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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81期

   
·国内财经·  
  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2020年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公布
  证监会称受疫情影响并购重组业绩承诺可适当调整 
  IPO招股书财报有效期上限延长2个月
  七部门发文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两部门发文要求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十部门出台措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上海力推26个特色产业园区    
  天津滨海新区2020年国企混改计划出清出让140家企业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6条金融举措出炉 
  深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并购重组    
·企业动态·  
  万科拟回购不超过10%股份      
  国家管网集团首个千万吨级LNG项目开工建设
·海外经济·  
  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损失或高达8.8万亿美元      
  美国启动轮胎"双反"调查    
  美众议院通过3万亿美元新冠援助计划
·研究探索·  
  马骏称"赤字货币化"可能导致货币超发和通货膨胀  
·社团工作·  
  中证协发布《2019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
 
 
 
 
 
 
·国内财经·
 
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14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研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会议上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内防反弹工作。黑龙江、吉林等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加强防控措施。湖北省和武汉市要继续加强和完善社区防控,做好核酸检测排查等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武汉联络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北京市要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指导学校细化复学防控方案,保障师生安全和健康。要有针对性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陪护和探视管理,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切实防范院内感染。
  会议要求,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各地要认真汲取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教训,举一反三,对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要针对夏季天气特点完善防控要求,教育引导群众科学防护。
  会议强调,要针对境外疫情的新情况新趋势,采取更加灵活管用的措施,强化外防输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持续做好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边境地区、口岸城市卫生检疫和隔离观察救治能力建设。要继续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
  会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抓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
  会议强调,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继续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打通堵点、连接断点,加强要素保障,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复工达产。要加快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和生活服务业恢复到正常水平,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要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2020年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公布
 
  据悉,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该文件覆盖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等五方面共计100条计划。
  其中包括开展中国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国家标准立项研究,推进专利、技术和标准国际化,建立产业生态体系,促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等。
  2020年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6项任务分别是:一是维护多边主义,稳步推进与重点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积极参与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积极参与并推动保护广播组织条约制定磋商进程。二是认真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章节相关工作。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的技术准备。三是办好2020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四是继续面向发展中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学位教育培训。五是促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高效运行,建设布局一批地方和海外分中心。继续完善海外展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六是推进国际执法交流与合作,开展中欧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行动。加强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等海关执法合作机制建设,重点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合作。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各国执法部门交流合作,围绕重点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证监会称受疫情影响并购重组业绩承诺可适当调整
 
  据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月15日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发布答记者问。证监会表示,对于尚处于业绩承诺期的已实施并购重组项目,标的资产确实受疫情影响导致业绩收入、利润等难以完成的,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标的资产业绩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分阶段充分揭示标的资产可能无法完成业绩目标的风险。
  今年以来,企业经营业绩受疫情影响产生较大波动,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中标的资产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证监会在监管上作出相应安排。证监会表示,对确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在业绩承诺要求、重组方案调整等方面作出妥善监管安排,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业绩、提高质量,这是新形势对监管部门的新要求,是完全有必要的。
  对于已受理处于审核阶段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应充分评估并披露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资产日常生产经营,预测期收入、净利润的可实现性,以及估值和交易作价的具体影响;如交易双方有业绩承诺、业绩奖励等安排的,双方应当对业绩承诺、业绩奖励的相关约定进行充分评估,协商是否需进行调整。中介机构应当进行专项核查、审慎评估,并发表明确意见。
  因受疫情影响确需调整标的资产评估或估值结论、交易作价或者业绩承诺的,上市公司可根据拟调整幅度依规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但无须重新锁价,重组项目可按程序继续推进审核,无须重新申报。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经评估认为无需调整的,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后可继续推进重组进程,原则上后续业绩承诺履行期间不得再以疫情影响为由变更承诺业绩金额、承诺履行安排等。
  证监会指出,对于尚未受理的并购重组项目,应参照上述要求对疫情影响、交易作价、业绩承诺等进行充分评估,并在申报材料中专门反映。
  对于尚处于业绩承诺期的已实施并购重组项目,标的资产确实受疫情影响导致业绩收入、利润等难以完成的,证监会明确,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标的资产业绩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分阶段充分揭示标的资产可能无法完成业绩目标的风险。在上市公司会同业绩承诺方对标的资产业绩受疫情影响情况做出充分评估,经双方协商一致,严格履行股东大会等必要程序后,原则上可延长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或适当调整承诺内容,调整事项应当在2020年业绩数据确定后进行。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应当就调整事项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证监会表示,将指导协调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共同做好并购重组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进一步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IPO招股书财报有效期上限延长2个月
 
