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136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国办出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
五部门公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
工信部修改新能源车企准入规定
两部委联合印发方案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弱项
三部门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推荐工作
国家能源局部署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
郑商所修改会员管理办法
北京严禁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贷公司在京线下展业
河北省出台12项举措清理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武汉光谷科创大走廊核心承载区总规发布
江苏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促流通扩消费
福州出台措施支持货运航空加快发展
广东80条金融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暂免部分直接交易货币对交易手续费
·企业动态·
云煤能源董事长等高管接连辞职
万科"有条件"入股泰禾集团
证监会拟对神州优车、氢动益维信披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
·海外经济·
巴西对中国产铝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智利公布经济复苏计划
·研究探索·
"内循环"和房地产到底是什么关系
·社团工作·
我国启动现代奶业评价体系建设
·国内财经·
国办出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顺势而为、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意见》提出三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鼓励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行业提质扩容,增强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
二是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提供。
三是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更新职业分类,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促进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便捷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
五部门公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联合公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细则》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也会适时调整。
《细则》明确,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具有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有关要求。
《细则》还明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增加及保留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目录规定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增加及保留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增加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为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
现行目录显示,2020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材料基因设备、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等。
从以上类别可以看出,《细则》实施后,意味着以电子信息、计算机、材料等高新技术为核心的高端制造企业可得到税收方面的支持,有助于这类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
据悉,商务部7月31日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实施细则》,商务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提出,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应当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拆解指导手册等相关技术信息。
《实施细则》对回收拆解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应当核验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逐车登记机动车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并收回下列证牌;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尾气后处理装置,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不齐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机动车车架(或者车身)或者发动机缺失的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存在抵押、质押情形的,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在回收利用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六点要求。
一是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对出售用于再制造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按照商务部制定的标识规则编码,其中车架应当录入原车辆识别代号信息。
二是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三是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
四是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尾气后处理装置、危险废物应当如实记录,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处置,不得向其他企业出售和转卖。回收拆解企业拆卸的动力蓄电池应当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者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
五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
六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
工信部修改新能源车企准入规定
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对《决定》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指出,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于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同时,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决定》对《准入规定》的部分附件作出相应修改。
两部委联合印发方案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弱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弱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针对实施目标层面,《方案》明确,截至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的设施能力要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其中,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都要有明显提升。
针对主要任务层面,《方案》提出,各地要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含易地扶贫搬迁后)人口容量和分布,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将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补短板的重中之重。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中央预算内资金不再支持收集管网不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
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污泥浓缩、调理和脱水等减量化处理基础上,根据污泥产生量和泥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处置技术路线。
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地级及以上城市依法有序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
