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95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国务院部署多项举措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
财政部要求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最高法新规支持向发卡行索赔
两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部门发文规范水泥市场秩序
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明确
上海加快推进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意见出炉
宁夏实施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贵阳市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企业动态·
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启动
格力启动新一轮回购
太化股份拟收购四家公司
宁德时代将推钠离子电池
美团等公司无人配送车获准上路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五矿发展不实施进一步调查
工银理财与高盛合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
特斯拉称已在中国建立数据中心
美国法院判决将小米移除涉军企业清单
·海外经济·
美国华盛顿特区总检察长对亚马逊提起反垄断诉讼
德国对谷歌展开两项反垄断调查
日本通过2050年碳中和法案
·研究探索·
为何克鲁格曼和袁隆平的研判是对的
·社团工作·
行业协会倡议做好无烟煤保供稳价工作
·国内财经·
国务院部署多项举措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些年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去年实施一系列普惠性纾困政策,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要继续有针对性加强支持。
一是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保持必要支持力度。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措施。加大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普惠金融力度,引导扩大信用贷款、首贷、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推广随借随还贷款。研究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减轻企业占款压力。
二是多措并举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对上游原材料涨价影响。支持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用市场化办法引导供应链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配套协作,做好保供稳价。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支持各地按规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稳岗就业补贴。督促引导平台降低过高收费、抽成及新商户佣金和推介费比例。
三是加强公正监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和法规。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恶意补贴、低价倾销等行为。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同时,做好基本保障兜底,推动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财政部要求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5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日颁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填补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空白。.
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通知提出,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在决算中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国有资产收入、支出及国有资产存量情况,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完善账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要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细化报告内容,完善报告程序。
最高法新规支持向发卡行索赔
据悉,银行卡盗刷、信用卡透支违约息费引发的纠纷近年来持续增多。5月25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银行卡规定》),加重了银行在这两类纠纷中的法律责任和提示义务,体现倾斜保护持卡人的司法导向。
《银行卡规定》共计16个条文,即日起施行。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表示,这部司法解释体现了最高法院依法对互联网金融的规制,在银行卡产业法治化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作用。
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谁负责?
最高法明确,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于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遭遇盗刷,你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信用卡被盗刷,透支款本息你也可以不还。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发卡行具有相较于持卡人更为强大的风险预防、控制和承受能力,应当以更加安全的技术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这符合制造风险者应防范风险的法理以及风险与收益相对等原则,有利于鼓励发卡行提供安全性更高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从源头上减少风险发生概率,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银行卡产业安全稳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保护持卡人权益,并不意味着大家可以“高枕无忧”忽视用卡安全。规定明确,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持卡人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何证明是“盗刷”?
最高法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以及“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银行卡盗刷的事实认定进行了细化规定。
规定明确,持卡人主张争议交易为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的,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对此强调,该规定的目的是指引持卡人如何全面提供证据材料证明自己主张,而并非表明,在任何案件中持卡人均必须提交该款列明的全部证据材料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规定还明确,在持卡人告知发卡行其账户发生非因本人交易或者本人授权交易导致的资金或者透支数额变动后,发卡行未及时向持卡人核实银行卡的持有及使用情况,未及时提供或者保存交易单据、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导致有关证据材料无法取得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在银行卡交易中,有关支付授权的所有记录和数据、录像都掌握在发卡行等主体手中,持卡人难以获得和掌握,无法对上述证据进行举证。”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说,依据“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占有上述证据的主体即发卡行或者收单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应承担举证责任。
透支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究竟谁说了算?
