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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55期

 
·国内财经·  
  财政部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央行宣布4月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科创板非公开转让细则征求意见     
  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疫情相关信披行为    
  银保监会发布长期医疗险产品费率调整细则      
  两部门发文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出"金融16条"  
  上海市发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新政   
  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公布 
  河北省氢能产业首批重点项目清单公布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布      
  浙江鼓励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 
  江西多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江苏省出台促进平台经济发展"20条"    
·企业动态·  
  国家电网特高压建设全面恢复  
  ST锐电"收购人"违规被责令停止收购    
·海外经济·  
  IMF总裁呼吁应对疫情须兼顾民众健康和经济发展 
  摩根士丹利预测美国第二季度GDP大幅萎缩    
  欧盟决定对医疗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暂免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拉加经委会预测今年拉美经济将大幅萎缩   
  亚行预计新冠疫情将导致亚太发展中经济体今年经济增速放缓  
  惠誉大幅下调印度本财年经济增长预期
·研究探索·  
  恢复经济秩序更需发挥知识产权作用    
·社团工作·  
  广州市贸促会牵头成立抗疫物资出口联盟
 
 
 
 
 
·国内财经·
 
财政部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
  一是聚焦主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经营范围,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不得新开展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业务,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500万元以下占比不低于50%。
  二是龙头引领。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力争实现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力争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三是减半收费。2020年,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费,力争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四是政策衔接。各地要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衔接,加大代偿补偿力度,切实保障降费效果。
  五是优化考核。调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在实现保本微利的前提下支农支小成效,落实尽职免责要求。
  六是强化约束。对严重偏离支小支农主业、擅自扩大业务范围等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予以公开通报,不得享受各级财税支持政策,不得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范围。
  预计相关政策将进一步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集中资源扩大小微业务规模,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激发小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动力,有力支持疫后经济发展。
 
央行宣布4月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
 
    据悉,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4月15日和5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共释放长期资金约40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4月7日起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定向调控,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
 
  4月3日,人民银行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人民银行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19年1月完成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存管工作。为加强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客户备付金,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非银行支付机构即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等。
  《办法》共计六章五十一条,就账户管理、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监督管理、罚则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第四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全额交存至中国人民银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账户管理方面,《办法》对非银行支付机构选择的备付金银行提出了要求,如商业银行总资产不得低于1000亿元,有关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规定;
  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方面,《办法》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相互之间发生客户备付金划转应当通过清算机构在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之间进行,发起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提供交易流水、收付款人信息等表明交易实际发生的文件材料。
  非银行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以及由此产生客户备付金划转业务。
  《办法》还提出,银行支付机构应当计提行业保障基金,用于弥补客户备付金特定损失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用途。
 
银保监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据悉,为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银保监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近日,银保监会印发《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对标中央审计委员会,提出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形成有效协商配合机制。明确年度计划制定程序,体现审计计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完善审计实施要求,明确审计对象救济路径,进一步规范、细化审计实施程序。准确界定责任,科学合理进行评价,并充分体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办法》紧贴银保监会系统金融监管工作实际,明晰经济责任内涵和边界,推动金融监管履职担当,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金融风险。依据中央规定及银保监会系统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准确界定银保监局、会管服务类机构及会管经营类机构的审计对象范围。针对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性质不同,区分审计重点,分别将履行监管职责或行业服务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况作为银保监局、会管服务类机构的重要审计内容,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会管经营类机构的重要审计内容。
  《办法》通过将纪检监察机构以及组织人事、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厘清各自职责,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全方位监督体制。规定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追责的重要依据,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协调配合机制。
 
