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134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政治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国办发文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证监会部署下半年九大重点工作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底
沪深交易所规范公司债券置换业务
沪深交易所就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
证监会修订并购重组规则
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保险偿付能力监管规定迎大修
上海证监局将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者出重拳用重典
·企业动态·
创业板注册制受理首家表决权差异企业
瑞幸财务造假调查出炉
·海外经济·
世贸组织拟通过三轮磋商确定新总干事
惠誉下调美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至"负面"
·研究探索·
做好内循环也需下苦功
·社团工作·
全国工商联呼吁发挥好民企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
·国内财经·
政治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善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会议指出,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扩大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们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稳步恢复,复工复产逐月好转,二季度经济增长明显好于预期,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明显加快,改革开放继续深化,人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决策部署是正确的,党的领导是坚强有力的,我国经济韧性是强劲的,中国人民是拥有伟大创造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是中长期的,必须从持久战的角度加以认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立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长期协调机制,坚持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更多依靠科技创新,完善宏观调控跨周期设计和调节,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要确保宏观政策落地见效。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注重质量和效益。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要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要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宏观经济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财政、货币政策同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集成效应。
会议要求,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医疗卫生物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要持续扩大国内需求,克服疫情影响,扩大最终消费,为居民消费升级创造条件。要着眼长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实施步伐。要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要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更加注重补短板和锻长板。要全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要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继续扩大开放。要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做好民生保障,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疫情对青年人就业影响,强化外出农民工就业服务,引导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要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施一批长江、黄河生态保护重大工程,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要抓好应急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要有力组织防汛救灾,统筹抓好南北方江河安全度汛,精心谋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办发文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明确从落实创业企业纾困政策,实施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示范,探索完善包容创新监管机制等六个方面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在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示范。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孵化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鼓励以双创示范基地为载体开展政银企合作,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和双创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支持将双创示范基地企业信息纳入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在有条件的区域示范基地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可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
同时,完善创新创业创投生态链。鼓励国家出资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与双创示范基地深度合作,加强新兴领域创业投资服务,提升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信息交流等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和区域示范基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合作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平台组织,加大对细分领域初创期、种子期项目的投入。
《意见》也提出,要细化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双创示范基地聚焦核心芯片、医疗设备等关键环节和短板领域,建立大中小企业协同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合作机制,带动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
证监会部署下半年九大重点工作
据悉,证监会近日召开了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安排下半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加快落地,畅通退市渠道,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简化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证监会坚持特殊时期作出特别政策安排,强化融资服务和制度工具创新,体现科学监管、分类监管。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资本市场运行总体平稳,韧性明显增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科创板再融资、减持等关键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新三板改革平稳落地。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大要案,市场法治环境持续改善。全面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疫情演进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金融市场脆弱性加剧,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不稳定不确定。要坚持全面、辩证、客观、专业看待当前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不确定环境中把握确定性,积累更多发展势能,努力在市场变局中赢得发展新局。
会议强调,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局面,坚持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奋力争取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双胜利。
