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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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经·
习近平部署科研资源倾斜前方一线
13部委出台25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证监会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沪深交易所十方面做好信披
发改委出台阶段性减免征信服务收费措施
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明确
上清所发布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指引
2020年度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发布
八部门联合发文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
三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16个新职业
上海将研究制定在线科技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广东警方推出20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动态·
贝因美股东恒天然拟减持不超3%股份
世界最大联合循环电站在沙特带负荷并网成功
·海外经济·
经合组织下调全球经济增长预期
思科拟进行裁员
谷歌旗下WAYMO首轮外部融资获22.5亿美元
三星开始在越南河内建新研发中心
·研究探索·
中国逆周期干预举措减缓了疫情冲击波
·社团工作·
河北省鼓励行业协会减免降低会费及服务性收费
·国内财经·
习近平部署科研资源倾斜前方一线
据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3月2日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要把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任务,综合多学科力量,统一领导、协同推进,在坚持科学性、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加快研发进度,尽快攻克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习近平强调,尽最大努力挽救更多患者生命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要加强药物、医疗装备研发和临床救治相结合,切实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要强化科研攻关支撑和服务前方一线救治的部署,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让科研成果更多向临床一线倾斜。要加快药物研发进程,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快推广应用已经研发和筛选的有效药物,同时根据一线救治需要再筛选一批有效治疗药物,探索新的治疗手段,尽最大可能阻止轻症患者向重症转化。要采取恢复期血浆、干细胞、单克隆抗体等先进治疗方式,提升重症、危重症救治水平。
习近平指出,疫苗作为用于健康人的特殊产品,对疫情防控至关重要,对安全性的要求也是第一位的。要加快推进已有的多种技术路线疫苗研发,同时密切跟踪国外研发进展,加强合作,争取早日推动疫苗的临床试验和上市使用。要推进疫苗研发和产业化链条有机衔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疫苗研发和产业化体系,建立国家疫苗储备制度,为有可能出现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周全准备。
习近平强调,要统筹病毒溯源及其传播途径研究,利用病毒蛋白和不同受体的结合特征,评估可疑动物作为中间宿主的可能性,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流行病学和溯源调查,搞清楚病源从哪里来、向哪里去,提高精准度和筛查效率。
习近平强调,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风险挑战。要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平时和战时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要统筹各方面科研力量,提高体系化对抗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完善疫情防控预警预测机制,及时有效捕获信息,及时采取应对举措。要研究建立疫情蔓延进入紧急状态后的科研攻关等方面指挥、行动、保障体系,平时准备好应急行动指南,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
习近平指出,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也是国之重器,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生物安全等领域科研力量布局,整合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药卫生、医疗设备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科研体系,布局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快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储备能力。要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实现高端医疗装备自主可控。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习近平指出,公共卫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多个国家出现,要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沟通交流,同有关国家特别是疫情高发国家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提出应对策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13部委出台25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草局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明确了25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型城镇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聚焦大型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在分配教育领域相关资金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明确了六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开展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投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与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在安置区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在加强安置社区管理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支持地方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形成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文明节俭的好风尚;鼓励参与东西扶贫协作的省市、高校和有关单位,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普压力大的安置区给予帮扶。