科创板非公开转让细则征求意见
 
   4月3日,上交所就《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实施细则》,科创公司股东除可以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已经规定的方式减持股份外,还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转让首发股份。
  在参与者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受让方应当是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规定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另一类是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用于受让股份的相关产品已完成备案。此外,《实施细则》还允许产业资本通过私募基金等形式参与非公开转让,便利科创公司通过非公开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有效的产业协同。
  与此同时,为防范可能出现的“过桥”转让行为,保证非公开转让询价、定价的公允性和有效性,《实施细则》着力规范机构投资者独立性要求,禁止关联方参与非公开转让。即与拟出让股份的首发前股东、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投资者,不得参与非公开转让,避免转让双方通过关联方代持等方式,损害非公开转让的公平、公正及制度功能发挥。
  在定价方面,根据《实施细则》,通过询价方式形成转让价格。具体操作中,一是市场自主组织,非公开转让主要由证券公司或其他主体等中介机构组织;二是价格充分博弈;三是设定转让底价。为避免非公开转让出现极端价格,干扰二级市场正常交易,转让价格下限不得低于认购邀请书发送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四是兼顾交易效率,股东单独或合计非公开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保证非公开转让的市场效率。同时,股东单独或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5%的,可以采取向公司现有其他股东配售的方式进行,配售价格不得低于市价70%。
  《实施细则》还规定股东可以向科创公司现有其他股东配售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其他股东可以根据出让方提供的价格和数量安排,自主决定是否参与配售。
  上交所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非公开转让和配售的主要制度功能,是通过建立更为对等的博弈机制和引入市场增量资金,为首发前股东提供更多元、更市场化的退出渠道。
  具体来看,一是有助于推动形成市场化约束机制。《实施细则》将非公开转让的交易对方限定为具备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转让价格通过询价方式形成,探索构建买卖双方均衡博弈下的市场化定价约束机制,发挥二级市场应有的定价功能,促进形成更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
  二是满足创新资本退出需求。科技创新,需要资本。《实施细则》对于限售期满后,股东通过非公开转让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不再限制减持数量和持有时间,创投基金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减持的时间、数量、比例。
  三是为股份减持引入增量资金。非公开转让发生在股东和专业机构投资者之间,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增量资金,有利于降低股份减持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同时,《实施细则》设计了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适格性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基金都可以参与。这些机构投资者的持股目的、投资策略和持股期限各不相同,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受让方后续趋同卖出、影响市场稳定等问题。
 
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疫情相关信披行为
 
  4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疫情相关信息披露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导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及时、客观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在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继续巩固,复工复产积极有序推进的背景下,《通知》对挂牌公司受疫情影响信息披露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一是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因疫情原因仍停产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的挂牌公司,以及复工复产后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或可能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应及时披露受疫情影响的临时公告,充分说明影响情况。二是已披露相关公告的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三是主办券商应主动了解挂牌公司复工复产情况,督促公司披露相应临时公告,协助公司借力资本市场缓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继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持续优化监管方式,加强市场服务,便利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密切关注挂牌公司受疫情影响情况,主动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全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银保监会发布长期医疗险产品费率调整细则
 
  据悉,为进一步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4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解决了困扰医疗保险发展的制度障碍,明确传达了鼓励发展长期医疗保险的积极信号,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期限更长、保障责任更加全面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首先,《通知》明确了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范围。考虑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仅限于采用自然费率定价的长期医疗保险,包括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保险产品。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费率调整办法,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内部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首次费率调整时间不早于产品上市销售之日起满3年,每次费率调整间隔不得短于1年。保险公司不得因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调整政策。
  保险公司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时,应当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应当对费率调整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费率调整具体触发条件、费率调整时间间隔、单次调整上限、调整流程以及信息披露要求等。产品说明书还应当以案例形式演示本产品提供的保障,以及投保人可能面临的各年度费率调整情况。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在公司网站披露费率调整办法和相关产品信息,并对费率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对于每一次费率调整,保险公司应当以投保单中约定的方式通知投保人。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对长期保险产品的费率进行调整在我国尚属新鲜事物,但在国际市场已相对成熟,特别是在医疗保险领域,已成为美国、英国、韩国、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普遍做法。《通知》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助推医疗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能够有效解决因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产品停售而无法续保的风险,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两部门发文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据悉,国家邮政局、工信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制造企业与快递企业整合资源,成立合资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发展面向同一制造业领域的供应链服务。
  《意见》还提出,支持将快递企业服务制造业项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支持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设立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专项。
  两部委认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快递业发展的重要需求基础。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制造业发展提供重要服务保障。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对建设制造强国和邮政强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意见》要求,到2025年,快递业服务制造业范围持续拓展,深度融入汽车、消费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制造领域,形成覆盖相关制造业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环节的供应链服务能力,培育出仓配一体化、入厂物流、国际供应链、海外协同等融合发展的成熟模式,培育出100个深度融合典型项目和20个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快递业服务相关制造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相关制造业供应链组织效率、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互利共赢、相融相长、耦合共生。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出“金融16条”
 
