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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50期

  
·国内财经·  
  政治局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央行要求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银保监会加强非银机构股权管理     
  银保监会要求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     
  两部门就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发布  
  投保基金发布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业务规则      
  工信部部署开展产业链固链行动     
  商务部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之间围绕产业链同步复工复产开展协作     
  北京市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
·企业动态·  
  证监会将6家券商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   
  国家能源局同意建设陕西韩城矿区王峰煤矿项目     
·海外经济·  
  贸发会议认为疫情对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冲击恐超金融危机   
  美国去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速维持2.1%不变  
  美众议院通过2万亿美元财政刺激计划
  加拿大基准利率降至10年新低
  日本国会通过2020财年预算案
  韩国央行将提供为期3个月的"无限量"流动性   
  印度央行紧急降息75个基点应对疫情  
·研究探索·  
  学者建议设立对外投资的强制性环评要求   
·社团工作·  
  中基协称外资私募对中国资本市场充满信心
 
 
 
 
 
·国内财经·
 
政治局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7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审议《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和《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和当前经济形势的汇报,研究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工作,决定将有关意见提请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
    保持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
  会议认为,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成绩来之不易。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受到严重冲击,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链恢复面临新的挑战。要因应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完善我国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把重点放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保持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
  会议强调,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要毫不放松抓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重症患者精准施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对出院患者要做好医学观察、跟踪随访、恢复期康复工作。要完善社区防控措施,稳妥做好疫情善后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湖北省要同有关省份加强对接,有序做好本地人员外出就业、外地滞留在鄂人员返程等工作。要继续加强北京等其他重点地区防控。要健全低风险地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并及时启动相关防控预案,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驻外使领馆要做好领事保护、防护指导和物资保障,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密切跟踪和分析全球疫情走势,快速精准识别和管控风险源风险点,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优化入境流程,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要求,安排好生活服务和健康监测。要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同世界卫生组织深化交流合作,继续向有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会议强调,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宏观政策对冲力度,有效扩大内需,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动态优化完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要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要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和使用,加紧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金融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疏通传导机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抓紧梳理分析,及时加以解决,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
  会议强调,要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在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要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生活服务业正常经营。要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启动实体商店消费,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要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保障国际货运畅通。
  会议指出,要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抓紧组织好春管春播,加快把支农政策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气象灾害防范。要继续抓好生猪产能恢复,解决好畜牧水产养殖面临的困难。要加大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复工进度,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返岗就业,对因疫情返贫致贫人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会议强调,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湖北有序复工复产。要加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帮助湖北解决财政、融资、供应链等实际困难,支持湖北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保民生等工作。
 
央行要求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0年第一季度(总第88次)例会于3月26日召开。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总体可控,我国经济增长保持韧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现了前瞻性、针对性和逆周期调节的要求,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金融风险有效防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果显现,贷款实际利率明显下降,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提升,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增强。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及其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也给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会议指出,要跟踪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加强对国际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用好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和3500亿元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抗疫保供、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畜禽养殖、外贸行业等的信贷支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下大力气疏通货币政策传导,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潜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推动供给体系、需求体系和金融体系形成相互支持的三角框架,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进一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对冲疫情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平衡好稳增长、防风险、控通胀的关系,注重在改革发展中化解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银保监会加强非银机构股权管理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下称非银机构)监管,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对《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加大对外开放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同时随着非银机构的不断发展,部分许可规定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监管实际。本次《办法》修订着力于进一步强化监管政策引领,合理划分监管事权,提升准入监管质效。
  据悉,本次修订立足于提升非银机构监管有效性,重点围绕以下3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许可条件及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银机构股权管理,提升相关监管规则一致性;三是进一步完善非银机构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及高风险机构处置等相关规定,弥补监管实践中发现的制度短板。
  在加强股权管理方面,《办法》一是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非银机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穿透监管,在股东禁止性情形、资本补充义务、公司章程内容要求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增加了非银机构股东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的例外情形。
  二是结合《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作为非银机构控股股东的持续盈利能力、权益性投资余额占比等财务指标要求。
  三是增加股东入股非银机构家数的规定。结合监管实践,明确同一出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主要股东入股非银机构的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其中对同一类型非银机构控股不得超过1家或参股不得超过2家。
  在取消部分许可事项方面,《办法》取消对非银机构股东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股权不足5%事项的审批;取消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变更住所、因股东名称变更引起的变更章程的审批;取消董事和高管在同质同类机构间平级调动职务(平级兼任)或改任(兼任)较低职务、金融租赁公司境外专业子公司及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从境外聘任董事高管等许可事项的审批。《办法》还简化了部分审批流程。
 
