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212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最高法正加快制定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我国将开展3大攻坚行动改善空气质量
五部门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
银保监会要求为开展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提供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
六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
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公布
五部门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
上海松江发布新规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
重庆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
深圳拟发布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25条"
海南发布"三张清单"助企挖掘RCEP政策红利
·企业动态·
银保监会批准中国华融变更股权结构
阿里双重主要上市计划2022年内无法完成
ST曙光再次停牌核查
闻泰科技被英国政府要求剥离NWF至少86%股权
·海外经济·
SWIFT称10月人民币维持全球第五大最活跃货币地位
报告显示欧元区金融稳定风险增加
日本10月贸易逆差创历史同期新高
·研究探索·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社团工作·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充换电分会正式成立
·国内财经·
最高法正加快制定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11月17日举行“人民法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介绍,2022年6月24日新修改的反垄断法通过后,为适应反垄断法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快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制定。
朱理介绍,正在起草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稿将根据修改后反垄断法的规定和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发展状况,重点新增有关反垄断实体审查判断标准和互联网平台行为规制内容。新的司法解释对原有司法解释的体例框架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充实了规范内容,从程序规定、相关市场界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民事责任等方面对反垄断民事诉讼从程序到实体作了较为全面的细化规定。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稿将在近日公布,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及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
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据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作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根据办法,保险公司应当将产品的条款、费率、现金价值全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产品信息披露材料。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银保信等机构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行业公共平台,为社会公众及保险消费者提供权威的信息查询渠道。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信息披露一直是各国保险监管机构提升行业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督、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监管抓手。随着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从严监管导向更加明确。总的来看,当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还存在短板,尚未建立适用于所有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整体框架和配套规则。同时,原有一些监管要求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监管工作需要,需要统筹规划并制定新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为此研究制定了办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办法制定过程中,银保监会也正在同步研究制定《关于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以便消费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费者更好的选择保险产品。
我国将开展3大攻坚行动改善空气质量
据悉,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及周边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全国超过一半的城市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仍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夏季,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今年以来,全国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4%。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0%,对PM2.5和臭氧污染贡献率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三个标志性战役予以部署。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文件,3个行动方案,即《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3个标志性战役在区域、领域、措施上互相协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总体文件明确开展攻坚战的重要性以及攻坚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3个行动方案对3个标志性战役的攻坚目标、思路和具体任务措施进行部署。
据介绍,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至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以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以及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相对薄弱的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地区,针对区域不同污染特征提出相应攻坚措施。按行动方案,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30%以上。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5月至9月为重点时段,以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及其他臭氧超标城市在国家指导下开展攻坚,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按行动方案,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国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按行动方案,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这位负责人说,要推动将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有关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五部门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
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参考相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综合考虑我国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先进能效水平,将有关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