最高法明确,发卡行在与持卡人订立银行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持卡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其不具有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两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推动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不断深化,持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更好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加大开发性金融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支持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领域重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双方共同建立项目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服务机制,促进项目落地实施。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落实“十四五”规划各项部署,强化相关文化和旅游项目的投融资保障,做好投融资辅导、支持和评估工作。加大对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范围内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项目的推介、服务、融资支持。依托常态化、品牌化、精准化的投融资促进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同时,支持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支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及设施建设。支持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做好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融资支持。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规范发展,推进设立文化产业园区投资基金,持续拓宽融资渠道。
意见要求支持产业创新发展。顺应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趋势,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积极运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扶持一批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发展示范类项目和新型文化企业,引导创作生产优质、多样的数字文化产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文化产业特点的融资新产品。
意见提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动服务于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依托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合作模式和机制创新。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分支机构与各地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商业性金融机构等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投融资服务。
在政策措施方面,要求做好融资规划、做好资金支持、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和“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协同支持作用,为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直接投资、证券发行承销、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采取“统筹项目、统筹还款来源、统筹信用结构”等市场化创新方式,以及规范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文化和旅游类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七部门发文规范水泥市场秩序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称,近年来,水泥行业总体发展良好,但也要看到,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批小建大、假冒伪劣、山寨名牌、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等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地区存在的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泥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确保2030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达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意见要求,2021年,打击一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强化对水泥行业全面排查治理。2023年底前,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2025年底前,企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区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明显提升,质量水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指出,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鼓励行业优势企业采取多种兼并重组模式,整合资源,依法提高产业集中度。持续推进水泥行业污染物减排,确保2030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达峰。意见同时要求,积极推动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开展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行动,促进水泥行业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变革。
意见还要求,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企业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推行模式。
意见鼓励企业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建立并有效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及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开展水泥低碳产品认证与标识,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实现水泥行业绿色发展。
意见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建材市场和商店的监督抽查,扩大覆盖面、增加频次,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要实施跟踪抽查,重点抽查氯离子、强度、水溶性铬(Ⅵ)等安全指标。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意见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工程检验报告造假、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执法查处信息要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扩展相关案件来源,打击违法行为。
