复时间差和基数效应有关。本轮物价回落客观上有三个因素:供给能力较强,需求复苏偏慢,基数效应明显。
  《报告》指出,未来几个月受高基数等影响,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将低位窄幅波动。随着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市场需求稳步恢复,供需缺口趋于弥合,对价格的带动会逐步增强,加之基数效应消退,下半年通胀中枢有望温和回升,CPI可能逐步向往年均值水平靠拢。当前我国经济没有出现通缩。我国物价仍在温和上涨,M2和社融增长相对较快,经济运行持续好转,不符合通缩的特征。
  中长期看,我国经济供需总体平衡,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居民通胀预期平稳,不存在长期通缩或通胀的基础。
  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制建设
  《报告》详细分析了硅谷银行的破产经过,指出硅谷银行事件发生后,部分美国中小银行因存款来源不稳定、证券账面损失较大、盈利能力不佳等原因,受到的外溢影响较大。
  《报告》指出,我国金融机构对硅谷银行风险敞口小,硅谷银行破产对我国金融市场影响可控。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超过90%的银行业总体稳定,绝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处于安全边界内,银行业总资产中占比约七成的24 家大型银行一直保持评级优良。
  《报告》同时强调,对硅谷银行事件的经验教训也要总结反思:货币政策应避免大放大收;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应重视;处置金融风险要迅速且强力;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稳定性应关注。
  《报告》明确,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持续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制建设,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二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早期纠正和市场化风险处置平台作用。三是不断充实金融风险处置资源,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机制,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
  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
  《报告》指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全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乘势而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总量适度,节奏平稳,搞好跨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保持再贷款再贴现工具的稳定性,运用好实施期内的阶段性工具,为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有力支持。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快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此外,人民银行将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以我为主兼顾内外平衡。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加快推进金融市场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做好风险防范化解。
 
市场监管总局拟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据悉,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有关法律,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分为总则、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监督保障、附则5章,共41条。《条例》新增了对审查内容的总体要求,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方面审查内容做了进一步完善。同时,《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例外规定的适用情形,并优化了适用条件,规定了比例原则,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
  《条例》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应当全面准确把握审查内容,科学评估有关政策措施对公平竞争的影响。
  具体来看,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政策制定机关不得制定含有下列限制市场准入、退出内容的政策措施: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审批程序;违法设置或者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主体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设置其他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或者障碍。
  在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方面,政策制定机关不得制定含有下列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内容的政策措施: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和要素输出;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主体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主体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地和进口商品、要素规定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歧视性价格;对外地经营主体在本地的投资经营活动,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实行歧视性待遇;其他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措施。
  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政策制定机关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不得制定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内容的政策措施:给予特定经营主体税收优惠政策;对特定经营主体实施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政策;给予特定经营主体要素获取、资质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安排财政支出与经营主体缴纳的税收、非税收入等挂钩或者变相挂钩;要求经营主体提供保证金或者扣留经营主体保证金;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并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在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方面,政策制定机关不得制定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内容的政策措施: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主体从事垄断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主体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主体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其他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并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另外,《条例》明确了例外政策措施,经公平竞争审查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出台: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为促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为实现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功能的;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健康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小额微量补贴等政策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情形的,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在审查结论中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上述目的确有必要,而且没有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
 
