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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94期

 
 ·国内财经·    
  碳达峰碳中和中央层面总体部署亮相    
  商务部发布首份利用外资发展专项规划
  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将解决好四个关键机制问题 
  深交所修订协议转让办理规则  
  银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新规
  三部委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证监会将继续支持北京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重庆出台新举措激励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创新      
  湖南七部门出台30条金融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企业动态·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原董事长尹家绪被决定逮捕  
  北京税务对SOHO中国下属一企业涉嫌偷逃税立案检查      
 ·海外经济·    
  美金融监管机构称气候变化威胁金融稳定   
  美国2021财年财政赤字达2.77万亿美元    
  亚太经合组织财长会聚焦可持续和包容性经济复苏 
 ·研究探索·    
  2021径山报告建议从三方面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能力和效率 
 ·社团工作·    
  中证协就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征求意见
 
 
 
 
 
 
 
 
 
 
 
 
 
 
 
 
 
 
 
 
 
·国内财经·
 
碳达峰碳中和中央层面总体部署亮相
 
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意见》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政策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等十一个方面共提出了35条细则。
  其中,《意见》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
  《意见》明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同时,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意见》提出,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
  《意见》提出,完善投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
  《意见》明确,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意见》还提出,将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商务部发布首份利用外资发展专项规划
 
10月22日,中国商务部印发《“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商务部出台的首份利用外资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展望了2035年利用外资前景,提出“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主要目标,即利用外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大国地位稳固,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与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促进消费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
  《规划》从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强化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外商投资促进服务水平、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国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7个方面,明确23项重点任务,提出具体举措。
在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一是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二是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三是持续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在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方面,一是优化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二是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三是拓展利用外资国别地区来源。在强化开放平台功能方面,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四是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五是提升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在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方面,一是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法律制度;二是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三是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另外,《规划》还聚焦“十四五”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进行细化分解,以专栏形式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促进、引资平台建设、招商引资效能提升、全流程外商投资服务提升等4大专项工程。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孟华婷表示,《规划》有四方面鲜明特点,可以归纳为四个“贯穿始终”。一是把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贯穿始终;二是把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贯穿始终;三是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始终;四是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始终。
  今年以来,中国吸收外资实现了较快增长,成效明显好于预期。但当前稳外资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暨稳外资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坦言,一方面,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招商引资跨境活动不便,既难“走出去”,也难“请进来”,线上招商成效有限,一些外资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放缓。另一方面,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深度重构。受疫情以及个别国家“脱钩”“筑墙”等非经济因素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在深度重塑,跨国投资呈现近岸化、本土化、区域化等趋势,而且各国引资竞争更加激烈。此外,从国内看,中国土地、资源等要素供求关系趋紧,成本不断增加,传统比较优势弱化。
  但宗长青也强调,中国吸收外资仍有不少有利条件,如全球跨国投资显现反弹趋势。此外,中国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向好、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外商在华投资预期和信心持续稳定等,也为之奠定良好基础。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吸收外资实现较快增长,我们预计,如无特殊情况,全年吸收外资规模将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有望超过1600亿美元,实现稳定增长,能够实现全年稳外资目标。”宗长青说。
孟华婷透露,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快修订发布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新版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清理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不符的规定,并加强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保障,推动一批在谈项目尽快签约落地、一批已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一批在建项目尽快完工投产。通过这些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稳外资目标任务,同时为明年的稳外资工作打好基础。
 