  4月2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示范区金融16条”专场新闻通气会。会上,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12个部门牵头起草的《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即“示范区金融16条”)正式发布。
  “示范区金融16条”围绕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提升移动支付水平、支持设立一体化金融机构、推进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合作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的先行先试举措。
  为深化推进金融服务一体化,“示范区金融16条”提出了推进中间业务一体化,鼓励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提供同城化的对公、对私金融结算服务,取消跨域收费;推进授信业务一体化,支持在示范区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推进金融机构一体化,支持试点设立一体化示范区管理总部或分支机构等。
  为推进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区金融16条”提出,建立示范区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超市;鼓励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示范区绿色企业;加快建立示范区绿色发展项目库;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示范区重大项目特点制订专属金融产品。
  围绕推进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金融16条”提出,稳步推进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交易;支持示范区科创类企业科创板上市融资。鼓励示范区相关机构发行各类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示范区试点设立专业子公司,投资一体化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未上市企业股权,以及开展产业转型升级相关的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
 
上海市发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新政
 
  据悉,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近日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着重体现了将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支持方向从设备补贴转为度电补贴,仅对示范设施保留设备补贴的政策导向。
  从《办法》具体内容来看,对于经考核评定为A级及B级企业的下属星级站点,将给予连续6年申报度电补贴的资格,“一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基本补贴,“二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星级补贴。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桩500元,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
  《办法》还提出,将支持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区(外环以内)开展示范小区建设。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并对示范小区给予综合性政策支持。同时计划在2020-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以此引导充电设施布局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需求。
  《办法》还提出要支持市级平台抓紧实施软硬件升级,以尽快满足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后的工作要求,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公布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深入实施“双创”战略,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根据该办法,天津推出的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该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3月31日废止。之前该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内容,将以此办法规定为准。
  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扩大了贷款范围,创业的各类人员均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同时,天津此次提高了贷款额度,对于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了贴息力度,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三年内全额贴息。
  此外,该办法明确了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政策,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数量20%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基准利率的一半,给予贴息。
  在贷款额度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重点创业群体、“项目+团队”成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至50万元,以同一个“项目+团队”成员共同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河北省氢能产业首批重点项目清单公布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2020年氢能产业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此次列入清单的重点项目共43个,涵盖了制氢、氢能装备、加氢站、燃料电池、整车生产、应用示范、技术研究的氢能全产业链条,总投资约87亿元,其中在张家口市布局项目21个。
  河北省发改委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为企业办理规划选址、土地利用、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请各市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今年河北省氢能产业第一批重点项目有近半数在张家口市布局。河北省发改委下发通知提出,支持张家口抓住冬奥会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有利契机,率先发展氢能产业,积极稳妥开展氢能、储能等清洁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探索建设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政策,率先制定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标准体系。鼓励唐山、邯郸、定州等市(县)利用工业副产氢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氢能应用示范。各市要结合当地氢气供给能力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地方氢能源发展规划,依托优势企业,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再科学谋划布局一批氢能产业项目,在市场化运营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氢能应用。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布
 
  据悉,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将实施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每家中小微企业每年使用各种创新券的累计补助额度最高达50万元。
  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源头培育,济南市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且属于《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中所列十大产业领域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新备案的市级、国家级众创空间,按实际投入额的50%分别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同时,济南市积极推广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采取后补助政策,以创新券形式资助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购买用于创新发展的管理咨询、研发、中试、检验检测、创业辅导、投资融资等专业服务。每家中小微企业每年使用各种创新券的累计补助额度最高50万元,每个创业团队(创客)每年使用各种创新券的累计补助额度最高10万元。
  济南市提出,力争到2022年,济南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400家,全市科技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00亿元。
 
