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30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国务院发文部署新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
企业债券发行全面施行注册制
证监会明确并购重组配套融资衔接办法
新三板"深改"新规三连发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业务将开启备案管理
深交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银保监会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将增加3000亿低息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
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还本付息可延期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多部委联合发文扩大安责险预防费适用范围
工信部就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山东有序推进企业复工达产
东莞推出复工复产保险等多项扶企新措施
我国经济总量逼近100万亿元大关
·企业动态·
华为将在法国设立无线产品制造工厂
中国国债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债券指数
中金公司宣布拟申请A股发行并在上交所上市
·海外经济·
美联储必要时将采取行动应对疫情负面影响
华尔街顶级经济学家预计今年二三季度美国GDP"零增长"
·研究探索·
高通首席执行官对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充满信心
·社团工作·
中物联全力协助会员企业复工复产
·国内财经·
国务院发文部署新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
2月29日晚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新证券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本次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作出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制度改革,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对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学习宣传,分类分层开展培训,不断提高证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能力。
通知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一是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提出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方案,相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在证券交易所有关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核准制。二是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依据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依法经证监会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三是完善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程序。
通知明确,要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要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妥推进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制度。
通知强调,要加快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证监会、司法部等部门要对与证券法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有关部门要对照证券法修订后的新要求,抓紧组织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做好政策衔接。
企业债券发行全面施行注册制
据悉,新证券法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当日发布通知,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并明确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同日,证监会也发布通知,明确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深沪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司债发行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全面实施注册制可以简化发行流程、提高发行效率,有利于企业扩大债券融资。
国家发改委明确,3月1日起,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改委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两家机构应尽快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受理审核标准等配套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对于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国家发改委明确,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另外,对于新证券法实施前已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将按原核准制有关要求继续推进。
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责任,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注册制监管理念,明确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此外,国家发改委将不断完善监管规则,制定注册文件格式、申报文件目录等配套文件,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企业债券发行注册管理体系。
同日,证监会发布通知明确,3月1日起,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深沪交易所明确审核标准、审核程序、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等相关事宜,明确材料报送及操作流程,做好衔接安排,有序实施受理、审核工作。对3月1日前证券交易所已受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项目,按照原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与此同时,深沪交易所也发出通知明确了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业务安排,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暂参照现行规定执行。发行人应当符合证券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另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挂牌条件确认、转让、信息披露等按现有规定执行。此外,深沪交易所还明确,3月1日起不再实施暂停上市制度,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债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以来,截至2020年2月底,上交所累计发行公司债券近10万亿元,年均发行量超过2万亿元,公司债券市场落实国家战略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著提升。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的配套规则修订、市场组织、服务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审核效率,推动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平稳落地。
深交所表示,将加快制定并完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配套规则和业务指南,高效做好衔接,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推进证券发行制度改革夯实基础、积累经验。同时,将积极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加强对市场机构的培训辅导,确保注册制工作平稳落地,更好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证监会明确并购重组配套融资衔接办法
再融资新规发布以来,对于现有的并购重组项目,配套融资部分如何与再融资新规相衔接?2月28日,证监会明确了并购重组配套融资和再融资新规的衔接安排。证监会表示,为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抗击疫情、恢复生产,允许上市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配套融资部分做适当调整。