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将解决好四个关键机制问题
 
  据悉,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北交所董事长徐明10月22日在参加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时表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发源地,全国股转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把支持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好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几个关键机制问题。
一是创新包容机制。针对创新风险大、不确定性高、周期长的特点,持续优化挂牌上市准入条件,丰富创新评价维度,提高审查包容度,充分体现精准包容的理念。
二是资金供给机制。支持引导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加大投资力度,推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持续优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发行融资制度。
  三是价格发现机制。持续丰富交易机制类型,完善做市商制度,研究推出混合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四是人才激励机制。持续优化股权激励制度和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充分体现市场化、便利性,促进管理层、技术人才和资本所有者形成利益共同体,释放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在谈及如何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时,徐明表示,要科学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一段时间内聚集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一定的市场规模,形成品牌效应。实践中,对市值、财务指标、业绩波动等方面的包容,并不意味着放松审核,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严守财务真实性和信息披露充分性底线,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监管执法,把好公司质量关。
  二是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市场内部,北京证券交易所作为主阵地的“龙头”,发挥示范引领和“反哺”作用,激发整体市场活力;基础层、创新层是基础,承担规范培育功能,源源不断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输送优质上市资源。市场外部,通过转板机制,加强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业务创新,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间协同发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双轮驱动的局面。
  三是融资端与投资端的关系。投融两端协调平衡发展是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打造主阵地要从融资端和投资端两头发力,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沟通投融两端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加强融资端改革,大力推进融资工具创新,完善发行承销制度,不断提升审核注册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深化信息披露差异化安排,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强投资端优化,持续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丰富投资者类型,推动持股行权、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投资者保护机制落地,培植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文化。
  四是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针对创新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做到事前预研预判,事中加强监管和监测,事后稳妥处置化解,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近期与远期的关系。近期,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积极探索构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制度、监管和服务体系,完善挂牌准入、发行上市、交易、持续监管等基础制度安排,夯实市场发展基础,保障改革顺利实施,确保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运行。中长期,不断总结市场运行实践,持续深化改革,加大创新力度,完备市场功能,健全产品体系,探索发展与中小企业投融资需求相匹配的股票、债券、基金及衍生品市场,强化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色和品牌。
 
深交所修订协议转让办理规则
 
  据悉,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与上位新规有效衔接,10月22日,深交所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及其配套办理指南,继2020年7月改进优化办理服务之后再次打出“减负增效”组合拳,落实两项上位法规最新规定、全面推广电子化办理模式、取消三项材料要求,进一步提升协议转让业务办理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全面推广电子系统,推动“数据跑腿”代替“办事人跑腿”。为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2020年底,深交所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现场、邮寄等办理方式基础上,试行协议转让电子化办理,实现从提交材料、问题反馈到费用缴纳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进度实时可查,办事人“一次都不用跑”即可办成办好。目前,协议转让电子化办理已日趋完善,此次在《指引》层面予以确立,并在配套指南详细说明办理流程,以全面推广电子系统,推动办理模式实现从“办事人跑腿”到“数据跑腿”的转变。同时,为有效防控业务风险,要求办事人签署保证电子与纸质文件一致的承诺函,并邮寄全套办理材料以供存档。
  持续精简办理材料,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指引》贯彻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神,明确对于可通过公开的政府官方渠道进行网络核验的营业执照等证照类文件,原则上不再要求办事人提交,并相应取消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协议转让公告文件三项材料要求,改由办事人填写相关信息,深交所通过公开网站核验,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优化完善办理情形,确保上位新规得到有效落实。《指引》衔接证监会新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明确转让双方任意一方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不得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的市场禁入措施的,不予办理协议转让,但符合豁免条件的除外。贯彻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及证监会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新增在经法院准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协议转让处置被司法标记股票,助力完善质押股票处置流程,持续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银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新规
 
  据悉,为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平竞争,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共二十二条,同时配套下发《关于试运行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分、公司治理合格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二是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细化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规则,加强互联网渠道经营行为监管。重点解决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适当、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首次实施分渠道定价回溯监管,建立登记披露机制,探索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
  《通知》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经营和服务标准,旨在支持有实力、有能力、重合规、重服务的保险公司,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面向非特定人群,公开销售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适用本《通知》,可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支持保险公司线下渠道(包括个人代理渠道、银邮代理渠道和专业中介渠道等)应用移动设备和信息技术提升经营效率、改善服务水平;此类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不得使用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不得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行为监管遵循《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严肃整治假借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之名、规避相关监管制度规定的问题,防范监管套利。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压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三部委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进一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10月22日,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指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是以智能产品和信息系统平台为载体,面向人民群众的健康及养老服务需求,深度融合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产业形态。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日益凸显,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完善,老年“数字鸿沟”逐步缩小,人民群众在健康及养老方面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更加深入,芯片、传感器及操作系统等底层技术进一步夯实,行为监测、生理检测、室内外高精度定位、健康数据分析等一批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及融合应用能力大幅增强,全面满足智慧健康养老需求。
  ——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养老监护等智能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品质量与性能持续提升,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跨界融合的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日益凸显。持续推进试点示范建设,拓展试点示范类型。在现有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面向不少于10个应用场景,再培育100个以上示范企业,50个以上示范园区,150个以上示范街道(乡镇)及50个以上示范基地,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完善。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推动建设5个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标准体系,研究制定20项以上行业急需标准,检验检测、展览展示、资本孵化等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另外,《行动计划》提出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升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平台提质升级,提升数据应用能力;丰富智慧健康服务,提升健康管理能力;拓展智慧养老场景,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推动智能产品适老化设计,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六大重点工作任务及智慧健养老产品供给工程、智慧健康创新应用工程和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工程三个专项工程。
  三部门表示,为保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要求,《行动计划》提出四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部际协同推进、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加强产业分析监测研究和督促指导。强化部省联系,支持地方加强工作成效考核,出台政策措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产融结合。依托工信部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开展产融精准对接以及“早期投资支持产业科技创新”专项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不少于10个重点应用场景,再培育100个以上示范企业,打造50个以上示范园区,创建150个以上示范街道(乡镇)及50个以上示范基地,并建立层级动态管理机制,强化示范引领。
  四是加快人才队伍培养。鼓励支持科研人员进入智慧健康养老行业,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和开设相关课程,提升为老服务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水平。
 
