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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部委要求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监管层强调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证监会明确中介机构廉洁从业规则
国家能源局发文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国家能源局发文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出台
北京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
江苏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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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企业纳入辽宁省级应急储煤基地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江铃汽车拟与福特设立合资公司
中海油启动回A程序
深交所发布碳科技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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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惠企纾困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推进企业降成本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增强人才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跨周期调节,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同时,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霍福鹏指出,稳定制造业投资,对夯实实体经济根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发改委将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及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五方面,保持制造业投资良好增长态势。
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上,霍福鹏表示,发改委鼓励企业瞄准未来产业变革方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霍福鹏还表示,随着国家“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各领域专项规划陆续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支持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预期将持续稳中向好。发改委将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构建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任务加快落地。将大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素保障能力。
在本次发布会上,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也备受关注,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指出,目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依然不小,发改委将下大力气持续抓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还将建立违背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
此外,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上,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张春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将以更大力度推动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煤气、仓储物流、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夯实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基础桩”作用。
十部委要求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构建多维度多层次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指出,要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要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要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监管层强调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据悉,证监会9月24日通报了相关人员恶意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等股票价格案,其中,曾举报他人市场操纵、自诩为打击“伪市值管理”的“英雄”叶飞涉事其中。据了解,叶飞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郭瑞明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控、高效率查办、多部门协作、立体式追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通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并谋取非法利益。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调查还发现,个别机构从业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与操纵团伙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监会依法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近日,证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将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
据了解,上述提及的“叶某”就是前期爆料“中源家居”等个股操纵的叶飞,此次经监管部门的调查,确认了他涉嫌违法违规事实,且达到了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公安部门于近日已将他抓捕归案。这是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合力查获的有组织实施操纵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反映了操纵团伙与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利益链条,是近年来证监会“零容忍”打击的重点违法类型。
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郭瑞明表示,市场各方应当对市值管理形成正确认识,依法合规的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之间存在清晰的边界和本质的区别。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具体而言,“三条红线”,一是严禁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三公”秩序;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一是主体适格。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准许的适格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其他主体不得以自身名义实施市值管理。二是账户实名。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准许的其他主体的实名账户。三是披露充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控信息,不得有抽屉协议。
郭瑞明指出,市值管理的根本宗旨是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守法经营,合规运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合理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坚决抵制“伪市值管理”。证监会将坚持“零容忍”方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异常交易,重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执法威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积极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
证监会明确中介机构廉洁从业规则
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行为进行规范。
对于《意见》出台的目的,证监会表示,这是为切实加强中介机构投行业务的廉洁从业监管,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把握好实行注册制与强化廉洁风险防范的关系,是决定注册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证监会表示,随着业务量大幅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廉洁从业监管,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据了解,《意见》共有17条,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分别是坚持系统思维,全面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专业思维,分类施策。
《意见》将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纳入规制范围,并将证券发行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行业务特性的业务均纳入规制范围,实现了业务主体和业务类型的全覆盖。
每年不少于一次定期廉洁检查
《意见》从内部管理入手,对廉洁从业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激励制度等提出了全面要求。
