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234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习近平强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19部门发布"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联席会议部署开展金交所现场检查工作
证监会拓宽沪伦通适用范围
证监会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
银保监会修改险资运用领域14件规范性文件
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明确
深圳发布氢能发展规划
·企业动态·
仙鹤股份拟投80亿建产业园
中植创始人解直锟因病逝世
"海航系"多家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海外经济·
土耳其央行12月第五次干预外汇市场
日本央行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
·研究探索·
栾青: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需多维度发力
·社团工作·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大公国际予以警告
·国内财经·
习近平强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2月1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等。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要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体制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推进价格改革和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数据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同时,我国市场体系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会议强调,要从制度建设着眼,坚持立破并举,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快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提升监管治理水平等方面出台有效的政策举措,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优先开展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指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要着力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责效能,严肃问责追责。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要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要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坚持依法监管,抓紧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亟需的法律法规,建立任职限制、终身禁入和终身追责制度。要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建立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推动科技伦理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要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覆盖到科技创新各领域,加强监测预警和前瞻研究,及时从规制上做好应对,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要避免把科技伦理问题泛化,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会议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制度设计,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
19部门发布“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12月1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等19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5个目标、7项任务和9大工程。《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增长18%以上。
《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中小企业实现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的五大发展目标,并提出一系列定量目标,如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增长18%以上;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1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
《规划》明确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高效服务体系、完善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融资可得性、加强合法权益保护、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共7项任务。
《规划》提出,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进一步规范涉企金融服务收费,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完善差异化制度安排,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创新、投绿色。
《规划》指出,将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稳步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优化新三板市场化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持续优化企业上市条件。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鼓励地方加大对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的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联席会议部署开展金交所现场检查工作
近日,设在证监会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致函29个辖内有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简称金交所)的省级政府办公厅,要求立即组织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开展对辖内金交所的现场检查工作,坚持穿透原则,准确识别金交所业务类别,全面摸清其业务底数和风险情况。压实金交所主体责任,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督促其整改规范。
为提升前期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成果,经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一年多以来,联席会议开展了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明确金交所应当恪守合规性、区域性、非涉众的原则;不得为发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严控新增、持续压降各类非标融资主体的融资业务;禁止金交所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城投公司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融资;严格落实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省异地展业的底线要求;不得新设金交所,辖内已有多家金交所的,根据“一省至多一家”原则推进整合工作。
联席会议表示,在相关部门和地区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金交所数量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非标融资规模和涉及投资者人数大幅下降,金交所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势头得到遏制,风险明显收敛。同时要看到,近一个时期,部分金交所的非标债务融资存量业务压降不力,甚至违规为房地产企业非标融资提供便利;部分金融机构利用上述平台以交易为名,行融资之实违规展业;一些金交所异地展业、相关机构向个人销售产品的问题仍然存在。
联席会议再次明确,相关地区要从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全的政治高度出发,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精神,严格对照金交所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本次现场检查工作,结合其他有效举措推进金交所市场出清、纠偏治乱和风险防控。
