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财经动态 > >> 财经动态 第051期

财经动态 第051期

 
 ·国内财经·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      
  最高法发布行政赔偿司法解释  
  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减至16.5个月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河北公布2022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河北公布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管理办法   
  河南省今年年底半数规上工业企业将实现研发覆盖 
  黑龙江省出台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   
  《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批  
  福建省出台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    
  云南省出台措施强化外资贷款项目管理
  海南发文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海南出台实施方案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  
  海南率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中国算力进入全球领跑者行列  
 ·企业动态·    
  创维数字拟斥资1亿至2亿元回购股份
  阿里将回购规模由150亿美元增至250亿美元  
 ·海外经济·    
  联合国呼吁结束危及森林的不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    
  阿根廷参议院表决通过450亿美元外债重组协议     
  RCEP正式对马来西亚生效
 ·研究探索·    
  我国需要转向以消费需求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  
 ·社团工作·    
  遂宁锂产业协会成立    
 
 
 
 
 
 
 
 
 
 
 
 
 
 
 
 
 
·国内财经·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金融委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有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同时及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二是保持政策稳定性,近年来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要尽可能延续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和纠正出台不利于市场预期的政策。三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稳妥处理好资本市场运行中的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未雨绸缪应对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五是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最高法发布行政赔偿司法解释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3月2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赔偿争议。该司法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1997年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介绍,该司法解释严格落实国家赔偿法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强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劳动权、相邻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行政机关不仅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法律行为违法造成损害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对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和事实行为违法造成损害的,亦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据介绍,司法解释科学界定损害赔偿范畴,合理确定“直接损失”的范围,进一步明确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其中明确,赔偿金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针对司法实践中所占比例较大的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导致的行政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此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赔偿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履行方式及判决方式,并规定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的履行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以适当的方式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判决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行政赔偿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作出赔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减至16.5个月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8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
《指引》提出,到2022年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指引》强调,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进一步畅通,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坚持质量优先、普惠导向,惠及中小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有效专利产业化率稳步增长。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稳步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为突出。
  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指引》提出,打赢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全面完成《提升发明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专项实施方案(2019—2022年)》既定目标,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8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
  同时,《指引》提出,“一省一策”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省;鼓励省级知识产权局与城市人民政府建立知识产权强市共建机制,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在重点发展地区率先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强县和园区。
《指引》要求围绕地理标志立法、数据产权保护等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开展知识产权专题研究,提出相衔接相支撑的政策举措,更好为决策提供参考。加快数据产权、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论证,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和《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落实专利法修改相关部署。加快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论证,推动解决恶意抢注、大量囤积等突出问题,平衡公共利益,强化使用义务。提出地理标志统一立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指引》还提出扩大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覆盖面,完善实施效果统计,做好绩效指标引导。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升级版。完善专利权转让登记制度,修订发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继续做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做到扩大规模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围绕国家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体系。
  此外,《指引》强调深入推进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加强平台代理机构治理。实施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对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监管,健全行业自律机制。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方案》称。
  《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在技术攻关方面,《方案》强调要加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推动多元化技术开发。其中包括,开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研究,集中攻关超导、超级电容等储能技术,研发储备液态金属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
《方案》还提出,突破电池本质安全控制、电化学储能系统安全预警、储能电站整体安全性设计等关键技术,支撑大规模储能电站安全运行。
《实施方案》要求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重点技术的创新示范,以工程实践加速技术迭代和更新,促进成本下降。同时,推动重点区域开展区域性储能示范区建设,结合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制定差异化政策,在一些创新成果多、体制基础好、改革走在前的地区实现重点突破。此外,吸引更多人才、技术、信息等高端要素向新型储能产业集聚,着力培育和打造储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实施方案》提出,研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研究合理的成本分摊和疏导机制。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探索共享储能、云储能、储能聚合等商业模式应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
  《实施方案》还列出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区域示范专栏,包括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重点项目,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型储能创新发展,以及在山东、河北、山西、吉林、内蒙古、宁夏等地区开展多种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等。
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今年以来,各省市加快推进储能项目的落地,有超过20个省份明确了配套储能设备的配储比例。
 