国资委宣布“科改行动”扩围
 
  据悉,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科改行动”)以及国企改革“双百行动”进一步扩围深化。5月15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最新名单,“科改行动”的企业总数从此前的439户增至672户,其中,最新一次扩围新增纳入的企业为252户。同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科改行动”扩围深化现场推进会上介绍,“科改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强度均超过14%,2022年达到17.7%。经营发展质效屡创新高,2022年“科改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0年分别增长了33.6%、40.9%。
  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22年底,“科改企业”本级及子企业中,累计有948户企业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并购投资、产权流转等多种方式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注重发挥积极股东作用,依托资本市场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截至2022年底,“科改企业”中共有上市公司98户。中长期激励方面,截至2022年底,89.0%的“科改企业”面向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在本级或所属子企业层面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覆盖11.6万人。科技创新方面,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均超过14%,2022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17.7%,高于2021年科创板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平均水平。
  翁杰明指出,深化“科改行动”,要更大力度打造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聚合优化资源抢占新赛道。要以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升级需要为导向,努力在一大批细分领域拥有克敌制胜的“杀手锏”。要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能。要全面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鼓励将研发投入以100%或更高比例视同利润加回,并以此为基础核定创新团队工资总额。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同日,国资委还公布了最新的“双百企业”名单。截至2023年5月,“双百企业”共有580户,其中,最新一次扩围新增纳入的企业为173户。
  据了解,2020年“科改行动”实施,支持和引导国有科技型企业在市场化改革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突破。2018年8月,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正式启动,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主动探索创新推进综合改革,打造一批“改革尖兵”。两项行动实施以来,相关企业在科技创新、市场化改革、经营效益等方面交出了亮眼“成绩单”。
 
十部门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5月15日,人社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决定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
  据人社部就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计划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青年,全年将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该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推动用人单位提供科研、技术技能、管理、社会服务等各类见习岗位,满足青年多元见习需求;同时推出全国联网的见习统一服务平台,在各大就业服务网站同步推送平台链接,为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提供便利。
  通知提出,强化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督促见习单位建立带教制度。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根据就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支持,对需要提升技能的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对见习单位提供补贴支持,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通知要求各地将计划实施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辽宁出台行动方案提升营商环境
 
  近日,《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提出到2025年,辽宁省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经营主体好评率达到90%以上,全省营商环境实现根本好转。方案还提出,到2025年,全省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0家,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方案》提出,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明显提升,超过5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不计时”环节100%承诺办结时限,全省工程项目审批效率、质量全面提升,63项改革创新任务全部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办事不找关系。
  《方案》还表示,要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优化要素配置,保障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供给,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提供强劲动力。到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按照“标准地”出让宗数比例不低于30%,全省获得电力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省平均每年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用工缺口67万个以上,稳定岗位330万个以上。全省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0家,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辽”系列产品三年累计投放不少于60亿元。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200亿元。政务数据资源100%纳入目录统一管理,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不低于95%。
此外,降低经营成本。千方百计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到2025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率达到90%以上,非接触式业务办理率达到95%以上,限时办结事项时间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压缩30%以上,供气报装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企业动态·
 
广州浪奇筹划与控股股东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据悉,广州浪奇5月14日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与控股股东轻工集团进行重大资产置换。轻工集团拟以持有的新仕诚不低于51%股份与公司所持有的南沙浪奇100%股权、韶关浪奇100%股权、辽宁浪奇100%股权、日化所60%股权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置换差额以现金方式补足(如有)。新仕诚的主营业务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
公告称,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仕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不再经营日化业务,公司主要业务将转变为食品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
 
江铃汽车子公司江铃重汽股权转让交易终止
 
据悉,江铃汽车5月14日公告称,2021年8月23日,公司与Volvo Lastvagnar Aktiebolag就公司向Volvo Lastvagnar Aktiebolag出售交易股权签署了《关于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确定就目标股权支付的基准价款为781,400,000元。由于该交易所需的政府审批事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双方江铃汽车和Volvo Lastvagnar Aktiebolag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交易。
公告称,本次交易未进行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仍持有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告称,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已暂停生产和销售,当前主要开支为员工薪酬和设备维护等费用。公司仍将继续积极推进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的重组工作。
 
恒瑞医药再推回购计划
 
据报道,恒瑞医药(600276)5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6亿元-12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70.1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恒瑞医药表示,此举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此前的2022年3月13日,恒瑞医药宣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当时披露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22元/股(含)。
  截至2023年3月12日,去年推出的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79.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最高成交价为4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1亿元。
  在上一轮回购完成后,恒瑞医药如今又推出新一轮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与上次相同。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70.1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10.8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
恒瑞医药此前披露的分红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合计分红10亿多元。截至5月15日收盘,公司股价为47.44元/股,当日涨幅4.24%,最新总市值为3026亿元,今年以来累计涨幅23.12%。
 