银保监会要求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
 
  据悉,银保监会办公厅3月26日发布“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
  通知提出,要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业务系统;加大保险和担保服务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通知明确要求,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支持“稳外贸”作用,增加外贸信贷投放,对优质外贸企业授信和支用放款建立“绿色通道”,合理确定分支机构授权,提高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跨境服务网络,与境外同业机构合作,共同为全球产业链提供信用支持和融资服务。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拓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费率。
  通知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的风险特征,提供抵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保证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大贸易信用保险的承保覆盖面,拓宽企业融资的增信方式。
  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提升贷款额度,帮助客户缓解短期资金压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针对疫情发生以来物流受阻情况,保险机构可适当顺延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的保险期限。
  为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地,通知要求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比如,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自身实际,对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相关授信予以差别化安排;加强产业链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核心企业准入标准,认真审核核心企业融资需求和贷款用途,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有效监督。
 
两部门就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要求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为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工作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人民银行在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会同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文件显示,评估办法包括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和运用等内容。
  其中,评估定量指标包括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比重、金融服务和资产质量五类,定性指标包括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五类,另设加分项、扣分项。
 
证监会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据悉,证监会3月27日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程序,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
  此次修订监管管理措施和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有关,新证券法明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措施,为证监会实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的监管措施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制度。
  监督管理措施,简称“监管措施”,具有及时矫正不法行为、防范风险蔓延和危害后果扩散的作用,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08年,为规范这项职权的行使,证监会出台了2008年试行办法,对监管措施的调整范围、适用原则、种类、实施程序等作了规定,在规范监管措施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规则运行已有十余年,期间资本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证券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也对监管措施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此次制定《实施办法》,主要是结合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及新的制度要求,在2008年试行办法的制度框架下进行适度调整,并以规章形式正式对外发布。此次规则调整主要遵循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行为规范化水平;保持制度延续性;以“程序法”为定位,监管措施实体内容交由“实体法”规定;问题导向,力求简洁为原则。
  《实施办法》共三十一条,一是明确监督管理措施的种类和设定,经疏理现有制度规则,列明十六种常见的监督管理措施类型,并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作为兜底,为后续出现新的监管措施类型预留空间。同时,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自我规范,明确证监会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监管措施;二是明确监管措施的适用,规定监管措施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明确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必须进行行政处罚,不得以监督管理措施替代行政处罚;三是明确实施监督管理措施的通用程序,实施监管措施应当有充分的证据、依据,采取部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应当履行事先告知程序,并可以通报相关单位;四是明确各类监管措施的具体实施程序,包括实施步骤、方式、矫正目标、时限等内容;五是明确作出监督管理措施决定的要求,实施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监管措施,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采取监管措施。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的内容、公开要求、送达程序等,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的公开要求,并规定将实施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发布
 
