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220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明年起施行
国税总局发布新版《"走出去"税收指引》
大商所修订铁矿石仓单服务管理办法
北京再出16条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上海区域性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获批
上海数据条例发布
四川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湖北出台24条举措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广西发布信息通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云南出台新规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
海南出台意见促跨境电商发展
最高检出台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21条意见
·企业动态·
湖北设立千亿铁路发展基金
央行受理钱塘征信申请
郭进接任海信集团董事长
·海外经济·
推特创始人杰克·多西卸任CEO
韩国首尔市政府发布元宇宙五年计划
·研究探索·
学者提出应对美国货币政策转向影响的政策建议
·社团工作·
淮安市民政局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减负
·国内财经·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明年起施行
据悉,国务院11月29日发布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同步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指证监会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经证监会认可,当事人履行承诺后证监会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
根据《办法》,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有适用条件。首先,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其次,当事人可以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时间环节,为当事人自收到证监会调查法律文书后至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证监会应当在送达当事人的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中告知其有权依法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再次,《办法》明确了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被行政处罚未逾一定年限;涉嫌证券期货犯罪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或者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以及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认为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其他情形。
证监会发布的《规则》在《办法》规定的负面情形基础上,从正面对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限定,明确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主要解决:调查取证存在较大困难、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困难,以及能够更为及时有效地赔付投资者损失,实现监管效能等案件。
具体来看,适用规则的基本流程是,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证监会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等,就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认可其所作承诺的,应当与当事人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并载明相关事项。承诺认可协议签署后,证监会向当事人出具中止调查决定书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的,证监会应当终止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完全履行承诺认可协议后,证监会向当事人出具终止调查决定书并予以公告。对当事人涉嫌实施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再重新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影响其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充分尊重投资者对救济渠道的选择权。与民事诉讼需要投资者依法在胜诉后才能获得赔偿不同,适用当事人承诺案件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办法》规定向承诺金管理机构提出赔偿申请,经承诺金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快速获得赔偿。
同时,《办法》通过严格规定证监会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行为规范,保障当事人权益。证监会应当在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中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证监会要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加强对证监会的内部制约、外部制衡和社会监督,细化回避等程序规定,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当事人在沟通协商时所作的陈述只能用于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以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
当事人承诺制度并非“花钱买平安”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贯彻落实资本市场违法活动“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举措,而非当事人“花钱买平安”。《办法》明确,当事人承诺具有严格适用条件,证监会经审查并集体决策后才能决定案件能否适用该制度,承诺金兼具惩戒和赔偿功能,承诺金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行为可能获得的收益或者避免的损失、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以及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等诸多因素,通常情况下数额要高于行政处罚的罚没款数额。
除要求当事人交纳承诺金外,证监会还可要求当事人采取自我核查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加合规检查频次、主动调整相关业务等措施,以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
《规定》还厘清了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要求承诺办理部门应当就案件适用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征求调查、审理部门的意见,适用当事人承诺的案件必须经过必要的调查,案件受理后不中止案件调查、中止案件审理。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承诺金测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由投保基金公司负责测算投资者损失情况,调查部门、审理部门、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投资者保护机构等部门单位提供必要支持。要求承诺金管理机构制定承诺金管理使用方案并报证监会备案,同时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程序,鼓励当事人提前赔偿投资者。明确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