河北公布2022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河北省将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2%以上,城镇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6%以上。
  《工作要点》提出,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落实项目谋划、用地保障、激励措施、人才支撑等支持政策,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新建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以上。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将城镇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由65%提升至72%。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工作要点》提出,大力实施建设科技创新。围绕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成20项以上高水平科研成果。通过“技术+工程”的组织实施模式,抓好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低碳、品质提升和智能化技术应用等建设科技示范,重点完成20项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省级CIM建设方案。
  《工作要点》提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地夯实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基础,培育3至4家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制定《河北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河北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抓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河北公布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管理办法
 
  据悉,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3月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在全省实施新增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制度。
  《办法》所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管理,是指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先冻结违法违规用地所在地区补充耕地储备库中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应当依法依规拆除复耕的,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可以依法补办用地手续的,在市、县完成组卷报批时,解除冻结补充耕地指标。
  《办法》明确,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用地图斑,县(市、区)及时组织核查判定,认定是否属于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市级对县(市、区)判定结果进行审核;省级对各地上报的核查成果进行内业审核,存在疑异的进行现场核实,确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逐月形成市、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冻结清单。日常执法监管发现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一并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冻结清单。
  《办法》提出,根据补充耕地指标冻结清单,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冻结违法违规用地所在县(市、区)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对县(市、区)可补充耕地指标少于应冻结指标数量的,从设区市储备库中补足。冻结期间,违法违规用地所在县(市、区)不得在省级平台申请调剂补充耕地指标。
根据《办法》,各市、县(市、区)应当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力度,原则上3个月内消除违法状态。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对各地上报整改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形成市、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解冻清单。对未能按期限整改到位的,进行公开通报;对6个月内仍未整改到位、违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进行约谈问责。同时,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补充耕地指标解冻清单,解除相应的补充耕地冻结指标。
 
河南省今年年底半数规上工业企业将实现研发覆盖
 
  据悉,“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是河南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3月18日,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召开2022年产学研对接合作会议,部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任务,确保今年年底河南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50%以上。
  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工信部门要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围绕企业研发需求,推进产学研合作,确保3月底实现企业研发机构与高校、院所“一对一”对接;对已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要深化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研发水平、竞争实力,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实战化场景,双向赋能、合作共赢。
  高校是原始创新的重要策源地。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说,全省高校都要参与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要把参与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纳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内容,共同探索“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我们还将建立高校参与企业研发活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高校技术成果和企业研发需求信息入库工作,实现科技人员与市场、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即时双向对接,‘订单式’研发。”
  会上,省科技厅发布了可提供研发资源的296家科研院所名单,以及211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涵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这些成果均为近五年内获得,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成熟度,符合河南省产业发展需求,预期转化后将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黑龙江省出台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制定"工业振兴20条"推动龙江工业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包括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企业加快成长、推动创新能力提升、推动发展环境优化五大方面。
  传统产业是黑龙江工业的重要基石。通过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扩能,是黑龙江工业振兴的基础路径。《政策措施》明确指出,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和绿色化改造,并给予相应的补助。
  新兴产业是黑龙江工业的未来。通过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是黑龙江工业振兴的未来新引擎。《政策措施》提出,要设立工业振兴母基金。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加入,分门类设立产业子基金,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引领撬动新兴产业发展。黑龙江省国资基金投资管理平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孵化、引领、撬动力度。同时支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和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前期策划。
  优质企业是黑龙江工业的发展依托。通过上规模提档次壮大中小企业,是黑龙江工业振兴的力量所在。《政策措施》明确要支持企业入规、支持企业深耕细分市场、支持中小企业上云、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优势企业争先晋位。其中,对首次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或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新驱动是黑龙江工业的第一动力。通过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是黑龙江工业振兴的不竭动力。《政策措施》指出,要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获得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研制企业,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按产品实际成交价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台(套)奖励上限20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500万元;对研制企业购买首台(套)产品"综合险"的,按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年度支付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补偿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最长不超过3年,每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良好环境是黑龙江工业的发展生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聚人聚财的全面振兴好环境,是黑龙江工业振兴的重要保障。《政策措施》规定,要支持构建产业发展环境。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招商载体作用突出的开发区按规定实施政策激励,支持通过资本运作盘活闲置土地和资产。对重点引进的补链延链强链、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突出的重大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黑龙江省级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各市(地)开发区建立形成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厂房保障。全面对标学习先进地区服务理念、服务思路、服务举措和服务细节,叫响"当好企业服务员"营商环境特色品牌。优化项目落地制度环境,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对工业项目落地开发区,按规定施行不见面审批"网上办"、容缺核准"马上办"、绿色通道"尽快办"、联合审批"一次办"。
 