证监会明确,对于已取得行政许可批文,配套融资尚未实施的并购重组项目,一是上市公司在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后,可以调整配套融资部分的发行股份价格、发行对象数量、股份锁定期、发行股份规模等内容;二是因证监会批文明确了配套融资总金额上限,上市公司不得调增配套融资总金额;三是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批文有效期暂缓计算,变更配套融资方案后无需更换行政许可批文。
对于已发布重组预案、尚未取得批文的并购重组项目,一是拟调整配套融资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价格、发行对象数量、股份锁定期、发行股份规模等内容的,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二是拟将配套融资方案中定价基准日确定方式变更为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之一的,发行对象需符合规定条件且于董事会决议前全部确定,并需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需重新确定;三是拟新增配套融资的,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需重新确定。对于配套融资涉及定向可转债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并购重组项目的沟通和服务工作,一方面抓好疫情防控,一方面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做到受理不停、审核不停,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新三板“深改”新规三连发
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转公司)2月28日发布实施3件新三板改革有关业务规则,包括《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试行)》和《挂牌委员会管理细则(试行)》2件业务细则,《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试行)》1件业务指引,明确了市场普遍关心的精选层挂牌审查、挂牌委员会管理及发行承销有关业务办理的要求。
《精选层审查细则》坚持市场化和以信息披露审查为中心的原则,从实体与程序上对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自律审查作出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审查内容等实体性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审查机制和流程等程序性规范。审查内容上,重点关注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要求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聚焦于发行人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质量,重点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角度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不对投资价值做判断。机制和流程上,充分发挥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管理职能,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进行自律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并将申请文件与自律监管意见、相关审查资料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核准程序。全国股转公司建立规范、透明的审查机制,并将审查标准和程序制度化、公开化。
具体来看,明确了新三板审查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全国股转公司重点关注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强化审查问询,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坚持市场化导向,明确新三板审查聚焦于发行人申请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不对投资价值做判断。同时,明确审查程序。充分发挥新三板自律管理职能,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进行自律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并按照《公开发行规则》的要求,将申请文件与自律监管意见、相关审查资料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核准程序。强化审查监督。规定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制度化、公开透明化,在审企业、审查进度、审查问询与回复文件等信息全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挂牌委员会监督把关,严控审查质量;审查方式电子化,提高效率,全程留痕。
《挂牌委员会细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借鉴了境内外资本市场和科创板有益经验,明确了挂牌委员会组成、职责及委员履职要求,规范了挂牌委的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挂牌委员会定位于对申请挂牌公司股票在创新层挂牌、挂牌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的调整、股票被强制终止挂牌等事项的自律审查工作进行专业监督把关,并对挂牌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复审申请进行审议。遵循广泛性与专业性并重、权威性与实践性兼顾的原则,全国股转公司将从法律、会计、行业和监管等多角度选聘挂牌委员,建立对审查过程、审查意见进行专家把关和监督的挂牌委员会制度,发挥监督职能,控制审查风险,提高审查质量。新三板挂牌委由来自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自律监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基金公司等市场机构的专业人士组成,总人数不超过50名。按照分层次差异化管理的监管思路,挂牌委工作程序实行差异化安排。
配套《公开发行规则》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对发行承销过程中的询价、申购、配售以及结算登记等事项的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进行了规定。包括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购时,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网上投资者进行申购时,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量的5%等。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将加快发布实施剩余业务规则,全力组织好新三板改革市场、技术、人员等方面的落实工作,同时组织实施好已发布的抗击疫情的各项措施,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妥善增加监管弹性和支持力度,提高新三板市场助力抗击疫情和服务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能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业务将开启备案管理
据悉,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创新监管方式,调整了原来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事前准入审批的监管体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为落实新证券法关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向证监会备案的新要求,证监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月29日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备案规定》共20条,主要规定了备案主体、备案范围、备案时点和备案程序。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纳入规制范围。聚焦从事高风险业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各类证券服务机构的重点业务和主要风险点,分别在第四条至第八条规定了各类证券服务机构的备案范围。
备案有三个时点:一是在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备案: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实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间早于签订服务协议时间的,应当在实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二是在证券服务机构发生重大事项时备案。三是每年4月30日前办理年度备案。
