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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96期

 
 ·国内财经·
  全国财政部门将从八方面发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     
  两部门要求从四方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   
  上交所发布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   
  财政部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两部门发布方案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八部门联合倡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      
  上海联交所调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      
  北京多部门联合推进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北京发布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深圳发布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    
 ·企业动态·
  南方电网今年将追加100亿元电网投资
  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成立   
 ·海外经济·
  全球20多个国家已实施粮食出口限制令     
  道达尔启动在美最大可再生能源收购    
 ·研究探索·
  加速形成稳增长合力    
 ·社团工作·
  中基协发布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服务的优化措施      
 
 
 
 
 
 
 
 
 
 
 
 
 
 
·国内财经·
 
全国财政部门将从八方面发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
 
  5月30日下午,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国务院稳经济6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坚决贯彻了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既与之前的相关决策部署一脉相承,又针对当前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提出了一些新举措新安排,目标明确,指向精准,适当加力,快速落地,措施多样。33项政策中,有24项直接涉及财政部门的职责,涵盖税收、专项债券、政府采购、支出政策、民生社保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努力确保二季度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
  一是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雪中送炭帮企业渡难关。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研究将更多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00多亿元,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加快退税进度,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小型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加强库款资金保障,绝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影响退税和基层“三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中央财政要推动有关转移支付尽快下达,各地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把支出进度提上来。加紧推进已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同时,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余额、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又快又好。
  三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总的看,各地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总体较好。截至5月27日,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8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36万亿元,占已下达限额的54%。要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地方债代操作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要抓紧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四是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指导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严格落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不低于1万亿元的要求,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保险费政策阶段性实施至今年底,并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增加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
  五是有效扩大投资和消费,释放内需潜力。一方面,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财政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快下达预算。另一方面,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六是坚持居安思危,确保粮食能源安全。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基础上,再次下达100亿元农资补贴,对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进行补贴,适当提高了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煤炭等能源资源增产增储,依托资源能源等困难地区民生政策托底补助资金建立激励机制。
  七是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畅通经济循环。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约50亿元,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物流枢纽城市,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安排约63.6亿元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约50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已下达了部分资金。推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八是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尽力降低疫情对缴存人的影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增落户人口奖励力度,加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力度。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546.8亿元已全部下达。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
 
两部门要求从四方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权益型资金来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发起主体、回收资金用途等方面构建了有效的隔离机制,压实参与机构责任,切实防范REITs回收资金违规流入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领域。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发起主体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是强调了回收资金用途的严格闭环管理机制,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确保净回收资金优先用于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或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三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发起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挪用回收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并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沟通协作,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做好推荐、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交易所将明确审核和持续监管安排,对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回收资金使用等事项加强监督管理。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市场化收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REITs,推动试点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督促原始权益人和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归位尽责,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行稳致远。
 
上交所发布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
 
    据悉,为完善公司债券优化审核制度,简化优质项目审核流程,提升优质成熟企业债券融资效率,助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以下简称《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
  上交所自2018年推出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融资审核制度以来,已助力一大批优质央企、地方国企和优质民营实体企业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便利,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次制定《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是上交所进一步适应市场形势、服务市场需求,更好支持优质企业进行债券融资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对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和优化审核措施2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完善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标准,简化部分认定指标,拓宽优质企业范围,对于在重点支持行业领域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给予专门支持。二是提升对知名成熟发行人项目审核的支持力度,除保留现有的公募快速审核、私募直接备案发行、多品种债券合并申报编制发行文件等便利措施外,进一步简化文件签章、财务报告披露等方面要求,便利优质发行人开展债券融资。三是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发行人资质变化情况动态匹配审核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发掘自身优势,用好用足制度支持。
  公司债券审核实行注册制以来,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扎实做好市场服务,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多措并举支持知名成熟企业更好利用债券市场便利融资。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为优质企业实现低成本、便利、高效的债券融资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吸引各行业领先企业携手促进上交所债券市场提质、扩面,以高质量发展理念共同推进债券市场建设,助力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财政部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5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明确,将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以及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其中,《意见》提出,将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建立健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培育交易市场。
  在财政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将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
  《意见》提出,将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履约行为。
  《意见》提出,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优化关税结构。
  《意见》提出,将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意见》还提出,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继续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国的技术、资金、项目援助。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资金谈判,打造“一带一路”绿色化、低碳化品牌,协同推进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密切跟踪并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制定。
 