证监会将继续支持北京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据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0月22日在参加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时表示,证监会将推动北交所改革平稳落地,全力保障北交所平稳开市,带动新三板市场整体功能发挥,进一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和适配性。
  高莉指出,证监会坚持把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等重点任务,与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两区”建设更好结合起来,9月初启动了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的重大改革,以精选层为基础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聚焦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整体平移精选层公开发行、交易、转板、退出等基础制度安排,并同步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目前北交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主要制度规则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技术系统基本就绪,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同时,积极支持北京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创新发展,北京地区证券基金机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积极支持北京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目前已完成8单。这对进一步畅通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募、投、管、退”,促进创新资本形成将起到积极作用。在北京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着眼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领域落地应用,广泛征集试点申报项目,从26家机构申报的51个试点项目中,遴选产生首批试点项目,目前正组织开展专业评估,近期将正式对外公示。
  她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北京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一是推动北交所改革平稳落地。坚持稳中求进,牢牢守住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在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扎实细致做好制度、企业和市场等各项准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解读,全力保障北交所平稳开市,把大事办稳、好事办好,带动新三板市场整体功能发挥,进一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和适配性。
  二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以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北京地区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发挥资本市场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等功能,更好支持北京地区上市公司改善经营、提质增效。积极助力北京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支持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参与北京金融发展。支持中小券商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券商加大对新三板公司的投研力量和金融服务,协同推进北京地区资本市场发展。
三是继续支持北京稳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北京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机制,调动科技企业申报试点的积极性,在保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北京地区市场核心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同时,指导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打造新型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
 
重庆出台新举措激励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创新
 
据悉,为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渝府办发〔2021〕47号)《关于发展股权投资促进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渝金〔2020〕40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日前,重庆市金融工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局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激励私募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对私募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下称基金管理人),且在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重庆市科技创新企业,或投资外地科技创新企业引入重庆市落户。
《通知》明确了奖励标准:在奖励年度内按投资总额(扣除我市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出资)的1%给予奖励,同一基金管理人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条件:被投资科技创新企业注册地在重庆市或投资后注册地迁至重庆市,且已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被投资企业须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投资资金满1年且已全部实缴到位(投资协议约定为分期、分批到位的,可按年度分期、分批申报奖励);若被投企业是股权投资后注册地迁至重庆市落户的,需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满1年。
据了解,重庆市近年来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为重庆科技创新持续注入金融“活水”,先后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关于发展股权投资促进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湖南七部门出台30条金融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近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湖南省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了30条硬核措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汇聚金融力量。
  《实施方案》提出了四项目标,即信贷投放“两个不低于”、“两个高于”的目标。“两个不低于”,是力争2021-2025年期间,全省每年涉农贷款新增额不低于上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年末增速不低于同期全国涉农贷款余额平均增速。“两个高于”,即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各国有商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力争每年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各项贷款余额增速,高于本机构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各银行机构要力争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区的各项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省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实施方案》提出,要聚焦湖南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完善种业融资服务体系,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探索金融支持乡村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新模式。强化金融资源与旅游资源对接,积极做好乡村旅游和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融资需求摸排、融资对接等工作,加强乡村旅游金融服务。保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连续稳定,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严格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强化对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
  湖南将按村设立“金融村官”
  《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完善乡村振兴金融组织体系,全面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各类型机构参与的服务体系。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三年建设提升行动,按村设立“金融村官”,打造“一站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农村移动支付“双百工程”,推动农村支付服务提质升级。探索开展农村普惠金融示范区创建,推动农村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开展“国债服务直通车”活动,推动储蓄国债下乡。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也是方案强调的一大重点。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乡村振兴,力争2021-2025年期间发行不低于100亿元。稳步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开展生猪活体、活禽、活牛、活羊抵押贷款。支持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积极推广首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产品。提高保险保障综合服务水平,丰富涉农保险产品种类。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湖南将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推动建立健全省级农村信用信息系统,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信用县(市)创建工作;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将信用评价结果等信用信息作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授信的重要参考指标。
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配套支持政策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多种“再贷款+”模式,用好扶贫再贷款展期政策,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财政奖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在债券发行、贷款等方面予以一定比例补贴,健全农村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等。
 