在组织领导上,依据《意见》,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廉洁从业违法违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围绕内部控制,《意见》要求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系统评估和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制定全面有效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体系机制,并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情况内部检查,每年应当不少于一次。
在财务管理方面,《意见》要求中介机构重点对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支出、薪酬奖金、资金往来等项目中的异常情形加强审查核查,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严格杜绝账外账、“小金库”等不规范行为。
在激励制度方面,《意见》明确证券公司不得将从业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不得以业务包干等过度激励方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在劳务合同、内部制度中明确,对存在廉洁从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可以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奖金或者停止对其实施长效激励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参照执行。
对中介机构提出“五大要求”
一是要求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沟通交往的规定,引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实践中一些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予以禁止。
二是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在投行项目股东穿透等事项核查中,重点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 严格禁止突击入股、“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违法违规“造富”行为。
三是要求中介机构加强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信息隔离墙机制,切实防范利用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从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求中介机构强化公平竞争意识,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定价水平、利益输送、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
五是要求中介机构制定规范聘用第三方的制度,明确资质条件和遴选流程,禁止利用聘请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针对不同机构分类施策
《意见》还结合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等各主体的业务风险特征提出了专门的监管要求。
针对证券公司,《意见》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行业务“三道防线”,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严格禁止“结构化发行”、欺诈胁迫发行人“临时加价”等违法行为;不得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协助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以返费、代持、违规配售等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意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性原则,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严格履行执业程序,依法执行签字会计师和关键审计合伙人按期限轮换制度。不得协助委托人进行财务造假或隐瞒真实财务状况。
针对律师事务所,《意见》要求律师事务所依据事实和证据提出分析意见,不得介绍贿赂或指使、诱导、协助当事人行贿,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不当利益。
国家能源局发文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意见明确,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煤电与新能源发展更好的协同。进一步鼓励并优化能源企业与主要用户间的长期协议机制,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意见稿提出,供电企业要加强用户供电质量管理,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有效压减电力用户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提升配电网电能质量,加大频繁停电、低电压、用户故障出门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电网升级改造等工作,加强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等供电质量主要指标的日常监管,保障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质量。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简化新能源项目备案手续,无补贴新能源项目实施无条件备案。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借鉴“标准地”改革方式,为新建能源项目先行完成一些基础性评价、审批等工作,为项目打好前期基础,提高能源项目开工效率。电网企业要支持实施清洁替代、自发自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存量小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开展交易的体制机制,推动“隔墙售电”工作落地。
国家能源局发文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全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比2020年翻一番;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及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力争比2025年翻一番。
同时,鼓励地方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各地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地热能梯次开发利用以及地热能开发运营与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相结合,总结各地区可复制、效果好的地热能开发实践经验,及时推广典型案例。鼓励各地创新管理方式,先行先试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快速带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发展,推动地热能成为清洁取暖的重要力量。
此外,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在西藏、川西、滇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低温和干热岩地热能发电工程。支持地热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
《意见》表示,地热能是一种储量丰富、分布较广、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能,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地热能更大规模和更高质量开发利用。
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出台
9月24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简称“绿标委”)积极推动绿色债券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及评议标准、材料清单等配套文件(简称《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这是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
《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督促其专业、规范、独立开展相关业务,首先是多维度量化执业能力标准,体现评估认证机构业务水准;其次是多元化引入参与评议机构,遵循“市场事、市场议、市场决”的原则;最后是多环节加强执业检查,督促评估认证业务专业规范开展。
此前绿标委曾表示,全体成员单位将通力合作,尽快发布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和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持续推动绿色债券标准“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促进评估认证市场规范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债券市场中的话语权。而这一文件的出台更有助于打造中国绿债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和影响力。
北京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
近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明确,将包括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在内的“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这意味着,按照北京8月1日刚刚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计算,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平台网约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2320元。
《措施》着力补齐了“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一是明确“平台网约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二是规定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要承担维护“平台网约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相应责任和义务;三是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并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四是强调平台企业需要依法依规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保障权益的制度规则、平台算法,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考核和奖惩要素,避免超强度劳动和因此造成的安全伤害问题。