华兴源创派发超亿元红包重奖子公司高管
 
据悉,“科创板一号”华兴源创(688001)5月15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兴欧立通”)2019年度至2022年度业绩承诺已超额完成,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拟对相关人员进行超额业绩奖励。
  根据公告,此次超额业绩奖励合计为1.18亿元,全部用于支付给华兴欧立通管理层和核心管理人员。其中,支付给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齐花、陆国初的金额合计为4122.69万元,占比为35%。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4122.69万元。
  华兴欧立通是华兴源创在2020年斥资10.4亿元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苹果公司的可穿戴产品测试及组装等业务。在苹果订单的支撑下,华兴欧立通平稳度过了疫情的考验,即便消费电子行业整体出现波折,也没有打断该公司的稳定增长态势,并逐步成为了华兴源创最为重要的资产。
  早在三年前,华兴源创完成对华兴欧立通收购时,李齐花、陆国初夫妇作为华兴欧立通仅有的两名股东就已经获得价值10亿元以上的回报,其中3亿元以现金方式兑付。
  彼时,华兴源创收购华兴欧立通的交易价格为10.4亿元,较净资产的增值率为393%。其中,交易对价的70%,即7.28亿元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30%,即3.12亿元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李齐花、陆国初夫妇合计持有6.55%的华兴源创股份。截至目前,两人合计持股市值接近11亿元。
华兴源创透露,目前华兴欧立通正在持续布局智能手表、无线耳机等消费电子的组装和检测业务,与苹果公司、富士康、立讯集团、广达、歌尔集团等厂商及客户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并持续拓展新的优质客户。
 
交大昂立被立案调查
 
5月12日,国内“保健品第一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大昂立”,600530.SH)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2022年年报),中国证监会5月9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4月29日,交大昂立公告显示,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3年4 月30 日)披露经审计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5 月4 日起停牌。如公司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的,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经审计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就无法及时披露年报的原因,交大昂立此前曾表示,公司定期报告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暂无法核实,需进一步梳理清查;会计师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无法在短时间内核实、说明。为保证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司拟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待相关事项核实后再对外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据悉,今年以来,交大昂立股价持续下滑,年初至今跌幅达34.47%。在股票停牌的前两个交易日(4月27日-4月28日)公司股价均一字跌停,最新市值不到20亿元。
 
·海外经济·
 
推特新CEO落定
 
5月12日,推特CEO马斯克宣布,将卸任CEO职位,由Linda Yaccarino接任。
马斯克称,Linda Yaccarino将主要专注于业务运营,而马斯克将任推特的首席技术官(CTO)和董事会主席,专注于产品设计和新技术。
马斯克表示,很期待和Linda Yaccarino一起把这个平台变成X,一个万能的应用。
Linda Yaccarino一直在媒体广告界打拼,之前在媒体公司“NBC环球”(NBCUniversal)担任广告销售主席。
 
欧盟上调今明两年欧盟和欧元区经济增长预期
 
据报道,欧盟委员会5月15日发布2023年春季经济展望报告说,受能源价格下降、供应瓶颈好转以及强劲的劳动力市场表现影响,该委员会决定上调今明两年欧盟和欧元区经济增长预期。
  报告预计,2023年和2024年欧盟经济将分别增长1.0%和1.7%,好于今年2月冬季展望报告中预测的0.8%和1.6%,同时今明两年欧元区经济将分别增长1.1%和1.6%。
  报告还预计,2023年欧盟通胀率将达到6.7%,2024年将降至3.1%。今明两年欧元区的通胀率将达5.8%和2.8%。
  报告指出,随着能源价格下降,欧元区整体通胀情况在2023年第一季度有所好转,但核心通胀依然具有粘性。今年3月,欧元区核心通胀率达到历史高点,但预计随着工资压力缓解和融资条件收紧,通胀率将逐步下降。
  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事务的委员真蒂洛尼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融资条件收紧将对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借贷成本上升,流向企业和家庭的信贷也在减速。特别是在美国和瑞士经历银行业危机之后,可能导致贷款标准的收紧。同时,更高利率也导致了贷款需求的下降。
  真蒂洛尼说,欧盟经济前景好于预期,但下行风险有所增加。一旦出现高于预期的核心通胀率,将导致更强烈的货币政策反应,对投资和消费产生广泛的宏观经济影响。此外,与欧盟外部环境有关的风险仍然很高。银行业动荡后出现的新不确定性,或与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相关的不确定性,加剧了对利率上升影响脆弱新兴市场的长期担忧。
 