  据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3月27日正式发布。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具有科创属性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同时规定支持和鼓励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企业申报科创板。
  上交所本次发布的《暂行规定》,按照《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制定,细化了科创板服务的行业范围,充分体现了科创板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包容性;将科创属性指标评价体系与科创板定位把握相对应;在此基础上,精简优化了科创板定位把握中有关自我评估、核查把关、审核问询的程序和要求。
  《暂行规定》指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发行人,不受科创属性指标的限制,支持和鼓励其按照《指引》的规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情形包括: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主营业务;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暂行规定》明确,科创属性暂未达到科创属性指标要求但短期内能够达标的发行人,如经谨慎客观评估认为自身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可以先行提出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但需要进行相对严格的评估、核查和审核。审核中,上交所将就发行人的科创属性向科创板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履行正式咨询程序,并参照所形成的专家意见作出审核判断。
  按照证监会《指引》规定,《暂行规定》首先细化了科创板重点服务的行业领域范围,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深度应用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如金融科技、科技服务等,也属于科创板服务范围。科创板在服务科创企业方面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在科创板服务的行业范围内的企业,只要符合常规指标,或者符合例外情形之一,就可以申报科创板。
  上交所方面介绍,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所设置的“常规指标”,包括研发投入占比或绝对金额、发明专利数量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或营业收入金额在内的3项指标。3项指标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分别表征企业研发投入、成果产出及其对企业经营的实际影响3个维度,具有较强的内在逻辑性,总体上能够较为全面地衡量企业研发投入产出及科技含量。所设置的“例外情形”,包括要求核心技术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具有国际引领作用或者对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获得国家科技技术奖励、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关键设备及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以及发明专利50项以上等。设置“常规指标”和“例外情形”,从不同角度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把握好科创板定位。
 
投保基金发布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业务规则
 
  据悉,为切实履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流动性支持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职责,确保业务运作规范,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投保基金公司日前发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业务规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证券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合规风控水平提升,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但作为预防机制和常态化的风险防控工具,证券市场需要建立稳定的长效流动性支持手段。根据国务院同意的扩大投保基金使用范围相关方案精神,中国证监会专门发布了《规定》,对证券公司可申请使用投保基金予以短期流动性支持的情形,证券公司的主体责任,证券公司使用投保基金的程序、成本、期限等做了规定。《规则》作为《规定》的配套性制度文件,一是进一步细化了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基础制度建设,有利于建立证券行业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投保基金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扩大了投保基金使用范围,是投保基金“取自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具体体现。
  《规则》共二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贷前事宜,投保基金公司审查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制定流动性支持资金使用方案并报送证监会。二是明确合同签订等事宜,包括签订合同时间,借款利率与利息等关键性条款。三是明确证券公司应当提供足额担保,并在流动性支持资金发放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四是明确流动性支持资金用途必须符合《规定》相关要求。五是细化贷后监督管理,投保基金公司对流动性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证券公司必须按照要求报送与保管相关资料。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和惩罚措施,投保基金公司有权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证券公司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并将其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规则》对借款利率等进行了明确。投保基金公司按照不同借款期限设置相应的借款利率,以投保基金公司发放支持资金之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同期利率的均值为基础,形成关键期限的利率报价。借款利率根据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信用评级、风险状况、拟使用支持资金金额、期限及担保措施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调整。
  证券公司申请投保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应当提供足额担保措施,可以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的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担保措施。支持资金应当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证券公司使用支持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投保基金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工信部部署开展产业链固链行动
 
  3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产业链固链行动,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的通知”。
    通知要求梳理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围绕防疫物资、民生保障、春耕备耕、国际供应链产品、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重点领域,梳理龙头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未复工达产的核心配套企业名单。
  通知要求落实援企稳企惠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已出台政策。推动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和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还本付息等各类支持政策。深化产融合作,加强产融平台信息对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加强企业防疫物资保障。
  通知要求激发市场活力,拉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发挥“互联网+”作用,拉动轻纺、家电、汽车等传统消费,培育智慧健康养老、绿色产品等消费热点。支持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数字网络等信息消费。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加快5G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加快工业和通信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跟踪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通知要求开展国际疫情研判,做好政策储备。加强全球疫情对重点产业链影响的分析研判,提出应对预案和政策储备。梳理产业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稳固供应链,提升产业链水平。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和关键环节平稳生产,维护国际供应链稳定。
 