在起草《备案规定》过程中,证监会严格遵循“放管服”要求,坚持“备案”的非行政许可法律定位,明确证券服务机构备案属于“事后备案”“告知性备案”的法律性质,不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设定前置性条件。同时,《备案规定》还兼顾不同类别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备案要求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从便于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备案出发,规定了比较简洁的备案程序要求。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管理,是配合新证券法实施,获取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基础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证监会开展风险监测与预警、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的基础性安排。在后续落实证券法和《备案规定》工作中,证监会将主动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信息共享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为证券服务机构的备案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深交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据悉,深交所2月28日晚间公告,为全面做好新证券法实施的制度衔接和监管适应,进一步优化完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筑牢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基础,近日,深交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3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将原主板和中小板两件规范运作指引“合二为一”,《指引》同时适用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修订则保持差异,与创业板改革一并推进。在此基础上,修订工作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在充分考虑上位法规定和现有制度执行效果的基础上,总结新经验,应对新情况,作出四个方面的优化完善。
“无缝衔接”,做好新证券法配套制度建设。对短线交易披露、信息披露渠道、临时报告情形、自愿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权益变动披露等七个方面的规定进行完善,并发布公告格式明确大股东持股每增减1%等具体披露要求,强调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与新证券法相关要求衔接有序、落实到位。
“减负瘦身”,助力上市公司“轻装上阵”。一方面,“删繁就简”,优化监管要求,在募集资金补流期间的资金使用、中小板公司治理等方面给予市场更多自主空间;另一方面,“化零为整”,吸收整合20余件业务规则和指南备忘录的规定,打造便于查询、利于遵守的友好型“规范集”,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加强对对外担保、业绩承诺履行、商誉减值等高风险领域的监管,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失联、被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受到重大处罚等情况的披露及其关联方的独立性要求,提升一线监管效能。
在房地产和节能环保行业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担保额度”,允许上市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或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时进行额度预计;取消董事会、监事会对董监高候选人的资格核查,并强化承诺约束和公众监督,增强规则对市场发展和政策变化的适应性。
银保监会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近日,银保监会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近期将出台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进一步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困难,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近日也透露,支持银行对受困中小微企业在1月25日~6月30日之间的到期贷款开展展期和续贷,提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安排,最长延期至6月30日。对少数受疫情影响非常严重,而且恢复生产周期非常长、本身具有特殊性的企业,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可以根据情况再适当延长。
上述贷款展期和续贷的政策在湖北还有附加的特殊安排,即湖北地区享受临时性的还本付息延长安排的企业,从中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包括大企业都可享受该临时性的政策优惠安排。同时,鼓励银行对湖北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融资成本方面给予更大优惠,也可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在考核上适当倾斜。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快速行动,精准施策,自1月26日以来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8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全面服务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帮扶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指导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理赔服务、产品创新及消费者保护等工作等。
会议强调,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全系统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第一线,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继续为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抓已出台支持政策的落地落实,继续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和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同时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等。
金融机构将增加3000亿低息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2月28日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从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12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其中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指导意见》提出,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同时,要减免社保费用,实行税费减免,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
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还本付息可延期
据悉,为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3月1日,银保监会、央行、发改委、工信部和财政部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提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根据通知,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通知对湖北地区另有特殊安排。一方面,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都可以享受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另一方面,给予专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以上。
此外,为鼓励银行落地该举措,财政货币政策也有配套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的经营考核会充分考虑应对疫情、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殊因素。央行将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持银行负债端平稳接续。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2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多部委联合发文扩大安责险预防费适用范围
2月28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参保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安责险参保企业,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企业对接,并根据企业停复工及受损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同时,进一步扩大安责险预防费的适用范围,保险公司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预防费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