一是在落实“六稳”、“六保”中进一步体现资本市场担当作为。细化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举措,将前期的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可操作性和直达力,促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资本市场机制作用,更好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在疫情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机制。保持IPO常态化,推进再融资分类审核。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落地,尽快形成示范效应。推进期货期权产品创新。
二是聚焦“建制度”主线,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加快关键制度创新,补齐制度短板。完善注册制制度规则,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审核注册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稳妥推进交易结算制度改革。
三是践行“不干预”理念,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减少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按规则制度办事,保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完善预期管理机制,加强宏观研判,稳定市场预期。以编制权责清单为抓手,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整合规范备案报告事项。健全促进行业机构做优做强的制度机制,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
四是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机制,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抓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多渠道、多平台强化执法宣传,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五是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平稳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地实施。保持改革定力,加强改革评估,进一步统筹好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各项改革举措。着力提升融资端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持续推进科创板制度创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和稳定运行;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增强市场吸引力、辐射力和覆盖面。坚持内外双向发力,在投资端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打造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加快落地。
六是坚定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强化监管合作。持续推进市场、行业和产品开放,研究逐步统一、简化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同步加强开放条件下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共同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修订整合现有境外上市规则,构建完整清晰的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体系。健全与香港金融监管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坚定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七是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加强风险研判,强化对杠杆资金的监测,防范和打击体系化、规模化场外配资,努力走在市场曲线的前面,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积极推进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力争处置效果有新的提升,风险进一步收敛。加大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和监管,加快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出台私募基金规范经营的底线要求,稳妥推进高风险个案处置。
八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进一步落实分类和差异化的理念,强化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促进归位尽责。加快推动科技监管落地见效,促进提升全行业科技化水平。加快制定欺诈发行责令回购办法。创新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培育成熟理性的股权投资文化。
九是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扎实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协同推进风险处置和金融反腐工作。持续推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推动系统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打造“忠专实”的高素质监管干部队伍。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底
据报道,资管新规延长过渡期的“靴子”终于落地。7月31日,央行发布消息称,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央行有关负责人此次表示,延长过渡期一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并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但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根据监管安排,一方面,金融机构要锁定待整改存量资产,自主调整整改计划,编制整改资产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过渡期内按季监测实施。另一方面,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将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
监管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为落实有关政策安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过渡期同步延长至2021年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结合新的过渡期安排,制定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整改计划,分步稳妥有序实施,按期完成整改。
沪深交易所规范公司债券置换业务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这被市场视为债市法治化进程的“里程碑”,市场也在期待相关制度细则尽快完善。为回应市场关切,丰富债券市场风险管理工具,维护债券市场合理秩序,7月30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开展公司债券置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从业务内容、操作原则、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债券置换业务进行了相应规范。
债券置换,是指发行人通过公开要约,向标的债券持有人发行新债券,用于置换旧债。在境外成熟市场,债券置换是一种常用的债务管理工具,当发行人流动性紧张时,债券置换就成为一种可行的债务管理方式,同时,该方式充分尊重投资人自主选择权,更易于被投资者接受。
纵观通知内容,债券置换业务是在与投资者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开展,符合《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核心精神。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债券置换仅可采用要约方式进行,要约对象应涵盖标的债券全部持有人;债券置换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自愿、平等基础上自主协商开展,置换过程不得侵害持有人合法权益。
《通知》对债券置换业务的信息披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发行人应当在置换要约起始日前披露债券置换详细方案,在要约期限届满后及时披露置换结果;标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置换事宜,及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向标的债券持有人提示相关风险。
由于债券置换过程涉及置换债券发行、标的债券被置换后注销或摘牌等事宜,在结合市场前期试点实践基础上,《通知》要求参与置换的标的债券份额不得存在质押或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重点强调对未接受要约的标的债券,发行人仍应继续按照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约定履行偿付义务;对接受要约的标的债券,应及时注销等。