欧盟将立法严格监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据悉,欧洲议会两个委员会5月11日通过《人工智能法案》提案的谈判授权草案,向立法严格监管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迈出关键一步。
  欧洲议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议会内部市场委员会和公民自由委员会以压倒多数通过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4月提出的《人工智能法案》提案的谈判授权草案。新文本将严格禁止“对人类安全造成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包括有目的地操纵技术、利用人性弱点或根据行为、社会地位和个人特征等进行评价的系统等。
  谈判授权草案还要求人工智能公司对其算法保持人为控制,提供技术文件,并为 “高风险”应用建立风险管理系统。每个欧盟成员国都将设立一个监督机构,确保这些规则得到遵守。
这一草案将于6月中旬提交欧洲议会全会表决,之后欧洲议会将与欧盟理事会就法律的最终形式进行谈判。欧洲议会的声明说,一旦获得批准,这将成为全世界首部有关人工智能的法规。
 
阿根廷央行宣布提高基准利率600个基点至97%
 
5月15日,阿根廷央行宣布加息60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由91%上调至97%。这是阿根廷央行今年第4次加息。
  阿根廷央行说,此次加息的主要原因是阿根廷4月通货膨胀加剧,并表示央行将密切监测物价水平、外汇市场等方面动向,以及时调整货币政策。
  阿根廷国家统计与人口普查研究所12日发布报告说,阿根廷4月通胀率为8.4%,过去12个月累计通胀率达108.8%,今年以来累计通胀率为32%。
  面对复杂的通胀形势,阿根廷央行今年3月加息1次、4月加息2次,将基准利率从年初的75%上调至91%。
 
·研究探索·
 
如何稳定企业家预期
 
北京日报5月15日刊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原副校长(副院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王东京撰写的文章指出,当前人们的预期转弱特别是企业家预期转弱,确实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从字面上理解,“预期转弱”是指人们对经济前景不如从前看好,普遍缺乏信心。可从两个角度观察:一是从消费者角度看。若消费者预感到自己未来的收入会下降,从现在起就可能缩减消费,导致消费需求不足。另一个是从企业家角度看。若企业家认为未来投资的风险在加大,会收缩投资,导致投资需求不足。
  需要追问的是,人们的预期是由什么决定的呢?经济学历来重视研究“预期”,不过20世纪70年代前,经济学者关注的是“适应性预期”。所谓适应性预期,即人们根据以往经验,对未来的变化作试错性推测。比如历史上经济增长率较高的年份,失业率往往较低。根据这一经验,若当年经济增长加快,人们便会预期失业率下降。
  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卢卡斯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否定适应性预期,提出了“理性预期假说”。所谓理性预期,是指“逻辑推测”。换句话说,是人们利用已掌握的信息,根据逻辑对未来的变化作推测。举个例子——若政府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人们便可推测出现通胀;通胀出现后,则可推测央行可能加息;而央行一旦加息,又可推测股市会下挫。诸如此类预期,则为理性预期。
  在我看来,以上两种预期并非完全对立,现实生活中可以同时采用。而且无论“适应性预期”还是“理性预期”,都告诉我们同一个道理:存在决定预期。适应性预期需以经验事实为依据;而理性预期对未来变化作逻辑推测,其实也不能脱离经验事实。要知道,“逻辑”不过是对客观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理论提炼而已。
  理解了“预期”的含义,再来讨论企业家预期。我这里所说的企业家,特指民营企业家。企业家作为理性人,推测未来当然要根据经验和逻辑。问题是他们会依据哪些经验呢?为写这篇文章,我访谈过20多位相熟的企业家,他们的回答大同小异,归纳起来:一是看个人财产是否安全;二是看营商环境是否有利于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三是看国家方针政策是否稳定。
  那么企业家作预期的逻辑为何呢?当然是在特定约束条件下追求最大化利润。企业家在商言商,追求利润无可厚非。这是说,如果企业家相信自己的财产不会受到侵犯、市场竞争环境公平,而且也相信政府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不会改变,那么,他们对企业前景则会有乐观预期。否则,预期就会转弱,甚至丧失信心。
  的确,企业家对企业前景就是这样作预期的。有一个可以佐证的例子。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讲:“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读者要仔细体会这段话,里面包含了三层意思:即保护企业家(财产);保护公平竞争;政策不能变。
  邓小平讲这番话,目的是给民营企业家吃定心丸,提振企业家的信心,果不其然,1992年后民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有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对国家税收的贡献现已超过50%;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均超过了60%;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了70%;城镇就业超过了80%,而对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了90%。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目前民营企业家预期却有转弱的迹象。照道理讲,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也没动摇过。
  问题出在哪里呢?学界有一种解释,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新冠疫情影响。不否认这是原因之一,但并非关键原因。关键原因,是民营企业家缺乏安全感和公平感。毋庸讳言,现在确实还有一部分人存在仇富心理,对民营企业有偏见,不仅错误解读或曲解中央精神,甚至用个别企业出现的违法事件整体否定民营经济。危言耸听,企业家心里没底,当然要等待观望。
  在2018年11月底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批评说:“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比如,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掷地有声,可至今否定民营经济的言论仍有不小的市场。当年邓小平力排众议,保护一个年广久,带动了民营企业异军突起。由此看,当前要稳定企业家预期,必须给企业家足够的安全感和公平感。
 