两部门发布方案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7方面共21项具体政策举措,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基地规划建设运营中,要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鼓励煤电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
  二是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要充分调动农村农民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要加强模式创新,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共享新能源发展红利。
  三是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开发利用新能源是我国工业和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直供电等模式创新;推动太阳能与既有和新建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体系,显著扩大光伏安装覆盖率,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
  四是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目前绿色电力消费已经成为全球潮流,我国亟待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打通堵点,满足市场需求。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通过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有效引导各类工商业企业利用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鼓励各类用户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
  据了解,“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一是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将加强央地联动,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用好增量资金。研究将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二是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金融机构以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发放可再生能源存量项目电价补贴确权贷款。利用电网企业融资优势,拓展资金来源,使可再生能源发电延续补贴资金年度收支平衡。支持金融机构提供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保理等创新方案,解决新能源企业资金需求。
  三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新能源开发、运营和应用所涉及的企业量大面广,融资需求和融资难点不一,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国家已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应尽快完善项目程序流程和规范,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挂牌并扩大支持规模。结合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八部门联合倡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
 
    据悉,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8部门5月30日在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场活动上联合发出倡议,号召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联合行动,为青年人才健康全面成长提供支撑,为他们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倡议共包括关心青年科技人才所思所想、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强化组织建设和平台支撑、拓宽国际视野6方面内容。
  倡议提出,完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全链条培养体系。加大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科技项目、科研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资助数量。加强部委联动,实施表彰奖励提升计划,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青年科技人才奖项。
  倡议倡导破除“圈子”文化,反对导师在学生独立开展的论文、项目和研究中“挂名”。倡导用人单位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杜绝简单以论文数量、人才“帽子”、科技奖励和项目承担经历为决定性依据的评价。落实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破除“官本位”传统思维,改变“填表式”管理模式,解决评估检查多、会议多、报销难等问题,让青年科技人才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
  倡议还呼吁各级学会主动吸纳青年会员,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在学会任职。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组织中青年科技人才的联系服务和工作覆盖。强化青年科学家学术沙龙、博士生学术年会等青年学术交流品牌,切实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在各类学术交流中的参会和发言比例。
 
上海联交所调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5月26日发布公告,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进行了相应调整。
    根据公告,具体调整如下:
  第一,企业增资可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联交所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增资信息,合计披露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其中正式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信息预披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产权结构、近3年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拟募集资金金额等内容。
  第二,产权转让可在产权直接持有单位、企业增资可在标的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进行信息预披露,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的,应当进行相应提示。
  第三,产权转让、资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仅调整转让底价后重新披露信息的,产权转让披露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资产转让披露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上述要求应当在信息披露中作为交易条件予以明确,并在交易合同中对工商变更、字号变更等安排作出相应约定。
  第五,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多部门联合推进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据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面提升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
  《意见》提出,到2023年,培育一批优质财富管理机构和人才,财富管理产品类型不断丰富,财富管理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财富管理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财富管理法治体系健全、市场规范有序、国际影响力较大的全球财富管理中心。
    《意见》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六个打造”:
    一是健全财富管理机构体系,打造完善的财富管理发展生态,包括:促进优质合规财富管理机构发展,发展财富管理专业服务,拓展应用金融科技。
    二是创新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打造活跃的财富管理市场,包括:丰富财富管理工具,创新资产管理产品,扩大绿色领域投资。
    三是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多层次市场体系,包括: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畅通财富管理投资渠道。《意见》明确,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具体而言,全面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作用,促进形成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生态体系。扩大新三板挂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备企业资源库,储备、培育本市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挂牌新三板和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加强与津冀及各省市沟通合作,推动全国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鼓励市区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可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产品。《意见》还提出,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打造金融双向开放体系,包括:支持外资机构拓展发展空间,持续深化开放创新试点,推动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
  五是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包括:鼓励发展财富管理专业教育,引进财富管理专业人才,引导行业组织规范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强化行业监管和投资者保护。
  六是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财富管理新高地,包括:支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鼓励行业创新与先行先试,提升城市副中心财富管理行业影响力。
 
北京发布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据悉,为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全产业链的价值、加快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正式发布《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提高数字技术供给能力,构建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等举措,包括集中突破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关键软件、区块链、隐私计算、城市空间操作系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超前布局6G、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计算等未来科技前沿领域,支持区块链先进算力平台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拓展应用,吸引国内外开源项目与机构在京落地,形成以公共平台、底层技术、龙头企业等为核心的多样化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等。
  《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力度。在《方案》推动下,金融、医疗、交通、位置、空间、科研等领域数据专区将加快推进,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组织的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和数据融合应用实验攻关将持续举办,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工业等领域的数据共享空间将面向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开放建设。
  此外,《方案》还对包括科技研发和知识生产产业、工业互联网产业、数字医疗产业、数字金融产业、智慧城市产业等在内的应用场景提出了针对性支持举措。
 