  5月15日,证监会一并修改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首发办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核心即在于将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延长期从“至多1个月”放宽到了“至多3个月”。证监会方面表示,此次修改兼顾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用性和便利性,确保发行审核工作的连续性。
  具体来看,《首发办法》与《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招股书中财报有效的内容均被改为了“招股说明书引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按照现行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至多1个月,在实践中带来了企业集中申报、审核过程中集中过期的现象,对发行审核平稳有序推进及新股发行常态化带来了一定影响,亟需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完善相关规则,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提高股权融资比例,促进资本形成和经济结构调整,助力国民经济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修订避免了发行人出现避开集中中止审核补财报,再集中恢复的情况,给予了发行人和投行更高的灵活性。
 
七部门发文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国内需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消费潜力的决策部署,推动家电消费更新,发改委等多部委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用3 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基本建成规范有序、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一批生产责任延伸、“互联网+回收”、处理技术创新等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做法,废旧家电规范回收数量大幅提升,废旧家电交售渠道更加便利顺畅,家电更新消费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等,通过举办“周年庆”“购物节”等活动以及家电更新优惠等方式,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发挥组织作用,政府提供必要的对接服务平台。
  《方案》指出,推动国产分选、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和规模化应用,鼓励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重点加强线路板处置、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处理产物附加值。
    《方案》提出,将加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中央资金给予必要支持。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
 
两部门发文要求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据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部署,总结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举措,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15日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系统总结2013年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本省(区、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困难问题、体会认识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汇总形成省级出台的相关改革推进政策清单。
  文件还要求,做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挖掘。各省(区、市)要立足本地实际,按照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优中选优的要求,组织挖掘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并向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3-5个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应当具有示范引领、复制推广价值,能够体现政治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国家养老服务部署要求,工作推进符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改革发展方向;体现群众性,以群众的需求为政策导向,把群众的关切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确保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体现创新性,在优化运营机制、完善内部治理、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体现真实性,机构运营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评价高。
  此外,文件提出,要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成果推广运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开展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组织在各地提交的典型经验中,遴选50个左右优秀案例,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推广。各地要同步做好本地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
 
十部门出台措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据悉,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台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十部门5月15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和“26条措施”,提出11条具体措施——
  一是持续帮扶台资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地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总体安排,协助解决台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供应链协同、达产等方面困难,确保台资企业同等享有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类援企稳岗政策。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台资项目。加强各级联动和部门协同,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做好工程建设保障、审批事项衔接,开展全流程对接服务,促进台资项目加快落地见效,为台资企业参与本地重大项目提供同等待遇。
  三是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全面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规定,支持台资企业以分配利润进行再投资。
  四是促进台资企业参与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台资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大陆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研发、生产和建设。
  五是支持台资企业稳外贸。鼓励台资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开展线上供采对接,扩大出口业务。指导台资企业充分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进出口贸易。
  六是有效引导台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支持台资企业适应大陆“互联网+”发展和消费升级趋势,借助大陆电商平台开展线上市场营销推广,拓宽对接内需市场的渠道,充分挖掘大陆市场潜力。
  七是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同等申请享受。
  八是落实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相关政策,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台资企业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为符合条件的科创型台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供支持。鼓励台湾金融机构把握大陆金融领域自主开放新机遇,参与两岸金融合作。
  九是充分保障台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对于台资企业复工复产、重大投资项目,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十是有力支持台资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通过线上培训等形式,为台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服务。
  十一是主动做好台资企业服务工作。对台资企业一视同仁,着力为台资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上海力推26个特色产业园区
 