江苏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
9月24日,江苏省举办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近期,经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江苏省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支持引进世界一流顶尖人才和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江苏省将积极引进高层次生物医药人才,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在境外的跨国制药公司、著名医疗机构或临床研究机构工作3年以上的研发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来江苏工作的,可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申报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纳入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科技计划等支持范围,并推荐申报国家相关计划。落户在生物医药企业工作的,鼓励其受聘到江苏省属高校院所担
江苏省还将鼓励生物医药领域青年人才落户企业,支持江苏省内生物医药骨干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凡进站工作的博士,优先列入各级博士后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全职来苏工作且符合条件被认定为江苏省“
此外,江苏省政府还将引进培育生物医药领域稀缺人才。鼓励生物医药领域的企业、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引进药事服务、药品注册、新药专利、医药研发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稀缺人才,在江苏省“双创计划”中开辟专门申报渠道并给予倾斜支持,支持期满经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通过举荐认定为江苏省“333工程”相应层次培养对象。加大医药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关键制造岗位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支持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鼓励企业采用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定制式”培养人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
据了解,《若干政策措施》从产业发展目标、产品开发、审评审批、生产制造、应用推广、引才育才、产业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30条“硬举措”,形成了覆盖产业全链条的“政策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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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企业纳入辽宁省级应急储煤基地
9月24日,辽宁省发改委披露,为确保辽宁省今冬明春采暖季发电供热的平稳运行,提升全省煤炭保供应急能力,辽宁省遴选了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大连聚华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作为辽宁省的省级应急储煤基地。
据悉,辽宁省发电供热用煤大多来自内蒙古东部地区,由于冬季阶段性严寒、冰冻、降雪天气较多,为避免极端天气过程对煤炭的生产运输带来不利影响,规划和设定省级应急储煤基地,旨在紧急状况下能调动储煤资源,确保居民用暖用电的正常运行。在应急储煤基地的选址上,辽宁省基本按照重点城市和地区重点布设的原则,并参考了基地企业的规模、能力等因素。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由中国西电集团与国家电网公司下属许继集团、平高集团、山东电工电气集团及南瑞恒驰、南瑞泰事达、重庆博瑞重组整合而成,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国务院国资委持股66.6667%、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6667%、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6667%,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白忠泉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群任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重组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业务将覆盖发电(含新能源)、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电力领域,综合能源服务、储能、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能源互联网等其他领域,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我国输配电领域规模最大、产业最完整、综合能力最强的全电压、全系列交直流电气装备制造企业,特别是在特高压交直流开关、变压器、换流阀等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
白忠泉表示,成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是中央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重组整合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减少重复投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目的之二就是要提高国际化竞争能力。根据战略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核心技术一流、经营实力一流、产品服务一流、公司治理一流、人才团队一流、品牌价值一流的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到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完成全球产业布局,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成为支撑我国能源电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重要力量。
江铃汽车拟与福特设立合资公司
据悉,江铃汽车(000550)9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铃福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2亿元,持有51%的股权;福特出资9800万元,持有49%的股权。
公告称,福特汽车公司持有公司32%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中海油启动回A程序
9月26日晚,中国海洋石油(00883.HK)(以下简称“中海油”)发布公告,公司拟申请A股发行上市。
公告显示,本次中海油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50亿元,拟用于包括圭亚那Payara油田、流花11-1/4-1油田、陵水17-2气田等在内的国内外多个油气田开发项目。
中海油高层8月19日曾于中海油2021年中期业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红筹股,中海油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果有政策条件,将努力实现回A计划。时隔一个多月,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为中海油作为红筹公司的回A之路提供了政策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自美国去年年底宣布将中海油列入制裁名单以来,中海油的股权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原先来自欧美的股东已经大部分退出。
对此,中海油首席执行官徐可强8月曾表示,美国制裁对中海油业务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对股价的影响亦基本消化。集团已申请行政复议延续至9月初,希望美国政府能够取消这种无理由的制裁。
深交所发布碳科技指数
9月26日,深交所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碳科技60、碳科技30等两条“碳科技”指数,旨在进一步呈现“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服务产业上市公司运行特征,引导市场资源流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助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双碳”目标。
碳科技60指数由深交所与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CIKD)联合研究编制,指数全称“国证CIKD碳中和科技动力指数”,代码“399060”,选取深市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碳科技30指数全称“创业板碳中和科技动力指数”,代码“399030”,选取深交所创业板3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
“碳科技”指数编制基于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机构研究成果,构建“碳中和科技服务产业分类”和“碳机遇因子评价模型”,聚焦能源转型、工业脱碳、建筑节能、交通减排、农业创新、绿色服务等六大产业,综合考察碳机遇因子评分、市值规模、行业代表性等因素,选取排名靠前的深市公司构成样本股。指数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阳光电源、华测检测等具有市场影响力的行业龙头,凸显深市上市公司在低碳技术领域的创新活力和发展优势,为中长期资金配置“碳中和”主题提供优质标的。
目前,深市从事绿色产业的上市公司超过260家,总市值超过7万亿元,占深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8%。同时,深交所在国内较早开展绿色指数编制,自2008年发布国内首只环保指数以来,已陆续推出27只涵盖环保、责任、治理等主题的绿色指数。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被采取强制措施
9月24日晚间,海航集团公告,今接到海南公安机关通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峰、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海航集团表示,海航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运转稳定有序,破产重整工作依法顺利推进,生产经营不受任何影响。