光大证券固收团队认为,债券置换拥有诸多优势,一方面能缓解公司到期偿债压力,尤其适合当下受疫情影响出现短期流动性危机的优质主体,用时间换取了企业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在债务良好有序滚动的前提下,债券置换能同时减少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冗余,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其也指出,债券置换要约必须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并不是避免债券违约的工具。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6月末,中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已达100多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债券市场,也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多层次市场。
沪深交易所就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集指数基金的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促进指数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近日起草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
近年来,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沪深交易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基金市场在丰富产品种类、优化制度机制、深化市场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两市ETF等上市指数基金发展较快,产品日益丰富,成为各类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上交所上市基金数量361只,规模共7027亿元。其中,股票型指数基金数量270只,规模4730亿元,占上交所基金市场规模的67%,在上交所基金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截至2020年6月底,深交所共有上市指数基金247只,资产规模合计1917亿元。
《开发指引》进一步明确ETF等上市指数基金的具体监管要求。一是细化指数基金管理人责任。基金管理人申请开发指数基金时,应做好人员配置、业务制度及技术系统方面准备工作。二是规定标的指数质量指标。对指数基金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数量、权重分布、指数运行时间、流动性等指标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新老划断”原则,《开发指引》施行前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指数基金不受前述指标限制。三是规范基金开发程序。基金管理人向交易所申请开发指数基金时,需提交指数编制方案、指数符合具体指标的说明及承诺等材料,交易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出具无异议函。四是明确基金建仓要求。指数基金应在上市前完成建仓,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体现指数基金跟踪指数的基本特征。
沪深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市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开发指引》,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证监会修订并购重组规则
据悉,证监会7月31日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修订了并购重组相关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监管问答同步废止。
证监会表示,为了全面落实新《证券法》等上位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监管透明度,明确市场主体预期,释放并购重组市场活力,证监会将涉及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及并购重组审核的监管问答进行清理、整合,并以上述规则重新发布。
此次清理、整合,对不符合《证券法》等上位法精神的以及重复上位法规定的内容予以废止;对明确相关规章适用的问答进行合并,以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发布,包括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等内容;对涉及同类问题的各项问答整理合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监管导向更新的问答做相应修改,完善体例、统一编号、优化结构、科学分类,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布,包括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承诺及奖励、内幕交易核查要求、分类审核安排等16项内容。
具体来看,这16项监管指引,包括了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及奖励,收购少数股权、资产净额的认定,发行对象,IPO被否企业参与重组,过渡期损益安排及相关时点认定,私募投资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再融资募投项目披露,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内幕交易核查要求,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分类审核安排,中介机构相关要求,重组被否后相关程序,上市公司收购相关事项,沪港通、深港通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等内容。
其中,拓宽并购重组 “小额快速”审核通道,明确并购重组中业绩奖励对象范围,统一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流的比例,明确业绩承诺及奖励适用新会计准则的监管要求,放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数量限制,完善并购重组内幕交易核查相关要求。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新《证券法》贯彻落实工作,完善资本市场规则体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监管及并购重组审核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公募基金基础性法规迎来大变革。7月31日,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规优化了公募牌照制度,适当放宽“一参一控”限制,允许同一主体同时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机构,证券行业有望迎来大利好。
行业人士对此表示,适当放宽公募牌照,有利于顺应大资管时代的最新业态。目前,虽然部分证券资管公司完成了大集合产品的规范和整改,但受制于“一参一控”限制,部分证券公司展业没有公募牌照。按照修订后的牌照制度,部分大型公司可以“一参一控一牌”,大批券商有望获得公募牌照,实现集团化运营的大布局,促进公募基金大发展。
新规还首次规定基金管理人退出机制的触发情形,明确了管理人的解散、破产及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等三种退出情形,增强退出的可操作性,法规的体系结构由“准入-经营-监管”调整为“准入-经营-治理-退出-监管”。
新规还强化了基金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业文化道德建设、突出公司治理及集团化运营等,与时俱进做出较大篇幅修订。
早在2004年,证监会就首次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并在2012年进行了修订。办法实施以来,在规范基金公司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和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基金行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有必要进行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坚持守住底线、问题导向、差异监管、立足发展的原则,致力打造多元开放、竞争充分、扶优限劣、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努力打造管理科学规范、核心能力突出、国际一流的财富管理机构,促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保险偿付能力监管规定迎大修
据悉,保险业资本监管的部门规章迎来大修。7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此次征求意见结束后,银保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
现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仍属“偿一代”下的监管规定,是原保监会2008年第1号令,其出台标志着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硬约束落地。不过,随着2016年“偿二代”正式实施,原规定已不能适应偿二代监管的客观需要,不能满足保险业风险防范的需要,监管部门彼时就对其启动了修订工作,并于2017年10月就修订稿面向保险业征求过意见。
本次面向社会的《征求意见稿》共6章36条,较2017年修订稿的7章49条内容更精简。银保监会表示,本《征求意见稿》吸收了偿二代实施以来的成果,将偿二代监管规则中原则性、框架性要求上升为部门规章,并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措施,以提高其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防范化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