在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整治、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
在加大工作投入力度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在安排相关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时统筹加大对后续扶持任务重的省份倾斜,鼓励省级政府继续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动员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县后续扶持项目建设。
在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七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继续保留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建设单位的行业监管;指导地方逐一制定万人以上超大型集中安置区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方案;研究起草2020年后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实施督查激励措施。将后续扶持工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县退出评估重点内容。
《通知》是继2019年6月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凝聚各地区、各部门合力,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保障。
证监会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2月2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1部分:证券》、《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2部分:期货》、《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3部分:基金》、《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期货合约要素》、《证券期货业投资者识别码》等六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增强基础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我国资本市场从一开始就采取电子化交易方式,客户资金数据、证券期货基金账户数据等权益数据采取无纸化电子方式存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权益相关信息。证监会表示,目前各机构定义和保存的投资者权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障。《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系列标准的实施,规范了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能够指导行业机构开展投资者权益数据治理相关工作,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是行业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基础。
证监会指出,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业务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境外投资机构的进一步开放,《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简称STEP)标准在行业内的运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金融行业标准的实施,简化了STEP协议的传输机制,也保持了与国际标准的互操作性。
此外,《期货合约要素》标准在兼顾业务实践和创新需求下,总结现有期货合约中具有共性的特征和要素,列举了17项期货合约常用要素,对要素的涵义及表述予以规范,统一规则命名,为期货合约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业务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基金市场逐步建成了各自的投资者账户管理体系,投资者在不同市场开户所采集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识别码、命名规则因不同市场规定而不同,不利于全市场的各参与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投资者信息共享。证监会指出,《证券期货业投资者识别码》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国内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投资服务,促进市场参与方信息共享,进一步支持建设高效的全市场监管机制。
沪深交易所十方面做好信披
据悉,修订后的《证券法》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沪深交易所2月28日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共十条,于3月1日起施行。
《通知》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监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监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上市公司不予披露的,董监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新增规定了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或者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发生前述新增规定的重大事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自愿性信息,应当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此后发生类似事件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一致性标准及时披露。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及沪深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境内同时披露。
《通知》称,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发布相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披露持股人的名称和住所、持有的股票的名称和数额、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拥有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等事项。