各地需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参保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制定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具体措施和办法。
工信部就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促进建材工业与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28日就《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下称《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
《行动计划》所列主要目标为:通过三年的努力,建材工业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取得创新性突破,重点领域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全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大幅提升,推动建材工业全产业链高级化、现代化,加快迈入先进制造业。
具体而言,第一,支撑体系基本完善。累计制修订30项以上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培育5家年产值过亿元的建材行业信息化供应商,建立10个建材细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满足建材行业信息化发展需要。
第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立5个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形成15套建材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突破50项建材领域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形成若干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使用场景。
第三,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推选6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建立50个建材行业智能工厂,打造15个数字矿山,培育100个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领域单项应用取得突出成效的典型项目。
此外,《行动计划》列出的重点任务包括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行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推广应用行动等。
山东有序推进企业复工达产
据悉,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防控疫情与恢复生产并抓,有序推进企业复工达产和重点项目建设。
山东省提出,对1268家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服务对接组,实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解决难题。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一对一”设立驻企服务员,上门对接服务,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推动企业复工同时,山东省要求相关部门帮助、服务、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对复工复产企业防控不力的,要严厉追究企业、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山东省将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在交通运输方面,山东省提出,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疫情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服务;畅通应急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物流运输“零障碍”,对承担交通运输保障和定制化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创造条件给予补贴或奖励。
东莞推出复工复产保险等多项扶企新措施
据悉,东莞市政府2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加快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办法》,对前期出台的政策进行集纳优化,以更有力支持企业克时艰,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实施办法》提出了15大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首次提出的有28项,优化现有政策18项,集成上级政策16项,包含了企业最为关注的落实税收优惠、强化减租扶持、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险提供补贴、稳定房地产市场、企业证照延期办理等措施。
东莞市政府秘书长邓涛介绍,广大企业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就是复工复产过程中万一发生疫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损失怎么办。对此,新政提出企业购买复工复产保险,政府有补贴。
新政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涵盖新冠肺炎感染、安全生产的风险保障产品。东莞市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企业投保相关复工复产保险产品给予不超过12%的补贴,镇街园区按不低于1比1.5予以配套,减少复工复产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停工停产的损失。
此外,新政强化了外贸扶持措施,对企业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快速验放。海关部门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实行快速验放,减少高级认证企业现场查验批次,实行跨境电商非查验车辆24小时智能通关,提高跨境电商车辆验放效率。
邓涛表示,东莞将通过系列措施,梳理各类项目复工所需保障条件,对接原材料产地、畅通市内外物流、加强供需端衔接,重点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复工、水陆运输、企业招工、防疫物资供应等问题,加快重点项目复工进度。
我国经济总量逼近100万亿元大关
据悉,国家统计局2月28日发布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初步核算,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990865亿元,比上年增长6.1%。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介绍,2019年我国经济总量逼近100万亿元大关,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4.4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089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0276美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与高收入国家差距进一步缩小。
·企业动态·
华为将在法国设立无线产品制造工厂
据悉,中国华为公司2月27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在法国设立无线产品制造工厂,聚焦4G/5G无线通信设备生产,未来产品以供应欧洲市场为主。
华为公司在公告中说,无线产品制造工厂计划投资约2亿欧元,用于土地、建厂、设备采购等,借助本地合作伙伴的先进生产设备等完成整体建设。该工厂还专门设置展示中心,将来无线基站的生产、软件加载以及测试都将进行透明化展示。
华为表示,法国是世界高端制造中心之一,工业基础设施成熟、地理位置优越、劳动力素质高。华为希望能将这种优势整合到华为在欧洲的整体价值链,提高交付的及时性、可靠性。
华为表示,该工厂生产的无线设备将主要供应欧洲区域,实现研发、销售、采购、生产、物流、服务、人才培养等端到端产业链的整体覆盖,对欧洲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产生推动作用。
中国国债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债券指数
据悉,自2020年2月28日起,中国国债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GBI-EM)。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扩大,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的程度逐步加深。截至2020年1月末,中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达100.4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国际投资者持债规模超过2.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
摩根大通全球指数研究主管Gloria Kim此前表示,过去3年,中国债市获得长足发展。目前国际投资者可以更加充分地参与其中,投资便利性也显著提升,因此符合摩根大通指数系列的纳入条件。
“中国国债完全纳入该指数预计将带来约1400亿元的资金流入。”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与彭博巴克莱债券指数的纳入一样,GBI-EM的纳入也会分批进行,总体呈现持续流入的特点。”