《征求意见稿》修订重点包括:一是明确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框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实际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发展趋势,将偿二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构成的三支柱框架体系,上升为部门规章。
二是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将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从单一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扩展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三个有机联系的指标。三个指标均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不符合三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三是强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通过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完备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制定三年滚动资本规划等,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主体责任。
四是提升偿付能力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征求意见稿》规定,银保监会应当定期披露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状况和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并在日常经营有关环节,向保险消费者、股东等披露和说明其偿付能力信息。
五是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银保监会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成因和风险程度,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将监管措施分为必须采取的措施和根据其风险成因选择采取的措施,以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
必须采取的措施包括:监管谈话;要求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的计划;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向股东分红。
选择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增加资本金;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和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性广告;责令调整资产结构,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等。
上海证监局将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者出重拳用重典
近日,上海证监局会同上海市司法机关等相关单位召开执法专题座谈会,研究进一步加强证券执法司法联动,强化刑事追责力度,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合力。
会议认为,今年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之年,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法治高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必须动真格、出实招、求实效,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工作部署。一是从严惩治。对凡是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二是从快办理。三是从重打击。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者出重拳、用重典,对构成严重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控制缓刑的适用,并加大财产处罚力度,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处罚措施。
·企业动态·
创业板注册制受理首家表决权差异企业
7月30日,深交所公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新一批获受理企业,包括美柚股份、华润材料、益中亘泰、德盛利、超达装备、时代凌宇等6家企业申请IPO。新受理首发申请的6家企业合计募资50亿元,其中美柚股份成为首家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创业板注册制首发公司。
美柚股份专注于为女性提供线上智能服务。公司已经形成“美柚”“柚宝宝”“柚子街”“返还网”和“羊毛省钱”等APP产品矩阵,拥有超2.5亿女性用户。公司拟募资18.70亿元。同时美柚股份采用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上市标准。
截至7月30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下申请IPO企业合计340家,申请再融资企业141家,申请重大资产重组7例。首发公司中,100家已被问询,其中26家已向证监会提交注册。其中12家公司已获证监会同意注册。30日,最新获批注册的四家公司分别是欧陆通、回盛生物、杰美特和南大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美柚股份是首家采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创业板注册制首发公司。
招股书显示,2019年7月股东大会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的相关议案,实控人陈方毅所持公司股份798万股设置为特别表决权股份(“A类股份”),公司剩余3202万股为普通股份(“B类股份”)。每份A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B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的10倍,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因此,公司控股股东陈方毅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1.36%,陈方毅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9.15%。
据了解,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就红筹企业和表决权差异企业设立了两套上市标准,分别是(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招股书显示,美柚股份2017到2019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23亿元、5.16亿元和6.1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2亿元、1.48亿元和1.24亿元。同时,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终,美柚股份选择第二款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这次美柚股份首发拟募资18.70亿元,分别投入到技术研发平台升级项目、信息推广服务升级项目、电商服务升级项目、女性内容生态建设项目和女性产品研发项目。
瑞幸财务造假调查出炉
7月31日,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和证监会相继发布对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的调查通报。证监会透露,证监会近日已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责任主体如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追责。
31日傍晚,财政部首先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已完成自5月6日起对瑞幸咖啡公司境内运营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发现,自2019年4月起至2019年末,瑞幸咖啡公司通过虚构商品券业务增加交易额22.46亿元,虚增收入21.19亿元(占对外披露收入51.5亿元的41.16%),虚增成本费用12.11亿元,虚增利润9.08亿元。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对瑞幸咖啡境内主要运营主体财务造假问题给予行政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处罚结果。
稍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调查通报称,自4月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后,市场监管总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其开展调查。调查显示,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存在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制作虚假业绩并对外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第三方公司存在帮助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对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相关第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31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关于瑞幸咖啡财务造假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介绍,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依法对瑞幸咖啡境内运营主体、关联方及相关第三方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配合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开展跨境协查。