·社团工作·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征求行业意见
 
  据消息人士5月15日披露,《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下称“《催收标准》”)正在征求从业机构的意见。该《催收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工作,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催收标准》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
  据了解,《催收标准》结合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涉及的管理要求和行业实际情况,明确了贷后催收的基本风险控制原则和具体工作规范,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工作提供指导,为相关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实施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适用范围来看,《催收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工作,也适用于受金融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工作。
  《催收标准》征求意见稿指出,催收工作规范包括制度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外包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等六个方面。
  在制度管理方面,《催收标准》提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建立健全贷后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外包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等。
  在人员管理方面,《催收标准》指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加强催收人员管理,应具有明确的催收工作管理部门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催收工作,有条件的机构可组建专业的催收团队。《催收标准》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合理配置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二是设定具体的催收人员选用标准和退出细则,要求催收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并签署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三是建立完善催收人员履职行为长期监测机制,针对重点问题、关键岗位进行不定期排查,对于不适宜做催收人员的,及时调离相关岗位;四是催收人员如因重大违规操作退出从业机构的,保留相关违规记录;五是定期开展催收业务知识及合规操作培训,持续提升催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六是合理制定催收人员的绩效评估与奖惩机制,将合规操作、催收效果、投诉情况等纳入综合考核,不应采用或变相采用单一以债务回收金额提成的考核方式。
  在催收对象方面,《催收标准》特别提到,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连带责任人(下称“相关当事人”)催收,不应对无关第三人催收。无关第三人主动提出愿意代债务人偿还逾期债务,需向其告知债务人逾期欠款余额等必要个人信息的,催收人员应事先取得债务人本人同意,债务人已失联的情况除外。
  值得关注的是,《催收标准》还对催收时间和频次做出了规定。《催收标准》明确,金融机构与债务人的合同协议已约定催收时间和频次的,催收作业应从其约定。合同协议约定应至少满足不在每日0:00至6:00催收。
  《催收标准》进一步规定,金融机构与债务人的合同协议未明确催收时间和频次的,催收作业应在恰当时间开展,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催收频次应严格控制在合理及必要的范围内,不应频繁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与债务人等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催收行为方面,《催收标准》做出了六方面的规范。一是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表明所代表金融机构名称和催收机构名称(如有涉及),不应隐瞒身份,假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或以个人名义开展催收。二是催收人员应向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如实告知催收事由、逾期欠款余额、违约后果、债务人或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持客观陈述,不应使用可能产生歧义的表述、夸大事实(如虚假夸大债务金额、违约性质、法律后果等)或编造不存在的事实(如虚构不良信用记录或黑名单等),不应误导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三是催收人员应使用金融机构与债务人的合同协议约定或金融机构指定收款渠道,不应私自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向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收款或收取其他财物,不应以催收名义收取额外费用,不应诱导或逼迫债务人违法违规筹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四是如金融机构委托催收人员代收欠款,催收人员应向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出示金融机构书面委托证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如拒绝催收人员代收行为,催收人员应允许其自主选择原还款路径。五是因债务人服刑、被司法羁押或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债务人短时间内丧失偿债能力的,经金融机构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无误并同意后可暂停催收,待相关情况好转后金融机构视情况恢复催收。六是债务人完成逾期债务清偿后,金融机构应终止催收并通知第三方催收机构终止催收。
  在第三方机构的规范方面,《催收标准》指出,金融机构应明确第三方催收机构的选用标准和准入程序,并实施名单制管理。金融机构应按照外包机构资质和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的原则,对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评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质、内控管理、持续经营状况、业务合规情况、催收经验和服务品质、科技实力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场地环境和业界声誉等。
  《催收标准》还指出,金融机构应与第三方催收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权责、委托范围、委托期限、催收作业流程标准、信息安全、风险分担、协议变更或终止的触发条件和过渡安排、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内容。金融机构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要求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将催收业务转包或变相转包。第三方催收机构应承诺对催收作业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包括敏感个人信息)履行保密责任,承诺配合金融机构接受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检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另外,《催收标准》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对外包催收过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及时识别、评估和缓释外包催收过程中各类异常情况导致的风险。金融机构对第三方催收机构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评估检查并形成评估检查报告。评估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形式,现场检查范围可包括日常业务规范管理、人员管理、场地设备管理、业务转包情况等;非现场检查范围可包括催收记录审查、录音录像抽查、系统检查等。
  据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催收国家标准研制与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会,来自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专业催收机构等十余家行业代表性从业机构参加此次会议。协会将积极推动发布《催收标准》,并同步研究催收从业机构执行标准的评估评议工作,逐步建立催收业务的自律管理工作机制。
 