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等对超比例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行使限制、权益变动的公告内容、变更收购要约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条件、收购行为完成后的限制转让时限及上市公司分立、合并的报告公告等事项规定了新要求,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对短线交易的主体范围、交易标的种类及除外情形等作出了新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应当严格遵守。沪深交易所《通知》要求,前述人员违反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其持有的(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人员违规买卖情况、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收益的计算方法和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等事项。
投资者依据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触及沪深交易所规定的相关披露标准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此外,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明确由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条件和终止上市情形作出具体规定。沪深交易所《通知》要求,在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和退市相关业务规则予以修订前,公司申请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等事宜,仍按照现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虽未按照核准用途使用但符合新《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沪深交易所不暂停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科创板证券的上市、终止上市等事宜,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新《证券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登记工作;在发生规定事项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档案并及时报送。
发改委出台阶段性减免征信服务收费措施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国家发改委3月1日公布《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自即日起减免部分涉企征信服务收费,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64亿元。
《通知》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
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明确
3月1日,中金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修订并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12个实施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管理业务指引》。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引自2020年3月9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对业务试点期间商业银行申请中金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条件及所需材料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取得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作为期货业务结算部门,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持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期货结算业务相互隔离。商业银行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参与国债期货业务的,应当按照中金所关于客户的相关规定办理。
据了解,中金所此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在现有会员体系中增加“非期货公司会员”主体,完善会员管理制度,优化国债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制度,规范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管理业务,切实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上清所发布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指引
3月2日,上海清算所(下称上清所)发布公告称,上清所自成立以来,相继推出债券、利率衍生品、外汇及汇率衍生品、大宗商品衍生品等相关集中清算服务,并致力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完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违约处置流程、便利市场机构充分了解自身角色与相关风险,上清所根据《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规则》及相关办法形成《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指引》(下称《指引》),并予以发布。
《指引》适用于上清所开展的各项集中清算业务,包括利率互换、外汇询价、跨境外汇、债券净额、标准债券远期、大宗商品等业务。《指引》分为主体部分与各集中清算业务的“违约处置操作指引”具体章节。其中,主体部分主要包括违约认定与处置实施框架、风险资源使用与偿还顺序、违约处置专家组等相关原则性内容,各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操作指引”章节对该业务违约头寸处置操作细则和其他针对性条款进行规定。
公告称,自《指引》发布之日起,《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违约处置指引》(2016年9月发布)废止。
2020年度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发布
据悉,大连商品交易所3月1日公布《关于2020年“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鼓励期货市场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该计划涵盖场内期权、场外期权和基差贸易三类项目。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大商所企业风险管理计划”支持实体企业利用期货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湖北辖区金融机构和产业企业。同时,强调综合施策,鼓励全流程综合解决产业企业实际问题的项目,注重深入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和产业企业以此为契机开展合作套保等多维度合作的项目。
场内期权方面,项目模式为期货公司引导产业企业直接利用场内期权管理生产经营中面临的价格风险。项目申请主体为期货公司,且须以总部名义申请项目。项目服务对象须为相关品种对应的产业企业,且曾参与过该品种的期货交易,并要求同一家产业企业只能参与一个场内期权项目。项目品种设定为大商所豆粕期权、玉米期权、铁矿石期权。
场外期权方面,项目模式是金融机构以大商所期货相关品种或已发布的期现货指数为标的,利用场外期权等衍生工具为服务对象提供风险管理方案。项目申请主体为已完成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的期货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商业银行、贸易类或非贸易类产业企业。项目品种则为除玉米、豆粕、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之外的大商所其他期货品种及已发布的期现货指数。项目涉及多个品种的,须指定主品种。