海航集团2017年底陷入流动性风险,其后海航集团回归主业,尝试“自救”。今年,海航集团正式走上了破产重整之路。3月13日,海南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包括海航集团在内的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4月12日,*ST海航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此后,潜在竞购方陆续现身。
近一个月来,海航系破产重整工作出现新进展。8月30日,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海航集团党委书记顾刚曾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36周安全生产经营例会。顾刚彼时介绍,“海航旗下上市公司陆续发布半年报,特别是重整中的海航控股、海航基础、供销大集三家上市公司,虽然遇到疫情挑战,面临重整各项压力,但均复工复产成效显著,业绩稳步提升。”
步入9月,海航系重整悬念逐步揭晓。9月12日晚间,*ST海航披露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公告,管理人已确定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为辽宁方大集团,若投资完成,辽宁方大集团可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日,*ST基础公告,管理人已确定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为海南控股,并制定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海航集团非航板块的*ST大集暂未披露最新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
欧盟计划统一手机充电器规格
据悉,欧盟委员会9月23日发布提案,建议在欧盟范围内进一步统一手机充电器的规格,确定USB-C为标准充电接口。
根据新的提案,消费者将可以使用通用的USB-C充电器为任何品牌的手机和相关电子产品充电。提案同时推行通用的快充技术,避免某些厂商在充电速度上设限。提案还要求生产商将电子产品与充电器解绑销售,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其产品的充电性能参数、以及是否支持快充等,以便消费者自由选择充电器。
这份提案需经欧洲议会投票通过,并由欧盟理事会签署方能生效。法案生效后,产业界将有24个月的过渡期来适应新规定。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的委员蒂埃里·布雷东说,人们购买的电子产品和充电器越来越多,充电器却互不通用,这个时代应该结束了。统一充电器规格将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也有助于减少电子垃圾。
据统计,2020年欧盟销售了4.2亿台手机和便携电子产品,平均每名消费者拥有3个手机充电器,有38%的消费者投诉过充电器不适用的情况。
巴西计划11月公开拍卖5G频段
据悉,巴西国家电信局理事会9月24日召开特别会议,通过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的法令最终版本,并计划于11月4日公开拍卖5G频段。
在此次拍卖活动中,电信企业将对700MHz、2.3GHz、3.5GHz和26GHz四个频段展开竞标。企业的5G频段经营权有效期为20年。按照计划,巴西将于2022年7月开始在各州首府提供5G服务。
据了解,包括克拉罗公司、巴西电信公司、意大利移动电信集团合股公司和Vivo公司在内的电信运营商将参与竞标。
德国商业景气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
据悉,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9月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德国9月商业景气指数从上月的99.6点降至98.8点,为连续第三个月环比下降。
数据显示,构成商业景气指数的4项指标中,服务业和建筑业指标环比上升,制造业指标环比下降4.2点,贸易指标环比微降。
伊弗经济研究所所长克莱门斯·菲斯特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受访企业对行业经营现状满意度和对未来预期乐观程度都有所下降,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紧缺正拖累德国经济增长。
伊弗商业景气指数被认为是德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对观察德国经济形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研究探索·
王东京:怎样研判经济形势
北京日报9月27日刊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原副校长(院长)王东京撰写的文章指出,时下经济专家在分析经济形势时,所用方法皆大同小异:首先根据GDP增长率对经济形势作总体判断;然后再分别用“消费、投资、出口”的数据与上年对比,要是今年增长速度高于去年同期,就认定经济形势向好;反之,则认为形势不乐观。
回想起来,当年我读大学
然而今非昔比。2010年,中国GDP总量超过了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013年,中国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同时中央提出要“稳增长”。读者应该记得,在此之前中央强调的则是“保增长”(保增长率8%)。从“保增长”到“稳增长”,这一变化所释放出的信号,是不再追求高速度,而要更加重视经济发展质量。
特别是最近几年,这方面的信号已越来越强烈。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并强调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高速增长阶段,我们根据增长速度研判经济形势,那么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应该怎样分析经济形势呢?不知读者有何高见,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那就是不能再用过去的老办法。因为无论GDP增速还是投资、消费、出口的增速,皆是数量指标,并不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
我曾撰文说过,GDP增长率高低并不代表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GDP增长率与经济形势不可以划等号,不能说增长率高,形势就好;也不能说增长率低一些,形势就不好。事实上,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增长率放缓在所难免。如西方工业七国,他们在经济起飞、向成熟推进以及高额消费阶段,皆保持了较高增长率;而进入追求生活质量阶段后,增长率却明显放慢,且无一例外。
再往深处想,用“投资、消费、出口”的增长率判断经济形势其实也不可取。从经济学角度看,“投资、消费、出口”皆属于一定时期的支出。支出增加,并不保证收益就一定增加;有些时候,支出增加反而可能令收益下降。个中原因,是因为支出增加后收益能否增加,要受诸多条件的约束。此点重要,让我分别解释:
关于投资与收益。经济学有一个基本规律:“投资边际收益递减”。意思是,如果其他条件不变而增加投资,新增投资与新增收益的比率会不断下降。举个例子:某企业大规模增加了投资,产出也会随之增加,可若市场需求未增加或者产品适销不对路,结果形成大量库存。倘如此,投资增加后利润不会增加,甚至可能亏损。
关于消费与收入。一般地讲,消费支出要由收入决定。这是说,一定时期消费支出增加,表明同期居民收入在增加。但这并非铁律。比如发生通胀后,消费支出增加也许是消费品涨价所致,而非收入增加;而有了消费信贷后,人们贷款买车买房,消费增加也不代表当期收入增加。
关于出口与进口。本国将商品出口到国外可以换回外汇,但换汇本身并不是目的,出口的目的是为了进口。说的更直白些,外汇的实质是外国对本国的欠债(或借条),若不用于进口,外汇就不过是一串数字或者一堆纸。也正因如此,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外贸顺差和外汇储备并非越多越好;最佳状态是进出口平衡。
若是同意以上分析,那么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研判经济形势就不应再看支出,而应重点看发展质量。发展质量怎样看?我认为,应从收益角度看,可具体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看总收入。总收入包括居民收入、企业利润、政府收入。这三大主体的收入,加总起来就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不同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反映经济质量的指标,一定时期国民收入增加,说明经济发展质量在提升;国民收入减少,说明经济发展质量下降。
第二层面,看经济基本盘。所谓经济基本盘,是指失业率、通胀率、宏观债务率以及国际收支状况等。若失业率和通胀率适度,而宏观债务率可控,国际收支保持平衡,表明经济运行质量稳定。反之,如果失业率和通胀率大幅上升,宏观债务率超出警戒线、国际收支出现逆差,表明经济运行存在隐患,发展质量不佳。
第三层面,看收入结构。生产的目的是满足消费,既如此,分析经济形势还应从收入结构看。若居民收入、企业利润、政府税收保持同步增长,说明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协调;反之,若居民收入增长低于企业利润增长,意味着国内消费需求不足;而企业利润增长低于政府税收增长,说明税负偏重,经济发展缺乏后劲。
·社团工作·
互金协会召开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研究报告发布会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简称协会)互联网银行专委会于9月10日组织召开了《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研究》报告发布会。
《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研究》报告是在协会互联网银行专委会的指导下,由1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共同完成。报告全文近7万字,分为四章,聚焦数字化时代下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的研究主题,基于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和银政合作四种典型场景分析跨业态合作的实践模式,提炼其业务逻辑、技术创新、数据融合、自律合规要点与监管策略。报告旨在为银行业布局生态圈、培育差异化核心能力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参考。
在会上,参会嘉宾从政策与合规、业务与科技视角对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展开探讨:
在政策与合规方面,专家提出,金融机构应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在跨业态合作时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使命,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专家建议协会聚焦金融机构跨行业合作的重点、难点梳理合规要点,逐步建立“书同文、车同轨”的标准规范体系。
在业务与科技方面,从业机构相关负责人围绕“账户开立、产业金融、银税结合、乡村振兴”等主题,分享银行跨业态合作的具体实践,强调跨业态金融服务应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在零售端和产业端拓展与银行内外部机构的合作范围,在业务、技术、场景、产品渠道上发挥功能互补优势,真正实现价值共享。