联席会议要求,本次检查聚焦金交所非标融资业务。要坚持穿透原则,准确识别金交所业务类别,全面摸清其业务底数和风险情况。压实金交所主体责任,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督促其整改规范。发现相关主体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切实解决异地展业现象。辖内场所数量多于一家的,要尽快按要求完成撤并整合任务。此外,金交所风险与其他领域风险复合交织,风险处置工作要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机制顺畅衔接,强化合力。
证监会拓宽沪伦通适用范围
据悉,证监会12月17日宣布就《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名称暂定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简称《监管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资,促进要素资源的全球化配置,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
自2018年沪伦通相关政策及配套规则出台以来,已有4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成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共计58.4亿美元,对拓宽双向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沪伦通业务开展过程中,市场机构和潜在发行人提出了新的需求,包括适用范围较窄,目前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仅适用于上交所和伦交所上市公司,其他有意向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无法参与;未对融资型中国存托凭证(CDR)作出安排;持续监管有待优化,在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和实践存在客观差异的情况下,需要对信息披露等持续监管要求作出调整等。
市场主体提出了优化完善沪伦通机制的意见建议,瑞士、德国也多次提出希望与A股建立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机制。证监会深化中欧资本市场互利合作,对现行沪伦通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拓展适用范围。境内方面,将深交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纳入。境外方面,在综合考虑境外市场发展程度、投资者保护和监管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拓展到瑞士、德国等欧洲主要市场。
二是对融资型CDR作出安排。引入融资型CDR,允许境外发行人通过发行CDR在境内融资,在适用主板市场发行承销规则的基础上,参考注册制板块,建立市场化询价机制,明确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业,并应符合我国外资、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是调整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披露要求。明确境外发行人采用等效会计准则的,无需补充披露所使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节信息,可以采用根据等效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计算财务指标。采用其他会计准则的,还需补充披露所使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差异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节信息。允许会计师事务所按境外上市地规则对境外发行人内部控制出具鉴证意见。
四是优化年报披露内容。明确境外发行人沿用境外上市地年报在境内进行披露的,需评估说明其境外上市地年报相关内容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的主要差异,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并由律师对此出具法律意见。
五是明确权益变动披露义务。明确持有CDR的投资者按境内规则履行报告及披露等义务,不持有CDR的境外股东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境内披露内容以在境外市场披露的内容为限。
六是明确重大资产重组适用规则。境外发行人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在境内发行CDR以及以现金在境内购买资产的,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
12月17日,证监会宣布拟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将对所谓“假外资”从严监管,明确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内地投资者未来将不得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
沪深港通机制开通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在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引入境外长期资金,增加内地居民境外投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证监会介绍,近年来,有部分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及北向交易权限,通过沪深股通交易A股。目前此类交易总体规模不大,交易金额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投资者数量约有170万名,但大部分无实际交易,近三年有北向交易的内地投资者约有3.9万名。
证监会表示,此类证券活动与沪深股通引入外资的初衷不符,且这些投资者中98%以上已开立内地证券账户可直接参与A股交易,两种途径交易有发生跨境违规活动的风险,也给市场造成了北向交易中有不少所谓“假外资”的印象,不利于沪深港通的平稳运行和长远发展。为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依法加强对跨境证券活动的监管,保护内地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维护沪深港通平稳运行,证监会决定修订《规定》,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对所谓“假外资”从严监管。
据了解,证监会此次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修订为,“投资者依法享有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入的股票的权益。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对内地投资者具体范围等作进一步明确,内地投资者包括“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
为顺利推进规范工作,保护存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作了过渡期安排。自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政策实施之日起1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定不移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持续完善沪深港通机制,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深化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切实维护沪深港通和两地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修改险资运用领域14件规范性文件
据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相关领域风险,中国银保监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通知》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保险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服务券商和托管人数量限制,减少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频率,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自主投资标准化产品。二是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丰富创业企业长期资金来源。三是允许保险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及其关联保险机构根据投资策略自主选择投资比例,简化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私募基金的决策流程,提升产品市场化运作水平。四是取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增强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五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内保外贷业务的事前评估要求,夯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范境外融资风险。六是在现行的保险大类资产比例监管政策中,增设投资于非标准化金融产品和不动产资产的比例限制,防范非标准化资产领域投资风险。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是监管规则顺应市场发展变化的务实举措,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投资自主权,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长期资金来源,同时引导保险资金加大标准化产品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对于投资非标准化资产超监管比例的少数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加强窗口指导,有序压降存量业务,推动平稳整改到位。