浙江鼓励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
 
    据悉,为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提振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浙江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明确鼓励企业家参与三大类涉企政策制定,企业家代表中原则上民营企业比例不低于70%。
  三大类涉企政策包括: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行业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和奖励办法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开放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办法指出,省工商联负责组建和管理企业家代表库,省级相关部门有建议权。企业家代表库应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企业家代表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一年调整一次。
  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代表原则上民营企业比例不低于70%,且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50%。同时,应适当听取企业党组织书记和新生代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江西多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据悉,针对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江西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等9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指出,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各地将分业态差异化有序引导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坚持营业的超市、便利店,督促其进一步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未开业的积极推动有序开业。对于卫生条件好、带动性强的餐饮住宿企业,指导其分批次恢复营业,更多采取“无接触配送”“顾客门店自提”等经营模式。
  《措施》指出,对于那些有雇工的、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与中小微企业一样,自2020年2月起免征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雇主要继续代扣代缴雇工个人缴费部分,确保雇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针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后的缴税问题,《措施》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国家规定截止日期,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措施》要求各地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平价防疫物资采购申购渠道,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保障范围,满足基本防疫需求。但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则须结合实际适时明确复工复产时间。
 
江苏省出台促进平台经济发展“20条”
 
  据悉,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条实施意见,进一步创新江苏省平台经济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促进互联网平台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智能机器人、高端智能传感器、生物芯片等产业加速发展,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快推动5G网络、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网络设施建设,优化提升网络性能和速率;以南京国家级骨干互联网建设、IPv6规模部署为重点,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建设,打造信息网络“高速公路”;重点围绕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无人驾驶、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沉浸式运动等方面,开展应用探索。
  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支持现代农业载体建设数字农业基地,探索大田种植信息技术规模应用,建设省农业物联网管理平台,基于省一体化政务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苏农云”建设应用,打通数据孤岛。
  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在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重点领域,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完善“互联网+服务消费”生态体系,支持传统商贸转型升级,鼓励各类传统零售等企业平台化发展。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加大对跨区域网络案件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
 
·企业动态·
 
国家电网特高压建设全面恢复
 
  据国家电网4月4日披露,截至目前,在建的9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已经全部复工,正在加速建设,全年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将达到1811亿元,将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
    在河北雄安,张北送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工程落点变电站,已经实现100%复工,正在进行电器设备安装。在山西偏关县,蒙西至晋中特高压交流工程1标段进入到了展放导线阶段,全力确保6月份按原计划投产。在青海泽库县,平均海拔4300米的青藏高原上,青海送河南±800千伏特高压工程全面恢复施工,正在进行青海段的最后的10基铁塔的阻力。
 
ST锐电“收购人”违规被责令停止收购
 
  4月3日晚,ST锐电( 601558.SH )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收购ST锐电时,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暂停收购的监管措施,在改正前不得对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截至4月3日收盘,ST锐电报0.84元/股,公司已经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海外经济·
 
IMF总裁呼吁应对疫情须兼顾民众健康和经济发展
 
  据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格奥尔基耶娃4月3日在世界卫生组织举行的视频记者会上强调,在应对新冠疫情时,需要兼顾保护民众健康和保持经济发展。
  她表示,新冠疫情带来的危机不同以往,世界正处在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更为严重的萧条之中,这场危机需要各国团结应对。
  她表示,IMF和世卫组织呼吁各国决策者兼顾保护民众健康和保持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各国应将保证公共卫生开支放在首位,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同时也要为本国经济领域提供必要支持,致力于减少失业和企业破产,为经济复苏奠定基础。
  她强调,IMF将优先为更加脆弱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纾困。目前,超过85个国家向IMF提出紧急融资需求。IMF考虑将紧急融资能力提高一倍,同时考虑提供额外流动性的其他办法。
 
