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183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习近平要求加强量子科技发展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
商业银行法再迎全面修订
证监会将完善相关制度推动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上交所公开纪律处分具体标准
科创板网下初步询价最多两次报价
科创板自律委倡议保障股票发行承销工作规范有序
工信部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发改委公布深圳综改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山西将对14个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
安徽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三季度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4%
·企业动态·
长三角超导产业链联盟启动运营
阿里投36亿美元收购吉鑫控股约70%股权
·海外经济·
美联储官员呼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资产泡沫
美国2020财年财政赤字创历史新高
英国将做好无法与欧盟达成贸易协议的准备
·研究探索·
专家学者热议中国贫困治理的路径与经验
·社团工作·
中物联披露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985.21点
·国内财经·
习近平要求加强量子科技发展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6日下午就量子科技研究和应用前景举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是其中一个关键变量。我们要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向科技创新要答案。要充分认识推动量子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量子科技发展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把握大趋势,下好先手棋。
习近平指出,近年来,量子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领域。加快发展量子科技,对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了解世界量子科技发展态势,分析我国量子科技发展形势,更好推进我国量子科技发展。
习近平强调,量子力学是人类探究微观世界的重大成果。量子科技发展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战略价值,是一项对传统技术体系产生冲击、进行重构的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将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我国科技工作者在量子科技上奋起直追,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创新成果。总体上看,我国已经具备了在量子科技领域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量子科技发展存在不少短板,发展面临多重挑战。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道路,坚定信心、埋头苦干,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在关键领域实现自主可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增强我国科技应对国际风险挑战的能力。
习近平指出,要系统总结我国量子科技发展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深入分析研判量子科技发展大势,找准我国量子科技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统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工程技术研发,培育量子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量子科技国际竞争制高点,构筑发展新优势。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前瞻布局。要加强战略研判,坚持创新自信,敢啃硬骨头,在组织实施长周期重大项目中加强顶层设计和前瞻布局,加强多学科交叉融合和多技术领域集成创新,形成我国量子科技发展的体系化能力。
习近平指出,要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要加快营造推进量子科技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形成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要保证对量子科技领域的资金投入,同时带动地方、企业、社会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对量子科技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建设,完善科研管理和组织机制。
习近平强调,要加快基础研究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量子科技发展取决于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颠覆性技术的形成是个厚积薄发的过程。要统筹量子科技领域人才、基地、项目,实现全要素一体化配置,加快推进量子科技重大项目实施。要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畏艰难险阻,勇攀科学高峰,在量子科技领域再取得一批高水平原创成果。
习近平指出,要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重大发明创造、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在人才。要加快量子科技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量子科技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建立适应量子科技发展的专门培养计划,打造体系化、高层次量子科技人才培养平台。要围绕量子科技前沿方向,加强相关学科和课程体系建设,造就一批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大势、善于统筹协调的世界级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发现一批创新思维活跃、敢闯“无人区”的青年才俊和顶尖人才。要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顶尖科学家负责制,给他们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勇挑重担。要用好人才评价这个“指挥棒”,完善科技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把科研人员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营造有利于激发科技人才创新的生态系统。
商业银行法再迎全面修订
10月16日,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商业银行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的第三次修改,前两次分别是2003年、2015年。
央行表示,近十余年来,我国银行业飞速发展,参与主体数量急剧增加,规模持续壮大,业务范围逐步扩展,创新性、交叉性金融业务不断涌现,立法和监管面临很多新情况,现有的大量条款已不适应实际需求,亟待全面修订。
现行的2015年版《商业银行法》共九章95条。《修改建议稿》共十一章127条,其中整合后新设或充实了四个章节,分别涵盖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保留银行分业经营要求
《修改建议稿》明确将根据银行资产负债规模、风险水平、系统重要性等因素,对银行实施全面持续的差异化监管,并明确要在风险监管指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事项和具体要求、现场检查频率和其他监管措施强度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差异化监管标准。
《修改建议稿》还新设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章节,吸收现行监管制度中的有益做法,增设股东义务与股东禁止行为。突出董事会核心作用,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等事项。提升监事会独立性与监督作用,建立监事会向监管机构报告机制。健全内部控制,规范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与关联交易管理。