深圳发布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
 
    5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以8个方面、共30条措施,夯实制造业“基本盘”,坚持制造业立市之本。
  《措施》要求加快重大工业项目规划建设。狠抓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在集成电路、超高清显示、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链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适度超前推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电厂、电网、油田勘探开发、LNG接收站、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储能和氢能等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落地建设10—15个百亿级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10—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重大能源项目。
  此外,加强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鼓励产业基金引进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市引导基金主管部门可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认定返投金额。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实施集中管理调度,会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或属于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认定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
  《措施》还提及加强产业用地资源保障。稳定工业用地规模,加快推进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建设,推动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片区、连片改造试点片区土地整备和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约20平方公里成规模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出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有序推进25平方公里高品质产业空间连片改造;进一步降低“工改M1”项目审批门槛,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优化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
  另外,加大优质产业用房供给。加快推进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建设,为企业提供拎包入驻和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制定工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体系,纳入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的政策性工业用房,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确定租期和租金。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提及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按照“一集群一基金”配置原则,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专业化投资基金;出台支持风投创投机构发展政策,建设国际风投创投机构集聚区;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搭建“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在境内外市场上市的企业,按上市培育政策予以支持;延长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扶持优质中小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年底,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企业动态·
 
南方电网今年将追加100亿元电网投资
 
  据消息人士5月29日披露,南方电网近期围绕确保安全生产、电力可靠供应、新能源配套送出和消纳等领域,新安排100亿元电网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提升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2022年,南方电网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250亿元,超出往年两成,增加投资项目除粤港澳大湾区系列重点工程外,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送出配套电网工程和抽水蓄能项目上。
    今年前4月,南方电网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3亿元,同比增长7.4%。
 
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成立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共同指导单位,发起成立了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产业联盟(简称“REITs产业联盟”),广泛吸纳REITs市场各参与主体,助力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更好更快地联动发展。
  REITs产业联盟是在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基础上成立的开放型联合组织,由指导单位、专业顾问、会员单位、理事会和秘书处构成。REITs产业联盟成员覆盖基础设施REITs发起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等各类市场参与主体。REITs产业联盟的目标和主要工作是重点围绕长三角总体发展目标和基础设施领域发展规划,以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基础,全链条培育REITs产品优质项目,常态化组织REITs领域交流活动,多视角开展REITs产业前沿研究,集聚市场优势资源,切实提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质效,全面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
  REITs产业联盟成立后,将充分发挥指导单位的合力,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培育挖掘市场潜力,充分发挥合作体的聚力效用,共同推动REITs市场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也期待更多致力于REITs市场建设的各方积极加入REITs产业联盟,为盘活存量优质资产、稳定经济大盘发挥出金融产品的应有功能,共享产业协作价值。
 
·海外经济·
 
全球20多个国家已实施粮食出口限制令
 
  近期,全球粮食安全问题日益引发关注。据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IFPRI)发布的数据,截至5月28日,包括阿根廷、哈萨克斯坦、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摩洛哥、土耳其、匈牙利在内,全球已有20多个国家实施了粮食的出口限制令,品类包括小麦、玉米、面粉、西红柿、植物油、豆类等。
 
道达尔启动在美最大可再生能源收购
 
  5月25日,全球五大国际油气公司之一、法国能源巨头道达尔能源(TotalEnergies,NYSE:TTE)发表声明称,已同意收购美国第五大可再生能源公司Clearway Energy Group (CEG)的50%股份,这是其迄今为止在美国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收购。
   道达尔能源补充说,此次收购将使其与美国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全球基础设施合作伙伴(GIP)展开合作。作为交易的一部分,GIP将获得16亿美元现金和道达尔能源一个子公司的近50%股份,该子公司持有SunPower Corporation的50.6%股份。
    道达尔能源是全球五大国际油气公司之一。公司已经开始减少油气产量,以加快能源转型。2021年,道达尔能源实现原油产量127.4万桶/日、天然气产量154.5万桶油当量/日,均同比下降2%。
    CEG在美持有7.7GW风能和太阳能资产,并拥有25吉瓦(GW)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储能项目,同时还控制上市子公司Clearway Energy(NYSE: CWEN) 的42%股份。
 