商务部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之间围绕产业链同步复工复产开展协作
 
  近期,商务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之间围绕产业链同步复工复产开展协作,共同解决上下游配套难题,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要着力打通原材料、零部件等供给渠道,加强区域之间上下游产销对接,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提高复工复产协同性,维护产业链的基本稳定。”在稳定外贸产业链方面,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此前表示。
  通知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要求对已经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梳理打包,送政策上门,确保内外资企业及时同等享受。通知还要求做好特殊时期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争取新落地一批投资项目。
  外资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国家级经开区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工业增加值均占全国比重的五分之一左右,对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北京市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
 
  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表决稿)》。
  条例提出,将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以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频次。同时,市场主体可采取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对于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信息。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行政处罚公示期:对于一般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公示期届满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再公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经市场主体申请,有关政府部门可以视情将公示期相应缩短3至12个月。
  据了解,《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6章83条,将于今年4月28日起施行。
 
·企业动态·
 
证监会将6家券商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
 
  据悉,证监会3月27日通过答记者问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证券公司并表监管工作,决定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境内资本市场持续发展,部分证券公司逐步出现集团化经营发展态势,有必要将行业风险管控边界从母公司层面扩展至合并报表视角,以利于更全面、及时、有效地评估风险,促使行业持续稳健发展,在当前疫情环境下,也有利于中介机构更好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2016年6月,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风控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提出推动并表监管的中期安排。2017年4月,根据部分证券公司申请,证监会启动证券行业并表监管试点前期工作。
  证监会指出,两年来,相关证券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系统,梳理风险管理流程,储备风险管理人才。2018年9月、2019年11月,经行业互评和外部专家评审,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家证券公司已基本建立能够有效覆盖各类风险、各业务条线、各子孙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具备实施并表监管条件。证监会决定将上述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证监会将根据《风控办法》规定,逐步允许参与试点机构试行更为灵活的风控指标体系。初期,综合考虑试点机构对外投资资本占用情况,对试点机构母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由0.7调降至0.5,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系数由1降至0.7;同时持续监测试点机构已建立风控体系运行及合并风控指标信息的有效性。待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逐步过渡至直接基于合并报表实施风控指标监管。证监会将持续跟踪、评估试点效果,始终秉持审慎监管理念,合理、稳步推进试点进程。
 
国家能源局同意建设陕西韩城矿区王峰煤矿项目
 
  据悉,为推进黄陇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解决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人员转移安置问题,国家能源局3月27日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韩城矿区王峰煤矿项目。项目总投资41.84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矿井建设规模3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西南部,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投产时布置1个放顶煤综采工作面,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轨道、无轨胶轮车联合运输系统。煤炭洗选工艺采用重介旋流器分选、干扰床分选和浮选机浮选。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下峪口110千伏变电站和西庄330千伏变电站。
 
·海外经济·
 
贸发会议认为疫情对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冲击恐超金融危机
 
  据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3月26日就疫情对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的影响发布发布报告称,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相比,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FDI和全球产业链的负面影响可能更加严重。
  贸发会议投资与企业司司长詹晓宁介绍,2008年和2009年全球FDI因金融危机分别下降21%和17%;而眼下的疫情及其可能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使得今年全球FDI降幅或将高达40%,成为本世纪以来全球FDI降幅最大的一年。
  报告认为,与金融危机时期相比,疫情对全球FDI的负面影响可能更加严重。首先,疫情造成的影响范围更广,将同时冲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FDI;其次,疫情造成的影响更为直接和迅速,不仅对全球市场需求造成冲击,还使得既有投资项目被迫中断、延期或撤销。更重要的是,疫情可能对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造成短期冲击和中长期负面影响。
  报告指出,随疫情在全球范围迅速蔓延,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应对疫情采取贸易限制和人员封锁等措施,市场需求受到巨大冲击,将对全球FDI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市场对主要经济体可能陷入衰退的担忧,也将对全球FDI产生负面影响。
  报告通过对全球5000家跨国公司的调研显示,这些企业预期今年平均盈利水平将较去年缩水30%,其中能源和基础材料行业、航空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受疫情影响将最为严重。
  报告同时指出,发达国家企业盈利预期降幅较发展中国家更大。今年,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的盈利预计将比去年减少35%,发展中国家则将减少20%。而受能源行业盈利前景黯淡拖累,加之对全球产业链依赖度极高,美国跨国公司今年总盈利预计将仅为去年的一半。
  贸发会议强调,全球FDI实际降幅将最终取决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疫情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以及政府应对措施。
 