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数值与现行有关能效标准限定值一致;节能水平为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与能效准入水平产品设备相比,更符合节能降碳工作要求,同时在3至5年内可转化为下一阶段的准入水平;先进水平为不低于能效1级,是当前相关产品设备所能达到先进能效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测试方法为相应国家标准的测试方法,涵盖范围将根据节能降碳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充。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的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也将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及能效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持续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
通知要求大力推广高能效产品设备。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扩大绿色采购产品范围。将节能产品等纳入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和采信制度。国有企业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积极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通过设置产品专区、增加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优先选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各地在出台促进消费有关政策措施时,要坚持绿色低碳导向,鼓励采用补贴、以旧换新、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居民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对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给予补贴。
通知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把节能审查关,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以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节能监察,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施重点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和改造升级,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产品设备。
通知要求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完善能效标准体系和能效标识制度,抓紧制修订一批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强化能效约束,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高能效产品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研发制造高能效产品设备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相关产业聚集地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综合运用价格、投资、金融等措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主动实施技术工艺升级、提升产品能效水平。
通知明确,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产品设备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银保监会要求为开展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提供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
据悉,银保监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在山东济南召开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议指出,下一步,银行业保险业要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具体来看,一是继续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开展黄河流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助力黄河流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实际效果。二是进一步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支持先进节水技术发展和节水设施建设,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节约集约发展之路。三是助力补好黄河流域防灾基础设施短板,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助力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并进一步发挥保险在防灾抗灾减灾方面的作用,为黄河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四是支持沿黄地区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以生态保护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前提,促进沿黄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支持沿黄各地发挥比较优势,走出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六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
据悉,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管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
根据通知,各推荐单位可依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公布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说,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经企业申请、形式审查、条件预审、实地审核、专家集中评审和公示,并经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同意,确定46个项目为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
《通知》称,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或负责经济运行调节的部门,下同)及中央企业要加强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的支持和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两部委关于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评选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进度计划、考核指标、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由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及中央企业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通知》强调,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及中央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对纳入示范工程的相关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本级人民政府、示范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从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对有关示范工程项目予以支持。
五部门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高新区、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等10个地区首批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
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策部署,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地区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要求,认真落实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方向和瓶颈问题,以试点方式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探索路径、促进发展,整体提升双化协同能力和水平。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传统行业双化协同转型、城市运行低碳智慧治理、双化协同产业孵化创新、双化协同政策机制构建等方面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计划,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实施举措。加快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发挥行业绿色化转型对数字产业的带动作用,形成数字化绿色化良性循环,带动新的技术进步、引领新的发展方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所在地的省级网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上海松江发布新规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