摩根士丹利预测美国第二季度GDP大幅萎缩
 
  4月3日,摩根士丹利进一步下调美国经济增长预期。由于新冠病毒疫情造成的经济停滞,美国经济活动遭受重创,摩根士丹利预计美国二季度GDP将创纪录地萎缩38%。这是摩根士丹利不到一个月内第二次下调美国经济增长预期。研究报告显示,摩根士丹利将美国一季度GDP增长预期从此前的-2.4%下调至-3.4%,并将二季度增长预期从-30%下调至-38%。摩根士丹利预计2020年全年美国GDP将萎缩5.5%,创下自1946年以来GDP萎缩超过11%的最大跌幅。
  另外,该行还表示,预计美国二季度失业率将达到创纪录的15.7%,并预计累计将有2100万人失业。
 
欧盟决定对医疗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暂免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据悉,为抗击新冠疫情,欧盟委员会4月3日决定,对从欧盟之外进口的医疗物资、个人防护装备暂免征收关税和增值税。这将有助于降低口罩、呼吸机等急需物资进入欧盟市场的价格。
  欧盟委员会说,这一决定生效日期追溯至1月30日,初步为期6个月,未来也有可能延长。
  根据欧盟规则,欧盟成员国可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对某些商品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要求,欧盟委员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3月20日,欧盟委员会邀请所有成员国以及仍在“脱欧”过渡期内的英国,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免征医疗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关税和增值税的要求。所有这些国家都提交了上述要求,并均得到批准。
 
拉加经委会预测今年拉美经济将大幅萎缩
 
    据悉,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执行秘书巴尔塞纳4月3日在一场线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经济将至少萎缩1.8%,不排除降幅达到3%至4%。
  巴尔塞纳表示,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各国政府应紧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脆弱群体的收入和就业,例如提供失业补贴和基本收入保障,支持个体工作者和中小企业;通过财政货币手段应对经济紧急状况,如调整预算强化医疗体系,稳定汇率,保障流动性和银行体系的正常运转等。她说,国际金融机构应提供低息贷款,允许发展中国家暂缓偿还债务。
  巴尔塞纳建议地区各国重新思考长期发展战略,加强地区间协作和一体化,保障重要物资供应链,减少贫困和不平等现象,加强地区间贸易,推动新的更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拉加经委会是联合国五个地区性委员会之一,总部设在圣地亚哥,其主要职能是促进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该地区各国之间以及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
 
亚行预计新冠疫情将导致亚太发展中经济体今年经济增速放缓
 
  据悉,亚洲开发银行(亚行)4月3日发布的《2020年亚洲发展展望》报告说,受新冠疫情影响,预计今年亚太发展中经济体增速将明显放缓,2021年会出现反弹。
  报告预测,2020年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速为2.2%,较2019年9月亚行预测的5.5%下降3.3个百分点。同时亚行认为,如果疫情结束,各项经济活动恢复正常,2021年亚太发展中经济体增速将回升至6.2%。
  报告预测,除去韩国、新加坡等亚太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亚太发展中经济体今年经济增长率为2.4%,2021年有望回升至6.7%。
  分区域看,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暴跌,今年中亚国家等大宗商品和石油出口国经济将受到冲击;受境内疫情暴发及疫情防控政策影响,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的东亚和东南亚及依赖旅游业的太平洋地区今年经济增速将明显放缓;此外,南亚地区主要经济体今年经济增速也将出现下滑。
  报告还认为,受食品价格影响,2020年亚太地区通货膨胀率预计将达到3.2%。
  亚行首席经济学家泽田康幸在报告中说,全球疫情将如何演变,及受其影响全球和本地区经济前景如何,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他呼吁各国采取坚定有力、协调一致的行动以遏制疫情大流行,并将其对经济,特别是对最脆弱群体的影响降到最低。
  亚行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亚洲发展展望》是亚行的年度旗舰经济报告,对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作出预测,于每年春季发布,秋季进行更新。
 
惠誉大幅下调印度本财年经济增长预期
 
  据悉,国际评级机构惠誉日前发表声明说,受新冠疫情影响,该机构将印度本财年(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经济增速预估值由此前的5.1%下调至2%,为30年来最低水平。
  惠誉表示,控制疫情蔓延的措施将对印度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压力。惠誉同时将印度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评级展望列为负面,显示出疫情防控举措下该行业信用状况面临更大不确定性。
  惠誉说,疫情对制造业供应链产生深刻影响,预计今年全球经济将面临衰退。受消费支出减少影响最大的可能是中小微企业和服务业。
  日前,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将印度本财年经济增长预期从此前的5.3%大幅下调至2.5%。
 
