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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93期

 
·国内财经·  
 金融委要求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证监会要求抓紧谋划和推动"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重点工作
 证监会就《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征求意见  
 QFII、RQFII实施细则修订      
 新三板QFII和RQFII规则发布      
 深交所完善可转债盘中临停制度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开门红"秩序      
 银保监会启动新一轮房地产信托专项排查   
 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承保利润75%计提
 《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企业动态·  
 中国电信入主辰安科技获批      
 恒大转让广汇集团全部持股      
 珠海港集团拟入主天能重工      
 湖北省级天然气管网宣布并入国家管网
 国家管网LNG接收站首次向市场提供服务 
 三峡工程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海外经济·  
 美智库建言下任美国总统加入亚投行、重返CPTPP
 苹果被判专利侵权赔偿5.028亿美元     
·研究探索·  
 "十四五"应统筹发展和安全
·社团工作·  
 全国工商联公布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正式发布
 
 
 
 
 
 
 
 
 
 
 
 
 
 
 
 
 
 
 
 
 
 
 
·国内财经·
 
金融委要求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要按照五中全会做出的战略部署,扎实做好金融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要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尊重国际共识和规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要监督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监管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要增强业务信息披露全面性和透明度,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投资者教育。要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依法披露资金用途。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证监会要求抓紧谋划和推动“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重点工作
 
  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分别召开党委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强调,要抓紧谋划和推动“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重点工作,加快形成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和体系。一是着眼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畅通直接投融资入口,不断完善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鼓励长期投资的制度安排。二是把支持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建成优质创新资本中心,更好发挥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创新的功能作用,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助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三是以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为抓手,带动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全面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四是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着力健全市场风险的预防、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持续做好资本市场各类风险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是完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加快推动健全证券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构建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监管执法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六是不断提高全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把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领导落实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重点工作任务顺利落地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证监会就《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征求意见
 
  10月30日,证监会就《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证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规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行为,强化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规定》明确,检查对象和中介机构应当配合现场检查工作,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接受问询时陈述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检查对象确定包括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两种方式。其中,问题导向的检查对象由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审核、注册部门确定。在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阶段,首发企业存在与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相关的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可以列为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是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整体情况进行检查,专项检查是对企业的重点存疑事项进行专门检查。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应当采取全面检查方式;针对问题导向的检查对象,审核、注册部门应当结合企业重点存疑事项的性质和内容确定检查方式,检查机构可以围绕上述存疑事项对检查范围进行必要拓展。
  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可根据需要查看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获取有关资金流水,生产、销售、仓储记录,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就主要业务循环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穿行测试;问询检查对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销售、采购、生产、仓储、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走访检查对象重要客户及供应商;核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的充分性与适当性等检查手段。检查组可以重点围绕检查对象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延伸检查,并就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情况发表意见,检查对象存在一般性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的,审核、注册部门收到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后应当书面要求检查对象和中介机构补充说明、整改规范。
证监会表示,在现场检查发现中介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未勤勉尽责、在执业质量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所或证监会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行政监管措施。中介机构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稽查部门启动相关程序。
 
QFII、RQFII实施细则修订
 
  10月3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新修订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证券交易实施细则,自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六方面。一是扩大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合格境外投资者可投资于存托凭证、股票期权、政府支持债券等;同时,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及债券回购交易。二是修改信息报送要求,以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信息报送负担。
  三是调整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初始披露比例由26%下调至24%。
  对于披露比例的下调,沪深交易所表示,近年来,随着A股纳入MSCI、富时罗素等国际重要指数,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的热情和信心不断增强。在与境外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交流过程中,不少投资者和机构提出,希望可以及时了解外资对上市公司整体持股水平,以便有更充分的时间做出反应。作为提升交易便利性的一项举措,现将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由26%调整至24%。
  四是优化持仓与平仓相关事项。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境外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被动超过30%情形的相关处理方式,优化了境外投资者合计持股超过限定比例时的平仓顺序,明确了被通知减持后可申请继续持有相关股份的情形。五是完善非交易过户相关规定。六是加强持续监管。
  上交所表示,在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对外开放过程中,上交所将在证监会指导下继续关注境外投资者需求,不断提升投资者服务,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提升外资参与A股市场的便利程度。
深交所表示,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持续推动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体制机制,积极适应境外投资者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
 