  据悉,上海市政府5月15日发布《关于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促进产业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建设26个特色产业园区,主要突出特定产业方向、特优园区主体、特强产业生态,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六个关键领域核心环节。
  据介绍,上海将通过推出扩大投资的政策“组合拳”,千方百计抢时间、赶进度,高标准筑巢、高质量引凤。
  上述政策措施主要是从规划、土地、金融、服务等环节,找准投资增长点,精准供给有效政策,全面创新招商引资政策,力争在总部机构、龙头企业、旗舰项目、功能平台、隐形冠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助力疫情防控和培育经济转型发展新动能。
  具体来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聚焦产业规划布局,上海“好项目不缺地、好产业不缺空间”。26个特色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约108平方公里,可供优质产业用地超过25平方公里。二是培育创新动能,打造在线新经济、数字新基建。近三年数字新基建70多个项目总投资约2000亿元。三是落实土地要素保障,“用好增量、激活存量、统筹流量”。拓宽可享受工业用地50年出让年期的项目范围,降低优质企业用地成本,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四是设立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发挥“4个1000亿元”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五是加大投资促进支持力度,做好项目落地全流程服务。
  “此次提出扩大投资的政策措施,希望能在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以有效投资增长的确定性对冲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吴金城说,期待社会各界把更多新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投资到上海,上海将加大力度培育更丰富的投资沃土,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天津滨海新区2020年国企混改计划出清出让140家企业
 
    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国资委主任殷强5月15日披露,今年滨海新区将全力推动区管企业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等多种方式加快混改,计划混改出清出让140家企业,目前已挂牌10余家企业。
  滨海新区有区属国企约960户,总资产约10200亿元。滨海新区去年完成企业清退44户,启动混改60户,完成混改出让挂牌18户。今年计划混改出清出让140家企业。
  “目前,国企改革进入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想要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必须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殷强说。
  滨海新区采取叠加并进式的改革方式。当地在完成经营性资产初步整合,实现集中统一监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重组优化、混改、改制、清退等工作,全面摸清企业底数,逐一进行定位,研究改革路径。
  对于尚未改制的,混改方案设计和企业改制同步启动。有历史包袱和遗留问题的,摆出来分类解决,短期内能解决的夯实混改基础推向市场,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归类疏解盘活,属于“僵尸空壳”的启动清退程序。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6条金融举措出炉
 
  5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意见》全面推进跨境投融资创新,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能,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并完善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项金融开放创新,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方面,《意见》从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统一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研究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等十六个方面重点探索。
  其中,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意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意见》还明确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有序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对上述QFLP、QDLP/QDIE试点实施宏观审慎管理,由内地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联合评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在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方面,《意见》提出,银行业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鼓励外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证券业领域,外汇管理部门会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保险业领域,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对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
  在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意见》提出六项具体部署。如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推动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征信服务等。
  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则被看作是《意见》对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的主要落脚点。例如,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支持内地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港澳扩展业务。
  此外,为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意见》从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以及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三方面细化,包括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
  金融监管部门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深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并购重组
 