美国去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速维持2.1%不变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3月26日公布的最终修正数据显示,去年第四季度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2.1%,增速与上次修正数据相同,也与前一个季度持平。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GDP数据进行三次估算。美国商务部将于4月29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美国GDP的首次预估数据。
  经济学家认为,正在美国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将对美国经济造成重大冲击。《华尔街日报》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疫情之下美国经济出现衰退几乎确定无疑。在某些方面,疫情对美国经济造成的冲击可能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
 
美众议院通过2万亿美元财政刺激计划
 
  据悉,美国国会众议院3月27日通过2万亿美元财政刺激计划,以防止美国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陷入严重衰退。
  由于部分众议员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赶回华盛顿,当天众议院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财政刺激计划。3月25日,该计划已在参议院获得在场96名议员全票通过。该计划将交由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成为法律。
  财政刺激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向年收入不足7.5万美元的每个单身成人一次性最多发放1200美元,向年收入低于15万美元的每对夫妻最多发放2400美元,每个孩子发放500美元;将失业救济金每周增加600美元,最多持续4个月;因疫情陷入困境的美国航空企业将获得250亿美元直接经济援助。
  同时,该计划提议建立一个5000亿美元资金池,用于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州和城市发放贷款、提供贷款担保或投资;向小企业提供3500亿美元贷款,用于支付工资和福利;向医疗机构提供1117亿美元资金;为国家战略药品和医疗用品储备提供160亿美元资金等。
  由于美国成为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最多的国家,市场人气受到打击,纽约股市当天并未如期受到众议院通过财政刺激计划提振。
 
加拿大基准利率降至10年新低
 
  据悉,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拿大银行(央行)3月27日将基准利率下调50个基点至0.25%,为2010年6月以来的最低点。
  这是加拿大央行本月内第三次降息。2018年10月以来,加拿大央行一直把基准利率维持在1.75%,本月4日下调50个基点至1.25%,13日又下调50个基点至0.75%。
  加拿大央行行长史蒂芬·波洛兹表示,将随时根据需要采取新的措施。负利率也在央行政策工具箱中,但他认为不宜采用负利率。
  当天,加拿大央行还宣布启动商业票据购买计划,并将在二级市场买入加拿大政府债券,以缓解短期融资市场和政府债券市场的压力。
  加拿大议会当天公布的一份报告预测,2020年加拿大经济将萎缩5.1%,其中第二季度将大幅萎缩25%。
 
日本国会通过2020财年预算案
 
  据悉,日本国会参议院3月27日批准总额为102.7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09日元)的2020财年(截至2021年3月)财政预算案。这是日本财政预算连续第二年超过100万亿日元,连续第八年创新高。
  由于国会众议院已于2月28日通过这一预算案,参议院批准意味着日本2020财年预算案在国会得以通过。
  日本政府表示,该预算案充分利用消费税增税带来的财政收入扩充社会保障、落实经济刺激政策。据了解,预算案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达35.9万亿日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不过,日本政府在制定预算案时预测2020财年日本实际经济增长率为1.4%,并在此基础上推算全年税收规模将达63.5万亿日元。专家和媒体普遍认为这一预测过于乐观。
  此外,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已指示内阁成员着手编制2020财年补充预算案。
  由于疫情导致旅游业萧条、大型活动被取消、人们减少外出等原因,日本近来陷入消费低迷局面。日本内阁和执政党正在探讨包括发放现金、削减固定资产税在内的各种对策,以帮助因疫情陷入困境的家庭,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韩国央行将提供为期3个月的"无限量"流动性
 