新三板QFII和RQFII规则发布
 
  近期,全国股转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报备指南》,于10月30日发布,自11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结合新三板市场实际,明确了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交易结算安排及基本监管要求,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规定了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投资范围。QFII和RQFII除可投资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等证券,还可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债券等证券发行的申购。二是规范了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途径。QFII和RQFII须通过已在全国股转公司备案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参与新三板证券交易。三是规范了对QFII和RQFII参与新三板投资的日常监管安排。重点明确了QFII和RQFII信息报备、信息披露、持股比例限制等要求。四是明确了对相关参与主体的违规处理安排。针对违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受托证券公司、托管人、QFII和RQFII及其名下的实际投资者,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实施细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QFII和RQFII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步入了实际操作阶段,对于进一步壮大新三板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扩大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提升市场流动性、促进新三板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深交所完善可转债盘中临停制度
 
  据悉,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深交所10月30日发布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自11月2日起施行。
  据通知,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两种情形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一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另外,若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通知还指出,深交所可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银保监会发文规范“开门红”秩序
 
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了2021年“开门红”业务发展计划,提前布局明年业务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10月29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坚持“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摒弃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以高费用换取短期业务发展的经营思路,回归风险保障本源,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促进人身保险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同时,以保险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公平合理设计保险产品。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以保险基本原理为根本,严格按照产品监管制度要求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突出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不断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以依法合规为红线,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强化内控制度有效性,严格规范销售行为,确保各业务环节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
 
银保监会启动新一轮房地产信托专项排查
 
  据悉,房地产信托监管政策延续高压态势。银保监会信托部日前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房地产信托业务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继续严控房地产信托规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房地产信托穿透监管,严禁通过各类形式变相突破监管要求,严禁为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供通道,切实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防控工作。
  此次专项排查主要针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持续合规监管情况、风险防范化解情况及落实整改问责情况,信托部要求各银保监局于11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
  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保持对房地产信托高压监管态势不放松,提前谋划风险防控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房地产信托监管长效机制。
  首先,排查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持续合规监管情况。一是核查信托公司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贷款情况;二是核查信托公司通过不当“创新”等变相形式突破监管要求情况;三是为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供通道便利情况。
  其次,排查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防范化解情况。一是对房地产信托业务逐笔排查,对风险缓释措施进行分析,摸清风险底数;二是在识别房企集团关联方的基础上,全面排查信托公司对房企集团(含其关联方)的信托融资集中度情况,评估集中度风险;三是制定和执行风险应对预案情况。
  再次,落实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整改问责情况。针对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合规与风险问题,总结今年以来的整改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
  据了解,此次房地产信托业务排查涉及的合规问题包括:是否违反“四三二”要求、是否用于土地储备、是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协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与此同时,要求上报的业务风险状况包括:风险程度、风险项目发生时点、风险成因分析、已采取何种实质性风险化解方式以及已采取何种非实质性风险化解方式等。
  据悉,房地产信托一向是信托公司的重头业务。针对房地产信托2018年以来的狂飙突进,银保监会自2019年中以来屡出重拳,严格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并取得良好成效。尽管如此,监管部门认为,目前房地产信托业务依然存在较大的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压力。消息人士称,监管部门主要是担心房地产信托重新升温。从数据来看,二季度新设房地产信托项目是近一年的高峰。此外,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确有发现部分信托公司仍然存在以变相形式突破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信托资金运用疏于管控并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等问题。
 
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承保利润75%计提
 
近日,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对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规范。一是适用范围,为核设施或与核设施相关的核材料、放射性废物的运输过程提供财产损失、第三者损害赔偿等保障的保险业务,需纳入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二是计提标准,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核保险业务承保利润的75%计算,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计提标准与国际水平基本一致。三是使用条件,在发生一次保险事故造成的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预估赔款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年度已报告赔付率超过150%时,可以使用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四是日常管理,要求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永久留存、资金运用收益纳入准备金管理。五是监督处理,对通过增加费用等方式减少承保利润、规避准备金计提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近日,湖南省对外发布《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成为中部地区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群。
  长株潭区域是湖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市中心两两相距不足50公里。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经历几十年探索,已成为湖南现代化建设和全方位开放的战略支撑。
  湖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快推动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是进一步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的客观需要,也是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的必然要求,对引领全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规划纲要从科创产业融合度、经济人口承载力、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方面设定了发展目标。
  规划纲要提出,长株潭区域要共同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大平台、联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先进制造技术、能源技术等创新科技前沿布局,共同营造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生态。
  同时,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着力培育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工装备为主的世界级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95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5%。
 