·国内财经·
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部委要求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监管层强调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证监会明确中介机构廉洁从业规则
国家能源局发文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国家能源局发文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出台
北京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
江苏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
·企业动态·
13家企业纳入辽宁省级应急储煤基地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江铃汽车拟与福特设立合资公司
中海油启动回A程序
深交所发布碳科技指数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被采取强制措施
·海外经济·
欧盟计划统一手机充电器规格
巴西计划11月公开拍卖5G频段
德国商业景气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
·研究探索·
王东京:怎样研判经济形势
·社团工作·
互金协会召开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研究报告发布会
·国内财经·
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惠企纾困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推进企业降成本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增强人才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跨周期调节,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同时,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霍福鹏指出,稳定制造业投资,对夯实实体经济根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发改委将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及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五方面,保持制造业投资良好增长态势。
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上,霍福鹏表示,发改委鼓励企业瞄准未来产业变革方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霍福鹏还表示,随着国家“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各领域专项规划陆续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支持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预期将持续稳中向好。发改委将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构建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任务加快落地。将大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素保障能力。
在本次发布会上,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也备受关注,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指出,目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依然不小,发改委将下大力气持续抓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还将建立违背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
此外,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上,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张春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将以更大力度推动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煤气、仓储物流、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夯实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基础桩”作用。
十部委要求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构建多维度多层次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指出,要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要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要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监管层强调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据悉,证监会9月24日通报了相关人员恶意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等股票价格案,其中,曾举报他人市场操纵、自诩为打击“伪市值管理”的“英雄”叶飞涉事其中。据了解,叶飞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郭瑞明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控、高效率查办、多部门协作、立体式追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通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并谋取非法利益。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调查还发现,个别机构从业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与操纵团伙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监会依法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近日,证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将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
据了解,上述提及的“叶某”就是前期爆料“中源家居”等个股操纵的叶飞,此次经监管部门的调查,确认了他涉嫌违法违规事实,且达到了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公安部门于近日已将他抓捕归案。这是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合力查获的有组织实施操纵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反映了操纵团伙与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利益链条,是近年来证监会“零容忍”打击的重点违法类型。
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郭瑞明表示,市场各方应当对市值管理形成正确认识,依法合规的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之间存在清晰的边界和本质的区别。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具体而言,“三条红线”,一是严禁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三公”秩序;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一是主体适格。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准许的适格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其他主体不得以自身名义实施市值管理。二是账户实名。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准许的其他主体的实名账户。三是披露充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控信息,不得有抽屉协议。
郭瑞明指出,市值管理的根本宗旨是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守法经营,合规运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合理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坚决抵制“伪市值管理”。证监会将坚持“零容忍”方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异常交易,重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执法威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积极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
证监会明确中介机构廉洁从业规则
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行为进行规范。
对于《意见》出台的目的,证监会表示,这是为切实加强中介机构投行业务的廉洁从业监管,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把握好实行注册制与强化廉洁风险防范的关系,是决定注册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证监会表示,随着业务量大幅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廉洁从业监管,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据了解,《意见》共有17条,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分别是坚持系统思维,全面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专业思维,分类施策。
《意见》将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纳入规制范围,并将证券发行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行业务特性的业务均纳入规制范围,实现了业务主体和业务类型的全覆盖。
每年不少于一次定期廉洁检查
《意见》从内部管理入手,对廉洁从业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激励制度等提出了全面要求。