证监会还修订了承诺金规则,将原“和解金”相关表述调整为“承诺金”,并删除了相关定义条款,对承诺金的管理方式进行了完善,鼓励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为当事人自行赔付投资者预留了制度空间。
后续,证监会将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同时,贯彻落实《办法》规定,及时回应解决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税总局发布新版《“走出去”税收指引》
据悉,国税总局11月25日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2021年修订版)。
国税总局对“走出去”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及110个税收协定(安排、协议)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共性涉税问题,编制了《“走出去”税收指引》。
《“走出去”税收指引》共分四章,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四个方面,按照适用主体、政策(协定)规定、适用条件、政策依据详细列举了“走出去”纳税人涉及的99个事项。
相关政策文件截至2021年9月30日。截至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共发布了104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涵盖104个国家(地区)。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涵盖国家(地区)的基本情况、与中国双边经贸往来情况、现行税收制度、税收征管体制、投资涉税风险、税收协定、税收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希望《“走出去”税收指引》能为中国“走出去”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引,帮助纳税人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畅通和投资便利作出积极贡献。
大商所修订铁矿石仓单服务管理办法
据悉,大商所11月26日发布修订后的《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仓单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称,铁矿石仓单买卖服务将调整为场外铁矿石协商挂牌交易,在大商所场外综合服务平台上开展,相关交易、报价方式也进行了同步优化。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交易系统由仓单服务系统调整为场外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二是交易形式由服务商义务买卖调整为市场化协商成交,且价格由交易所根据第三方报价定价调整为双方协商。三是参与主体由原来的客户、会员、交易所调整为客户和交易所;相应的,资金由会员线下代收代转调整为交易所结算,仓单由会员在电子仓单系统上手动操作转让调整为交易所直接划转。
据了解,大商所于2017年发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仓单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在铁矿石品种上推出了仓单买卖服务,由相关指定厂库作为铁矿石仓单服务商,根据规定的价格和义务量等为客户提供标准仓单买卖的服务。自实施以来,铁矿石仓单买卖服务有效改善了客户在近月合约上的交割能力,促进更多企业参与铁矿石近月合约套保。
为进一步丰富场内场外避险工具、满足个性化避险需求,2020年底大商所战略性启动了“一圈两中心”场外市场建设,与192家场外会员共同推动构建了钢铁原燃料等板块的大宗商品生态圈,并于今年10月29日上线了铁矿石等品种的标准仓单协商挂牌交易。在该业务模式中,双方客户达成交易意向后,由卖方仓单交易客户以挂牌方式向特定买方仓单交易客户发出标准仓单卖出信息,买方仓单交易客户摘牌后,于当日完成结算交收,实现标准仓单和货款的同步、安全划转,为交易双方提供保障和便利。
据了解,此次大商所将原有的铁矿石仓单买卖服务调整为场外铁矿石协商挂牌交易,通过进一步整合现有衍生业务平台和资源、发挥大商所场外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可以更高效、可靠地解决铁矿石标准仓单的交易流通问题。
北京再出16条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结合疫情常态化持续出台中小企业惠企政策的工作部署,11月24日,北京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保障企业权益、精准做好企业服务等四个方面制定了16条举措。
在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支付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比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继续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鼓励辖内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鼓励各区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独角兽、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中小企业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扩大普惠金融供给,引导各类基金支持,分担文旅企业履约风险,加强金融数据共享。比如,引导银行业加大首贷服务力度,至2023年末,力争累计拓展小微企业首贷户14万户以上,累计发放小微企业首贷金额1500亿元以上;统筹用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本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尤其是对集成电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和前沿领域中小企业加大股权投资供给。
在积极保障企业权益权益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市场价格执法,畅通诉求反馈通道。比如,优化应急运输专用通道政策,保障应急物资和中小企业必要的生产物资优先便捷通行;鼓励国有企业推进优质优价采购,不得设置阻碍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隐形门槛;在“京通”APP中开设中小企业服务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及时总结反映集中的诉求,提出改进举措。
在精准做好企业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进企业“一件事”集成服务,积极匹配人才需求,精准服务赋能企业发展,促进“专精特新”重点企业梯度发展,支持企业上市,加强考核评估。比如,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完善不同梯队企业识别标准,扩充在库企业数量;推进辖内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
上海区域性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获批
据悉,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复同意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该项试点落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意见》的重要举措。
今年7月,《意见》提出“在总结评估相关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研究在浦东依法依规开设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推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二级交易市场发展”。
7月22日,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杭迎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推动《意见》落实落地,浦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将争取尽早启动建设、落地运行一批高能级功能性平台。科创上,重点是推动李政道研究所、交大张江高等研究院等高能级研究机构建成运行,加快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上海临床研究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金融上,重点是推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等重要项目。数据上,重点是积极推动建立数据交易所,探索建立分类分层的新型大数据综合交易机制。