·企业动态·
 
中国电信入主辰安科技获批
 
  据悉,历时近10个月,辰安科技(300523)控股股东变更一事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10月30日,辰安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信投资)发来的告知函,中国电信投资已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中国电信投资通过受让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清控创投)所持辰安科技4345.96万股股份方式取得辰安科技控股权的整体方案。
  回顾辰安科技此次控股股东变更的来龙去脉,先是在今年1月初,清控创投公开征集受让方,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辰安科技4345.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转让价格不低于40.68元/股,按照最低转让价计算,本次转让的交易金额合计达17.68亿元。
  随后,电信投资被确定为受让方,清控创投向电信投资协议转让股份的价格锁定为40.68元/股。同时,持有辰安科技8.16%股份的清华控股还与电信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综合来看,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包括协议转让及一致行动两部分。
  辰安科技表示,本次交易已取得财政部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业已生效。在此之后,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关于中国电信此次入主辰安科技的背景,中国电信称,早在2016年,双方就在城市安全方面展开合作,并在安徽合肥创新建设国内首个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综合性“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率先利用NB-IoT网络实时传输数据。
  中国电信人士表示,辰安科技定位公共安全产业,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这与中国电信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的战略高度契合,也是5G的典型应用场景之一。“借助辰安科技在城市生命线领域、智慧安全城市等方面的成功应用经验,中国电信将更全面获取业务能力,并重点对未来的5G发展进行布局,更好发挥5G效能。”
  4G时代,电信运营商增量不增收的困境愈发凸显,进入5G时代,如果运营商只作为“管道”的角色,将很难收回5G的巨额投资成本。正因为此,中国电信入主辰安科技,也可以看作是为打破这一困局的尝试,有可能为今后的转型发展增加砝码。
 
恒大转让广汇集团全部持股
 
据悉,广汇能源(600256)11月1日晚间公告称,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孙广信,签署关于目标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据此转让方(恒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广汇集团40.964%股权转让予受让方(申能集团),转让总金额为148.5亿元。申能集团将受让恒大集团于2018 年入股广汇集团时的全部对应股权比例,成为广汇集团第二大股东。
  两年前,恒大集团斥资逾百亿元入股新疆民企广汇集团,合计取得40.964%股权,双方拟在能源、汽车、物流、地产等四大领域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彼时来看,通过合作,广汇集团财务压力得以缓解,借助广汇集团的汽车分销渠道优势,恒大集团也在筹划着自己的造车梦。
  11月1日,中国恒大公告表示,此举有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分析人士认为,恒大此次回笼148.5亿元现金,不仅为新能源汽车研发及量产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也有助于降低负债率,加上恒大今年有望实现8000亿元销售并带来充裕的现金流,为实现未来三年有息负债平均每年减少1500亿元的目标提供更有力保障。
广汇集团现已形成“能源开发、汽车服务、现代物流、置业服务”等产业并进的发展格局,拥有广汇能源、广汇汽车(600297)、广汇宝信(01293.HK)、广汇物流(600603)4家上市公司。
申能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是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9年末,申能集团拥有申能股份(600642)、上海燃气等14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同时,作为发起人股东,申能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中国太保、东方证券、海通证券、上海电气、光大银行等上市公司股权,为东方证券第一大股东。
 
珠海港集团拟入主天能重工
 
  据悉,拿下通裕重工控制权并增资的事项尚未尘埃落定,珠海港集团又瞄准了另一家上市公司——天能重工。11月1日晚间,天能重工(300569)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旭正在筹划股份转让事宜,拟联合其他股东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总股本比例18.37%的股份。
  此次转让还涉及表决权委托相关安排,同时筹划向珠海港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将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天能重工主要从事风机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等,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
  天能重工注册地位于青岛。如果按天能重工最新市值计算,此次珠海港拟受让18.37%股份入主天能重工,交易金额将达11.6亿元
  珠海港集团是2008年在原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港口、土地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经营,旗下拥有港航物流、能源环保、先进制造、航运金融四大业务板块。
  珠海港集团的总资产超过500亿元,目前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合营企业125家,包括两家A股上市公司(珠海港(000507),通裕重工(300185)),两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珠海港昇(836052), 珠海港信(832493))和珠海市首家5A级物流企业(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其中,通裕重工是珠海港集团今年不久前刚揽入麾下的企业。珠海港通过受让通裕重工实控人5%股份,叠加表决权委托及认购定增股份的方式入主。目前,通裕重工向珠海港集团发行股份的事项还在进行中。
  入主通裕重工进入尾声,珠海港集团就已经开始筹划入股下一家上市公司,目标同样剑指控制权。此次拟入主天能重工,珠海港集团也采用了相同的方式,受让原控股股东股份、表决权委托、认购发行股份三项并举。
  通裕重工与天能重工同属于风电板块。通裕重工主营大型铸锻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是国内风电主轴龙头企业;天能重工主营风机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通裕重工和天能重工的主营业务均对海上风电有所布局。通裕重工多次在公告中表达对海上风电未来前景看好,并且,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建设单位中船海装是其长期客户。
天能重工也看好海上风电的发展。在今年半年报中,天能重工董事会表示,未来几年中国风电发展的趋势将主要集中在海上风电和三北地区、大基地项目等。因此公司积极完善陆上风机塔架工厂布局,加快推进海工基地建设、增加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产能。
 