在组织领导上,依据《意见》,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廉洁从业违法违规问题承担领导责任,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围绕内部控制,《意见》要求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系统评估和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制定全面有效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体系机制,并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情况内部检查,每年应当不少于一次。
在财务管理方面,《意见》要求中介机构重点对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支出、薪酬奖金、资金往来等项目中的异常情形加强审查核查,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严格杜绝账外账、“小金库”等不规范行为。
在激励制度方面,《意见》明确证券公司不得将从业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不得以业务包干等过度激励方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在劳务合同、内部制度中明确,对存在廉洁从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可以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奖金或者停止对其实施长效激励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参照执行。
对中介机构提出“五大要求”
一是要求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沟通交往的规定,引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实践中一些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予以禁止。
二是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在投行项目股东穿透等事项核查中,重点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 严格禁止突击入股、“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违法违规“造富”行为。
三是要求中介机构加强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信息隔离墙机制,切实防范利用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从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求中介机构强化公平竞争意识,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定价水平、利益输送、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
五是要求中介机构制定规范聘用第三方的制度,明确资质条件和遴选流程,禁止利用聘请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针对不同机构分类施策
《意见》还结合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等各主体的业务风险特征提出了专门的监管要求。
针对证券公司,《意见》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行业务“三道防线”,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严格禁止“结构化发行”、欺诈胁迫发行人“临时加价”等违法行为;不得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协助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以返费、代持、违规配售等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意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性原则,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严格履行执业程序,依法执行签字会计师和关键审计合伙人按期限轮换制度。不得协助委托人进行财务造假或隐瞒真实财务状况。
针对律师事务所,《意见》要求律师事务所依据事实和证据提出分析意见,不得介绍贿赂或指使、诱导、协助当事人行贿,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不当利益。
国家能源局发文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意见明确,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煤电与新能源发展更好的协同。进一步鼓励并优化能源企业与主要用户间的长期协议机制,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意见稿提出,供电企业要加强用户供电质量管理,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有效压减电力用户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提升配电网电能质量,加大频繁停电、低电压、用户故障出门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电网升级改造等工作,加强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等供电质量主要指标的日常监管,保障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质量。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简化新能源项目备案手续,无补贴新能源项目实施无条件备案。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借鉴“标准地”改革方式,为新建能源项目先行完成一些基础性评价、审批等工作,为项目打好前期基础,提高能源项目开工效率。电网企业要支持实施清洁替代、自发自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存量小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开展交易的体制机制,推动“隔墙售电”工作落地。
国家能源局发文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全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比2020年翻一番;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及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力争比2025年翻一番。
同时,鼓励地方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各地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地热能梯次开发利用以及地热能开发运营与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相结合,总结各地区可复制、效果好的地热能开发实践经验,及时推广典型案例。鼓励各地创新管理方式,先行先试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快速带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发展,推动地热能成为清洁取暖的重要力量。
此外,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在西藏、川西、滇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低温和干热岩地热能发电工程。支持地热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
《意见》表示,地热能是一种储量丰富、分布较广、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能,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地热能更大规模和更高质量开发利用。
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出台
9月24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简称“绿标委”)积极推动绿色债券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及评议标准、材料清单等配套文件(简称《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这是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
《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督促其专业、规范、独立开展相关业务,首先是多维度量化执业能力标准,体现评估认证机构业务水准;其次是多元化引入参与评议机构,遵循“市场事、市场议、市场决”的原则;最后是多环节加强执业检查,督促评估认证业务专业规范开展。
此前绿标委曾表示,全体成员单位将通力合作,尽快发布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和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持续推动绿色债券标准“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促进评估认证市场规范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债券市场中的话语权。而这一文件的出台更有助于打造中国绿债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和影响力。
北京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
近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明确,将包括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在内的“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这意味着,按照北京8月1日刚刚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计算,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平台网约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2320元。
《措施》着力补齐了“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一是明确“平台网约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二是规定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要承担维护“平台网约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相应责任和义务;三是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并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四是强调平台企业需要依法依规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保障权益的制度规则、平台算法,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考核和奖惩要素,避免超强度劳动和因此造成的安全伤害问题。