针对保障措施层面,《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中央部署、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要求,推进方案落地实施。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做好督促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对设施补短板项目给予积极支持。
此外,要完善收费政策。各地应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根据当地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动态调整。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尽快实现应收尽收。
同时,要加大支持力度。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各地要将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列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加以落实;及拓宽投入渠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全流程监管能力建设。
三部门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推荐工作
7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水平。推荐的技术装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其中,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三)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水及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技术装备。
国家能源局部署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能源标准化工作,支撑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妥推进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传统领域标准体系优化,做好现行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机制与新型体系机制的衔接和过渡。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在新能源和电力与电工装备新技术领域,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能源融合发展领域,积极推动团体标准扩量提质。着力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
郑商所修改会员管理办法
据悉,郑州商品交易所7月30日发布修订后的《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旧版相比,新办法简化了会员资格转让程序,增加了会员资格终止的情形和办理程序,以及根据上位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等进行的一致性修改。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将原定分别由受让方进行会员资格申请审批程序、转让方进行会员资格转让审批程序,修改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就会员资格转让和取得入会资格提交申请,交易所同步受理和审批,简化程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同时,将《会员资格转让协议书》签订时间由资格转让前调整为交易所批准转让程序后,会员资格转让业务更加规范。
考虑到会员资格管理的完整性,根据《郑商所商品交易所章程》中会员资格终止的基本原则,办法增加了交易所可以取消会员资格的情形和会员放弃会员资格的情形,并明确会员资格终止需经理事会批准和会员资格终止手续办理时限。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修订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期货公司管理客户交易行为的义务。因此,办法中增加了会员应当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管理、交易所可以对会员的客户管理情况实施检查等规定。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办法将会员向交易所报送情形中发生诉讼案件或者经济纠纷的标准由“50万元以上”修改为“重大”,并增加仲裁事项的报送要求。该项规则修改后将与《期货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关于会员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或者出现经营风险的相关规则保持统一,更加适用行业监管现状。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公告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办法修改了“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和交易席位的相关表述。
北京严禁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贷公司在京线下展业
据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7月30日发布公告称,近期,发现部分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助贷公司合作在北京市变相开展线下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公告称,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相关精神,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北京市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对于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
此外,公告还称,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再次提示社会公众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谨慎参与此类金融行为,以防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河北省出台12项举措清理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决定自现在起到2021年底前,在全省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
为确保工作成效,七部门联合出台12项具体举措。
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把生产许可准入,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现场核查。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所生产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完善产品抽检监测制度。探索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户外等媒介平台的广告监管。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重点针对保健食品商业广告、购物短片、医疗养生类节目等。督促播出机构切实落实广告播出三级审核制度,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加强对保健食品商业广告和购物短片广告的监听监看,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督促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以任何形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保健食品直销市场准入,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依据《直销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违法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
行动方案还在严格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武汉光谷科创大走廊核心承载区总规发布
7月30日,武汉东湖高新区正式发布《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总体发展规划》,为光谷未来30年创新发展制定蓝图,并以大走廊为纽带,拉动“武鄂黄黄”协同发展的湖北全域创新格局。
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贯通武汉、鄂州、黄石、黄冈等,其中光谷为整条科创大走廊的核心承载区。
光谷科创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将借鉴美国硅谷、波士顿等全球知名创新廊带建设经验,搭建全新的“1133”创新空间布局。“1条创新主轴”即高新大道,“1个核心创新源”为光谷科学岛,“3大创新节点”为光谷生物城、光谷中心城和武汉未来科技城,“3条千亿大道”为关山大道、光谷五路和左岭大道。
总规划面积16.8平方公里的光谷科学岛,被视为整条大走廊的“皇冠之珠”。该岛主要布局各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进各类国际化高端科研平台和研究型大学,同时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经济应用场景的构建。它的使命,是强化基础研究,在基础技术、通用技术、非对称技术、前沿技术研发上,培育一批引领世界的变革式创新成果。
3条千亿大道定位也各有侧重:关山大道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光谷智道”,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力争2024年GDP达1000亿元。