据悉,份额转让试点将依托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逐步拓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促进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融合发展,助力金融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同时,批复也要求各方严守私募监管底线,把好合格投资者准入关,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属地责任。
9月举行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陈妍妍表示,将充分总结借鉴有关地方试点经验,充分发挥上海的优势与特色,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的相关部署,建设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推动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二级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上海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人士指出,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应发挥好平台的价格发现和估值功能,推动创新发展,积极做好服务范围的拓展,在质押登记方面做深入研究,充分考虑私募基金在“募投管退”各环节的特点。
去年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据了解,清科、英国科勒资本、中关村发展集团3只S基金已相继设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买方市场逐渐成型,活跃交易资金体量不断扩大。
上海数据条例发布
11月29日,上海市人大正式公布《上海市数据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要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促进政策,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建立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解决等市场运营体系,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
从事数据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定价
《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开展数据共享、开放、交易、合作,促进跨区域、跨行业的数据流通利用。
同时,上海制定政策,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鼓励研发数据技术、推进数据应用,深度挖掘数据价值,通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
根据《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探索构建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数据资产评估制度,开展数据资产凭证试点,反映数据要素的资产价值。
在数据交易方面,《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上海支持数据交易服务机构有序发展,为数据交易提供数据资产、数据合规性、数据质量等第三方评估以及交易撮合、交易代理、专业咨询、数据经纪、数据交付等专业服务;上海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规范透明、安全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服务环境,制定交易服务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所进行数据交易,也可以依法自行交易。从事数据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可以依法自主定价。
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等制订数据交易价格评估导则,构建交易价格评估指标。
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
《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上海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
根据《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浦东新区探索与海关、统计、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使用机制,对浦东新区相关的公共数据实现实时共享。
浦东新区应当结合重大风险防范、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优化等重大改革创新工作,明确数据应用场景需求;浦东新区应当健全各区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之间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数据条例》指出在浦东新区设立数据交易所并运营。数据交易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数据交易提供场所与设施,组织和监管数据交易。数据交易所应当制订数据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业务规则,探索建立分类分层的新型数据综合交易机制,组织对数据交易进行合规性审查、登记清算、信息披露,确保数据交易公平有序、安全可控、全程可追溯。浦东新区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通过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
根据国家部署,上海还将推进国际数据港建设,聚焦临港新片区,构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功能型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全球数据汇聚流转枢纽平台。同时,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在临港新片区内依法开展跨境数据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此外,上海还支持浦东新区培育国际化数据产业,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支持浦东新区建立算法评价标准体系,推动算法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在浦东新区建设行业性数据枢纽,打造基础设施和平台,促进重大产业链供应链数据互联互通;支持浦东新区加强数据交易相关的数字信任体系建设,创新融合大数据、区块链、零信任等技术,构建数字信任基础设施,保障可信数据交易服务。
11月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并启动全数字化交易系统。
四川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据悉,四川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3%,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中心和数字化转型赋能引领区,高水平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初步建成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为实现总体目标,《规划》提出7大发力方向、21项重点任务,并设置17个专栏、57项重点工程。具体来看,7大发力方向分别是以创新发展为核心,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科创中心,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性作用,加速优化新基建,增强数字经济承载力;以数字产业化为牵引,大力突破关键数字核心技术,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以产业数字化为重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塑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以数字政府为先导,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创数字治理新局面;以数字社会为载体,拓展数字应用场景,推进社会数字化转型;以优化布局为抓手,加强区域协同,助推数字经济融入新格局。