中电联与比亚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据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5月10日与比亚迪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国家新型储能发展战略目标,在科技项目合作攻关、标准申请及制修订、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资源,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通过优质的专业化服务,共同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电力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电联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指出,我国正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电化学储能是助力新能源开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电化学储能的毫秒级响应、大容量设计和电网运行要求高度匹配,在能源结构中不可或缺,中电联将发挥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安全评估、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优势,与比亚迪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比亚迪总裁王传福介绍了比亚迪集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指出比亚迪深耕储能领域多年,在电池、储能系统等多方面具备成熟技术,未来将持续发力技术革新,进一步加强与中电联的合作,共同为能源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比亚迪储能及新型电池事业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比亚迪全新推出的电池储能系统的性能和核心优势,希望未来双方在电力及电动交通领域实现深度合作,共同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世界黄金协会称全球央行3月黄金储备与上月持平
 
据悉,世界黄金协会5月12日称,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数据,截至2023年3月底,全球官方黄金储备共计35682.2吨。其中,欧元区(包括欧洲央行)共计10773.2吨,占其外汇总储备的55.7%。
  这也意味着,3月,全球央行黄金储备较上月基本保持不变。世界黄金协会称,可用数据显示,全球央行购金量几乎完全与售金量相抵,全球黄金储备净增0.2吨。
  从增持方来看,数据显示,中国央行3月购金18吨,为连续第五个月增储黄金。新加坡央行当月增持黄金17吨,令其黄金储备总量达到222吨,较2022年底增加了45%。印度和捷克共和国分别报告小幅增储黄金4吨和2吨。
  从减持方来看,数据显示,3 月,全球央行的黄金减持行为主要由土耳其(15 吨)、乌兹别克斯坦(11 吨)和哈萨克斯坦(10 吨)推动。此外,在宣布临时暂停部分黄金进口之后,土耳其央行便将黄金出售至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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