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明确
据悉,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实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0%左右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各省份相关指标。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上海、福建、安徽等省份调整了部分指标。
青海、宁夏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领先
按照《通知》,从2021年起,每年初滚动发布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同时印发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当年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按此进行考核评估,次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按此开展项目储备。
根据此次公布的数据,水电大省云南、四川以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排在前列。在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方面,“风光”大省(区)青海和宁夏分别以24.5%和22%排在前2位。
和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相比,此次《通知》对部分省份的指标进行了调整。比如,安徽、上海等省(市)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指标进行了下调;福建、广西等省(区)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指标进行了上调。
对超额完成激励性权重予以激励
《通知》要求,各省在确保完成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的前提下,由于当地水电、核电集中投产影响消纳空间或其他客观原因,当年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可以将未完成的消纳责任权重累计到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各省可以根据各自经济发展需要、资源禀赋和消纳能力等,相互协商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共同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对超额完成激励性权重的,在能源双控考核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激励。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有关单位按月跟踪监测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进展及消纳利用水平,按季掌握电网企业调度部门、交易机构落实中长期电力交易情况,按半年评估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按年度通报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风电、光伏新增并网速度将有所提升
根据《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此次通过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将确定本省(区、市)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此外,依据本省(区、市)2022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还将确定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分配。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风电利用率96.0%,光伏发电利用率97.5%,同比均提升0.7个百分点。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1.2%,为新能源消纳创造了有利条件。部分地区在去年抢装潮下新能源新增装机较多,消纳压力开始显现,利用率有所下降。
对于二季度消纳情况的预判,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分析认为,随着《通知》的正式印发,风电、光伏新增并网速度将有所提升。
上海加快推进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意见出炉
5月25日,上海市政府就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意见》围绕完善资产管理机构体系、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发挥金融市场作用、提升资产管理国际化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培育、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等6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
门类齐全的金融机构是上海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核心主体。就此,《意见》提出,一是集聚和培育资产管理机构。重点吸引一批银行理财、保险资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率先在上海独资、合资设立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推动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探索设立支持中小资产管理机构发展的种子基金,支持设立股权转让受让基金。支持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挂牌上市。二是提升专业机构服务能力。研究设立专业托管机构。鼓励行业自律组织研究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三是强化资产管理机构合规经营。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增强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健全内部控制和问责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
今后,上海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产品创新力度。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丰富商品类基金产品。推出张江指数相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加强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基金中基金(FOF)等产品研发。支持资产管理机构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支持银行、基金、证券等申请投资顾问资格。支持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机构与在沪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合作。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基本养老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鼓励资产管理机构为公益慈善基金会提供投资服务。此外,还将加强绿色领域投资力度,深化资产管理行业数字化应用等。