湖北出台24条举措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据悉,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纾解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若干措施》,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反映的融资问题中较为突出的痛点难点,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措施》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拓面增效、降低成本、发挥合力、强化保障四个方面,制定了24条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具体举措。
针对纾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主要从强化融资、机制、服务对接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比如,通过开展首贷专项行动、创设“楚天贷款码” 线上银企对接平台、实施信用培植工程,增强融资对接力度;建立授权、授信、受理回告、尽职免责“四张清单”服务机制,提升信贷审批效率。
针对纾解企业融资贵问题,主要是通过强化金融机构合理定价、执行收费减免要求,规范融资服务性收费、降低中介收费标准,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压缩短期高息民间借贷市场空间等系列举措,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广西发布信息通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据悉,为持续推进网络强区、数字广西建设和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日前正式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通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全面总结了广西信息通信业“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明确了“十四五”发展目标,即基本建成高速泛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赋能实体经济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面向西部陆海新通道通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力、面向东盟各国的通信通道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网络强区、数字广西建设的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了6大类共20项量化指标,聚焦6大发展重点,部署24项主要任务和9项专栏工程,健全4项保障措施,从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赋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面向东盟国际合作、完善行业监管服务体系、强化网信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等方面全面分解落实。
云南出台新规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
据悉,为解除农民工“后顾之忧”,云南省多部门日前联合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明确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工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代替,助力破解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云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州(市)人社行政部门具体管理,州(市)根据情况可委托县(市、区)人社行政部门进行日常监管。
根据上述文件,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州(市)的经办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工程建设项目跨州(市)的,在工程建设项目部所在州(市)的经办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
新规指出,工资保证金可以采用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存储的方式,也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替代。有条件的州(市)可以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用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工资保证金的,参照银行保函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新规还明确了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及上限、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使用的条件和程序,细化了工资保证金存储下浮、免于存储及上浮标准。
海南出台意见促跨境电商发展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促进海南跨境电商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的监管理念,统筹推进一体化监管。把握跨境电商发展规律,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足空间。
《意见》鼓励创新经营模式,拓展经营领域。跨境电商经营者以会员卡、账号费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鼓励其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进出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交易行为,获取正当的商业利益。
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增强经营活力。依据《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跨境电商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行为免予处罚。结合跨境电商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研究拓宽跨境电商不予处罚清单,给予经营者更大的成长空间。
《意见》提出,要创新服务手段。与商务、海关等部门做好数据对接,开放质监认证认可、药品监管、企业信用等相关数据,实现跨境电商经营者信息一次录入、多部门共享、全流程使用。同时,梳理现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跨境电商合规经营指引,明确监管要求,为跨境电商经营者提供合规经营体检服务或配合跨境电商经营者开展自检,引导其合规经营。
《意见》还指出,要严守监管底线。压实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按规定履行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义务。建立健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智慧监管。
最高检出台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21条意见
据悉,最高检日前制发了《关于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提出21条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海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助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海南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的窃取国家秘密、危害国防利益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意见强调,要准确把握合法金融创新与金融违法犯罪的界限,依法惩治非法利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跨境融资、跨境证券投融资等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政策实施的各类新型金融犯罪活动,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保障投资自由便利政策在海南落实落地。