湖北省级天然气管网宣布并入国家管网
 
据报道,继广东省级天然气管网和海南省级天然气管网并入国家管网集团后,湖北省级天然气管网将并入国家管网集团。湖北省级天然气管网投资建设主体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母公司上市公司湖北能源( 000883.SZ )10月29日公告,湖北省网将先进行管销分离,分立重组为管网公司和销售公司,管网公司随后再融入国家管网,销售公司仍会保留中石化股份。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由湖北能源持股 51%,中石化天然气公司持股 49%。
 
国家管网LNG接收站首次向市场提供服务
 
10月29日,国家管网集团粤东LNG接收站对中国石化、新奥能源LNG进行槽车装车外运,打响了国家管网集团LNG接收站面向市场提供服务的“第一枪”。
国家管网集团表示,国家管网集团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有助于在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期间增加天然气供应主体和供应量,提高LNG接收站、天然气管道设施利用率,确保冬季天然气供应稳定。
 
三峡工程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据悉,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1日宣布,三峡工程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全部程序。根据验收结论,三峡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工程质量满足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总体优良,运行持续保持良好状态,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等综合效益全面发挥。
  三峡工程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和综合效益最广泛的水电工程。监测表明,拦河大坝及泄洪消能、引水发电、通航及茅坪溪防护工程等主要建筑物工作性态正常,机电系统及设备、金属结构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防洪方面,从蓄水至2020年8月底,三峡水库累计拦洪总量超过1800亿立方米。2010年、2012年、2020年入库最大洪峰均超过70000立方米每秒,经过水库拦蓄,削减洪峰约40%,极大减轻了长江中下游地区防洪压力。
  发电方面,三峡电站是世界上总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站,输变电工程承担着三峡电站全部机组电力送出任务。截至2020年8月底,三峡电站累计发电量达13541亿千瓦时,有力支持了华东、华中、广东等地区电力供应,成为我国重要的大型清洁能源生产基地。
  航运方面,三峡工程显著改善了川江航道通航条件,三峡船闸自2003年6月试通航以来,过闸货运量快速增长,2011年首次突破1亿吨,2019年达到1.46亿吨。截至2020年8月底,累计过闸货运量14.83亿吨,有力推动了长江经济带发展。
  生态与环境保护方面,至2020年8月底,三峡电站发出的优质清洁电力能源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3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69亿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
三峡工程建设中的移民工程共搬迁安置城乡移民131.03万人。验收结论显示,移民生产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库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移民迁建区地质环境总体安全,库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海外经济·
 
美智库建言下任美国总统加入亚投行、重返CPTPP
 
据报道,距离11月3日的美国大选投票日进入最后倒计时。无论谁将成为下任美国总统,都将深刻形塑未来四年美国这一全球最大经济体的外交政策。
  10月27日,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发表了一份由该智库多名学者共同撰拟的外交政策建言清单,向下一任美国总统提出了19条具体的外交政策建议,其中包括美国应加入由中国发起的亚投行、重新加入CPTPP、恢复与中国的“和平队”志愿者交流项目和“富布赖特学者”学术交流项目等。
 
苹果被判专利侵权赔偿5.028亿美元
 
10月30日,美国得州法院的陪审团裁定,苹果需为侵犯美国软件公司VirnetX的网络安全专利支付5.028亿美元。
苹果的发言人告诉Bloomberg,对判决感到失望并计划上诉。
双方的纠纷起于十余年前,VirnetX认为苹果在旗下软件FaceTime、iMessage和iPhone的功能VPN on Demand中侵权。 
·研究探索·
 