《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获批
 
  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南京、福州、成都、长株潭都市圈规划之后,国家批复的第5个都市圈规划,也是目前西北地区唯一1个。
  国家发改委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辐射作用,更好带动周边城镇联动发展,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分工协同协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立健全同城化协调发展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提升都市圈对关中平原城市群的支撑能力,更好助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更好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都市圈是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已经成为承载发展要素、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空间载体。2019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国选取一些前期工作基础好、具备发展潜力的都市圈予以规划指导。2021年4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正式将《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列为年度编制计划。
  西安都市圈规划范围主要包括西安市全域(含西咸新区),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部分区县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2020年底常住人口1800多万人,地区生产总值约1.3万亿元。《规划》提出,围绕构建“一核、两轴、多组团”的空间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都市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协同高效、产业分工协作、改革开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文化传承发展、城乡深度融合。到2025年,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加协调;到2035年,圈内同城化、全域一体化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历史文化魅力的现代化都市圈。
 
福建省出台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
 
  据悉,为有效缓解中小微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乡村振兴贷是指金融机构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借助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提供贷款风险补偿作为增信手段,通过“快服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农业企业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的信贷产品。其服务对象是在福建省(不含计划单列市)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办法提出,建立服务对象企业池,采用名单制动态管理。企业若涉违法经营、出现不良记录等,不再符合相关条件,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后,移出企业池名单。
  乡村振兴贷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放贷款的为优惠利率,其他银行业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发放贷款的为优惠利率。贷款期限由银行与企业自主选择,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鼓励银行采取无还本续贷方式延长企业贷款期限。
  企业可通过金服云平台“快服贷”专区乡村振兴贷产品模块,在线发起贷款申请,也可直接向银行申请乡村振兴贷,并由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线上办理。
《办法》提出,省内人民银行可合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贷投放力度。金融机构发放的乡村振兴贷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围。
 
 
云南省出台措施强化外资贷款项目管理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外资贷款项目储备申报、执行实施、资金监管、部门协同4个方面提出12条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云南省外资贷款项目监管。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将通过建立外资贷款项目储备库加大项目储备,重点围绕项目投入领域、融资方案、绩效目标、机构能力、债务风险情况等,逐级从严开展项目财政评审,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同时,规范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主权外贷预算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提款预算,从严开展资金使用计划审核。采取综合运用专人负责、按月调度、限时办理提款、项目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等措施,确保项目按年度执行计划推进。在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多级联动督促项目单位和执行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项目招标采购、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制度,规范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指导督促还款责任人制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责任,坚决杜绝债务拖欠情况,维护云南省偿债信誉。
 
海南发文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工业对壮大实体经济、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作用,海南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推动重大能源项目建设
  《方案》提出,打通堵点卡点,确保工业经济循环畅通。推动昌江核电二期、昌江小型堆示范工程、万宁气电、海口气电、洋浦热电联产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南山气电、三亚东气电、海口气电二期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推动集中式光伏发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配套建设储能设施。
  做好烯烃、芳烃等原材料生产供应企业的运行跟踪,协助企业稳产保供;积极提升天然橡胶生产能力与胶园管护水平,保障岛内天然橡胶供给稳定。推动扩大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覆盖面,发挥价格风险管理工具作用,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健康发展。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逐步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
  鼓励汽车经销企业开设“夜市”
  在挖掘需求潜力,拓展工业经济市场空间方面,围绕海洋油气、生物医药、互联网、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海工装备、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领域,高质量谋划一批工业和信息产业重点投资项目。
  围绕种业、深海、航天三大未来产业,加强前瞻谋划,集聚优质资源,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经销企业开设“夜市”,举办展销会,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稳步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工作,指导三亚市做好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城市试点工作。
  引进、孵化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和相关服务企业,实施跨境电商平台培育计划;推动社区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家具家电“以旧换新”,鼓励“老字号”企业加大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力度,拓展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竞争力,带动品牌消费。
  鼓励和支持优质制造类企业上市
  《方案》提出,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工业经济保障措施。积极推动省内传统汽车制造企业向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转型,同步带动供应业提质升级。
鼓励银行机构结合职能定位,按照商业化原则,向制造业企业提供适应其生产和建设周期特点的中长期融资;进一步做好“信易贷”平台推广使用,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入驻“信易贷”平台,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制造业守信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优质制造类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破解企业用工难题。
 