据11月17日举办的第十九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分论坛暨第二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论坛披露,作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上海市松江区近期制定完成《松江区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由2022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上海首个区级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若干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若干意见》共五章二十条,明确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贷款贴息、保险贴费、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助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等工作任务。
《若干意见》提出,可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和最高20万元的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对出现坏账、金融机构处置质押知识产权后造成实际损失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同时,《若干意见》建立了政府参与,银行、保险、担保联动互补的风险分担机制,形成“业务联动、风险分散、统筹实施”的协同模式。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科技金融等专项工作相结合,通过实施组合贷款等形式扩大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的规模和受益面。同时,将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设立办事事项,设置科学高效的业务办理流程,畅通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与企业需求的对接渠道,为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聚焦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若干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新模式,为科技含量高、缺乏传统抵质押品的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政务服务和政策扶持,将有力促进科技优势与金融资源实现有效转化,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副组长、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执行主席、松江区委书记程向民表示,松江区将更加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进一步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区”为抓手,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重庆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重庆银保监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文件,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银行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据介绍,获延期的贷款正常付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底。银行机构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
深圳拟发布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25条”
据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1月15日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超600家,新增首发募集和再融资资金超3000亿元,上市后备企业累计超3000 家;上市公司研发投入、专利数等指标全国领先,新增千亿市值企业3-5家、百亿市值企业10-20家,新增上市公司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超50%。
《意见稿》从完善工作机制、扩充上市后备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做优做强做大等方面提出25条政策措施,旨在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进一步支持该市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意见稿》提出,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制定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入库标准,按行业赛道、企业规模、上市阶段等指标分为上市储备期企业、培育期企业、冲刺期企业三个梯队后备资源。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上”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独角兽”企业等,动态摸排筛选出一批具备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入库,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独角兽”企业实现全覆盖。
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不同类型的优质国有企业在境内相应板块上市。加强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合作,吸引境外优质上市公司来深交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对境内上市企业分阶段、按进度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的奖励150万元,上市成功后再奖励150万元;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50万元,进入创新层的再奖励30万元。鼓励各区对上市或挂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相应奖励。
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股票增发、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球存托凭证(GDR)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新产品,提供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综合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有条件区对并购重组并落户我市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加强上市公司发展空间保障。加快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和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项目建设,发挥市区两级国资国企作用,建设一批低成本、高品质、符合现代企业需求的优质产业空间,为上市公司提供稳定优质的发展空间保障。推广产业用地联建模式,制定产业用地联建管理办法,鼓励上市公司以“抱团联建”等方式共建产业园区和总部大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本地的工业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重点资助。鼓励有条件区对上市公司租赁和购置办公用房给予一定补贴,对上市公司首发融资和再融资项目按落户本地金额给予一定配套奖励。
海南发布“三张清单”助企挖掘RCEP政策红利
11月17日,海南省商务厅发布海南进出口优势产品“三张清单”,以帮助企业进一步挖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关税减让红利,发挥好RCEP与海南自贸港政策的叠加效应。这“三张清单”分别是《RCEP项下海南出口优势产品清单》《RCEP项下海南进口优势产品清单》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优势产品清单》。
海南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RCEP项下海南出口优势产品清单》梳理出RCEP项下新增的出口优势(出口关税更低)产品共计695个品类,《RCEP项下海南进口优势产品清单》梳理出RCEP项下新增的进口优势(进口关税更低)产品共计241个品类。这两个清单涵盖的产品均与海南存在产业关联。