“十四五”应统筹发展和安全
 
  10月31日,“证券时报社专家委员会2020年秋季座谈会”在京举办,与会专家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展开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表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这可从三方面来理解。
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布局考虑将在既往应对周期性和结构性挑战基础上做加法。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必须从安全角度做出相应部署。
二是市场主体安全是最重要、最具基础意义的。目前减税降费执行效果较好,未来金融政策安排也应该把保企业保市场主体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明确地提出来。
三是财政安全是最后一道防线。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必须扩张。扩张操作不能只看收益,还要看成本,须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基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考量加以抉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指出,从当前的宏观经济数据和对微观主体的调研感受看,目前工业生产能力恢复得比较快,部分行业的供给能力已接近疫情前的水平,但需求侧仍相对较弱。当前需求侧刺激政策在边际减弱,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刺激政策短期内不需要再加力了,不过,很多前期出台的临时政策到明年一季度就要到期,要对这些政策的到期有提前过渡性的安排,以平滑临时性政策集中退出对明年经济的影响。
  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当前海外疫情的二次暴发对全球经济复苏的影响不能低估,经济增长前景的不明朗会加剧全球金融风险,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可能会是中长期的。中国由于疫情防控得当率先实现经济复苏,外资今年以来不断赞扬人民币资产是不可或缺的投资机会,但这也有可能会造成资本的过度流入和资产泡沫,为未来埋下风险隐患,需要警惕。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何德旭认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其中也包括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受疫情影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密切关注地方政府、企业,包括房地产企业和中小商业银行等三类主体的金融风险,也要高度关注金融风险的传染问题。
陈道富认为,中国未来5~10年的表现或将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亮点,是中国能否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腾飞的重要窗口。如果能抓住这个窗口期,解决一些结构性问题,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动力和空间可能会更好。在这一窗口期,如果宏观经济发展能熬过调整期,在微观上让市场主体自主成长,不同主体之间能够发挥应有的功能,中国在“十四五”期间就能抓住机遇,实现更好的发展。
 