基差贸易方面,项目模式为贸易双方以大商所相关品种期货价格为基准,签订基差贸易合同,用“期货价格+基差”模式进行定价,并在期货市场有对应的风险管理行为。项目申请主体为期货公司或开展基差贸易的贸易一方,期货公司须以总部名义申请项目,开展基差贸易的贸易一方也可直接申请项目,但须有期货公司作为项目参与主体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品种定为大商所铁矿石、焦煤、焦炭等品种以及合适的新上市品种。
八部门联合发文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
据悉,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八部门3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意见》指出,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营造煤矿智能化发展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鼓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区域特点、煤层赋存条件、技术基础等因素,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规划,科学引导煤矿智能化发展的进度和规模。支持煤炭企业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建设任务、技术体系和建设进度,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步伐。
《意见》称,要加强煤矿智能化基础理论研究,推进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设煤矿智能化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加强对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
《意见》明确,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凝练出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等,向类似条件煤矿进行推广应用。
《意见》指出,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强煤矿智能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动专业交叉融合,培育一批具备矿业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三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16个新职业
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向社会发布了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连锁经营管理师、供应链管理师、网约配送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全媒体运营师、健康照护师、呼吸治疗师、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铁路综合维修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16个新职业。这是自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以来发布的第二批新职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批公布的新职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职业分类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从大量新职业征集建议中评估论证,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后确定,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个领域。
上海将研究制定在线科技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据报道,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张建明3月2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方面导致经济出现暂时性困难,另一方面新经济新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生物医药产业得到加速发展。部分生物医药企业比如防护器械、诊断试剂、消杀用品等赢来短期急速扩张机遇,如之江生物和捷诺生物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获批上市成为首批检测试剂盒。
二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加快应用。如依图科技开发了基于CT医学影像的“新冠肺炎智能评价系统”。商汤将AI算法用于巨哥电子热像测温仪,电信运营商用大数据分析支撑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新业态新模式迎来重大机遇。在线问诊、远程医疗成为需求爆发点,阿里健康今年以来在线义诊访问用户超过280万。在线教育、数字娱乐回到风口,哔哩哔哩预计一季度营收增长118%,喜马拉雅一季度增长32%。生鲜电商需求旺盛,如叮咚买菜春节7天完成400万订单,近期订单量增长80%。远程办公业务迅速成长,华为的Welink业务量增长80%,为上海4万多家企业和组织的30万多人提供服务。
张建明表示,下一步,上海将研究制定全市在线科技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在无人经济、在线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方面,前瞻布局新兴市场需求,通过定制化的政策,在上海市率先培育若干细分市场龙头,撬动一批在线科技、产业互联网、智慧医疗、生命健康项目落地,重塑产业发展格局,为疫情过后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能蓄力。
广东警方推出20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广东省公安厅3月2日推出20项新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涵盖优化政务服务、打击违法犯罪、防控支撑保障三大类。
据介绍,在前期出台的42项便民举措基础上,广东省公安厅找准公安机关职责与企业复工复产的契合点,再次研究制订了三大类共20项新措施,支持和推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对员工众多的复工复产企业,推出出入境办证绿色通道;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上门办理上门送证,居住证和户口迁移证件到期的,可自动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天;放开货运车辆通行限制等举措,同时通过便捷的“互联网+”服务和持续的宣传引导,为企业和群众在网上申办出入境、户政、交管等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对涉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案件,如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诈骗企业款物等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查处、快侦快破,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加强防控支撑保障方面,通过大数据构建立体化动态化数字防控体系,优化完善场站客流增加、人员密集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企业互联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措施,确保复产企业防控有序、安心生产。