  据悉,央行等多部门5月14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到“社会资本”这一关键词,今年恰逢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近日,深圳出台《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海内外企业、投资者和所有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发出诚挚邀请。可以看出,深圳要以更开放的姿态推动“双区”建设。
  在推进改革开放方面,深圳将鼓励社会力量对制度创新、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等建言献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深港澳规则相互衔接,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加大前海、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深港口岸经济带、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等重大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力度。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直是大湾区发展的重中之重。《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深港澳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未来,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将有望参与深圳的轨道交通、跨江通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信息、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公用事业建设,特别提出支持研究尽快取消深港、深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将推动跨境通信试点,探索开放科研数据专用通道。
  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是深圳经济的“名片”。《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重要产业平台和项目建设。在深圳列出的平台开放表上,包括清湖-坂雪岗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新桥智创城、九龙山智能科技城、深汕合作区先进制造集聚区等平台。此外,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参与深圳海洋新城、深圳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深圳北站新城、深圳国际生物谷、深圳国际食品谷、深圳医学科学院、深汕湾机器人小镇等特色平台建设。
  深圳还将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参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具有重大创新、良好经济和社会效应的技术创新项目,政府给予奖励。此外,深圳将重点支持建设核心芯片、科学仪器、医疗器械、人工智能、机器人、基因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石墨烯、5G、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和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大创新载体,对核心团队和核心技术在用地用房、人才引进、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深圳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深港、深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为深港澳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和其他投资大、回收期较长的项目提供股权、贷款等融资渠道。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深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国外和港澳投资者投资内地不良资产。支持参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保险服务中心。支持深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支持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在港澳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支持深圳的银行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业务。支持企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来深圳设立经营机构。
  深圳还支持各类企业和资本与深圳国有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深圳国企并购重组、发行上市、再融资等资本运作。发挥基金多元化结构优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深圳国企基金设立及运营。
  《意见》提出,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流与合作。为鼓励深港澳青年交流和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就业,深圳将支持深港澳三地组织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按照人数规模和活动内容,给予相应活动经费支持。
 
·企业动态·
 
万科拟回购不超过10%股份
 
  据悉,万科5月15日晚间公告称,拟有条件回购不超总股本10%的股份。万科曾于2015年推出100亿元额度的回购计划,但实际仅回购了1.6亿元,引起较大争议。
  万科公告说,为把握市场时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授权。在四种情况下,万科董事会可根据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A 股)、境外(H 股)股份 。一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是公司为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换;四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情况。
  第四种情况最有看点,包括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以及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也就是说,当万科股价连续出现下跌且达到一定幅度后,公司将可以启动回购。回购总额不超过万科总股本的10%,具体为回购A股股份的总额不超过A股发行总股本的10%及回购H股股份的总额不超过H股发行总股本的10%。
 
国家管网集团首个千万吨级LNG项目开工建设
 
    据悉,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5月16日开工。这是国家管网集团成立后管理的首个新建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工程,标志着国家管网集团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
  龙口南山LNG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港区,建设总规模为年接收能力2000万吨,总投资350亿元,年供气能力280亿立方米。该项目一期工程规模500万吨/年,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
  据悉,按项目总规模2000万吨/年LNG接收能力测算,预计可助力山东省每年减排二氧化碳3200万吨。
  国家管网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将为环渤海地区提供持续稳定清洁的天然气,能够增强天然气调峰、应急储备和冬季民生保供的能力。同时,该项目将有力带动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和主干管网一体化建设,推动全国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深度融合。
 
·海外经济·
 
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损失或高达8.8万亿美元
 
  据报道,亚洲开发银行(亚行)5月15日发布报告称,新冠疫情造成的全球经济损失在5.8万亿至8.8万亿美元之间,相当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6.4%至9.7%。
  这份名为《新冠肺炎疫情潜在经济影响最新评估》的报告提到,如果疫情全球大流行持续3个月,亚洲东部和大洋洲地区(亚太地区)经济损失将达1.7万亿美元;如果持续6个月,该地区经济损失将达2.5万亿美元,占全球产出下滑总额的30%。
  报告称,各国政府为应对疫情采取的边境管控、旅行限制等措施,将使全球贸易总额减少1.7万亿至2.6万亿美元。
  就业方面,报告称,疫情期间全球将有1.58亿至2.42亿人失业,亚太地区失业人口占其中的70%;全球劳动收入将减少1.2万亿至1.8万亿美元,其中亚太地区的损失约占全球的30%。
  亚行曾在4月初发布报告预测,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在2万亿至4.1万亿美元之间。
  亚行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
 