意见对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出部署,明确要全面推开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提出,要聚焦民生热点,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推动海南、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建立环北部湾生态协作机制,共同维护琼州海峡生态环境。
意见还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专业化建设、深化检察改革等方面提出要求。据悉,最高检将强化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的总体推进、统筹协调和重点指导,支持海南检察机关增强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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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设立千亿铁路发展基金
11月27日,总规模1000亿元的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设立。来自中铁大桥局、国家开发银行等29家建设单位、金融机构等与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湖北铁路集团签署合作协议。这是湖北省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
铁路发展基金注册资本300亿元。主发起人为湖北铁路集团,共同发起人有省交通投资集团、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省港口集团,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其中,省级出资300亿元(政府出资250亿元,省属企业出资50亿元),铁路建设项目沿线市县出资200亿元,社会募资500亿元。基金存续期10-15年,视实际情况可续期。
据了解,湖北铁路发展基金以不低于基金总额的70%,参与国家长江沿岸高铁建设,推进湖北高铁枢纽网建设,确保所持铁路资产优质、长期、稳定。初步测算,“十四五”我省铁路建设里程将达到3000公里,省方项目资本金需求近1000亿元,千亿规模的湖北铁路发展基金注入湖北铁路市场,直接形成的建设市场规模超3000亿元。按照单位铁路投资对GDP的拉动系数,可增加近万亿元的GDP,将直接带动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关联领域和涉铁路产业的发展。
据悉,湖北铁路发展基金首批资金将用于沿江高铁、西十高铁等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湖北省铁路总里程将达到7000公里,净增约1800公里。其中高铁里程达到3000公里,净增约1400公里。力争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市高铁覆盖率由30%提升至60%,长江干线港口铁路进港率超50%,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交通硬支撑。
央行受理钱塘征信申请
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受理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钱塘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这标志着钱塘征信有望成为继百行征信、朴道征信之后第三家获批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
根据公示,钱塘征信注册资本10亿元,营业场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钱江浙商创投中心1号楼701室。从公布的股权结构来看,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参与。其中,包括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旅集团”)在内有两家公司持股35%,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持股6.5%,杭州溪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钱塘征信之前,国内持有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机构共有两家,分别是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2018年2月,人民银行批准了百行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许可,百行征信成为首个获批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标志着个人征信市场化取得实质性突破。2020年12月,朴道征信获批成立,成为中国第二家拥有个人征信牌照的市场机构。今年2月,朴道征信正式挂牌。
郭进接任海信集团董事长
近日,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周厚健卸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郭进接任。同时海信集团总经理贾少谦也卸任,接棒者为李涛。
此前海信集团混改为海信控股平台后,海信集团大股东已变更,此次是正常的法人代表变更。海信控股并未发生人员变动,周厚健仍为董事长。
海信集团是全球知名家电生产商,成立于1969年,拥有海信视像(600060)、海信家电(000921)和三电控股(6444)三家上市公司,拥有海信(Hisense)、东芝电视(TOSHIBA)、gorenje、科龙(KELON)、容声(Ronshen)等品牌,业务涵盖多媒体、家电、IT智能信息系统和现代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1994年至今,周厚健曾任青岛海信集团公司总裁、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
此前,海信集团已完成混改,以旗下最大二级子公司海信电子控股为主体,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完成后,本次增资后,青岛新丰持股比例为24.36%,与一致行动人海丰航运合计持股比例为27%。
今年1月,青岛市政府印发《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调整的通知》,宣布海信集团股权已100%划转至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通,是青岛重要的城投平台之一,也是海信集团的大股东),海信集团不再列市直企业管理。青岛地方媒体称,这标志着海信集团层面混改基本完成。
此次接替周厚健出任海信集团董事长的郭进,另一个身份是青岛华通副总经理。
·海外经济·
推特创始人杰克·多西卸任CEO
11月29日,推特公司(Twitter)创始人杰克·多西(Jack Dorsey)宣布卸任首席执行官一职。新任首席执行官为现任首席技术官帕拉格·阿格拉瓦尔(Parag Agrawal),即日起生效。
多西称,自己在推特已有16年,希望推特在不依赖创始人的情况下也能成功,所以是时候卸任了。
韩国首尔市政府发布元宇宙五年计划
据悉,元宇宙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韩国就公开了其布局元宇宙的野心。近日,韩国首尔市政府发布了《元宇宙首尔五年计划》(下称“计划”),宣布从2022年起分三个阶段在经济、文化、旅游、教育、信访等市政府所有业务领域打造元宇宙行政服务生态。
元宇宙(Metaverse)一词诞生于科幻小说《雪崩》(Snow Crash)。该书于1992年出版后好评如潮,却不想30年后书中描绘的虚拟世界成为各方憧憬的“绿洲”,更成为了商机。
今年3月10日,沙盒游戏平台Roblox作为第一个将“元宇宙”概念写进招股书的公司,成功登陆纽交所,上市首日市值突破400亿美元,引爆了科技和资本圈。此后,脸谱网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嗅到了其中商机,并大举押注这一领域。
如今,除了科技界、企业界、资本界,甚至是政府部门都开始畅想一个由元宇宙构建的未来。首尔提出的上述计划,让韩国成为了“元宇宙”热潮中首个将这一概念纳入城市规划,与传统政务相结合的国家。
首尔科学综合研究生院大学主任教授黄菲表示,疫情下,非接触性社会的现状持续,所以不难理解元宇宙目前很受资本追捧的事实,“但元宇宙的兴起始于游戏,现在要扩大到其他领域,首先还是要走出泛娱乐化才行。”