·企业动态·
贝因美股东恒天然拟减持不超3%股份
据悉,贝因美3月2日公告称,持公司股份151,526,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82%)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计划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世界最大联合循环电站在沙特带负荷并网成功
日前,由中国电建所属电建核电公司和山东电建公司建设的沙特阿美吉赞3850兆瓦电站项目12燃机带负荷并网一次成功,这是目前实现成功并网的世界最大联合循环电站项目。
吉赞电站项目是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最大的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850兆瓦,包含5个单元,每个单元配置2台西门子燃机及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发电机,电站采用联合循环技术,适用阿美、西门子、沙特电网等多重标准,建成后不仅为吉赞经济园区提供动力,并向沙特国家电网供电2400兆瓦,对沙特电力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自2015年4月份吉赞电站项目正式开工以来,电建核电公司与山东电建公司克服诸多困难,坚决推行EPC项目“一体化”建设,全力适应新模式新机制,按照阿美公司标准推进。本次12燃机一次并网成功,燃机各燃烧室平均温度500℃左右、分散度5℃,达到优良水平。
·海外经济·
经合组织下调全球经济增长预期
据报道,经合组织(OECD)3月2日发布全球经济增速预期,警告本季度全球经济可能陷入萎缩,并将2020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从2.9%下调至2.4%。
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贸易摩擦、英国脱欧和金融不稳定性等下行风险影响,经合组织将今年的全球经济增速预期下调至2.4%。与此同时,经合组织将美国2020年经济增速预期从2%下调至1.9%,欧元区经济增速预期从1.1%下调至0.8%,英国经济增速预期从1%下调至0.8%。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在一些国家蔓延,日本和韩国的疫情引起全球关注。值得注意的是,经合组织将韩国2020年的经济增速预期从去年11月的2.3%下调至2%,2021年的经济增速预期保持2.3%不变。此外,经合组织将日本经济增速预期从0.6%下调至0.2%。
经合组织表示,上述预期均基于疫情可在一季度基本平息这一前提。如果疫情在亚太、欧美地区继续蔓延或长期持续,今年的全球经济增长预期将进一步降至1.5%。
思科拟进行裁员
据报道,思科系统近日证实,公司拟进行裁员,但未透露具体的裁员人数。思科曾在2月初公布3亿美元的重组方案。显然,此次裁员证实该重组的一部分。
思科首席执行官查克·罗宾斯(Chuck Robbins)在最近几个季度时常表现出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的担忧。2019年11月,在一次思科合作伙伴峰会上,罗宾斯提到了公司、经济和人类面临的多个挑战。罗宾斯指出,从美国总统弹劾调查到英国脱欧,再到南美洲的社会动荡等等,整个世界正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
时至今日,新的疫情又给社会与经济带来新的挑战。
尽管如此,思科仍在某些方面继续取得进展。公司在网络之外持续多样化其业务,提供更多的软件和订阅服务——尤其是在安全性、托管服务和SMB合作解决方案等领域。
谷歌旗下Waymo首轮外部融资获22.5亿美元
3月2日,Alphabet旗下自动驾驶汽车Waymo宣布,该公司在其首轮外部融资活动中获得了22.5亿美元的资金。
除了Alphabet之外,Waymo本轮融资的投资方还包括汽车配件供应商麦格纳国际公司,美国连锁汽车经销商AutoNatio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投资委员会,以及三个大型投资机构:银湖资本、Andreessen Horowitz以及沙特主权基金穆巴达拉投资公司。
三星开始在越南河内建新研发中心
据报道,越南政府3月2日表示,韩国三星电子已开始在河内建设一个预期投资2.2亿美元的研发中心。
越南政府称,该中心的建设预计将于2022年底完成,将雇佣2200到3000名员工。
三星迄今为止已在越南8个工厂和研发中心投资超过173亿美元,是该国最的单一外国投资者,占越南总出口的约五分之一。
·研究探索·
中国逆周期干预举措减缓了疫情冲击波
据悉,证券时报3月3日刊发经济学博士后、管理学博士后任寿根的文章指出,从风险经济学的角度看,在一国风险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如果又出现风险冲击,则两者交织在一起会出现风险叠加效应,对一国经济体系会产生巨大冲击,所以该国首先要处理的是要避免发生系统性经济风险。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虽然同时又面临复杂的风险环境复杂,但中国政府各项经济稳定措施“组合拳”强劲有力,稳定了经济秩序,成功防止了系统性经济风险的发生,汇市、股市、楼市总体平稳有序。
2020年疫情发生后,疫情所产生的风险,尤其是经济风险有多大,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不少分析将此次疫情的风险影响与2003年的SARS疫情相比,甚至认为这次疫情可能比2003年的SARS疫情风险影响更大。
从风险经济学的角度看,风险环境越复杂,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就越大。从区域角度看,风险环境主要由国际经济环境和一国国内经济环境构成。对于大国经济而言,由于它在国际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大,因而它对国际风险环境的构成的影响力就大。当一国风险环境恶化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系统性经济风险。在这次疫情中,国际国内风险环境更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外部经济环境复杂。2020年全球经济处于转折阶段,由高速增长转向低速增长,甚至有的发达经济体已处于停滞增长和衰退阶段,这主要是过去十年经济泡沫累积所产生的结果。第二,全球经济受到经济周期规律的影响或制约,而且处于多个经济周期的重叠时期。第三,通货膨胀出现抬头迹象。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月10日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1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0.6%,食品中涨幅大的主要是猪肉和鲜菜,其价格分别上涨116.0%和17.1%。第四,楼市泡沫在城市间不同程度地存在。2020年2月20日,胡润研究院与其他机构联合发布报告,指出2019年全球房价涨幅最高的前50名城市,中国上榜城市最多,有27个城市进入前50,包括大理、西安、石家庄、成都、济南、广州、兰州、无锡、福州、南昌和宁波10个城市等,一线城市中仅广州进入名单,其他城市基本是省会城市等。第五,中国国内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在疫情发生之前不同程度地存在经营方面的压力,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压力加大。
所以,防止此次疫情发生系统性风险的难度更大,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中国政府在战疫中既要考虑短期刺激,同时又要考虑后续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环境进一步恶化。诸多企业经营者以及投资者个人非常关心疫情对中国经济会否产生系统性风险。那么,2020年疫情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呢?