《修改建议稿》新增多项保护客户权益的要求。如明确银行向客户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过度放贷和掠夺性放贷,应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利率,不得提供明显超出客户还款能力的授信。不得捆绑销售,不得对产品和服务实行强制性搭配销售或者在合同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个人信息,不得篡改、倒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
不过,与此前市场建议以及传闻所不同的是,在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方面,《修改建议稿》延续了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再次强调“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健全处置与退出安排
在总结前期针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建议稿》对《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风险处置要求进一步细化,建立风险评级和预警、早期纠正、重组、接管、破产等有序处置和退出机制,规范处置程序,严格处置条件。这与监管部门此前多次提及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机制的思路一脉相承。
例如,《修改建议稿》明确商业银行因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等原因影响存款安全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依据三类情形采取不同的早期纠正措施。《修改建议稿》还进一步丰富《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接管事宜,新增接管条件、接管组织职责、过桥商业银行要求,并细化破产清偿顺序。
具体来说,在接管条件方面,《修改建议稿》明确,商业银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已经或者可能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持续经营,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并成立或者指定接管组织,具体实施接管工作:一是资产质量持续恶化;二是流动性严重不足;三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五是资本严重不足,经采取纠正措施或者重组仍无法恢复的;六是其他可能影响商业银行持续经营的情形。
此外,与商业银行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负面效应相比,目前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低,因此,《修改建议稿》也专门在第十章法律责任章节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扩充违规处罚情形,增设对商业银行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员的罚则。引入限制股东权利、薪酬追索扣回等措施,强化问责追责。大幅提高罚款上限,针对多项商业银行违法行为,将罚款规模从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放宽至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证监会将完善相关制度推动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北京市2020年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大会”上表示,完善制度供给及相关政策安排是推动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税收政策也是REITs产生和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他表示,希望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先进行公募REITs试点相关的工作推动、落地,进而在法律框架和税收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明确。
李超强调,需要远近结合,依托现行法律法规推出REITs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完善制度供给和相关制度安排,促进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础设施领域入手,以公募资金+资产支持证券模式推出公募REITs试点是现实可行的一种选择。与成熟市场相比,目前的基础设施REITs交易结构和层级略多,交易规则性有待进一步检验。试点方案依托现行法律框架,充分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实践,力求坚持REITs的实质。
李超表示,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各方合力,确保公募REITs行稳致远。将国际实践和中国国情相结合,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REITs发展道路,在试点过程中,希望相关各部门、各参与机构、企业发挥合力,稳步推进试点进程,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确保业务行稳致远。
李超认为,北京市高度重视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出台了支持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政策,此举为公募REITs试点取得进一步的成果坚定了信心。
今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中国版基础设施公募REITs正式启动。
深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沙雁在大会上介绍,试点通知发布以来,深交所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已基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目前,交易所配套规则已公开征求意见。试点项目储备超过20个,正在就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产权过户、国资转让、税收政策等具体问题进行逐一沟通。业务系统开发改造已初步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受理试点项目的申报,也正在做好二级市场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深交所正积极准备迎接首批产品的成熟落地。
上交所公开纪律处分具体标准
据悉,为了适应上市公司监管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结合新《证券法》实施要求,以“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监管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10月16日正式发布施行。这是上交所首次对外公开纪律处分的具体标准。
今年9月4日至18日,上交所已就《处分标准》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来看,各方反馈积极正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于建议进一步细化、量化适用标准,明晰裁量情节,将违规“红线”划得更细、更密等方面。