·研究探索·
 
恢复经济秩序更需发挥知识产权作用
 
    据悉,经济日报日前发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丛立先文章表示,突如其来的疫情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在严防疫情反覆的前提下,应尽快有序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在此过程中,如何将知识产权在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发挥好,应该成为一个重点考虑的事项。
  文章表示,知识产权是创新经济的核心和关键,创新经济具有智慧集聚、高成长性、成本低廉、绿色无污染、用工灵活多样等特点。如果说通过针对性投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解决普通劳动者就业问题的话,那么通过知识产权拉动的创新经济则对于增加高知识水平人员就业非常重要。2020届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874万人,围绕知识产权作文章,着力推动创新经济发展,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至关重要。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以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开始发力,上述“新基建”将推动众多创新业态的形成。随着这些创新业态深入发展,智慧办公与联络等先进工作方式将进一步推广开来,人们担忧的未来疫情控制或周期性循环问题将大大缓解或迎刃而解。可以预见,不仅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知识产权关联产业”会在恢复经济秩序中崭露头角,而且以专利为代表的技术创新产业、以版权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以商标为代表的品牌产业等“典型知识产权关联产业”亦会在国民经济中更具竞争力。同时,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为代表的竞品研发产业、以地理标志和中医药为代表的优势知识资源产业等“特定知识产权关联产业”则会因政策利好迎来蓬勃发展契机。
  文章介绍,实际上,知识产权在促进中国良好营商和创新环境中的作用正不断凸显。截至2019年底,国内平均每751.9人拥有1件发明专利,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4186549件,同比增长21.09%。中国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5个月。中国在“全球创新指数”的排名提升至第14位,在世界营商环境的排名提升至第31位。知识产权在提高中国对外开放水平中扮演的角色越发重要,中国全年共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6.1万件,同比增长10.4%。这些成绩为中国进一步实现知识产权领域的全面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指出,接下来,为更好实现知识产权提振疫后经济,应法律和政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除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外,还要充分运用好知识产权政策工具,以知识产权法治与政策齐头并进实现良好治理效果。
  一方面,从高水平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法治战略出发,加快完成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基本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探索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基本法,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程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理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与执法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中国实现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和强国知识产权建设步伐。
  另一方面,从科学利用知识产权政策机制角度,应在遵守法治基础上发挥政策机动性作用,合理制定知识产权方面的经济杠杆政策和公共管理政策。其中,尤其要处理好知识产权领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尤其是与企业的关系问题。知识产权私权属性催生的创新经济业态,需要遵从自身价值规律。政府应尽可能减少知识产权领域的事前审批,集中精力做好事中监管、事后执法职能,充分调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知识产权在这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疫情过后的中国与世界,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创新经济业态竞争与博弈将会更加激烈,中国还需要在知识产权法治体系、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体系、知识产权业态与服务、知识产权国际竞争与合作等领域发力,以真正实现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
 
·社团工作·
 
广州市贸促会牵头成立抗疫物资出口联盟
 
    据悉,为助力全球抗疫,广东省首个抗疫物资出口联盟近日成立。
    该联盟由广州市贸促会牵头,联合首批27家抗疫物资生产、检测、流通企业及外国驻穗商协会、出口保险公司等参与,致力于共同打造抗疫产品出口闭环。
  广州市贸促会主任杨勇介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蔓延,多国驻广州领事机构和商协会向广州市贸促会提出采购抗疫物资的需求。然而,各国对医疗器材的认证资质要求各异,进出口准入标准也不尽相同,再加上边境管控和航线封停等因素,抗疫物资出口困难重重。
  “医疗物资认证是出口企业面临的一道难题。厂家出口医疗产品时,有因缺乏资质而被退回的风险。”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监林菁表示,“联盟的成立可以为企业提供信息支撑和需求匹配。”
  为解决企业面临的资质困局,联盟吸纳了莱茵技术监督服务(广东)有限公司等国际认证机构,指导企业尽快获取海外资质认证,缩短认证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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