海南自贸港原本就有“零关税”政策并通过清单管理实施,此次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优势产品清单》,梳理出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清单比RCEP项下更具优势的产品,共有1674个品类。其中,交通工具及游艇优势产品92个品类,原辅料优势产品241个品类,自用生产设备优势产品1341个品类。
据悉,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
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2021年3月22日,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中国已经完成RCEP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核准书。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6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非东盟4国。2022年2月1日起RCEP对韩国生效。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2022年3月20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与柬埔寨首相洪森在金边会晤后发表了《联合声明》,一致同意加强合作,确保全面落实RCEP协定。
·企业动态·
银保监会批准中国华融变更股权结构
据悉,银保监会11月17日公布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华融”)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财政部持有的中国华融约24.07亿股内资股,占中国华融已发行总股本的3%。
股权变更后,中国华融主要股东名称、持股份额和持股比例如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份额212.31亿股,持股比例26.46%;财政部持股份额198.70亿股,持股比例24.76%;中保融信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持股份额145.10亿股,持股比例18.08%;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份额36.11亿股,持股比例4.50%。
批复要求,中国华融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法定变更手续,并向银保监会报告。
阿里双重主要上市计划2022年内无法完成
据悉,阿里巴巴11月17日晚公告,将不会按原计划在2022年底完成双重主要上市计划。
今年7月,阿里巴巴曾公告称,董事会已授权集团管理层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提交申请,拟将香港新增为主要上市地,预计将于2022年年底前生效。
阿里在17日的公告中称,“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一直在为我们在香港主要上市做准备。在此过程中我们密切关注并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不断变化的市场及其他外部环境。在正式完成转换香港主要上市之前,我们还需要制定并向股东提交审批一份新的员工持股计划,以遵守香港新修订的规则。新的员工持股计划会继续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挂钩并与长期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考虑到上述情况,我们将不会按原计划在2022年底完成主要上市。我们将持续评估各种因素,适时向投资者提供更新。”
ST曙光再次停牌核查
据悉,妖股ST曙光(600303)的涨停潮仍在持续。虽然11月份以来已发布了5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但11月17日ST曙光依然在开盘后就迅速封死涨停,当日股价已达到8.24元/股。
ST曙光17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自11月1日起至11月17日收盘,累计共有11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到64.47%。
由于股票价格近期累计涨幅较大,且期间多次触及股票涨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ST曙光将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ST曙光自2022年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待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这已是今年9月份以来该公司第3次因股价异动停牌核查。
此前,由于ST曙光股票自2022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收盘,累计涨幅达到124.93%,其中19个交易日涨停,该公司启动停牌核查。
不过,停牌核查并未阻碍股价继续疯涨,在9月21日复牌后,至2022年9月28日收盘,ST曙光股价再获累计25.2%的涨幅。该公司也自2022年9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在10月13日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在10月13日披露的停牌核查结果中,ST曙光称,半年报业绩显示公司亏损1.05亿元,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依据公司8月份业绩快报,截至8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52.6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12.18%。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而据最新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前三季度ST曙光亏损规模已达1.86亿元。公司10月份业绩快报也显示,截至当月末该公司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49.0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8.39%。
近期频繁披露的风险提示中,ST曙光屡屡提及包括经营情况不佳在内的各种风险点,并澄清市场传闻。
经与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核实,在2022年7月5日,ST曙光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已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在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
除已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失联事项外,针对股票交易市场对公司的相关传言,ST曙光近期也澄清,华为、小米从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赣锋锂业与公司仅有业务合作,未就其他任何事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相关市场传闻完全为不实信息。
闻泰科技被英国政府要求剥离NWF至少86%股权
据报道,闻泰科技(600745)已宣布收官的英国晶圆厂Newport Wafer Fab(NWF)收购案遭遇变动。11月17日晚间,闻泰科技公告,收到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正式通知,子公司安世半导体被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按相应流程至少剥离NWF86%的股权。
该项收购曾多次传闻或将遇挫。梳理时间线来看,2021年7月5日,安世半导体与Newport Wafer Fab的母公司NEPTUNE6 LIMITED及其股东签署了有关收购协议;当年8月12日安世半导体收到英国公司注册处的股东权益确认通知书,确认了安世半导体持有NWF母公司NEPTUNE6 LIMITED全部股东权益,安世半导体合法地收购了NWF,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权益。
但随着2022年1月英国《国家安全和投资法》生效,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依据新生效的英国《国家安全和投资法》,从5月份行使法定权力追溯审查本次收购;11月17日,安世半导体接到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正式通知,要求安世半导体在一定的时间内按相应流程至少剥离NWF86%的股权。
文件显示,英方给出的官方理由包括该收购会影响国家安全,存在技术流失风险,以及潜在损害英国自身的竞争力等。
NWF主营成熟制程的功率器件,安世半导体曾是公司客户和第二大股东。2021年,闻泰科技通过安世半导体以支付现金对价的方式取得了NWF86%股权,交易总额约1466万英镑(折合约1.3亿元),以加强车规半导体布局。
NWF晶圆厂在车规级IGBT、功率MOSFET、模拟芯片和化合物半导体等领域的产能和工艺能力,能够与安世集团现有的产品与工艺能力融合。去年闻泰科技方面已启动NWF代工产能向IDM自有产能的逐步切换,以卡位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的机遇。
11月16日,安世半导体发布声明,称不接受英国政府提出的国家安全问题。英国政府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和英国国家安全顾问此前都对NWF收购进行了审查,并未发现任何实质性的国家安全问题;围绕政府担忧问题,安世半导体已提出了充分的补救措施,但这些努力被完全忽视,并且英国政府方面拒绝与安世半导体开展对话。
另有消息人士称,除了原股东重新接手NWF晶圆厂外,尼尔森已与私募股权集团Palladian Investment Partners计划联手竞购NWF晶圆厂;另外,Imagination Technologies前CEO Ron Black也表示有兴趣领导财团收购NWF晶圆厂。