《处分标准》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分则、附则四章。“总则”补充细化了制定依据,明确《处分标准》的适用主体以及可实施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般规定”对实施纪律处分过程中遵循适用的基本原则、考量情形、责任区分原则等予以规定,包括一般性从重、从轻、减轻、免除等考量情节,“脱胎换骨”、更换实控人后的责任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责任区分,董监高个人责任区分,公开认定、惩罚性违约金、合并处理原则的适用等。“分则”分五节规定了具体处分标准,主要涵盖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证券买卖及权益变动披露等三个方面,并对证券服务机构违规专节规定,同时设置违规兜底条款,保证《处分标准》的完整性与周延性。“附则”对《处分标准》适用实施作出补充解释。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公开发布《处分标准》,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组成内容,是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强化精准监管的具体步骤,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监管透明度,规范监管履职行为。去年以来,证监会多次强调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本次制定《处分标准》,上交所遵循“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以更好落实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为目标,着力精细责任区分。尤其在当前经济环境复杂,部分上市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实事求是地对违规行为做好责任区分,既体现监管威慑,又尽量避免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协同各地证监局,继续督促上市公司专注主业、改善经营、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是积极落实“精准监管、科学问责”要求,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三及时”特点,执行落实好《处分标准》。及时有效处理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重大恶性违规案件,实事求是地做好责任区分,增强自律监管的公信力。二是主动适应监管形势与市场实际,持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优化完善类型化违规处理标准。条件成熟后,以监管问答、实施细则等方式适时对外公开,增加法制供给,更好地满足服务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需求。三是结合《处分标准》的解释适用,做好培训服务、与当事人沟通解释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市场正确理解纪律处分的监管逻辑及处理标准,强化事前警示及预防作用,提升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规范运作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违规。四是持续深化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的衔接配合,通过依法依规做好纪律处分工作,有效加强对违规行为的一线监管,形成资本市场的监管合力,协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科创板网下初步询价最多两次报价
日前,上交所向相关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程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和承销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自10月19日起,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
一是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二是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部门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和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北京一位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人士表示,原来科创板网下询价可无限次修改,根据新的监管要求,未来将不再允许网下投资者多次改价,降低了网下投资者报价趋同的可能性,增加串通报价的难度。
深圳一位基金公司风控人士也反馈,10月15日已收到相关通知。“新的规定出台主要是担心机构互相之间报价泄露,导致大家跟风修改价格。”
科创板自律委倡议保障股票发行承销工作规范有序
据上交所10月16日披露,2020年7月底,第一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召开了第七次工作会议,该次会议总结分析了科创板开市以来新股发行的整体情况,研究讨论了促进证券公司优化股票发行承销工作的措施安排,并提出了行业倡导建议。
会议认为,科创板运行一年来,新股发行总体运行平稳,市场各方参与踊跃,相关制度机制对证券公司的组织市场能力、开展发行承销业务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律委建议,在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业务开展过程中,证券公司应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提供更好服务、发挥更大作用,承担落实相应职责。基于上述考虑,自律委就促进证券公司优化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工作提出如下行业倡导建议:一是建议发行人股东合理安排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鼓励原则上将前述股份全部托管在为发行人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并由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交易委托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对股票减持的集中管理,发挥保荐机构的组织市场能力。二是建议承销机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主承销商核查披露要点》,勤勉尽责开展相关核查工作,依法审慎发表核查意见,协助发行人自主理性实施战略配售、提升内在价值。
对此,附表的《核查披露要点》提出了10条关于战略投资者的基础性要求,包括是否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是否具有较强资金实力、是否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是否承诺按照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股票、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是否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是否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战略配售、是否承诺获配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是否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战略配售以及是否存在《业务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此外,在以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参与战略配售、以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参与战略配售、以符合《业务指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三种具体情形下,自律委分别提出了是否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协同关系、是否由国务院部委等同级别及以上机关单位发起设立、是否符合发行人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等共计12条核查披露要点。
自律委方面还表示,各成员单位将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议决议,并呼吁科创板保荐机构、承销机构等共同遵守上述行业倡导建议,拟上市企业和其他相关各方积极配合,保障股票发行承销工作规范有序,支持科创板市场平稳发展。
据了解,作为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市场化的重要创新举措,由科创板股票发行一级市场主要参与主体组成的自律委对行业规范运作、市场公平运行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咨询意见建议,发挥了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
在9月中下旬召开的第八次工作会议上,自律委就维护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发布了行业倡导,呼吁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业务规则,买方机构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规范参与新股报价,卖方机构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制作等业务活动开展的严肃性、客观性与专业性。