·企业动态·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原董事长尹家绪被决定逮捕
 
  据报道,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涉嫌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对尹家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税务对SOHO中国下属一企业涉嫌偷逃税立案检查
 
据国税总局北京市税务局10月22日披露,接到对SOHO中国下属企业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问题的举报后,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分析研判,依法对其实施立案检查。
 
·海外经济·
 
美金融监管机构称气候变化威胁金融稳定
 
据悉,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10月21日发布《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报告》,首次认定气候变化是美国金融稳定“正在出现和日益增长的威胁”,要求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必要措施应对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
  报告指出,随着气候变化持续,金融体系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不断增加,气候变化带来的经济成本预计也将不断上升。同时,气候变化带来的经济和金融后果还可能成为冲击金融体系的来源,并威胁金融稳定。报告为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发现和应对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体系韧性提出30多项政策建议。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当天表示,这份报告及其政策建议标志着美国金融体系在抵御气候变化威胁方面迈出“重要的第一步”,这些措施将支持拜登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
  耶伦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调整应尽快开始。在解决气候变化的根本原因上拖延越久,风险越大。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鲍威尔当天表示,美联储将以严谨、透明和合作的方式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
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是依据2010年通过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设立的,由美国财政部、美联储、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等多个监管部门组成,旨在发现和应对美国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
 
美国2021财年财政赤字达2.77万亿美元
 
据悉,美国财政部10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财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美国联邦政府财政赤字达到2.77万亿美元,低于上一财年创纪录的3.13万亿美元。
  数据显示,2021财年美国财政收入约为4.05万亿美元,高于上一财年的3.42万亿美元;财政支出约为6.82万亿美元,也高于上一财年的6.55万亿美元。2021财年联邦财政赤字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上一财年的15%降至12.4%。
  美国财政部表示,2021财年联邦财政赤字比上一财年减少3600亿美元,反映出美国经济复苏的改善。赤字收窄部分得益于国会批准的经济救助计划和新冠疫苗接种取得的进展。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当天发表声明说,当前美国经济复苏好于其他发达经济体但仍然脆弱,美国国会应当批准总统拜登提出的经济计划,继续推动美国经济增长,改善美国长期财政前景。
  然而,由于民主党内部在应对气候变化、对企业和富人加税、经济计划资金规模等关键议题上分歧较大,过去几周拜登政府的经济议程推进并不顺利。
美国独立研究机构联邦预算问责委员会指出,为应对新冠疫情和促进经济复苏,2021财年的高额财政赤字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但这会导致美国长期背负很高的债务,国会议员们必须专注于制定一项削减财政赤字的长期计划。
 
亚太经合组织财长会聚焦可持续和包容性经济复苏
 
  10月22日,2021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财长会以视频方式举行,与会各方同意继续共同行动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确保可持续和包容性经济复苏。
  此次会议主办方是2021年APEC轮值主席新西兰。新西兰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格兰特·罗伯逊表示,会议就抗击疫情而采取的行动和政策进行了建设性讨论,同时还关注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等长期性问题。
  会后发表的声明说,2021年APEC地区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将增长6%以上,但经济体之间及经济体内部不同产业和群体间差异巨大,经济复苏仍面临新冠病毒新变种传播、疫苗接种率不足、供应链中断、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下行风险。
  APEC财长们同意使用所有可用政策工具来应对疫情并支持经济复苏,维持宏观经济金融稳定,避免竞争性汇率贬值,扩大疫苗生产和供应,支持全球疫苗共享工作;重申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心的自由、公平的贸易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呼吁加速经济数字化转型。
  当天的会议还通过了修改更新后的《宿务行动计划》。
  APEC各经济体财长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代表出席了当天的会议。 
·研究探索·
 