第一,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疫情大小及其持续时间密切相关。这次疫情感染人数越多、感染地域越广、持续时间越长,产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就越大。控制疫情扩散的根本出发点是拯救生命,同时还产生了另一个重要效应,即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出现。所以,中国政府果断采取对武汉封城、举全国之力派超过3万名医护人员驰援武汉、全国性地延长复工复学时间,有效地防止了疫情的广泛扩散,遏制了疫情大面积、大范围传播。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措施都有利弊、都有收益和成本,站在国家的角度,就是必须尽快解决此次疫情,防止疫情大面积、大范围感染,所以采取延长复工复学时间不得已而为之。
第二,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与政府是否迅速出台超常规措施稳定经济秩序密切相关。经济学界一直存在凯恩斯主义与反凯恩斯主义之争。凯恩斯主义认为,一旦经济出现衰退或意外冲击,政府应果断出手干预。而反凯恩斯主义认为,经济波动应任由市场调节,反对政府干预。模仿经济学赞成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认为政府主体与市场主体并不是对立的,它们均为经济体系的行为主体,强调在意外冲击发生后,政府应当担任示范主体或示范人的角色,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干预,干预的时间越早、行动越迅速,意外冲击产生的不良反应就会越小。疫情意外冲击发生后,中国政府果断迅速出台超常规政策稳定经济秩序,这极大地降低了疫情对整个经济体系产生的冲击波。
第三,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投资者的信心如何密切相关。疫情发生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经济管理部门及时发声,传递重要信息,维护市场信心。
第四,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人民币汇率稳定密切相关。如果一国短期内出现货币大幅贬值,则通常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一国货币贬值有利有弊,比如对出口有利,但往往会导致资本大规模流出从而引发金融风险。国内有一种声音,推崇人民币贬值甚至是趋势性贬值。这种观点只看到了人民币贬值的好处,却忽略了人民币贬值的弊端。疫情发生后,中国应首先稳住的就是汇率。疫情发生后,美元出现升值趋势,美元指数接近100关口,美元对日元、欧元以及其他一些货币升值,人民币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总体上平稳,未出现大幅贬值的情况。
第五,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股市是否稳定密切相关。2020年春节期间,国外股市出现恐慌,存在不同程度的下跌,对节后A股构成重要考验。春节后开盘首日,A股出现大幅下跌,如果接下来的几天,继续出现类似于首日的大跌,其产生的影响可想而知。但春节后开盘的第二天出现反弹,后续走势出现稳定修复态势,一些板块和个股更是出现大涨甚至是暴涨。这充分表明A股未出现崩盘,而是恰恰相反,出现较好的局面,有效防范了股市对经济产生的冲击。
第六,会否发生系统性风险与楼市是否稳定密切相关。尽管2019年以及疫情发生后,中国国内少数房地产企业出现倒闭的情况,但疫情发生后,中国总体上未出现楼市崩盘以及由此产生的银行危机情况。
·社团工作·
河北省鼓励行业协会减免降低会费及服务性收费
据悉,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日前,河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通知》提出,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细化工作举措,协助会员企业采购防控设施、安全检测设备和防护物资,指导会员企业科学应对疫情防控;倡导并督促各会员企业不举办年会、展会、讲座、培训、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充分掌握行业内企业复工复产底数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信息支撑;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政府、金融、法律等方面的资源对接,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通知》还号召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增加会员基本服务内容,主动减免和降低会员企业2020年会费及各类服务性收费。
助力复工复产,河北各行业协会积极行动。为支持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顺利复工复产,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协会成立了法律答“疫”公益志愿团,第一时间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的法律需求。
省道路运输协会在省运管局的指导下,积极收集运力需求,链接运输资源,为目的地相对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群体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保障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安全顺利返岗、复工复产。自2月12日以来,开行专项输送农民工车辆20辆次400余人。协会积极协助运输企业复工,联系对接普通货车2283辆,客车1266辆,冷链车105辆,危货车辆244辆,为疫情防控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提供应急保障。
省律师协会成立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分为民商事业务法律服务组、刑事业务法律服务组、涉外业务法律服务组、劳动保障业务法律服务组、行政业务法律服务组和协调联络组等六个法律服务小组,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接受企业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满足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省广大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响应、主动作为,通过提供科学防疫指导、对接上下游产业资源、线上开展培训等方式,为会员企业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