上海市金融局有关人士介绍,《意见》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市场完备、金融机构集聚、国际化程度高、财富基础雄厚、营商环境优良等优势,推动开放创新率先试点,如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依规推动社保基金等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支持在沪外资银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资格。探索建立居民跨境理财通道。同时,推动重点领域更高水平开放。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离岸证券投资、离岸基金管理等业务创新,探索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政策分析师何飞认为,文件出台对于上海加快建设全球资管中心、更好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具有重要助力作用。
宁夏实施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全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明确对区内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动宁夏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目标,2021年至2023年,宁夏将全面落实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等重点行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的“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各地要把清洁生产审核主要内容纳入本地区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行动计划中,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鼓励市级及以上地区组织和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方法和技术、可再生利用废物供求以及清洁生产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在组织评估验收工作中,把企业通过本轮审核是否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评价标准,确保审核工作质量。要将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各地要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验收的企业可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发布的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通知要求,申请专项扶持资金。对于违反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规的企业,由市、县(区)生态环境局按监管职责予以处罚,相关失信记录将归集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贵阳市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5月24日,贵阳市商务局公示《贵阳市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贵州省内首个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汽车加氢站项目必须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汽车加氢站网点布局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在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合法建设的加油站、汽车加气站、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汽车加氢站,鼓励已批未建加油加气站增设汽车加氢站。
《征求意见稿》明确:办法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汽车加氢站(含独立加氢站和合建站)建设的规划、选址、立项、设计、报建、施工、验收,以及加氢站运营与安全管理等。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合建站,是指与汽车加油站或者加气站等合并建设的加氢站。
《征求意见稿》称,用于对外经营的汽车加氢站,原则上应选址商业服务业用地。在符合全市氢能产业布局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可使用工业、仓储用地等地块建设自用的汽车加氢站,并依法办理加氢站立项、规划许可、市场监管、环保、安全设施等“三同时”相关手续。
·企业动态·
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启动
5月26日,在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下,由中国国新牵头发起设立的“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在北京正式签约。
综改基金群采用“母子基金”二级架构模式。拟制“母基金”由中国国新作为单一投资人出资设立并进行运作管理;子基金由“母基金”作为发起人,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各综合改革试验地区中挑选落地地区,与当地政府及社会资金联合成立。
中国国新董事长周渝波介绍,综改基金群总规模700亿元,首期规模350亿元,首批将在上海、青岛、深圳、杭州、西安、沈阳等6个综改试验区设立子基金。这是继“国改双百基金”和“国改科技基金”设立之后的又一只专注于支持国资国企改革的股权投资基金。
格力启动新一轮回购
5月26日晚间,格力电器(000651)披露了新一轮回购计划,拟斥资75亿~150亿元进行回购,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按照回购最高限额来看,本轮力度或将超过2020年公司发起的120亿元回购规模。
最新方案显示,本次格力电器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0元/股。如果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5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75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占比1.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从一季度财务状况来看,格力集团颇有财力完成本次回购。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62.56%,货币资金达到1466亿元。假设按照资金上限计算,回购斥资将占公司总资产的4.90%,占净资产的13.28%。
据悉,2020年4月,格力电器启动了公司历史上首次回购计划,并在去年10月开始了第二期回购,合计规模达到了上限约12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彼时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背后掌权人则是高瓴资本;而本轮并未提及回购提案人情况。
市场表现来看,自去年首次披露回购计划以来,格力电器股价累计上涨约12%,但同期表现落后于美的集团约79%涨幅。而美的集团在今年2月份也启动了回购计划。截至4月2日,公司支付回购金额约87亿元,回购占比达到总股本的1.4189%;并在5月10日再度公告了25亿元至50亿元的回购计划。
太化股份拟收购四家公司
据悉,太化股份(600281)5月26日晚间公告,为加快推进公司转型发展步伐,布局新材料产业,公司启动收购长兴德烯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和山西碳烯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同时,启动收购山西阳煤华豹纳谷气凝胶涂层有限公司39%股权以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普田农业有限公司30%股权。