该行业倡导发布后,科创板新股询价的审慎性和独立性明显改善。从报价结果看,大部分询价机构遵循了研究的独立性,报价离散度有一定提升。据了解,有些项目中报价集中度最高所对应价格的配售对象数量占比已低于5%。
工信部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10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试点示范内容,即: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
发改委公布深圳综改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10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共六方面40条事项。其中,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清单》提出,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推出深市股指期货;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深交所上市等。
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介绍,《清单》包括六个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据统计,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到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这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清单》提出,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推出深市股指期货,不断丰富股票股指期货产品体系。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深交所上市,强化创新企业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赋予深圳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审批权限。
在营商环境方面,《清单》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扩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支持深圳在无人机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
在对外开放方面,《清单》提出,将先行先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授权深圳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财信国际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表示,《清单》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提出的一系列事项,通过不断丰富投资品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与风险管理需求,提高市场流动性,增强A股吸引力。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与国际一流资本市场看齐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圳增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继续发挥中国“走出去”重要窗口作用。此外,资本市场改革举措着重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在前所未有的政策红利支持下,深圳有望抢抓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创造出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更大奇迹。
在伍超明看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0月11日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与其附件《清单》均重点提出支持深圳在要素市场化配置,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试先行。一是因为深圳资本市场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众多宝贵经验,有望继续引领国内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纵深发展。二是国内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核心在于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作为全国一流科技创新企业集聚地与培育摇篮,具备率先实施相关改革举措的土壤,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用,激发创新活力,同时也为政策进一步向全国其他城市推广树立良好榜样作用。
此外,宁吉喆透露,《清单》将分批推出滚动实施。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分若干次,滚动研究制定授权清单,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成熟一批,推出一批,滚动接续,压茬前行,蹄急而步稳地推进综合改革试点。
山西将对14个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联合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山西省将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10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方案实施相关情况。
《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用电实行市场充分竞争交易。配套的支持措施包括: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利用小时数不受限制;鼓励燃用低热质煤的发电机组优先参与交易;鼓励以风火打捆方式参与交易等。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确定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山西实现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必须集中优势资源,集聚各方力量,优先推动发展。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化交易用电企业备案(试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备案的原则、条件、程序、要求等内容。《备案通知》提出的备案原则是:推进本省煤电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为主,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按照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市级审核、公示备案的程序,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
按照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明确的内容,结合山西省实际,重点支持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14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