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明确
据报道,近期面对个别大型房企风险对房企融资情况造成的冲击,金融管理部门相继表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正常融资。如今,相关风险化解又迎来关键性信号。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并购出现经营风险的房地产企业优质项目。“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支持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并不是说直接收购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监管人士提醒。
《通知》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
二是加大债券融资的支持力度。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并购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提高发行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并购债券、并购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三是积极提供并购的融资顾问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客户网络和渠道优势,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业务资源,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匹配并购双方的需求提升并购成功率。
四是提高并购的服务效率。加快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审批流程,提升全流程服务效率。对于风险可控的项目,可以提前启动尽职调查、信贷审查。配合并购双方推动地方政府优化被收购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管理、加快权证办理等支持措施,从而为并购融资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是做好风险管理。金融机构要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用途的监控。
六是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几轮房地产行业并购重组交易标的多以股权为主有所不同,《通知》此次明确,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而非企业本身。
与此同时,近期两场关于房地产融资的重要会议相继召开,向市场传递金融部门维护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的信号:近日,央行、国资委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参会机构主要为优质的大型民营房地产企业以及国有房地产企业,鼓励优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并购出现风险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此外,央行、银保监会也于近期召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座谈,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积极推进并提供并购贷款,对出现风险的大型房地产企业不要盲目抽贷断贷。
实际上,这并非金融监管部门针对房企并购贷款的首次发声。早在12月3日,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中已指出,现阶段,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行业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12月10日举行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会指出,将优先支持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企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并购项目或已售在建项目建设。
深圳发布氢能发展规划
12月17日,深圳发布《深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深圳氢能产业规模到2025年达到500亿元、2035年达到2000亿元的目标。
深圳将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助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重点领域优质企业不少于100家。根据《规划》,深圳计划从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集聚发展和应用示范推广三方面着手,前瞻布局发展氢能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
到2025年,深圳将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建成氢能产业技术策源地、先进制造集聚高地、多场景应用示范基地,实现氢能商业化应用,氢能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到2035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形成集氢气制、储、运、加、用于一体,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氢能产业体系,氢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明显提升,对深圳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有力支撑。
目前,深圳在氢能关键领域已掌握了一批核心技术,取得了一系列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与此同时,从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到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零部件、膜电极、电堆,再到系统集成、应用产品、标准测试、运营服务,深圳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拥有近70家从事氢能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创新型企业及科研机构。
目前深圳已经启动了氢能产业的示范应用。11月14日,深圳“十四五”期间首个氢能产业示范应用项目——“国际氢能产业示范港”步入实施阶段。
根据《规划》,接下来,在应用示范推广上,深圳将实现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其中示范燃料电池车辆不少于1000辆,建设加氢站不少于10座,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及备用电源应用不少于100套、氢能船舶1-3艘、氢能无人机不少于100架。
《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2020》显示,截至2020年底,占全球GDP总量52%的27个国家中,有16个已制定全面的国家氢能战略。
2019年,氢能源首次写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推动加氢等设施建设。今年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推动加氢站建设;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今年11月,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组织召开了氢能产业发展系列座谈会,围绕氢能制备、储存、运输、加注以及终端利用等全产业链,分析研判产业发展形势。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河北、四川、山东、内蒙古等先后出台了专项氢能整体产业发展政策;广东、重庆、浙江、河南等出台了氢燃料汽车细分领域专项政策。
·企业动态·
仙鹤股份拟投80亿建产业园
据悉,特种纸龙头仙鹤股份(603733)12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已与山东莱州市人民政府达成投资意向协议,拟投建莱州市高性能纸基新材料产业园,总投资约80亿元,将通过技改、新建形成年产20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及纤维制备项目。