中金公司宣布拟申请A股发行并在上交所上市
2月28日,中金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要,本公司拟申请A股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中金公司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还通过了其他与A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包括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1项议案。
·海外经济·
美联储必要时将采取行动应对疫情负面影响
据悉,美联储主席鲍威尔2月28日发表声明说,美联储正在监测新冠肺炎疫情对美国经济构成的风险,承诺在必要时采取行动。
鲍威尔在声明中说,美国经济基本面依然强劲。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活动构成了“不断演变的风险”。美联储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其对经济前景的影响,承诺将在必要时采取适当行动来支持经济。
由于担心疫情在全球蔓延继而对全球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市场避险需求持续高涨。2月27日,美国10年期和30年期国债收益率均一度降至历史新低。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2月28日的数据显示,市场预期美联储在今年3月份降息25个基点的概率已经达到100%,今年降息75个基点的概率达到88.2%。
华尔街顶级经济学家预计今年二三季度美国GDP"零增长"
3月2日,华尔街广受关注的经济学家、Evercore ISI经济研究团队的主席艾德-海曼(Ed Hyman)说,疫情的爆发可能最终导致美国经济衰退,并将他对今年第二和第三季度美国GDP的预测下调至零增长。
“美国出现了更多病例,而这似乎只是个开始,”海曼在他的题为“美国‘病毒衰退’”的报告中说“疫情的范围、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都不确定。它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美国人的行为还不确定。”
GDP连续两个季度下降通常被定义为经济衰退。美国经济去年第四季度增长2.1%,2019年全年增长2.3%。
30多年来,海曼一直在《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的年度调查中被评为最佳经济学家。他的预测是华尔街最悲观的预测之一,因为许多人认为经济只是暂时放缓。
由于迅速蔓延的冠状病毒引发了对全球经济长期放缓的担忧,并促使投资者撤离风险资产,股市上周(2月24日-3月1日)出现了历史性的回调。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和标准普尔500指数经历了自金融危机以来最糟糕的一周表现。
海曼说:“市场上星期发出了相当负面的信号,包括标准普尔指数、债券收益率、石油和信贷息差。”
“所有这些都很不确定,我们可能反应过度了,”海曼说。“但我们也不想反应不足。无论如何,这一切都会给选举前景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如果病毒开始清除,海曼预计第四季度GDP将反弹至2%,2021年为3%。
受疫情影响,高盛(Goldman Sachs)也下调了经济增长预期,预计第一季度GDP将增长1.2%。
·研究探索·
高通首席执行官对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充满信心
据悉,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高通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莫伦科夫2月27日表示,完全相信中国有能力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对中国经济保持长期向好趋势“充满信心”。
莫伦科夫说,中国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不仅是为了中国自身,也是为了世界其他地区,高通对此表示赞赏。
他说,高通在中国有数千名员工,高通将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确保他们安全返回工作岗位。此外,高通一直与中国伙伴保持密切联系,努力支持他们继续开展业务。
他还表示,目前,很多移动技术赋能的应用正在中国广泛运用,移动电商使人们在获得日常必需品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高通植根中国发展已超过20年,将与中国移动生态系统以及公共卫生等领域的伙伴继续深化合作。
高通公司是全球5G技术研发的领先企业,也是中国众多企业的紧密合作伙伴。
·社团工作·
中物联全力协助会员企业复工复产
近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和中物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物联系统的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等代管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纷纷发起行业倡议,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行业企业正能量,主动调研企业抗疫、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展现了中物联系统的担当和使命。
防疫和备耕两手抓 协助会员企业复工复产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联合中国农业大学药械与施药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倡导植保机械产销企业配合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村居街道卫生防疫消毒工作。2月5日,联合该中心与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全国各地的植保飞手使用无人机,对街道、路口、医院等居民活动区域进行消毒喷洒作业提供技术规范,得到相关企业积极响应。2月11日起,农机协会采取多种方式调研疫情对春耕备耕农机的供应、作业和服务的影响,并撰写完成《新冠肺炎疫情对春耕备耕的影响》专项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给中物联、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等部门,同时向行业公开发布。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及时制定措施组织企业积极抗击疫情,300余会员企业中,18%的企业和百余人(次)参与社会应急物资运输,总计出动车辆近60辆。另有24%参与社会捐款,24%捐赠口罩等防护用品;为确保复产复工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护工作,协会在协会网站、公众号、会员群发布《会员企业疫情影响调查表》,并形成调查报告。2月12日,向会员单位发布《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企业安全提示》。结合疫情期间的调查和会员反映的大件运输企业遇到的有关问题,协会提出了《关于大件物流业抗疫情、保复工的政策建议》,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并向行业公开发布。
多形式支援一线抗疫 积极宣传行业抗疫正能量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全面动员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全行业发出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要求全面暂缓线下拍卖活动,合力参与疫情防控。2月3日发出《中国拍卖人,行动起来支援抗疫》倡议,要求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义拍、筹款等活动。截至2月17日,据不完全统计,拍卖企业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约1500万元,上海拍卖行等企业组织的慈善义拍成交额累计超过600万元,目前还有十余场由中国嘉德、北京荣宝等骨干企业承办的慈善义拍活动正在进行中。2月17日,中拍协发布《拍卖企业疫情防控及业务开展指南》,指导拍卖企业做好复工准备、有序恢复开展拍卖业务。同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5家网络拍卖平台在疫情期间向企业优惠开放,助力拍卖企业开展网络拍卖,减少经营损失。中拍协还与各省市拍卖行业协会及时建立拍卖行业疫情应对宣传系统,以“快采、快编、快发”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助力企业开展抗击疫情有关活动,在行业内传播正能量。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成立了防控疫情领导小组,并下发《协会加强防疫组织领导的紧急通知》。中经协密切关注湖北抗疫一线新闻工作者的健康防护,组织烟台弈名教育基金会、北京新越基金会共同捐献1800瓶双胍抗病毒物表消毒喷剂、1800瓶医用免洗手消毒液等共计约10余万元的医用消毒物资。中经协发挥经济媒体的舆论传播优势,通过线下和线下宣传渠道,及时普及相关知识,积极宣扬报道中物联系统各事业单位、代管协会及行业企业驰援抗疫的正能量。
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第一时间号召广大会员企业行动起来,助力打赢疫情防抗阻击战。储运协会主管的《中国储运》杂志向行业发出“继续抗击疫情逐步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向社会提供高质量供应链物流服务”的倡议,得到了广大会员企业的热烈响应,目前已有 300 多家企业加入服务名单。疫情期间,协会秘书处在线对各地会员企业业务情况、复工情况做一对一调查,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求,积极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