美国启动轮胎“双反”调查
 
  5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来自韩国、泰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半钢胎进行“双反”调查。
  公告称,由于接收到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于13日提出的申请,ITC决定将针对来自韩国、中国台湾、泰国、越南的乘用车及轻型卡车轮胎(即半钢子午线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此次调查的初步裁定结果将于2020年6月29日之前公布。
  观察家指出,看似美方是针对上述四个地区轮胎企业,但矛头实际已经指向此前在东南亚地区布局的中资企业。中国的轮胎行业以全钢胎起家,做到全球老大后向利润更丰厚的半钢胎挺进,从2014年左右受美国“双反”调查影响,国内企业开始把产能转移到东南亚等地。目前,国内有多家轮胎企业在泰国、越南等地拥有工厂。
  A股上市公司中,玲珑轮胎在泰国拥有半钢胎产能1500万条,占比20%;赛轮轮胎在越南拥有半钢胎产能1000万条,占比25%;H股上市公司中,浦林成山在泰国在建半钢胎产能400万条,建成后占比32%。
  玲珑轮胎相关负责人5月15日表示,泰国产能在公司总产能占比约为20%,这次反倾销只针对半钢胎,泰国全钢胎产能利用率非常高。从半钢胎来看,北美销售收入占整个公司18%左右,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其他市场的销量来消化产能。
 
美众议院通过3万亿美元新冠援助计划
 
  据悉,美国国会众议院5月15日投票通过一项总额高达3万亿美元的资金援助计划,以应对新冠疫情对美国经济的冲击。不过,该计划很可能在参议院受阻。
  当天,由美国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以208票赞成、19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艰难通过这一援助计划。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为资金短缺的州和地方政府提供近1万亿美元资金;为美国公民提供第二轮现金补贴;向关键岗位工人提供高危工作津贴等。
  该计划还将失业救济金每周增加600美元的截止期限从今年7月延长至2021年1月,并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邮政服务业设置救济基金。
  不过,该计划在由美国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前景不妙。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米奇·麦康奈尔已明确表示无意接受这一援助计划。据美国媒体报道,白宫曾表示,即便该计划获得参众两院一致通过,也将遭到白宫否决。
 
·研究探索·
 
马骏称“赤字货币化”可能导致货币超发和通货膨胀
 
  据悉,针对市场热议的“财政赤字货币化”,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5月17日发表观点认为,“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本质是:政府在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不是通过“借钱”(如向市场发债)的方式来为其财政赤字提供融资,而是靠自己“印钱”来为赤字融资。具体形式可以是让央行永久性地持有政府发行的债券。如果开了“财政赤字货币化”(即印钱弥补赤字)这个口子,就从根本上放弃了对政府财政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约束机制)。
  马骏表示,更直白一些的“赤字货币化”推崇者认为,这些发给央行的债是不需要还的,政府也事实上不需要付利息,即使要付利息也可以再从央行借钱来付。通过“借钱”还是“印钱”来弥补赤字,听上去只差一个字,但其对宏观经济、财政可持续性、金融稳定的长期影响却有天壤之别。如果政府是通过向市场发债借钱,借来的钱是要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这个还本付息的压力就是对政府负债(赤字)的天然的约束机制。
  在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的现行法律框架下,是不允许政府(财政)直接向央行借款或直接向央行发债的。这是因为,历史上许多曾经允许财政向央行借款和发债度日的国家都发生过恶性通货膨胀。
  马骏表示,从中长期来看,如果央行被迫为赤字提供大规模融资,会导致货币长期超发,就可能导致通货膨胀;在某些国家的新常态下,货币超发即便不导致严重的消费物价上涨,也会导致资产价格(尤其是房地产)的泡沫,而房地产泡沫会严重挤出实体经济,并引发金融风险;如果赤字货币化引起货币超发,且超发程度比他国更甚,就会导致该国的货币贬值。
  与此同时,“赤字货币化”机制一旦建立,会反过来鼓励财政过度负债,就可能引发国际市场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信心危机;“赤字货币化”意味着政府部门、且只有政府部门的债务不需要偿还,这种机制下的财政过度负债会使得政府占用大量资源,挤出企业部门的经济活动,导致整个经济的生产率和增长潜力下降。
  马骏认为,对当下的中国来说,虽然疫情对经济和财政收支造成了短期的冲击,但从二季度开始,经济复苏势头已经相当明显,财政收支情况也会逐步好转。即使今年我国要比去年多发一些国债、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其规模并不会太离谱,完全可以在现有的财政与金融之协同框架下有序进行,比如通过适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设计某些向银行定向提供流动性以支持其购买新发国债的机制等。
  马骏表示,没有必要大动干戈,以增加长期经济金融风险为代价,打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央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政府债券”的法律底线和对财政行为约束的最后一道防线。
 