海南出台实施方案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
 
  据悉,海南省发改委近日联合多部门出台《严格能效约束推动海南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海南省炼油、乙烯、水泥、平板玻璃、化肥等五大行业和数据中心,开展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省重点领域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
  《方案》指出,全省以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技术改造为契机,加快政策配套,逐步建立完善重点领域绿色发展体系,推动“五行业一中心”节能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绿色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重点任务包括:建立企业改造清单、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产业集聚协同、加强低碳技术创新研发与应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
  建立企业改造清单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将于今年4月对全省“五行业一中心”能效水平组织开展摸底调查,逐一登记造册。5月组织能效核查。6月将联合多部门组织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经省级有关部门联合会审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方面,海南省计划到2025年底前,对于能效介于本行业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项目(装置),经科学论证,通过节能技改措施能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装置),鼓励结合检修等时机参考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并明确改造升级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对拒不整改或因企业主观原因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并在评优等方面加以限制。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项目(装置),严格对照标准要求,督促具备改造条件的尽快实施改造,做到能改尽改,明确淘汰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装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对于新建项目(装置),一律按照标杆水平引导建设。
此外,海南省将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节能降耗。优先按需求在海口、三亚、澄迈等重点地区布局大型数据中心,其他市县充分利用运营商云网一体化资源,建设小型数据中心。
 
海南率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该暂行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将有效规范政策制定机关自身行为,防范和制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和促进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建立公平竞争委员会。对标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公平竞争委员会,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强化公平竞争理念。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习公平竞争政策和法律制度。明确各级行政学院应当将公平竞争政策和法律制度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政策制定机关作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前,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听取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实施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实施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实施统一审查程序,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化、专业化程度。
建立健全抽查、会审、评估、约谈等工作机制。结合海南实际,从组织保障、机制建设、强化刚性约束等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了优化,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
 
中国算力进入全球领跑者行列
 
据悉,清华大学及国际数据公司IDC等机构日前联合发布《2021-2022全球计算力指数评估报告》,通过对全球15个主要经济体的计算能力、计算效率、应用水平和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评估,发现过去一年各国算力评分均有提升,其中中国增幅最大,以总分70分进入全球领跑者行列。
  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李东红介绍,算力指数每增长1点对GDP的推动在中国达到3倍,所以算力对中国经济增长已经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显示,制造业首次进入全球计算力水平前三名,与互联网业、金融业一起成为算力投入增长最快的行业。2021年,中国制造业在信息技术方面支出占到全球市场15%左右,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20%。
  从算力形态看,各国正在加快布局人工智能算力领域,15个国家人工智能算力占总算力支出的比例已经从2016年的9%增加到12%。中国不久前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通过建设高效集约、普适普惠的新型基础设施,推动计算力向绿色化和集约化方向加速演进。
 
·企业动态·
 
创维数字拟斥资1亿至2亿元回购股份
 
据悉,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字”)3月21日公告称,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
创维数字业务范围包括数字电视智能终端及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运营与服务等。
 
阿里将回购规模由150亿美元增至250亿美元
 
3月22日,阿里巴巴(NYSE:BABA/09988.HK)发公告称,将回购计划的规模由150亿美元增至250亿美元,计划有效期两年,至2024年3月止。
据阿里之前的回购计划,截至3月18日,阿里共回购了5620万股美国存托股,总额约92亿美元。
阿里同时宣布,任命太盟投资集团(PAG)执行董事长单建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而Brje Ekholm将离任董事与审计委员会,人事变动将于3月31日生效。
 
 
·海外经济·
 
联合国呼吁结束危及森林的不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
 
据报道,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3月21日在“国际森林日”呼吁国际社会采取实际行动,结束危及森林的不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
  古特雷斯说,森林及其可持续管理和资源利用是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类繁荣和福祉的关键。他说,森林是天然的过滤器,为人类提供清洁空气和水,保护生物多样性,并帮助地球调节气候。森林为人类带来不可估量的生态、经济、社会和健康方面的益处,但每年仍有1000万公顷森林退化或遭到破坏。
  古特雷斯说,森林在减贫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以更环保的方式生产和消费木材对地球和人类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对森林的可持续管理,才能保护这种再生资源。
  联合国大会2012年通过决议,将每年3月21日定为“国际森林日”,以鼓励会员国组织各类活动,提高人们对森林重要性的认识。
 