·研究探索·
 
加速形成稳增长合力 
 
    3月份以来,受国际局势演变和疫情跌宕反覆等超预期因素影响,恢复势头良好的中国经济陡增下行压力,给宏观经济大盘稳定带来巨大挑战,有些人滋生了消极悲观情绪。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只有看清大势,才能坚定信心,进而迎难而上、果敢应对。经济日报日前刊发的编辑部文章《全面辩证看待当前经济形势》,就是在阐明中国经济怎么看、怎么办的基础上引导预期,形成强信心稳增长的合力。
  形成稳增长合力刻不容缓。一方面,时间紧迫。二季度时间已过大半,尽管一季度增速较上年四季度有所加快,但仍低于全年预期目标,下半年压力更大。另一方面,任务艰巨。实现全年各项既定发展目标,亟需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政策靠前发力、充分发力稳住经济大盘,确保二季度经济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
  稳住经济大盘,需要实招硬招。要看到,超1.5亿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的基石,基建投资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聚焦发展难点、回应市场关切,近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举措,统筹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加大市场主体纾困和就业兜底,着力引导相关项目的开工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稳住经济大盘,需要形成政策合力。面对复杂局面,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七大政策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正在抓紧落地。4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也在加快落实落细。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33项措施,强调协调配合,有助于形成政策合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稳住经济大盘,要突出担当作为。稳增长不只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部门的责任,而是需要各地各部门形成合力,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对一揽子措施尽快逐项细化并公布实施,发挥系统集成力量,从政策方向指引到“真金白银”让利上,都要增强紧迫感,以此更加充分释放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动能。各地方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创造性落实好中央部署,抓紧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稳经济政策,看得准的新举措能用尽用。
  当前我国经济“形”虽有波动,“势”仍然向好。只要上下同心,真抓实干,把各项稳增长举措落实到位,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就一定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稳定社会预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社团工作·
 
中基协发布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服务的优化措施
 
  5月26日,中国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服务的问答》(简称《问答》),通过8问8答的形式公布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相关服务的具体优化措施。《问答》是在此前2020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情况及诉求做了进一步的调整。
  中基协表示,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私募基金行业相关业务平稳运转,基金业协会梳理了疫情严重地区行业机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业务办理诉求,充分考虑行业需要,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管理与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地方防疫及复工复产。
  《问答》指出,疫情期间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相关服务的优化措施,共涉及以下8个方面:
  一、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资管产品备案提供绿色通道
  为鼓励更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更多的私募基金参与疫情阻击战,更好更快地投资到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协会针对参与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提供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协会曾2020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表示,协会将在收到备案申请后,第一时间主动服务相关基金管理人,加急加快办理备案并对外公示。
  此外,针对参与交通、仓储、物流等对疫情防控有积极作用的重点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备案申请,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酌情加快办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符合上述要求的私募资管产品,适用上述备案服务绿色通道。针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备案,协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二、适当延长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首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时限
  《通知》提到,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要求,适应特殊时期私募基金行业现状,缓解私募基金管理人展业压力,自本问答发布之日前一年内已登记但尚未备案首支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由现行的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问答发布之后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首支私募基金备案时限保持12个月不变,若后续存在疫情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适当延长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私募基金的各类信息报送时限
  为保障私募基金行业相关业务平稳运转,协会已于今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适当延长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私募基金各类信息报送时限的通知》,将私募基金2022年一季度信息更新报送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一季度信息披露备份季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信息披露备份年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2021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鉴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鉴证业务,根据行业需求,将2021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四、机构或私募基金工商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后无法及时完成的,可提交相关变更函件
  受疫情影响,机构或私募基金工商注册信息或会发生变更后无法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对此,协会表示,在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业务中,对于不符合登记要求,对兼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整改的申请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整改,可提交其兼职机构工商变更受理函;如因特殊情况未取得工商变更受理函的,可提交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人员变更决议文件及工商变更承诺函。
  在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机构完成工商变更后,及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上传规范文件。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中,对于涉及基金名称、营业期限、合伙人或股东信息等变更但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流程的合伙型、公司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提交工商变更受理函;如因特殊情况未取得工商变更受理函的,可提交工商变更承诺函。在私募基金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材料签章齐全后,及时通过产品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更新。
  五、受疫情政策影响无法获取实体签章的,可以以电子签章代替
  受居家隔离等防疫防控政策影响,无法获取实体签章的,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以电子签章代替。
  对于产品备案或重大事项变更补正期间涉及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修改,需私募基金管理人协调投资者重新签署确认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进行沟通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沟通确认截图,并承诺后期通过产品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更新后可正常办理。
  六、适当延长疫情期间展业困难机构的会费缴纳时限
  疫情期间公司展业困难,会费交纳出现暂时困难的会员机构注意了。《问答》指出,根据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协会关于2022年会费减免计划的议案》,为了减轻机构负担,2022年加入协会的所有会员机构,减免当年会费。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会费交纳出现暂时困难的会员机构,2022年会费交纳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七、优先办理因业务开展需要或抗疫需要申请入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为了保障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工作平稳开展,因业务开展需要或抗疫需要申请入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协会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予以优先办理。
  八、将积极联合各地区的地方协会共同举办私募基金业务培训
  培训学习方面,协会将积极联合各地区的地方协会共同举办私募基金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基金行业法规、私募基金自律规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私募基金典型违规案例介绍等。同时,协会将按照2022年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解读、热点业务及行业投研能力、基金运营等面授或直播培训,持续更新远程培训课程内容,满足行业培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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