安徽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据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近日制定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安徽银行业保险业一体化建设和支持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33条举措,重在引领全省银行业保险业提高政治站位,将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强化“两个坚持”,为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重点突出“两个推动”。一是推动安徽银行业保险业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重从机构、资本、经营、服务、信贷、区域定位六个方面探索,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先行先试,加大机制、业务、服务创新、联动、合作,在机构体系完善、夯实资本发展后劲、提升同城金融服务水平、打造城市特色金融定位等方面着力,建立健全适应一体化发展的金融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金融一体化发展经验,逐步建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高质量的一体化银行业保险业发展体系,稳步提升地区综合金融实力。二是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大力支持安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先进制造业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金融投入、模式创新、银政联动、对接服务、机制完善等方面聚焦战略新兴产业、科创平台搭建、科创孵化服务、制造强省战略、安徽自贸区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打造“三地一区”。重点围绕“1+3”,在稳定供应链产业链以及促进内外需“三驾马车”加快增长方面着力支持,推动形成区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重点鼓励在信贷供给、城市改造、乡村振兴、薄弱领域发展以及金融营商环境方面加强改进,着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指导意见》提出了多个引导性目标任务。在总量上,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吸引更多资金聚集投放安徽省,力争省内信贷投放显著增长,增速快于全国、在长三角区域靠前,信贷在全国占比与GDP占比基本匹配,保费收入增速明显高于经济增速。在结构上,逐步推动实现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与各产业在经济中的贡献度总体匹配,力争实现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先进制造业和绿色领域贷款显著增长,推动安徽省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明显增长,制造业贷款与制造业GDP贡献度基本匹配等目标。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坚守定位、突出特色,有针对性制定支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监管部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建立专门的统计监测制度,行业协会指导推动区域行业协作交流,引领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助力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安徽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三季度中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4%
10月16日,中国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前9个月,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全国实际使用外资718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折合1032.6亿美元,同比增长2.5%。中国今年以来实际使用外资首次实现人民币、美元累计指标“双转正”。
从单月情况看,9月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99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1%(折合142.5亿美元,同比增长23.7%),连续6个月实现同比增长。从季度情况看,三季度全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4%,增速明显高于一季度的-10.8%和二季度的8.4%。
分行业看,1~9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59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高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26.4%,其中电子商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同比分别增长18.5%、92.5%、72.8%、31.2%。
在主要投资来源地中,1~9月,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英国、荷兰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1%、8.6%、32.8%、150%。
商务部此前称,今年以来中国吸收外资成效好于预期,主要得益于应对疫情稳外资政策持续加码、对外企服务保障力度加大、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等原因。为进一步稳定外资,今后中国将加快修订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顾学明表示,今年以来,在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加大的背景下,从4月起,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已经连续5个月实现正增长,进出口也自6月起实现了连续双增长。中国不仅稳住了外资外贸,也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了强劲动力。
当前,受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低迷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稳外资形势依然严峻。不过,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预计,四季度中国利用外资规模将保持平稳。
·企业动态·
长三角超导产业链联盟启动运营
10月15日,长三角超导产业链联盟在上海启动运营。该联盟依托于(上海高温超导产业联盟,上海超导传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奥盛集团上海国际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申能集团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超导、上创超导、中科院技物所、苏州新材料院等国内超导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发起成立。
长三角企业家联盟主席、奥盛集团董事长汤亮表示,超导技术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一项前沿引领技术,被誉为是21世纪电力科技的一场革命,也是一项最具发展潜力的电力应用技术。目前我国已获得超导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成为少数成功建设高温超导电缆示范工程的国家,迈进了世界第一梯队。长三角地区目前已形成了一支从材料生产、低温制冷、电缆集成到电缆应用的完整产业链。
据介绍,相较于常规高压电力电缆受限于绝缘材料的机理、高端的生产装备与测试装备等关键技术的限制,国内超导电缆的研究与国际上同步发展,联盟单位已掌握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超导电缆的设计及制备技术。未来,伴随着超导材料、超导电缆、低温配套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以超导电缆为代表的超导储能、超导限流器等新型超导电力设施的应用将不断拓展。
长三角超导产业链联盟将以服务国家重大能源战略和催生新兴产业为导向,以实现引领未来的技术和产品为最终目标,通过需求牵引,聚焦超导材料、超导电力设备及磁体系统应用工程等重点产业领域,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积极协同联盟内各单位跨学科的深入合作,坚持自主创新、着力突破材料、关键器件、系统集成中的关键技术瓶颈,推动研发成果市场化、产业化,促进联盟在长三角地区的技术引领,逐步形成核心产品进军国际市场。
阿里投36亿美元收购吉鑫控股约70%股权
10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NYSE:BABA、09988.HK,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发布公告称,已通过子公司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计约280亿港元(36亿美元)向Auchan Retail InternationalS.A.及其附属公司收购吉鑫控股有限公司合计共70.94%的股权。后者持有高鑫零售(06808.HK)约51%股权。