阿根廷参议院表决通过450亿美元外债重组协议
 
  3月17日晚,阿根廷参议院经过近10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最终以56票赞成、13票反对和3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批准通过阿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的偿还450亿美元贷款的债务重组方案。3月初,相关协议已获阿根廷众议院表决通过,预计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审议表决后生效执行。
2018年下半年,为缓解国内经济下行压力,阿根廷前政府累计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贷约570亿美元短期贷款,其中450亿在2019年底阿根廷政府换届前已拨付阿方。随后,阿根廷新一届政府在上台伊始即表示无法按协议规定从2022年起按期还款,并在2020年4月启动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重组谈判。
根据今年3月初双方达成的最终协议,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延展中期贷款”机制下,在未来两年半的时间里,该组织将分期审核评估阿根廷的经济形势和执行协议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向阿进行融资支持,以此重新调整还款期限,即允许阿根廷自2026年开始至2034年分期还款。与此同时,协议还规定了阿方必须完成的任务和经济指标,包括改善阿根廷公共财政状况、减少财政赤字、降低政府能源补贴比例、有效控制物价及通胀、增加基础设施和科学技术等领域投入。
 
RCEP正式对马来西亚生效
 
据悉,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3月18日发声明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议当日对马来西亚生效。
声明指出,该协议覆盖15个国家的市场,涉及近三分之一的全球人口和全球GDP,这使得亚太地区的贸易总额预计将增加近420亿美元。在东盟内部,就出口收益而言,预计马来西亚将成为该协议的最大受益者,预计将增收2亿美元。
RCEP的15个签署方中,目前仅剩印度尼西亚、缅甸、菲律宾尚未生效,生效成员数量已达到12个。
 
·研究探索·
 
我国需要转向以消费需求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
 
  据悉,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蔡昉3月18日在《财经智库》全球经济信心指数发布会上表示,从经济发展阶段和人口转变来看,我国正面临三大需求侧挑战。我国需转向以消费需求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
  第一个挑战是,经济增长供给侧的驱动因素和需求侧拉动因素的匹配。现在人口因素对需求侧形成了制约,这意味着我国不仅应关注供给侧驱动经济增长的因素,还要关注需求侧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若二者不匹配或形成经济增长缺口。
  第二个挑战是,宏观经济的“三驾马车”要发生转换。过去“三架马车”中,进出口、投资起到主要经济拉动作用,今后需要转向对消费需求的拉动。
第三个挑战是,经济复苏措施与长期增长政策的相互适应。保市场主体的同时,也要努力保障居民收入和消费。供给侧复苏政策和需求侧复苏政策应该同时使用。
 
·社团工作·
 
遂宁锂产业协会成立
 
  3月18日,遂宁锂产业协会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射洪召开,标志着遂宁锂产业协会正式成立。
  会上,四川省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宣读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遂宁锂产业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介绍协会概况及新吸纳会员单位情况、通过新吸纳会员单位名单,组织提名选举常务副会长单位、组织审议协会财务管理规范。
  该协会由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发起成立,具体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全体会员提供专业服务、建立会员间锂产品市场互惠机制、组织高层次锂产业经济研究和咨询等。协会将坚持“立足川渝、走向世界”的全球视野,以服务行业、推动创新、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发展为宗旨,以高效率、低成本、综合利用推动锂产业发展为目标,凝聚锂产业人才、资金、技术、信息,推动会员间交往、经验分享与业务合作。
  目前,遂宁锂产业协会依托“川渝锂产业联盟”基础,已吸纳包括矿产、材料、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等企业以及大学、行业咨询、产业联合会(生态圈联盟)等企事业单位和团体24家为会员单位,计划今年新吸纳会员单位20家以上。
  “去年,遂宁锂电产业已有规模以上企业30家,实现产业营业收入280亿元。然而,全市锂电产业企业存在相互合作不够深入、缺少沟通交流平台的问题。在这种产业基础、企业规模支撑和发展形势下,成立遂宁锂产业协会正逢其时、恰逢其势。”遂宁市经信局负责人说,遂宁锂产业协会宗旨和目标都是政府职能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该局将支持协会实体化运作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特别是支持协会会员单位相互协作,相互建立稳定和长期的协议关系,共同做大做强遂宁锂电产业集群。

近期财经动态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