对于后续产能规划,闻泰科技表示,NWF目前对公司半导体业务产能贡献较小;未来公司晶圆产能增加主要通过安世半导体英国曼彻斯特和德国汉堡晶圆厂的自有产能升级、扩充外协等方式实现。
经过2021年的战略调整,闻泰科技已经形成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半导体设备到部件、通讯终端、笔记本电脑、AIoT、服务器、汽车电子产品研发制造于一体的产业布局。
·海外经济·
SWIFT称10月人民币维持全球第五大最活跃货币地位
11月16日,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发布的人民币月度报告和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10月,在基于金额统计的全球支付货币排名中,人民币保持全球第五大最活跃货币的位置,占比2.13%。
与2022年9月相比,当月人民币支付金额总体减少了19.86%,同时所有货币支付金额总体减少了7.97%。
2022年10月,以欧元区以外的国际支付作为统计口径,人民币位列第七,占比1.52%。
报告显示欧元区金融稳定风险增加
据悉,欧洲中央银行11月16日发布的最新一期金融稳定评估报告显示,伴随能源价格飙升、通货膨胀率上升和经济增长放缓,欧元区金融稳定风险有所增加。
报告认为,随着欧元区各国央行采取行动控制通胀,金融条件已经收紧。在能源和其他投入成本上升情况下,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利润预计会随着融资成本增加而下降。如果前景进一步恶化,不排除企业违约增加的可能性,特别是能源密集型企业。此外,通胀以及天然气价格和电费飙升正在打击普通家庭,降低其购买力,并可能削弱其偿还贷款能力。
欧洲央行副行长路易斯·德金多斯当天在一份新闻公报中说:“个人和企业已经感受到通胀上升和经济活动放缓的影响,我们的评估是金融稳定风险已经增加,欧元区出现技术性衰退的可能性更大。”
报告指出,通胀和利率前景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金融市场资产价格无序调整的风险,许多投资基金面临进一步估值和信贷损失,一些金融市场流动性下降可能对投资或融资构成挑战。
报告认为,总体而言,经过过去十年监管和审慎政策改革,欧元区银行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已得到提升。鉴于经济和金融前景恶化,资本缓冲等有针对性的宏观审慎政策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金融体系韧性。
日本10月贸易逆差创历史同期新高
据悉,日本财务省11月17日公布的统计结果显示,由于液化天然气等进口能源价格高企及日元贬值,日本连续15个月出现贸易逆差,10月贸易逆差达2.16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40日元),创有可比统计以来同期新高。
数据显示,10月煤炭、液化天然气、原油等进口额显著增长,拉动日本进口额同比增加53.5%至11.16万亿日元,连续8个月保持增长。
当月,日本出口额同比增长25.3%至9万亿日元,其中汽车、半导体制造设备、矿物燃料等领域增长最为突出。
从国家和地区来看,当月日本对中国出口额为1.72万亿日元,对美国和欧盟出口额分别为1.78万亿日元和8600亿日元。
·研究探索·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人民日报11月18日刊发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徐雷的文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才能更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我国是个大国,必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同时也应该看到,数字经济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比越来越高、辐射面越来越广、融合度越来越深。从实践来看,数字经济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新的科学技术知识支撑和生产组织形式重构,实体经济则能为数字经济提供应用市场和大数据来源。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对于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具有重大影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既能提升生产效率,也能提高产品质量,有助于为企业迈向产业中高端打开新空间。数据显示,这十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生产效率平均提高48%,产品研制周期平均缩短38%,产品不良品率平均降低35%。因此,数字经济完全能成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就能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也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可以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从而形成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比如,京东作为同时具备实体企业基因和属性、拥有数字技术和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持续加大数字技术投入,推进供应链和互联网相融合,探索出一条“链网融合”的新路径,实现了货网、仓网、云网的“三网通”,不仅有效保障了自身供应链的稳定可靠,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实现降本增效和数字化转型升级。这启示我们,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既能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也能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仅能产生商业价值、产业价值,还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数字技术极大拓展了生产要素流通的空间半径,极大降低了物流成本,这使得产业链供应链的溢出效应不断显现。比如,通过搭建官方主销渠道、共建地标使用标准以及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够为一个地方的农产品打开全国大市场,从而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供应链向下沉市场的延伸,则有利于农村消费者享受到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农村消费升级。锚定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运用数字技术解决群众期待解决的问题,这同样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题中应有之义。
察势者明,趋势者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既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所趋,也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向未来,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必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社团工作·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充换电分会正式成立
11月1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召开充换电分会成立大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出席会议并致辞,主流充换电运营商、车企、充换电设备制造商、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200余家会员单位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包括理事长单位、执行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在内的62家理事会成员。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充换电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条例》、“第一届理事会产生条件、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大会一致同意中汽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为充换电分会理事长、中汽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部长王耀为充换电分会秘书长、邹朋为充换电分会执行秘书长以及秘书处的构成。
充换电分会秘书长王耀表示,充换电分会将秉承为行业服务的宗旨,积极推动充换电生态建设,无论充电模式还是换电模式都需要在一定的生态体系下才能健康发展,充换电分会就是为行业提供了充换电生态建设的平台。希望各单位能够积极支持和参与分会秘书处相关工作,在政策、标准、行业研究以及产业实践中积极提案,共同推进解决行业痛点难题;欢迎更多的单位加入分会,为分会建设建言献策。
充换电分会理事长付炳锋指出,一要广泛领域继续开展工作,携手行业推进行业和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升级;二要做好充电行业数据统计工作,与国网、南网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助力行业做好规划,跟上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节奏,更好地支撑双碳目标的实现;三要在不同领域建立固定的交流机制,共同研究行业问题,推进电动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