据报道,这份被称为“元宇宙首尔”的计划分三步走:计划2022年“起步”,2023~2024年进一步“扩张”,最终在2025~2026年“完成”。其中,2022年将通过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平台的搭建,引入经济、教育、观光等七大领域服务,总投资计划为39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087万元)。
根据计划,首尔市政府将陆续在元宇宙平台上提供各种商业支持设施和服务,包括虚拟市长办公室、首尔金融科技实验室、首尔投资和首尔校园城等。
对于首尔市政府在元宇宙领域史无前例的举措,一位韩国普通市民认为,首尔“元宇宙五年计划”就是个“画饼充饥”的计划,“39亿韩元,目前仅相当于首尔江南地区一套100平方米的公寓房(价格)而已,把这当长期投资计划,多少有些笑话了”。
在他看来,首尔市长吴世勋抛出这一计划的时间点值得玩味,因为韩国政坛将在明年3月迎来五年一次的大选,“吴世勋能否连任还是个未知数。即便连任,当前的首尔议会中占据多数的都是民主党,并不是国民力量党出身的吴世勋一人说了算。”
据了解,在现阶段,元宇宙仍是一个不断演变、不断发展的概念,各国仍在积极探索应用前景。
·研究探索·
学者提出应对美国货币政策转向影响的政策建议
经济参考报11月30日刊发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谭小芬、林奕皓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随着全球经济逐渐复苏,美联储货币政策开始发生转向,逐渐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启动Taper(缩减资产购买),开启新一轮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就业、通胀水平作为美联储重要关注目标,是决定货币政策转向具体时点的关键因素,不过转向时点也受到疫情发展等情况的制约。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会对美国、新兴市场、中国等经济体的利率、汇率、资本流动、资产价格产生显著溢出效应,为此,我国应当采取坚持稳健货币政策、优化外汇储备结构、提高政策沟通能力、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等多种方式来有效应对美国货币政策转向带来的冲击。
第一,坚持自主的稳健货币政策,保持国际资本流动稳定。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向好,我国应当始终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推动稳健货币政策实行,同时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有效把握货币政策力度和节奏,从而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第二,构建有序的外汇储备结构,推动外汇资产保值升值。由于美联储已经启动Taper,进而进入新一轮加息进程,美元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重新回到强势地位,所以我国可以考虑提高美元资产的配置比例,积极调整外汇的储备结构。同时,考虑到Taper会导致未来美国中长期债券供给上升,导致价格下跌,因此可以适当减持中长期美国国债,并增持短期美国国债,提高外汇储备管理能力,推动外汇储备保值增值。
第三,提高开放的政策沟通能力,加强世界各国协调合作。在全球经济日益开放的新时代,各国实施的经济政策或多或少会对其他国家产生溢出效应,所以各经济大国之间加强政策沟通就显得非常必要。当前,全球经济复苏步调不一致,货币政策出现分化态势,我国有必要开展国际宏观政策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共同稳定恢复。
第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金融体系系统风险。随着美国货币政策转向,随之而来的国际金融风险值得重视。我国有必要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资产价格过度波动风险等方面,利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手段,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与监控模型,构建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良性互动的经济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社团工作·
淮安市民政局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减负
据悉,在淮安市纪委、市委营商办的指导下,淮安市民政局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中扎实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着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降低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收费行为,增强服务企业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积极为淮安持续擦亮“101%”营商服务品牌,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注重动员部署,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意识。2021年,淮安市将“社会组织满意度调查”作为新增参评指标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范围。市民政局召开“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专题部署动员会,围绕“减免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目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涉企服务意识,要求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严格做好协会自查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督检查。同时,主动上门走访,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实际需要,填报调查问卷,共同研究制定减免、降低、规范等收费举措,并及时向会员企业和社会公布减负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本级1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已落实减免会费690万元。
注重源头治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五分离、五规范”要求,持续巩固改革成果,推动全市232家行业协会商会将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市场,提供更多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精神,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注重监督整改,建立行业协会商会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渠道。结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抽查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投诉举报多、涉企收费多、收费盈余多以及承担行政部门委托事项多的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并对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重点自查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收费集中公示情况,选择部分收费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复核,持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偏高收费。今年以来,淮安市纪委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监管力度,牵头成立由市民政、发改、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社会组织检查小组,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通过检查发现不规范问题13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