  据悉,韩国银行(央行)3月26日发表声明说,将自4月起向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为期3个月的"无限量"流动性支持,以帮助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这是韩国央行首次采取提供"无限量"流动性举措。
  韩国央行宣布,计划从4月到6月底前每周都通过回购协议操作向金融机构提供无限流动性。据悉,这一举措旨在缓解疫情导致的金融市场动荡以及对经济的冲击。
  韩国央行官员表示,现阶段难以预计最终需要提供多少流动性,央行的计划是"全额、不设上限地"提供全部需求额度。
  韩国央行官员还表示,这一措施也在于支持政府出台的大规模金融支援政策。韩国政府24日宣布,计划把对企业的紧急金融支援资金增至100万亿韩元(约合810亿美元),以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
  韩国媒体称这一措施为"无上限量化宽松",在韩国"史无前例"。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韩国央行均未采取这一做法。
 
印度央行紧急降息75个基点应对疫情
 
  据悉,印度央行3月27日宣布,将基准回购利率下调75个基点至4.4%,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
  印度央行原定于4月初宣布新利率政策。此次降息早于市场预期,且降息幅度大于预期。
  为减轻疫情给贫困人口带来的困难,印度财政部26日宣布了总额为1.7万亿卢比(约合230亿美元)的经济救助计划,主要通过现金转移支付和粮食补给等方式提供援助。
 
·研究探索·
 
学者建议设立对外投资的强制性环评要求
 
  据悉,由创绿研究院与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完成的研究报告《“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模式、问题和建议》(下称报告)3月27日发布。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表示,政策层面、能力建设层面上,建议国家可以考虑设立对外投资的强制性环评要求;鼓励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环境的压力测试;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领域投资的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
  马骏说,如果要保证“一带一路”主要项目符合高标准环境气候要求,有必要设立对外投资的强制性环评要求。他同时表示,目前环境压力测试的方法和工具都有了,工商银行在2015年就已经开展了环境压力测试。全球由央行绿色金融网络在组织编制环境风险分析的手册,手册将汇集全球30个机构所用的环境风险分析的方法和工具,预计今年7月份会正式发布,给我国金融机构也提供非常好的参考。
  在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方面,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报告课题组负责人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佟江桥称:“从监管考核角度,目前人民银行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宏观审慎评估(MPA) 时,尚未覆盖银行对海外可再生能源等绿色项目的贷款。建议修改MPA评估方法,将银行在国外的绿色信贷余额和增长率也纳入考核。并建议研究设立专门支持促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基金。”
  报告合作单位创绿研究院研究员白韫雯建议:“当前全球可再生能源成本大幅下降、各国针对高碳产业的限制性政策正在逐步出台。未来五至十年内,煤电投资可能成为不良贷款或面临搁浅风险。中资金融机构应将更多金融资源从海外煤电腾挪到支持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这也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投资组合的长期抗风险能力。例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可适当放宽对可再生能源项目非主权类项目担保措施的要求,在承保政策中明确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提高承保额度、延长保险期限、适度降低费率等。”
 
·社团工作·
 
中基协称外资私募对中国资本市场充满信心
 
  据悉,中国基金业协会3月28日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20日,共有26家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协会登记,备案产品78只,资产管理规模达到78.8亿元。外资私募管理人在疫情期间公司运行平稳,与投资者沟通积极,对中国资本市场充满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发生以来,该协会完成2家外资私募管理人登记,新增备案规模近6亿元,1家管理人获得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资格。5家外资私募管理人直接或通过集团捐赠价值966万元的善款和物资。
  数据显示,外资私募部分管理人在疫情期间出现了首只产品顺利募集完成、产品出现净申购等积极情况。外资私募管理人均表示,正在积极筹备新产品发行、研究海外策略本地化方案,对中国政府各项对外开放政策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坚定信心不会改变,对布局中国的战略也不会因为暂时的疫情而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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