江苏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
9月24日,江苏省举办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近期,经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江苏省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支持引进世界一流顶尖人才和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江苏省将积极引进高层次生物医药人才,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在境外的跨国制药公司、著名医疗机构或临床研究机构工作3年以上的研发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来江苏工作的,可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申报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纳入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科技计划等支持范围,并推荐申报国家相关计划。落户在生物医药企业工作的,鼓励其受聘到江苏省属高校院所担
江苏省还将鼓励生物医药领域青年人才落户企业,支持江苏省内生物医药骨干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凡进站工作的博士,优先列入各级博士后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全职来苏工作且符合条件被认定为江苏省“
此外,江苏省政府还将引进培育生物医药领域稀缺人才。鼓励生物医药领域的企业、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引进药事服务、药品注册、新药专利、医药研发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稀缺人才,在江苏省“双创计划”中开辟专门申报渠道并给予倾斜支持,支持期满经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通过举荐认定为江苏省“333工程”相应层次培养对象。加大医药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关键制造岗位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支持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鼓励企业采用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定制式”培养人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
据了解,《若干政策措施》从产业发展目标、产品开发、审评审批、生产制造、应用推广、引才育才、产业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30条“硬举措”,形成了覆盖产业全链条的“政策包”,于
·企业动态·
13家企业纳入辽宁省级应急储煤基地
9月24日,辽宁省发改委披露,为确保辽宁省今冬明春采暖季发电供热的平稳运行,提升全省煤炭保供应急能力,辽宁省遴选了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大连聚华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作为辽宁省的省级应急储煤基地。
据悉,辽宁省发电供热用煤大多来自内蒙古东部地区,由于冬季阶段性严寒、冰冻、降雪天气较多,为避免极端天气过程对煤炭的生产运输带来不利影响,规划和设定省级应急储煤基地,旨在紧急状况下能调动储煤资源,确保居民用暖用电的正常运行。在应急储煤基地的选址上,辽宁省基本按照重点城市和地区重点布设的原则,并参考了基地企业的规模、能力等因素。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由中国西电集团与国家电网公司下属许继集团、平高集团、山东电工电气集团及南瑞恒驰、南瑞泰事达、重庆博瑞重组整合而成,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国务院国资委持股66.6667%、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6667%、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6667%,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白忠泉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群任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重组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业务将覆盖发电(含新能源)、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电力领域,综合能源服务、储能、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能源互联网等其他领域,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我国输配电领域规模最大、产业最完整、综合能力最强的全电压、全系列交直流电气装备制造企业,特别是在特高压交直流开关、变压器、换流阀等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
白忠泉表示,成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是中央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重组整合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减少重复投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目的之二就是要提高国际化竞争能力。根据战略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核心技术一流、经营实力一流、产品服务一流、公司治理一流、人才团队一流、品牌价值一流的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到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完成全球产业布局,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成为支撑我国能源电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重要力量。
江铃汽车拟与福特设立合资公司
据悉,江铃汽车(000550)9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铃福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2亿元,持有51%的股权;福特出资9800万元,持有49%的股权。
公告称,福特汽车公司持有公司32%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中海油启动回A程序
9月26日晚,中国海洋石油(00883.HK)(以下简称“中海油”)发布公告,公司拟申请A股发行上市。
公告显示,本次中海油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50亿元,拟用于包括圭亚那Payara油田、流花11-1/4-1油田、陵水17-2气田等在内的国内外多个油气田开发项目。
中海油高层8月19日曾于中海油2021年中期业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红筹股,中海油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果有政策条件,将努力实现回A计划。时隔一个多月,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为中海油作为红筹公司的回A之路提供了政策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自美国去年年底宣布将中海油列入制裁名单以来,中海油的股权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原先来自欧美的股东已经大部分退出。
对此,中海油首席执行官徐可强8月曾表示,美国制裁对中海油业务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对股价的影响亦基本消化。集团已申请行政复议延续至9月初,希望美国政府能够取消这种无理由的制裁。
深交所发布碳科技指数
9月26日,深交所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碳科技60、碳科技30等两条“碳科技”指数,旨在进一步呈现“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服务产业上市公司运行特征,引导市场资源流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助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双碳”目标。
碳科技60指数由深交所与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CIKD)联合研究编制,指数全称“国证CIKD碳中和科技动力指数”,代码“399060”,选取深市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碳科技30指数全称“创业板碳中和科技动力指数”,代码“399030”,选取深交所创业板3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
“碳科技”指数编制基于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机构研究成果,构建“碳中和科技服务产业分类”和“碳机遇因子评价模型”,聚焦能源转型、工业脱碳、建筑节能、交通减排、农业创新、绿色服务等六大产业,综合考察碳机遇因子评分、市值规模、行业代表性等因素,选取排名靠前的深市公司构成样本股。指数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阳光电源、华测检测等具有市场影响力的行业龙头,凸显深市上市公司在低碳技术领域的创新活力和发展优势,为中长期资金配置“碳中和”主题提供优质标的。
目前,深市从事绿色产业的上市公司超过260家,总市值超过7万亿元,占深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8%。同时,深交所在国内较早开展绿色指数编制,自2008年发布国内首只环保指数以来,已陆续推出27只涵盖环保、责任、治理等主题的绿色指数。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被采取强制措施
9月24日晚间,海航集团公告,今接到海南公安机关通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峰、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海航集团表示,海航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运转稳定有序,破产重整工作依法顺利推进,生产经营不受任何影响。