光谷五路致力于打造“世界光谷”中轴线,重点发展科技服务、现代金融、智慧健康、信息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文化创意、保税研发设计等新兴产业和总部经济,力争2027年GDP过1000亿元。
左岭大道致力于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光电创新智造高地,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力争2024年GDP达1000亿元。
东湖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规划,在源头创新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包括谋划上马一批高水平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科学研究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等。截至目前,沿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创新带,布局40余个国家级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在建(筹划)精密重力测量、脉冲强磁场实验提升装置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江苏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促流通扩消费
据悉,江苏近日出台《关于加快促进流通扩大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提出25条政策措施,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在消费促进提振专项行动中,江苏提出开展消费促进主题活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提振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等4条举措。包括加快新能源停车位建设力度,城市公共停车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为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家电下乡和消费者购买家电等大宗商品给予适当补贴;对出口企业产品进入商超体系,在国标申请认证方面予以快速办理。
流通布局优化专项行动提出加强规划引领、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促进商文旅体跨界融合、打造便民消费圈等4条举措。包括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提升商业服务功能;鼓励开发应用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搭建省级智慧文旅平台,打造在线文旅超市;推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
此外,在市场主体壮大、消费品牌培育、创新转型发展、消费环境营造等专项行动中,意见提出支持传统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和定制服务;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服务、文化和经营创新;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鼓励网订店取、线下配送、直播带货、反向定制、社群电商等商业新模式发展。
福州出台措施支持货运航空加快发展
近日,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货运航空加快发展的意见》,从航班奖励、货量奖励等方面加大对货运航空的支持力度。据悉,福州机场力争到2022年,实现货邮吞吐量45万吨,打造国内一流枢纽机场。
对开通福州直达洲际空白航点的货运定期航班,按照机型及飞行小时给予三年的航班奖励和货量奖励。对新开通福州直达亚洲的货运定期航班,给予三年的航班奖励和货量奖励。对新开通福州直达内地及港澳台地区货运定期航班,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航班奖励。
对于货运代理,通过客运航班腹舱载货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按照进出港货物清单给予年货运增量奖励1元/公斤。
广东80条金融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据悉,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日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
央行等四部门曾于5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26项工作任务。此次实施方案是对《意见》的细化和分工落实。
实施方案包含80条具体措施,涉及五大方面内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每一条具体措施中,都对应了具体的负责单位。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广东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配合做好“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展人民币对外贷款业务等措施。
针对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提出对应措施,包括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积极申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对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推动实施“等效先认”政策;研究在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框架下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等措施。
在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推动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便利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健全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等措施。
此前,央行曾提出“跨境理财通”安排,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居民未来可用个人身份,投资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港澳个人投资者也可投资大湾区的内地银行理财产品。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暂免部分直接交易货币对交易手续费
据中国外汇交易中8月3日披露,为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企业汇兑成本,促进银行间人民币外汇直接交易市场发展,经批准,自2020年8月1日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暂免人民币对新加坡元、卢布、林吉特、新西兰元、南非兰特、沙特里亚尔、阿联酋迪拉姆、波兰兹罗提、匈牙利福林、土耳其里拉、韩元和泰铢十二个直接交易货币对竞价和询价交易手续费,暂免期三年。
·企业动态·
云煤能源董事长等高管接连辞职
7月30日晚间,云煤能源(600792)发布公告,董事会于当日收到上市公司董事长彭伟、常务副总经理周春宏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告披露,因工作调整原因,彭伟申请辞去在云煤能源第八届董事会中担任的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周春宏申请辞去在云煤能源担任的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云煤能源表示,彭伟的辞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周春宏的辞职不会影响云煤能源的日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彭伟、周春宏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云煤能源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上市公司董事会选出新任董事长前,将由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炳海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早在6月29日,云煤能源董事会还收到董事会秘书张炜强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炜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其本人不再担任云煤能源任何职务。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云煤能源财务总监张琳代行董秘职责,直至上市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将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万科“有条件”入股泰禾集团
泰禾的困局或迎来解题契机。7月31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通知函,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万科全资子公司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拟以4.9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对应总对价约24.3亿元。该等标的股份包含了表决权、资产收益权等完整的股份权利。本次交易完成后,万科将成为仅次于持股48.97%的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之后的第二大股东。
公告指出,本次交易需泰禾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泰禾恢复正常生产,能支持泰禾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能得到泰禾与万科的一致认可。