·社团工作·
 
中证协发布《2019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
 
  5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2019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介绍了证券公司2019年在投资者服务、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发展现状和创新实践,旨在为提升证券行业整体服务质效和投资者保护水平提供思路指引和实践案例。
    2019年以来,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实践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投资者保护主体责任。2019年,各证券公司切实担负起落实投资者适当性主体责任,把投资者适当性作为保护投资者第一道防线,健全公司层面各业务链的适当性细则及各业务链的操作流程,重新对客户与产品分类分级,动态关注客户与产品的风险,健全以适当性为中心的风控模式,按照适当性要求对交易与管理系统的前中后台进行改造,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二是持续提升投资者服务理念。以行业文化建设为引领,推动树立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的经营意识,持续涵养诚信、合规、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截至目前共计有112家证券公司(部分为合并口径)制定并发布文化建设配套制度和改进计划。用文化的力量引领方向、促进发展、塑造形象,不断提升投资者服务理念,筑牢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意识,通过制定完善投资者服务激励机制、规范及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者服务效果。
    三是投资者教育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各证券公司积极贯彻落实证监会推动投资者教育进一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要求及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进百校活动倡议,合计举办各类投资者教育保护活动17万余场,客户参与超5000万人次;65家证券公司与911家院校结对开展了投资者教育进百校活动,在校学生参与达143万人次。
    四是投资者服务智能创新步伐加快。2019年,各证券公司继续深化金融科技探索和实践,加快推进投资者服务智能创新,持续加大投资者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投入,通过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优化线上业务办理模块、引入智能服务科技等,为投资者提供智能化应用与服务,为提升投资者服务体验增加的金融科技经费投入合计达17.2亿元。
    五是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2019年,93家证券公司在公司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中加入了通过证券纠纷行业调解方式解决证券纠纷的争议解决条款,链接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在线申请平台。协会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纠纷调解583起,争议金额合计2.03亿元,其中办结调解案件498起,调解成功388起,达成协议金额共计8058.6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80%。
    六是传统实体网点探索转型升级。2019年,全国11703家证券营业部,积极探索实体网点转型升级,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客户体验、提高网点效能为目标,积极引入金融科技,加强中后台支持,优化网点功能布局等,突出智能化、轻型化、标准化的转型方向,加快推进传统实体网点向满足客户综合金融需求的财富管理模式转型。
    七是聚力战疫维护运营安全。面对2020年初突发而来的新冠疫情,各证券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监管部门各项要求,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全力提供高质量证券服务,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企业平稳运营,在疫情期间95%的交易线上实现,有效保护投资者交易安全和权益。同时各证券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发起公益捐赠支持抗击疫情,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2月19日,共有89家公司(含子公司、股东单位等)先后捐赠资金及紧缺物资超过5.04亿元。
  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在《报告》序言指出,协会作为行业“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平台,将认真贯彻履行新证券法赋予的职责,努力发挥好服务、自律、传导的作用,持续推动健全完善投资者适当性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组织动员行业全面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建设具有更高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投资银行,更好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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