·社团工作·
 
全国工商联公布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
 
11月1日,2020中国(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论坛在浙江温州召开。论坛期间,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报告显示,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程度明显好于去年,要素保障整体良好,法治建设大幅提升,抗疫惠企政策获得感强,市场准入持续扩大,创新政策落实提升。
  “鞋子合不合脚,穿鞋的人最清楚;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的感受最直接。”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兆前介绍,在百分制下,样本企业对所在城市营商环境的总体评分为74.46分,法治环境第一81.44分,市场环境第二77.56分,比去年大幅提升16.5分,“五大环境”评分较去年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李兆前表示,“这说明各地民营企业对各级党委政府一年来密集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协力组织抗疫、推进复工复产等一系列工作和举措的充分认可。这份认可,在我们进入后疫情恢复发展阶段的现在,显得弥足珍贵。”
  据了解,今年6月至10月,全国工商联组织开展了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今年的营商环境评价一如既往体现样本容量大、评价体系稳、企业感受真、报告结论实4个特点。
  此次调查收回大中小微民营企业有效问卷40216份,有效数据1200多万条。其中,继续沿用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保持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不变,只是根据新冠疫情等新形势进行了局部微调;参与调查的企业保持基本稳定,涵盖东中西地区、各行业大中小微企业。调研过程中,坚持“让企业说真话,反映企业的真实感受”,利用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系统和组织网络,全部问卷由企业直接线上填报。最后,采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调查分析人员对所得结论不做任何人工干预,不掺杂任何人为因素。
  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
  1.要素保障整体良好,期待更多成本下降
要素环境方面。企业对要素资源获得与保障的满意度评价较高,5分制得分为4.14分,较去年小幅提升;对要素成本下降满意度略有提升,但3.38分仍然偏低。具体来说,企业对用电、用水、用气保障满意度最高,对用工、用地、热能保障满意度虽较去年有所提升,但仍比较低。浙江、江西、山东等省份企业对要素成本下降总体满意度较高,广西、江西、吉林等省份企业对用工成本下降满意度较高,江西、浙江、山东等省份企业对用地成本下降满意度较高。
从城市来看,温州、杭州、宁波、衢州、上海等城市要素环境受到企业高度认可。
关于要素环境优化,企业希望政府优先在用电成本下降、融资成本下降、用工成本下降方面提供更多支持,以缓解经营压力。
  2.法治建设大幅提升,依法维权更受信任
  法治环境方面。企业对涉企法规的立、改、废满意度达3.95分,较去年的3.62分大幅提升。企业对政法系统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法院满意度评分均超过4分,其中法院得分4.05分,提升幅度最大。关于法院涉企工作,西藏、江苏、上海等省(市)对审判公正满意度较高,天津、广西、江苏等省(市)对立案效率满意度较高。关于维权方式,企业家优先选择的是诉诸法院38.05%、向政府部门申诉37.40%,而托人向领导反映和向媒体反映等分别仅为2.57%和6.98%,说明依法维权、通过公权力裁定维权更受到企业的广泛信任。从城市来看,温州、德州、衢州、宁波、淮安等城市法治环境受到企业高度认可。关于法治环境优化,企业主要有三项期待:建设企业维权统一服务平台、建立法律机关部门间涉企协调机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等。
  3.抗疫惠企政策获得感强,减税降费效果明显
  政务环境方面。疫情发生以来密集出台的惠企政策,企业获得感强,认可度高。在诸多政策中,企业认为最有效的三项政策是“亏损企业延期缴税”“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被认为最有效的三项金融支持政策是“对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中长期贷款”“对还款困难企业的展期或续贷”。在减税降费方面,近七成企业表示2020年上半年税费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近1/4企业认为下降幅度超过40%。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企业满意度较去年提升,浙江、江西、吉林等省企业对此评分较高。关于投资项目审批,近六成企业表示审批速度加快,山东、浙江、江西等三省份企业感受最强烈。从城市来看,苏州、宁波、济南、南京、上海等城市政务环境受到企业高度认可。关于政务环境优化,企业希望在减税降费、网络办事、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强工作。
  4.市场准入持续扩大,民生领域更受关注
  市场环境方面。企业反映民间投资进入门槛降低最明显的三个领域是教育、医疗和养老。这三个民生领域在疫情后改革力度最大,也受到了民营企业的广泛关注。海南、广东、广西等省企业进入教育领域更加便利,海南、西藏、吉林等省企业反映医疗领域更加放开,吉林、辽宁、河北等省企业表示养老领域门槛降低。关于产业发展,企业最希望加大力度的三个方面是政府引导与扶持、高端人才储备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对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而言,企业期待政府在产业基础、高端人才储备、政府引导与扶持等方面精准发力。在公共服务体系与生态环境方面,企业反映近一年来生活配套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等三方面有较大改善。从城市来看,苏州、宁波、上海、温州、杭州等城市市场环境受到企业高度认可。关于市场环境优化,企业希望在产业政策支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方面加强力度。
  5.创新政策落实提升,企业期待更多人才资源支持
  创新环境方面。企业对创新政策含金量、政策落实效果和政策完备性的满意度均有明显上升。在科创资源与创新氛围方面,企业对创新平台与服务体系、创新创业政策力度满意度较高。就高端人才吸引力而言,上海、北京、浙江等省(市)企业评分较高。关于吸引创新型人才,企业希望加大力度的四个方面是,加大创新型人才激励(如人才补贴等)、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强化人才落户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受疫情影响,优质医疗资源需求比例较去年提高,但人才激励、住房保障和落户保障需求均较去年降低,说明创新人才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帮助。从城市来看,杭州、苏州、上海、宁波、广州等城市创新环境受到企业高度认可。关于创新环境优化,企业期望在高端人才引进、财政补贴政策支持、高等教育资源投入等方面持续改善。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正式发布
 
  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组织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以下简称"路线图2.0")正式发布。
  技术路线图2.0进一步研究确认了全球汽车技术"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客观评估了技术路线图1.0发布以来的技术进展和短板弱项,深入分析了新时代赋予汽车产业的新使命、新需求,进一步全面描绘了汽车产品品质不断提高、核心环节安全可控、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新型产业生态构建完成、汽车强国战略目标全面实现的产业发展愿景,提出了面向2035年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六大目标,即我国汽车产业碳排放将于2028年先于国家碳减排承诺提前达峰,至2035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新能源汽车将逐渐成为主流产品,汽车产业基本实现电动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持续优化,产品大规模应用;关键核心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协同高效、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建立汽车智慧出行体系,形成汽车、交通、能源、城市深度融合生态;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成熟,具备引领全球的原始创新能力。科学规划了"1+9"的技术路线图,即总体技术路线图和节能汽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智能制造与关键装备、汽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总成系统、充电基础设施、汽车轻量化9个细分领域技术路线图。
  近年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围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开展了大量的系统性研究,出版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及其系列年度评估报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旨在为政府、产业界、科研界提供决策支撑和参考。下一步,在装备工业一司的指导下,汽车学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技术路线图进行深入解读并开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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