同时,万科对泰禾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且已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拟议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不存在影响拟议交易的重大问题;泰禾的资产、债务及业务等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不利变化。
证监会拟对神州优车、氢动益维信披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
据证监会7月31日披露,近期证监会对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 Inc.)境内关联的新三板挂牌公司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优车)、北京氢动益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动益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稽查。
经查,2019年1月,神州优车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兴业)收购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7%的股权,神州优车在2019年一季报和半年报披露的财务报表中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其中,神州优车2019年一季报涉嫌少计资产不少于96.23亿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58.32%;神州优车2019年半年报涉嫌少计资产不少于101.86亿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64.05%。
氢动益维与神州优车和瑞幸咖啡存在关联方关系,2017年,氢动益维与神州优车发生关联交易4,264万元,合计占氢动益维当期净资产的53%;2018年,氢动益维与瑞幸咖啡、神州优车共发生关联交易5,850万元,合计占氢动益维当期净资产的56%。氢动益维2017年和2018年未按规定披露其与神州优车和瑞幸咖啡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情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证监会于近日向两案相关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推进上述案件后续处理。
·海外经济·
巴西对中国产铝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7月2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铝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智利公布经济复苏计划
据悉,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智利总统皮涅拉7月31日宣布经济复苏计划,包括政府将采取就业补贴计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公共投资等措施。
皮涅拉当天在国会大厦发表国情咨文演讲时说,目前智利面临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衰退带来的挑战。疫情令智利失去180万个就业岗位,恢复就业是经济复苏计划的重要目标。
他宣布,政府将实施一项约20亿美元的就业补贴计划,受益者将超100万人。政府还将在2020年至2022年投资340亿美元加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私人投资提供政策支持等。
皮涅拉还宣布,智利计划在未来五年加大投资发展5G网络。
世界卫生组织7月31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智利新冠累计确诊病例达355667例,累计死亡病例达9457例。
根据智利宪法规定,总统每年6月1日在国会发表国情咨文演讲,总结国家治理状况,介绍政府主要施政计划及具体举措。今年,受疫情影响,国会同意总统国情咨文演讲推迟至7月31日举行。
·研究探索·
“内循环”和房地产到底是什么关系
证券时报8月4日刊发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撰写的文章指出,构建国内大循环,至少从中短期来看,房地产是这个“大循环”中不可或缺的分支。
国家近期反复对构建“国内大循环”重申、强调,并将其视为是未来重要的战略举措。国内大循环,最重要的抓手,就是扩大内需。由此,一个简单的逻辑就是,要夯实“房住不炒”,防止房地产虹吸居民收入、阻滞居民消费、拉大收入差距,让扩大内需的发力点惠及众多中小微和双创企业,带动居民就业,稳定收入预期,自发修复内需动力,以涓涓细流汇成内循环的大河。
所以,市场很担心楼市迎来新一轮打压式调控。7月24日,高层在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了下一阶段房地产调控的基调,比如时刻绷紧调控这根弦;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紧接着,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房住不炒”。7月以来,各地楼市政策明显收紧,深圳、东莞、宁波、南京等热点城市限购全面升级,直指投机炒房抬头,有的城市一个月内高频率地出台调控政策。
从数据上看,刚刚过去的7月,热点城市交易量“冲高回落”,既有积累需求疫后释放殆尽的迹象,也有需求端管控严格,市场预期转淡的影响。笔者认为,站在传统“周期论”的角度,看待下半年及未来地产的变化,是有失偏颇的。其实,大家关注到的只是少数舆论冒头的城市,全国层面而言,下半年及未来会更加强调“一城一策”。单看一线城市,深圳对投机炒房一通暴击,但北京为了消化限竞房的高库存,近期取消了土地限价的管制。
截至7月30日,今年北京共成交商品住宅地块34宗,其中28宗不限价。笔者所在的广州,尽管市场开始回升,但新房销售仍以促销为主,折上加折的现象很普遍。一线城市尚且如此,二线城市将“一城一策”做得就更到位了。
比如,7月21日长春将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浮10%,但同一天将三环内限售取消了;7月7日宁波收紧了户籍和非户籍人口在市五区的限购政策,但半个月后的22日,无房家庭在市六区可优先认购一套房。
这一收一放,可谓张弛有度,目的是维持楼市一定活跃度。放眼全国,也是如此。总结近期的调控政策,会发现“优先购房”的规则是共性,摇号也好、直接认购也好,各地都给刚需、人才等提供了买房的绿色通道。站在宏观的角度,政策这样做微观设计是很好理解的。高层会议讲到,我国经济当前面临的问题,很多是长期结构性问题,要作“持久战”的准备。同时,会议还首次提出,完善宏观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什么意思呢?当前,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确定性较大,我们遇到的这些中长期的问题,既包括房地产、隐性债务、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等老问题,也包括新冠疫情、外部环境变化等新问题。这些问题的应对,超越了以应对经济短周期波动为主的传统逆周期政策框架,亟需建立一套战略站位更高、更针对于缓解中长期问题的调控框架,即“跨周期设计和调节”。
就地产而言,客观讲,对消费的短期拉动、财政的短期贡献、投资的短期稳定,地产功不可没。上半年,经济明显好于预期,明理的人都应该清楚,地产在其间的分量。既然如此,就应该尽力腾挪常规政策的空间,以持久战的智慧性打法,以跨周期的长远视角去解决问题。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何2019年底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目标。构建国内大循环,至少从中短期来看,房地产是这个“大循环”中不可或缺的分支。
其实,这几年地产调控一直是这样的思路,看全国商品房销售量,过去3年在历史高位上拉出一条直线,热点城市也如此,这多半要拜“一城一策”所赐。下半年及未来,调控会更加强调“一城一策”。即便是严厉调控的城市,也在极力呵护市场、保护刚需。再说,不管是继续推进城镇化,还是打造都市圈“增长极”,抑或消费升级,房地产的增量空间还很大。
·社团工作·
我国启动现代奶业评价体系建设
据近日在北京举行的现代奶业评价体系建设启动会披露,中国奶业协会日前发布的《现代奶业评价 奶牛场定级与评价》团体标准于8月1日正式实施。专家认为,标准的发布有助于推动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水平提升,促进奶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亚清介绍,发布《现代奶业评价 奶牛场定级与评价》团体标准是现代奶业评价工作迈出的第一步,从布局合理化、养殖规模化、管理智能化、发展持续化、生产标准化、品种优良化、动物福利化、产品优质化八个方向,规定了现代奶牛场全面评价的方式、方法和定级标准。
据了解,现代奶业评价体系建设包括奶牛养殖和乳品加工两方面,内容主要涵盖现代化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中国奶业协会在开展现代奶牛场的定级评价工作后,还将加快调研并启动实施乳品加工企业现代化评价工作。
奶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据悉,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我国规模化奶牛场建设依然持续推进,奶牛养殖存栏稳步增长,主要乳品企业销售恢复到九成以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生鲜乳产量同比增长了7.9%。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现代奶业发展步伐。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奶业实现全面振兴,奶源基地、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王俊勋表示,通过建立系统性的奶牛场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让评价成果成为奶牛养殖场户的荣誉,并帮助改进各个生产环节工作,提高牧场管理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质量效益,将为加快推进奶业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