这意味着,股份购买后,阿里巴巴与其关联方将持有高鑫零售约72%的经济权益,高鑫零售将并入阿里巴巴财务报表。不过,股份购买须待满足惯常完成条件后方告完成。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完成股份购买后,淘宝中国须按每股8.10港元的要约价以现金就高鑫零售的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强制性无条件全面收购要约。根据该全面收购要约,淘宝中国可能须额外支付最多约170亿港元(22亿美元)收购其他股东持有的高鑫零售股份。
2017年11月,阿里巴巴以约224亿港元入股,直接和间接持有高鑫零售36.16%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4年,阿里巴巴曾入股银泰商业,开启百货业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的探索,并在2017年启动银泰私有化,将新零售的变革全面提速。此外,阿里巴巴还在新零售领域战略投资苏宁、入股三江购物,以及与百联集团达成战略合作。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与高鑫零售合作最初的设想,现在全都变成了现实:高鑫零售旗下大润发和欧尚超市484家门店已经全面实现在线化,并接入饿了么、淘鲜达和天猫超市共享库存业务。所有门店都提供5公里范围内1小时达配送。
·海外经济·
美联储官员呼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资产泡沫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两位高级官员日前呼吁美国加强金融监管,以防范长期低利率政策带来的过度冒险行为和资产泡沫风险。
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埃里克·罗森格伦在英国《金融时报》10月17日刊登的采访文章中说,美联储在执行长期低利率政策的同时,必须有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限制过度冒险行为,否则低利率政策将适得其反。他指出,目前美联储缺乏足够的政策工具阻止企业和家庭过度加杠杆,应重新思考金融稳定问题。
明尼阿波利斯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尼尔·卡什卡里也对《金融时报》表示,需要更严格的金融监管来避免美联储反复救市。他呼吁对大型银行执行更高的资本金要求,认为在市场动荡时期整个金融体系需要从根本上变得更有韧性。他还指出,货币政策不是解决金融稳定风险的合适政策工具。
自新冠疫情在美国暴发以来,美联储已多次出台宽松货币政策支撑美国经济,稳定金融市场。今年3月,美联储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下调到零至0.25%之间。多数美联储官员预测,这一利率区间将保持到2023年不变。长期低利率政策在促进美国经济复苏的同时,也引发部分美联储官员对于金融风险上升的担忧。
美联储负责金融监管的副主席兰德尔·夸尔斯日前在国际金融协会年会上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建立的银行监管框架经受住了疫情的压力考验,但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短期融资市场仍然暴露出较多脆弱性,并波及美国国债市场流动性,因此亟需对短期融资市场进行进一步监管改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日前发布《全球金融稳定报告》说,得益于各国宽松货币政策的持续支持和全球融资环境保持宽松,短期全球金融稳定风险暂且得到控制;但自疫情暴发以来全球金融脆弱性继续上升,特别是企业流动性压力可能演变为偿付问题,消耗银行资本,阻碍全球经济复苏。
美国2020财年财政赤字创历史新高
据悉,美国财政部10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受大幅增加财政支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2020财年(截至今年9月30日)美国财政赤字达到创纪录的3.13万亿美元,远高于上一财年的9844亿美元。
数据显示,2020财年美国财政收入约为3.42万亿美元,略低于上一财年的3.462万亿美元;财政支出约为6.552万亿美元,高于上一财年的4.447万亿美元。2020财年联邦财政赤字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上一财年的4.6%升至15.2%,创1945年以来新高。
为应对疫情冲击,自3月以来,美国国会已出台总额约3万亿美元的经济纾困法案。随着疫情持续蔓延,美联储官员和经济学家都呼吁国会出台新一轮财政救助方案,但白宫与国会两党议员对于救助方案的细节仍存在较大分歧。
美国独立研究机构联邦预算问责委员会主席马娅·麦吉尼亚斯当天发表声明说,美国财政部数据显示,2020财年美国公共债务达到21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DP的102%;上一次美国公共债务超过经济总量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
麦吉尼亚斯表示,经济复苏后美国应重视削减债务,因为债务增长过快的经济不可持续。
英国将做好无法与欧盟达成贸易协议的准备
据报道,英国首相约翰逊10月16日表示,由于欧盟峰会排除了与英国达成类似于欧盟与加拿大全面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英国将做好无法与欧盟达成协议的准备。约翰逊是在欧盟国家领导人10月15日举行会晤讨论英国“脱欧”问题后做出上述表示的。
他说,英国从一开始就寻求与欧盟达成“加拿大模式”的自贸协定,但这次欧盟峰会似乎明确排除了这一模式,英国将做好准备,接受像澳大利亚同欧盟那样的贸易安排。
欧盟与澳大利亚贸易大多依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不过对某些产品有特定协议,澳大利亚目前也正与欧盟就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
约翰逊曾表示,10月15日将是英国与欧盟达成贸易协议的最后期限,如果到时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应接受这一事实”。负责英国“脱欧”事务的欧盟首席谈判代表巴尼耶表示,谈判尚未结束,欧方将努力工作“直到最后一天”,他建议英方将谈判持续到10月底。
根据英欧此前发表的声明,双方谈判最近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显著”分歧,尤其是在渔业、公平竞争环境及治理领域。双方领导人指示首席谈判代表加紧工作,以设法弥合这些分歧。
英国今年1月31日正式“脱欧”,随后进入为期11个月的过渡期。若过渡期内英欧未达成贸易协议,双方贸易自2021年起将回到世贸组织框架下,重新实施边检和关税。
·研究探索·
专家学者热议中国贫困治理的路径与经验
10月16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与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举办的首届发展中国家国家治理高端智库论坛上,来自国内外的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在反贫困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启示展开了热烈讨论。
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在贫困治理实践中逐渐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共同参与,拓展了脱贫攻坚的资源总量,形成了全社会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甄占民在致辞中说,中国举全国之力打响脱贫攻坚战,做到了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强调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在发挥公共机构在贫困治理中的作用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
·社团工作·
中物联披露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985.21点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10月16日披露,本周(2020年10月12日-10月16日,下同),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林安物流集团联合调查的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985.21点,比上周回落0.03%。
分车型看,各车型指数环比有所回落。其中,整车指数为989.09点,比上周回落0.03%;零担轻货指数为968.80点,比上周回落0.01%;零担重货指数为988.96点,比上周回落0.04%。本周,公路物流需求总体稳定,运力供给稳步增长,运价指数运行平稳、略微回调。从后期走势看,运价指数仍可能延续震荡走势,或将有所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