海航集团2017年底陷入流动性风险,其后海航集团回归主业,尝试“自救”。今年,海航集团正式走上了破产重整之路。3月13日,海南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包括海航集团在内的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4月12日,*ST海航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此后,潜在竞购方陆续现身。
近一个月来,海航系破产重整工作出现新进展。8月30日,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海航集团党委书记顾刚曾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36周安全生产经营例会。顾刚彼时介绍,“海航旗下上市公司陆续发布半年报,特别是重整中的海航控股、海航基础、供销大集三家上市公司,虽然遇到疫情挑战,面临重整各项压力,但均复工复产成效显著,业绩稳步提升。”
步入9月,海航系重整悬念逐步揭晓。9月12日晚间,*ST海航披露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公告,管理人已确定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为辽宁方大集团,若投资完成,辽宁方大集团可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日,*ST基础公告,管理人已确定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为海南控股,并制定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海航集团非航板块的*ST大集暂未披露最新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
欧盟计划统一手机充电器规格
据悉,欧盟委员会9月23日发布提案,建议在欧盟范围内进一步统一手机充电器的规格,确定USB-C为标准充电接口。
根据新的提案,消费者将可以使用通用的USB-C充电器为任何品牌的手机和相关电子产品充电。提案同时推行通用的快充技术,避免某些厂商在充电速度上设限。提案还要求生产商将电子产品与充电器解绑销售,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其产品的充电性能参数、以及是否支持快充等,以便消费者自由选择充电器。
这份提案需经欧洲议会投票通过,并由欧盟理事会签署方能生效。法案生效后,产业界将有24个月的过渡期来适应新规定。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的委员蒂埃里·布雷东说,人们购买的电子产品和充电器越来越多,充电器却互不通用,这个时代应该结束了。统一充电器规格将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也有助于减少电子垃圾。
据统计,2020年欧盟销售了4.2亿台手机和便携电子产品,平均每名消费者拥有3个手机充电器,有38%的消费者投诉过充电器不适用的情况。
巴西计划11月公开拍卖5G频段
据悉,巴西国家电信局理事会9月24日召开特别会议,通过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的法令最终版本,并计划于11月4日公开拍卖5G频段。
在此次拍卖活动中,电信企业将对700MHz、2.3GHz、3.5GHz和26GHz四个频段展开竞标。企业的5G频段经营权有效期为20年。按照计划,巴西将于2022年7月开始在各州首府提供5G服务。
据了解,包括克拉罗公司、巴西电信公司、意大利移动电信集团合股公司和Vivo公司在内的电信运营商将参与竞标。
德国商业景气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
据悉,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9月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德国9月商业景气指数从上月的99.6点降至98.8点,为连续第三个月环比下降。
数据显示,构成商业景气指数的4项指标中,服务业和建筑业指标环比上升,制造业指标环比下降4.2点,贸易指标环比微降。
伊弗经济研究所所长克莱门斯·菲斯特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受访企业对行业经营现状满意度和对未来预期乐观程度都有所下降,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紧缺正拖累德国经济增长。
伊弗商业景气指数被认为是德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对观察德国经济形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研究探索·
王东京:怎样研判经济形势
北京日报9月27日刊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原副校长(院长)王东京撰写的文章指出,时下经济专家在分析经济形势时,所用方法皆大同小异:首先根据GDP增长率对经济形势作总体判断;然后再分别用“消费、投资、出口”的数据与上年对比,要是今年增长速度高于去年同期,就认定经济形势向好;反之,则认为形势不乐观。
回想起来,当年我读大学
然而今非昔比。2010年,中国GDP总量超过了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013年,中国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同时中央提出要“稳增长”。读者应该记得,在此之前中央强调的则是“保增长”(保增长率8%)。从“保增长”到“稳增长”,这一变化所释放出的信号,是不再追求高速度,而要更加重视经济发展质量。
特别是最近几年,这方面的信号已越来越强烈。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并强调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高速增长阶段,我们根据增长速度研判经济形势,那么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应该怎样分析经济形势呢?不知读者有何高见,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那就是不能再用过去的老办法。因为无论GDP增速还是投资、消费、出口的增速,皆是数量指标,并不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
我曾撰文说过,GDP增长率高低并不代表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GDP增长率与经济形势不可以划等号,不能说增长率高,形势就好;也不能说增长率低一些,形势就不好。事实上,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增长率放缓在所难免。如西方工业七国,他们在经济起飞、向成熟推进以及高额消费阶段,皆保持了较高增长率;而进入追求生活质量阶段后,增长率却明显放慢,且无一例外。
再往深处想,用“投资、消费、出口”的增长率判断经济形势其实也不可取。从经济学角度看,“投资、消费、出口”皆属于一定时期的支出。支出增加,并不保证收益就一定增加;有些时候,支出增加反而可能令收益下降。个中原因,是因为支出增加后收益能否增加,要受诸多条件的约束。此点重要,让我分别解释:
关于投资与收益。经济学有一个基本规律:“投资边际收益递减”。意思是,如果其他条件不变而增加投资,新增投资与新增收益的比率会不断下降。举个例子:某企业大规模增加了投资,产出也会随之增加,可若市场需求未增加或者产品适销不对路,结果形成大量库存。倘如此,投资增加后利润不会增加,甚至可能亏损。
关于消费与收入。一般地讲,消费支出要由收入决定。这是说,一定时期消费支出增加,表明同期居民收入在增加。但这并非铁律。比如发生通胀后,消费支出增加也许是消费品涨价所致,而非收入增加;而有了消费信贷后,人们贷款买车买房,消费增加也不代表当期收入增加。
关于出口与进口。本国将商品出口到国外可以换回外汇,但换汇本身并不是目的,出口的目的是为了进口。说的更直白些,外汇的实质是外国对本国的欠债(或借条),若不用于进口,外汇就不过是一串数字或者一堆纸。也正因如此,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外贸顺差和外汇储备并非越多越好;最佳状态是进出口平衡。
若是同意以上分析,那么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研判经济形势就不应再看支出,而应重点看发展质量。发展质量怎样看?我认为,应从收益角度看,可具体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看总收入。总收入包括居民收入、企业利润、政府收入。这三大主体的收入,加总起来就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不同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反映经济质量的指标,一定时期国民收入增加,说明经济发展质量在提升;国民收入减少,说明经济发展质量下降。
第二层面,看经济基本盘。所谓经济基本盘,是指失业率、通胀率、宏观债务率以及国际收支状况等。若失业率和通胀率适度,而宏观债务率可控,国际收支保持平衡,表明经济运行质量稳定。反之,如果失业率和通胀率大幅上升,宏观债务率超出警戒线、国际收支出现逆差,表明经济运行存在隐患,发展质量不佳。
第三层面,看收入结构。生产的目的是满足消费,既如此,分析经济形势还应从收入结构看。若居民收入、企业利润、政府税收保持同步增长,说明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协调;反之,若居民收入增长低于企业利润增长,意味着国内消费需求不足;而企业利润增长低于政府税收增长,说明税负偏重,经济发展缺乏后劲。
·社团工作·
互金协会召开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研究报告发布会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简称协会)互联网银行专委会于9月10日组织召开了《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研究》报告发布会。
《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研究》报告是在协会互联网银行专委会的指导下,由1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共同完成。报告全文近7万字,分为四章,聚焦数字化时代下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的研究主题,基于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和银政合作四种典型场景分析跨业态合作的实践模式,提炼其业务逻辑、技术创新、数据融合、自律合规要点与监管策略。报告旨在为银行业布局生态圈、培育差异化核心能力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参考。
在会上,参会嘉宾从政策与合规、业务与科技视角对商业银行跨业态合作与差异化能力培育展开探讨:
在政策与合规方面,专家提出,金融机构应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在跨业态合作时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使命,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专家建议协会聚焦金融机构跨行业合作的重点、难点梳理合规要点,逐步建立“书同文、车同轨”的标准规范体系。
在业务与科技方面,从业机构相关负责人围绕“账户开立、产业金融、银税结合、乡村振兴”等主题,分享银行跨业态合作的具体实践,强调跨业态金融服务应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在零售端和产业端拓展与银行内外部机构的合作范围,在业务、技术、场景、产品渠道上发挥功能互补优势,真正实现价值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