证监会表示,相关部门调查显示,瑞幸咖啡境内运营主体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第三方公司大规模虚构交易,虚增收入、成本、费用,虚假宣传等行为,违反了我国《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瑞幸咖啡境内关联的新三板挂牌公司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氢动益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法》相关规定。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将依法对瑞幸咖啡境内运营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协助造假及帮助虚假宣传的多家第三方公司、两家新三板关联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针对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乱象,多个部门密集表态,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7月11日,最近一次金融委会议提出了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要求。
·海外经济·
世贸组织拟通过三轮磋商确定新总干事
据报道,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7月31日举行会议,确定从9月7日开始,就新总干事遴选事宜举行三轮磋商,逐步缩小候选人范围,并最终通过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新总干事人选。
总理事会主席戴维·沃克当天确认,他将与争端解决机构主席达西奥·卡斯蒂略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主席哈拉尔·阿斯佩隆德组成三人小组,与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分别见面并展开三轮磋商。
首轮磋商将于9月7日至16日进行。前两轮磋商预计将分别淘汰三名候选人,第三轮磋商将决定谁最终当选。
在当天的会议上,世贸组织成员未就代理总干事人选达成一致。根据世贸组织规定,在过渡期内,总理事会应指定一名现任副总干事担任代理总干事。
世贸组织现任总干事阿泽维多将于8月31日离任,提前一年结束任期。新任总干事的遴选程序于6月8日启动。目前,得到提名的八名候选人分别来自墨西哥、尼日利亚、埃及、摩尔多瓦、韩国、肯尼亚、英国和沙特阿拉伯。
惠誉下调美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至“负面”
据悉,国际评级机构惠誉7月31日发布一份报告,宣布将美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由“稳定”下调至“负面”,同时维持美国长期主权信用评级为“AAA”。
报告称,美国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增长迅速,缺乏可靠的财政整顿计划。在新冠疫情后,如果美国政府仍无法有效调整财政政策以稳定债务水平,可能带来更大风险。
惠誉表示,在疫情给美国经济带来“休克式打击”之前,长期高企的赤字和公共债务就已经开始“腐蚀”美国的主权信用。
报告预计,到2021年,美国政府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可能超过130%。
·研究探索·
做好内循环也需下苦功
证券时报7月31日刊发记者木木的文章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两个循环”的话题(总书记提出,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逐渐成为讨论的热点。从目前讨论的情况看,有些认识还是需要进一步予以厘清的。
首先,不能把“两个循环”刻意简化为“内循环”,并以此做为立论的基础;在目前比较特殊的时期,强调内循环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将弱化、甚至放弃内外循环历史性的持续推进进程,还要因时因地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推动内外循环的发展;“两个循环”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内循环的规模和质量,如果实现了质的提升,对推动内外循环更高质量的发展,有益无害。
其次,强调内循环的作用,推动强化内循环工作的展开,是目前比较特殊形势下保证经济稳定、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的具体应对之策。对这种因时而动的具体应对措施,不宜强力外挂一些形而上的东西,偷换概念就更不合适,毕竟累赘、羁绊太多,对内循环政策措施的推动、展开,势必产生或大或小的阻滞,进而影响经济的稳定。
必须承认,多种不利因素叠加在一起,尤其疫情对正常交通运输的极大限制,给全世界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现实情况如此,只要能够心平气静下来,就不难理解,在目前这个比较特殊的历史时期,强调内循环的重要性,推动内循环在规模和质量上的提升,很有现实必要性。另外,强调内循环也是既往许多工作的延续,究其核心,客观上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完成这些新任务,对随后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意义重大。
其一,推动内循环,等于对企业提出了新任务,客观上要求国内企业,尤其是有外贸经验的民用消费品生产企业,要充分重视目前的国内消费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市场的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消费水平都有了长足发展,企业要提供优质产品充分满足这部分需求。
毋庸讳言,国内许多企业都有这样的积习,总是把最好的产品优先供应外部市场。比如,某奶企高管就曾经在香港发布财报时放言,出口的奶制品质量最好,标准优于国内。这种积习虽带了时代性,但国内市场在快速发展,对优质产品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持续实质性提高。对此,许多外企都有清醒认识,国内企业更需要有所改变,这有利于企业在特殊时期的稳定和发展,对国内市场的健康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尤其为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间竞争层次的提升。
其二,推动内循环,对市场管理者也相应地提出了新任务。促进国内消费市场取得更进一步的实质性发展,除了企业要努力外,市场的管理者也需要持续改进自己的观念和工作。
建立国内统一大市场,一直是人心所向,经过多年的努力,这方面的工作也确实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新时期的要求相较,也确实还有许多需要改进、推动的地方。比如,各地区、各部门间,诸多显形、隐形的阻碍,需要进一步予以破除;比如,对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要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比如,对各类破坏市场秩序者,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效的措施,尽力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市场秩序,是企业健康发展最重要的保证,也是助力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市场管理者肩负着时代重任。
站在历史的角度看,世界经济的互联互通、人员的交流往来,是历史的大潮流,虽时有阻隔、时有逆流,但这个大潮流,走向明确、势头日盛、不可阻挡。对此,要有充分的信心。面对历史大潮流中表现形式各异的阻隔和逆流,既要有克服的勇气,也要充分利用“回流”的时机,下苦功夫,练强内功、补足短板、夯实基础、积攒力量,下一阶段的再出发才更有底气、更有希望。
·社团工作·
全国工商联呼吁发挥好民企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
据悉,2020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暨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贵州发展大会7月28日举行。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在会上表示,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在保住企业生存、谋求企业发展的同时,发挥好民企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做到“不裁员”“不降薪”。
本次会议由全国工商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在北京和贵阳设双主会场。
高云龙说,广大民企要坚定发展信心,继承和发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用好政策红利,抓住市场机遇,在变局中开新局、在危机中育新机;要树立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苦练内功,夯实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础;要锚定创新驱动方向,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攻关力度,补齐“卡脖子”技术短板,积极参与创新生态共建,用好“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技术,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为新形势下的市场竞争抢得先机、赢得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