公告显示,拟投建的产业园坐落于莱州市西城区城港路街道,占地面积约为2000 亩。200万吨的产能包含80万吨纸浆纤维和12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其中,后者涵盖年产15万吨装饰纸基材料、30万吨特种纸基材料、35万吨特种食品卡纸材料。
仙鹤股份表示,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如遇到账面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投资进度,目前尚未具体明确投资安排。不过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支付期间也相应拉长,给了公司一定的资金筹措时间。根据初步安排,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完成投资。
自2020年以来,仙鹤股份频繁发布投资计划,拟在主营业务领域扩大产能。今年11月份,仙鹤股份完成可转债发行工作,成功募资20.5亿元投建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年产3万吨热升华转印原纸及食品包装纸项目、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今年1月份,公司与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政府达成框架协议,拟在当地投资不少于100亿元,建设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循环经济项目,其中一期投资22亿元,二期投资18亿元,三期投资60亿元,目前仙鹤股份在湖北石首的投资主体已经设立完成。
去年11月,仙鹤股份还与来宾市人民政府达成在来宾市三江口投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协议,将累计耗资不少于118亿元,在当地建成年产250万吨高性能纸基新材料及纤维制备项目;另外,去年7月,仙鹤股份旗下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2亿元,建设年产30万吨高档纸基材料项目。
作为国内最大的纸基功能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之一,仙鹤股份目前拥有50条造纸生产线、1条纸浆生产线、21条涂布生产线和7台超级压光机,具备年产能110万吨,并积极布局林地、化工、制浆、能源、物流、原纸及纸制品等全产业链。
中植创始人解直锟因病逝世
据悉,中植企业集团12月18日晚间发布讣告称,中植企业集团创始人解直锟,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于2021年12月18日9时4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61岁。
解直锟,1961年生人,于1995年创立中植集团。2021年解直锟以260亿身价,登上胡润百富榜第241名。
2021年,解直锟以18,180万元的现金捐赠总额,位列《2021福布斯中国慈善榜》第26位。
解直锟为“中植系”灵魂人物,1995年4月至2000年6月,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06年6月至2015年6月并于2019年1月至今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中植系”上市公司有凯恩股份、美吉姆、美尔雅、宇顺电子、准油股份、康盛股份、融钰集团,ST天山等。
据报道,解直锟是歌手毛阿敏的丈夫、前中央汇金总经理及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解植春的胞弟,于1995年一手创办了中植集团,任董事局主席至今。鲜为人知的是,中植集团在涉足金融之前,实际发迹于实业。
解直锟毕业于黑龙江省委党校,1991年前是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印刷厂的一名工人,升任厂长,后成立公司,靠兼并、收购不良资产,完成原始积累。
中植集团起初的主营业务是造纸材,和其印刷厂的经历明显分不开,集团之后延伸业务至房产开发。
“海航系”多家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据报道,正待重生的海航系再次牵动市场神经。12月17日晚间,*ST海航、*ST基础、ST海越相继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此前,12月16日,海航系旗下ST海投公告称,公司于12月16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上述公司均现在或者曾是海航系A股阵营的成员。值得一提的是,12月8日,*ST海航公告经营管理实控权移交,辽宁方大正式入主海航航空主业,方大航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方威由此晋升为*ST海航的实控人。
上述公司在公告中并未披露违法违规的细节。*ST海航与ST海越在公告中透露了遭立案时间,均为12月7日。*ST基础、ST海投则未披露具体时间。4家被立案公司均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自2017年末开始,海航集团陷入流动性风险,其后海航归核主业尝试“自救”。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又使得*ST海航经营雪上加霜。今年2月10日,海航集团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中,航空主业、机场板块、供销大集三大板块主体单独招募战投重整(对应*ST海航、*ST基础和*ST大集3家上市公司),海航集团等321家企业合并重整。
航空主业的重整一直是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的重头戏。9月12日,*ST海航披露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辽宁方大打败此前大热竞购方的“复星系”、“均瑶系”,后来居上,被确立为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伴随实控权正式移交,海航集团航空板块的资产整合环节也宣告基本完成。《重整投资协议》显示,方大系为此次投资付出的总对价为410亿元,包括投资*ST海航的投资款现金123亿元、投资海航航空集团的投资款现金257亿元,以及为确保本次破产重整顺利实施支付的款项现金30亿元。此外,辽宁方大方面承诺,五年内不得转让对主业企业的控制权。
除了近期*ST海航通过引入方大系,脱离海航集团外,前述获立案公司中,早在2019年10月,海航方面就已转让了ST海越的控制权。此前海航系一般指以海航集团为中心、实际控制方为慈航基金会的庞大资本版图。作为国内最知名的大型民营集团之一,海航系一度涉及10家A股公司。目前,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旗下A股公司还包括渤海租赁、*ST大集、ST海投、*ST基础、*ST海创、海航科技和*ST东电。
目前,海航集团其他板块的重整工作也在推进中:12月15日,*ST基础发布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2月22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1年12月23日。这也意味着,*ST基础即将迎来易主时刻。
此前9月12日,*ST基础公布重整战略投资者为海南省地方国资企业海南控股,并制定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ST基础的重整计划。12月13日,海南高院作出裁定,*ST基础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其现有总股本39.08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9.238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除权控股股东用于注销的2.98亿股外,合计转增股票数量75.18亿股。
*ST基础是海航机场板块旗下公司,也属于海航系中比较优质的资产。根据规划,该公司未来将围绕机场及免税商业两大核心业务板块谋篇布局,在战投海南控股的进一步协同下,将围绕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三亚凤凰机场免税店,打造最大离岛免税商业区。同时将加快海口日月广场周边地块的商业开发,以海口日月广场为中心,打造海南最大的高档商业和免税商业集群。
·海外经济·
土耳其央行12月第五次干预外汇市场
据悉,土耳其中央银行12月17日发表声明说,当天进行了本月第五次干预外汇操作,理由是“价格构成”不健康。
此前,土耳其央行分别在本月1日、3日、10日、13日四次干预外汇市场,总计抛售逾40亿美元。
17日,土耳其里拉对美元汇率跌破16和17两个整数关口,创下17.14比1的历史新低。在央行干预后,里拉对美元汇率回升至16.5比1左右。
当天下午,因里拉暴跌,土耳其股市伊斯坦布尔100指数一小时内两次触发熔断机制,收盘时跌幅达8.52%。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规定,股市跌幅达5%和7%时将触发熔断机制。
土耳其央行16日宣布,将基准利率从15%下调至14%。自今年9月以来,土耳其央行连续4个月降息,将基准利率共下调500个基点。
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上月在议会会议上发表了反对高利率的观点,认为高利率会加剧而不是抑制通胀。自2019年以来,埃尔多安因政策分歧已撤换了三名央行行长。
日本央行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
据悉,日本央行12月17日在结束为期两天的货币政策会议后宣布,继续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不过央行为应对新冠疫情而推出的企业融资政策到期后将部分退出。