2021径山报告建议从三方面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能力和效率
 
10月24日,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2021·径山报告》发布。该报告由证监会原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肖钢发布,对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的新使命和新挑战进行了分析。报告指出,金融服务新发展格局,需要进一步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对内更多依靠我国超大规模优势,加快城市群、都市圈建设。对外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人民币国际化,促进人民币跨境大循环,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通过扩大货币的自由使用和内外循环,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报告指出,注重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面对的一项新使命和新挑战。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带动经济增长的效率却呈下降趋势。新发展格局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必须逐步从注重总量增长转到结构优化,引导资金流入有效率的行业与企业。
  一方面,我国金融供给结构仍有较大优化空间。近年来直接融资比重提升取得了明显进展,但间接融资占比仍过高。以社融口径计算,2020年末,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之和占存量融资的比例达67.1%,占剔除政府债券的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超过80%。从增量看,2020年信贷类社融增量占剔除政府债券后的社融增量比例高达73.9%。另一方面,间接融资的产业与部门结构亟待优化。其中,房地产占用了较多信贷资源,特别是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上涨,抵押品放大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剧信贷资源错配。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指出,一方面要着力深化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为企业风险进准定价作用。要破除“国企信仰”等思维,更好地了解实体企业的业务模式与经营环境,让有潜力、有能力的企业以合理成本获得资金。银行类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识别企业风险。另一方面,要推进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增强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与能力,畅通金融体系循环。
  提升服务创新驱动的能力是金融业面对的又一项新使命和新挑战。报告指出,近年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但金融体系对创新驱动战略的适配性和匹配性还不够,服务能力和效率还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
  从银行信贷来看,一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与科技创新存在的高风险特征存在矛盾。二是商业银行熟悉科技企业和新兴产业运行规律的相关人才不足,科技企业普遍的轻资产运营很难符合银行信贷要求,客户授信模式也不适应“专精特新”科技企业特点。从资本市场来看,近年来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股权融资比重仍较低,目前我国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比重偏低,募投管退各环节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报告指出,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的能力和效率,需要做好三个方面: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要把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理念、优化模式、创新工具、主动作为。二是要加快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科技、资本和产业良性循环。三是充分发挥我国金融科技优势,进一步完善金融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包括引导金融科技企业将服务重心从重点支持消费端转向产业端和消费端并重。
 
·社团工作·
 
中证协就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征求意见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近期向各家券商征求意见。
  证券业协会表示,《规则》总体平移新三板精选层网下投资者注册条件,未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除券商、基金、信托、财务公司、保险、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资产或其所管理的产品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
  《规则》还借鉴吸收科创板和创业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申购行为的约束和管理。
  另外,《规则》在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不同投资者提出不同的规范要求,并针对实践中发生较多的违规情形,建立差异化的违规处理机制,提高自律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严监管抱团报价行为
  证券业协会指出,此次建立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制度,通过发布关注名单、异常名单、限制名单,并采取差异化的自律管理方式,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监管,引导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能力,维护新股网下发行秩序。
  对于今年资本市场热议的抱团报价话题,证券业协会在《规则》中明确,对此采取严监管态度。比如网下投资者在监测期内参与询价的项目,报价与其他部分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或是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行为或报价结果引发负面舆情关注,对新股发行秩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将会被证券业协会列入关注名单。
  证券业协会表示,将会同北交所共同确定网下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的认定标准和投资者比例,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若网下投资者连续两次进入关注名单,或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进入关注名单三次(含)以上的,将被证券业协会列入异常名单。
  当网下投资者的违规行为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行为性质恶劣或者情节严重,需暂停该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网下询价配售业务的,协会可依据有关规定将其列入限制名单。
  网下打新违规次数独立计算
  对于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证券业协会划分为一般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对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证券业协会表示,通过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及时对配售对象一般违规行为次数进行自动统计和处理,有效保证自律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集中监管资源精准打击严重扰乱网下发行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配售对象的一般违规行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的首次违规可免予处罚,再次出现违规情形时,将视违规次数采取列入限制名单6个月或12个月的自律措施。
  针对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严重违规行为,将根据其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违规次数,将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不同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北交所网下投资者与沪深交易所网下投资者主体范围和数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规则》明确北交所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询价配售业务中的违规次数独立计算,不纳入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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