今年5月11日,太化股份董事长张旭升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两天后,公司宣布终止收购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如今时隔半个月,太化股份推出新的股权收购计划。其中,长兴德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6年,专注于单层石墨烯及其应用全链条技术及产业化,独创国际领先的全单层石墨烯生产技术,掌握多功能复合纤维、电热膜、导热膜三大核心应用技术,同时拥有纯石墨烯纤维、铝-石墨烯超级电池、高性能超级电容器、新一代光电探测器、石墨烯光波医学理疗器等多项先进战略技术储备。本次交易对方山西阳煤道得新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是标的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山西碳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0年9月,主要生产销售单层氧化石墨烯原料、石墨烯纤维切片和石墨烯复合锦纶等。
目前,山西阳煤道得新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长兴德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9%。
太化股份还将收购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阳煤华豹纳谷气凝胶涂层有限公司39%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年生产水性工业涂料6万吨,水性建筑涂料10万吨,水性乳液2万吨,水性固化剂0.5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1万吨,水性环氧树脂1.5万吨。项目总投资约19673.83万元,建设期1年。项目投产后,生产期每年约实现销售收入193840.7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264.73万元。
此外,太化股份还将启动收购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普田农业有限公司30%股权行为。
太化股份强调称,上述收购是为加快推进公司转型发展步伐,布局新材料产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过公司也称,以上股权收购事宜处于筹划推进阶段,最终能否完成股权收购存在不确定性。
宁德时代将推钠离子电池
5月25日,宁德时代( 300750.SZ )方面确认,将于2021年7月发布钠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的技术原理与锂电池类似。与锂电池相比成本更低,但存在能量密度较低、循环性能较差的技术瓶颈,所以难以在乘用车领域取代锂电池,未来在低速车、储能等领域或具备一定市场空间,目前离规模量产仍有不小差距。
美团等公司无人配送车获准上路
5月25日,在第八届国际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年会上,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颁发国内首批无人配送车上路资质,并发布《无人配送车管理实施细则》,解决无人配送车的路权和上路管理问题。京东物流、美团、新石器成为国内首批获得无人配送车上路资质的3家企业,率先实现无人配送车“持证上岗”。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五矿发展不实施进一步调查
据悉,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0058.SH )5月25日公告,当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不实施进一步调查决定书》,经初步调查,2012年5月,五矿发展设立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5月,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4%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决定对五矿发展不实施进一步调查。
工银理财与高盛合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
据报道,继中行、建行、交行三家大行理财子公司获批与外资资管机构合资设立理财公司后,工行的合资理财公司有了新进展。2021年5月25日,工行、高盛集团宣布,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工银理财)与高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合伙(下称“高盛资产管理”)获批合作筹建中外合资理财公司(下称:合资理财公司)。合资理财公司将由工银理财与高盛资产管理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将分别为49%和51%。这意味着,国内第四家中外合资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
据了解,高盛集团从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高盛资管则是高盛集团的资产管理部门。
近年来,国内金融开放的力度逐渐加大。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曾发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就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自此之后,各大行的理财子公司纷纷与外资进行合作。目前,除了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外,六大行中已经有四家银行都获批筹建了合资理财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目前已获批筹建的合资理财子公司都是由外资控股。2019年12月,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保监会筹建批复,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开业。东方汇理资管出资55%,中银理财出资45%。
第二家合资理财公司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获批筹建并于近期获批开业。其中,贝莱德金融管理公司出资比例为50.1%,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40%,淡马锡出资比例为9.9%。
此外,2021年2月份,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筹建获批,为国内第3家获批筹建的合资理财公司。其中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交银理财持股49%。
此次工银理财与高盛资产管理合作筹建的理财公司则将成为第四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
除国有六大行外,还有股份行的理财子公司直接引入外资股东。今年3月19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摩根资产管理对全资子公司招银理财进行现金增资。增资完成后,摩根资产管理对招银理财的持股比例为10%。
特斯拉称已在中国建立数据中心
5月25日晚间,特斯拉(NASDAQ:TSLA)宣布,已经在中国建立数据中心,以实现数据存储本地化,并将陆续增加更多本地数据中心,所有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车辆所产生的数据,都将存储在境内,未来还将向车主开放车辆信息查询平台。
国家网信办曾于5月12日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美国法院判决将小米移除涉军企业清单
5月26日下午4时,美国华盛顿特区地方法院就小米诉美国国防部一案发布判决书,命令将小米撤出“中共涉军企业”(CCMC)名单,并将该事务交还(remand)给美国国防部处理。
自此,小米通过法律途径,推翻了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对华企业行政令限制。
·海外经济·
美国华盛顿特区总检察长对亚马逊提起反垄断诉讼