日本央行表示,日本距离2%的通胀目标仍有差距,央行将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不变,继续将短期利率维持在负0.1%的水平,并通过购买长期国债,使长期利率维持在零左右。
日本央行还表示,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大规模购买商业票据和企业债政策拟在明年3月底到期结束,操作规模将恢复至疫情前水平。然而,考虑到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经营环境依然严峻,中小企业融资优惠政策拟延长半年至明年9月底。
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为抑制通胀,欧美一些央行近日开始收紧货币政策,新兴市场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应该不会受到大的冲击。目前来看,日元疲软整体利好日本经济复苏,日本央行将继续关注国际市场汇率走向。
黑田东彦表示,日本央行的政策立场不会马上作出调整。他重申,日本央行将继续坚持2%的通胀目标,如有必要将毫不犹豫推出进一步的宽松措施。
·研究探索·
栾青: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需多维度发力
据悉,《经济日报》12月20日刊发署名栾青的文章指出,数字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当今世界,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更好发展数字经济,既是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方向和目标已经明确,如何在实践中抢抓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需多维度发力、协同推进。
从提供支撑的角度看,重点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先进的、全面的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座和基石。与传统基础设施不同的是,除了硬件,数字基础设施还包含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终端、云平台等软件信息设施。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把握、研判趋势,充分考虑发展需求以及发展条件,将信息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连接起来,充分发挥已有的铁路、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的优势;要坚持推进科技创新,充分展现科学技术的先进性、层次性和路径多样性,既能有力保障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水平较高,也能有效满足国内的多维度、多样化需求,规避单一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要积极布局数字经济平台,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建好科学灵活介入的高效通道,促进各类主体交流沟通。
从激发动能的角度看,重点是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
目前,我国数字产业化动力不足,主要是关键技术和前沿科技发展、基础性创新等方面还较为薄弱。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第一要务是锚定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比如,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实现从场景探索到规模化应用,突破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的瓶颈,鼓励试点先行,打造创新共同体,解决好科技创新的动力和能力问题。
产业数字化是以数字经济赋能传统产业,关键是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将用好数据作为推动产业数字化的主要着力点,以数据要素驱动来精准触达客户要求;发挥出数字技术在个性化定制、数字孪生等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应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柔性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的发展,使新产业、新业态竞相涌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
从深化实践的角度看,重点是加强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治理既是对数字化的治理,也体现为治理的数字化。
对数字化的治理,是以数字化转型为大背景,从治理层面进行体系变革,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效果和价值的最大化;治理的数字化,是通过平台、工具等技术手段对组织以及组织内资源、数据、技术、流程等实施数字化管控,保障治理效能、提高治理效率。
数字化治理主要依托企业和政府两个主体。企业的数字化治理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防范风险,而且可以构建企业新的数字化能力。企业实现数字化治理,需要创新融合的技术手段、管理方面的全流程监控、以数字化工具储存和保护重要数据及记录、平衡企业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等。政府的数字化治理主要表现为精准施策,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技术供给,在有力破除信息孤岛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从发展路径的角度看,重点是开展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合作。开展国际合作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内在逻辑。
一方面,世界各国都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我国也需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参与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发挥应有作用。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中蕴藏着推动世界经济更好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支持者、推动者和建设者,一直以来致力于为经济全球化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我国数字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诸多领域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合作,为提升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贡献“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智慧”、体现了“中国担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全球数字经济是开放和紧密相连的整体,合作共赢是唯一正道,封闭排他、对立分裂只会走进死胡同”。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际社会迫切需要携起手来,顺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此背景下,我们需坚定不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筑牢数字安全屏障,通过有力有效的国际合作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
·社团工作·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大公国际予以警告
12月1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具体来看,这些行为包括:2011年以来未对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胜通”)子公司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下称“胜通化工”)进行实地调查,2013年3月以来未访谈胜通化工高管人员,尽职调查程序缺失,未及时发现胜通化工停产问题;未勤勉尽责并保持足够职业怀疑,未能发现山东胜通钢帘线业务虚假情况,评级报告披露钢帘线数据不准确;未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山东胜通访谈工作,访谈记录等底稿材料保存不完整;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林集团”)、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评级报告中未完整披露评级模型调整项的相关依据,中林集团项目中评级模型运用错误;评级质量控制各环节未能发现评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评级项目异常情况,评级质量控制不完善。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大公国际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时任分管评级副总裁、现任评级总监钱晓玉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