5月25日,美国华盛顿特区总检察长卡尔·拉辛(Karl Racine)以违反《反垄断法》为由,对美国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提起诉讼。
诉讼称,该公司以非法使用价格协议的手段,消除竞争并抬高物价。该诉讼已被提交至华盛顿特区高级法院。
亚马逊发言人发表声明回应称,第三方商家在其平台上自行定价,因此诉讼内容不实,亚马逊在市场保持低价使消费者受益。
德国对谷歌展开两项反垄断调查
5月25日,德国反垄断机构“联邦卡特尔局”(FCO)宣布,对谷歌德国公司(Google Germany)、谷歌爱尔兰公司(Google Ireland)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展开反垄断调查。
FCO质疑,谷歌提供的多项互联网服务在市场占有主导地位,很多谷歌用户不得不接受其有关数据使用方面的条款,来使用其服务。
日本通过2050年碳中和法案
据悉,日本国会参议院5月26日正式通过修订后的《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日本政府提出的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修订后的《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当天在国会参议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将于2022年4月施行。这是日本首次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写进法律。
根据这部新法,日本的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将有义务设定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目标。地方政府将为扩大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制定相关鼓励制度。
日本首相菅义伟2020年10月宣布了日本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此外,菅义伟在今年4月还表示,日本力争203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3年度减少46%,并将朝着减少50%的目标努力。
为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日本政府2020年底发布了“绿色增长战略”,将在海上风力发电、电动车、氢能源、航运业、航空业、住宅建筑等14个重点领域推进温室气体减排。
·研究探索·
为何克鲁格曼和袁隆平的研判是对的
证券时报5月27日刊发广州学者韩和元的文章指出,二战后东亚国家经历了长达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世界银行对于这一情势给予了高度关注。1993年,由该行牵头编撰并发布了一份题为《东亚的奇迹:经济增长与公共政策》的报告。报告将日、韩、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誉为“东亚奇迹”。之所以编撰发布报告,目的是旨在于总结该地区经济增长的经验,好向全球推介。
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他在200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对此却不以为然。1994年,他在《外交事务》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东亚奇迹的神话》的文章,提出东亚经济是没有牢固基础的“纸老虎”。克鲁格曼明言,这种模式不具可持续性。这一言论一经发表便引发轩然大波,克鲁格曼的言论大大激怒了李光耀、马哈蒂尔等“东亚奇迹”地区的领导人。面对愤怒的李光耀们,克鲁格曼并没有就此保持缄默。1996年,在他的《流行国际主义》一书中,坚持了原有观点,并提出“亚洲奇迹”根本就是“建立在浮沙之上,迟早幻灭”。
就在同年,另一位美国人、被《华盛顿邮报》誉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一位思想家”的著名农业和生态学者莱斯特·布朗,出版了一本题为《谁能养活中国》的著作。在这本著作里,莱斯特·布朗给我们描述了一个令人恐惧的前景——伴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短缺,高速工业化进程对农田的破坏,以及人口的急剧膨胀,中国在21世纪初期,将无法独自养活10多亿人口。这本著作给当时的世界,抛出了一个大大的问题,“谁来拯救由此引发的全球性粮食短缺和动荡危机?”该书一经出版,其震撼程度丝毫不逊色于克鲁格曼的《东亚奇迹的神话》。
随着时间的推移,克鲁格曼和布朗的假说,一个被证实了,一个被证伪了。就在克鲁格曼的质疑,如在兴头上浇下的一盆凉水,众人权当胡话一笑了之之时,预言居然变成了现实: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如海啸一般席卷东亚和南亚。此前,嘲笑他、被他预言激怒的人,都纷纷闭上了嘴巴。而《流行国际主义》一书则在短短两年内重印8次,大卖120万册,成为经济学领域难得的大众畅销书。
反观莱斯特·布朗就没有这样幸运了。他的言论一出,就遭到了袁隆平院士的有力挑战。作为对布朗言论的回应,袁院士向世界宣布:“中国完全能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中国还能帮助世界人民解决吃饭问题”。事实也正如袁院士所预言的那样,中国人“端牢了饭碗”——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粮食展望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粮食(仅指谷物类)总产量约为27.22亿吨。按照接近77亿人口计算,全球人均粮食产量约为700斤。中国于该年的粮食总产量为66384万吨,全球占比为24.4%。按照14亿人口计算,我国人均粮食产量约为950斤——比全球人均粮食产量高约250斤。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用全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克鲁格曼和袁隆平院士的研判是对的,而布朗和世行的研判却被证伪了呢?原因在于克鲁格曼和袁隆平院士把握到了技术进步这一要素,而布朗和世界银行则没有。
克鲁格曼之所以会得出亚洲模式只是纸老虎的判断,所基于的理由是,东亚经济的增长是粗放型而非集约化,这种模式侧重于数量扩张,而轻视了技术创新。因而克鲁格曼进而推断,这种“奇迹”是“建立在浮沙之上”,注定不具可持续性。而袁隆平院士之所以敢于“回击”布朗的预测,其底气也来自于作为科学家的他,对技术进步的自信。正如大北农集团常务副总裁刘石先生发表于证券时报APP上的文章所论及的,“中国粮食的增产和能够吃饱肚子的主要贡献在于:1、以袁隆平先生为代表的杂交水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及其品种;2、以李竞雄先生引进玉米单交种技术和培育的中单二号等一系列品种;3、尼克松访华后中国陆续进口和建成的16套化肥生产线和陆续引进和生产的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等技术;4、以小岗村为先导的农业生产家庭联产承包制——即改革开放;5、市场机制的建设和不断完善。”
刘石的这一归纳和总结,颇符合经济学家对增长的分析。在经济学家们看来,经济之所以增长,原因可归为三类。一是制度,这就是经济学家常说的“路径依赖”,意思是只有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才会有迅速的增长,家庭联产承包制无疑就是这样一种好制度;二是投入,主要是指劳动与资本的增加;三是技术进步,这其中,以袁院士为代表的杂交水稻体系的建设,其贡献无疑是巨大的。反观莱斯特·布朗,他显然忽视了这一要素。
总之,克鲁格曼的质疑和袁隆平的回击,之所以能够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有一点笔者想能够为大家所接受,那就是,“没有技术进步就没有持久而稳定的增长,不管是粮食产出还是经济”。
·社团工作·
行业协会倡议做好无烟煤保供稳价工作
据悉,为稳定上下游行业经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做好无烟煤保供稳价工作,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无烟煤专业委员会5月25日对无烟煤企业发出倡议,希望无烟煤企业按需增产,保障供应;加强自律,稳定市场;加强协同,勇于担当。
无烟煤约占全国煤炭产量的10%。无烟煤市场的平稳运行对稳定煤炭及上下游行业企业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