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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94期

 
·国内财经·  
  刘鹤要求确保今年清欠任务全面完成    
  五部门印发4个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    
  银保监会正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转型小贷方案    
  证监会正式实施公募基金常规产品分类注册机制     
  中国拟在自贸区暂时调整实施6部法律相关规定     
  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两部门发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重庆调整长江航电枢纽功能助力生态发展   
  河北廊坊市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山东发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海南出台外商投资便利化服务措施 
  中国向世贸组织提交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第7份出价清单      
·企业动态·  
  淮河能源拟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淮南矿业
  *ST大控股票被终止上市    
·海外经济·  
  英国议会下院议长拒绝再度表决新"脱欧"协议   
  外资持股"天花板"重击俄互联网巨头YANDEX商业前景     
  黎巴嫩政府推出经济改革方案  
  日本软银集团正大举进军锂矿产业 
  港交所收回上市部创业板上市审批权    
·研究探索·  
  王一鸣提出中国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路径      
·社团工作·  
  中保协将推进金融科技在保险业的应用发展
 
 
 
 
 
 
 
 
 
 
 
 
 
 
·国内财经·
 
刘鹤要求确保今年清欠任务全面完成
 
据悉,国务院副总理刘鹤10月21日出席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刘鹤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清欠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对清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清欠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清欠工作,目前进展总体顺利。同时也要看到,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刘鹤强调,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仅事关政府信用,更与经济增长、社会预期、就业民生密切相关。各地区、各部门务必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不留死角,突出问题导向,增强企业获得感,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约束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市场讲信用,欠债必还钱,责任要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跟踪评估,确保今年清欠任务全面完成。
 
五部门印发4个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
 
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法律政策文件。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表示,出台上述法律政策文件,是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完善专项斗争法律政策保障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推动专项斗争依法深入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打伞破网” 重点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7类案件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指出,各级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势的过程,严格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
  根据该通知,将重点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7类案件,即: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支持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人员获取公职或政治荣誉,侵占国家和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或为黑恶势力提供政策、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支持帮助的案件;负有查禁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案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或滥用职权、私放在押人员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生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阻碍查处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案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案件。
  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崔鹏介绍说,“打伞破网”是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为打赢这场攻坚仗,必须既明确查办重点,实施精准有效打击,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准确认定问题性质。
  明确非法放贷行为 严惩黑恶势力非法放贷
  由于非法放贷的认定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是否应纳入刑事法律调整范围也存在一定争议,导致一些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放贷活动得不到有效打击处理。针对这一问题,《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表示,近些年来,因非法放贷而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调研中发现,为获取高额利息,非法放贷者往往会有组织地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催收,形成非法放贷、讨债团伙,很容易蜕变为黑恶势力,正是由于获利快、收益高,非法放贷也成为一些黑恶势力敛财的重要手段。
  为保护正常的民间资金融通,精准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意见将打击目标锁定社会危害性最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贷,明确在定罪量刑时以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为基准,并且从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数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
  此外,意见还明确,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的,据以认定“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起点标准,均低于一般非法放贷的入罪标准和加重处罚标准,充分体现了区别对待、从严惩处的政策精神。
  斩断网上黑恶势力“黑手”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对通过发布、删除负面或虚假信息,发送侮辱性信息、图片,以及利用信息、电话骚扰等方式,威胁、要挟、恐吓、滋扰他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应当准确认定,依法严惩。同时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以及此类案件的特殊取证方式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介绍,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对司法实践中亟需予以明确的问题,例如,哪些黑恶势力犯罪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实施,哪些黑恶势力犯罪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意见从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着手,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的特殊性作了规定。在组织特征方面,为逃避打击,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联络的便利性,分工合作,部分成员甚至不需要相互见面和彼此熟识。对此,意见明确“对部分组织成员通过信息网络方式联络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即使相互未见面、彼此不熟识,不影响对组织特征的认定”。在危害性特征方面,由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地域和行业一般较为广泛,与传统黑恶势力犯罪存在区别,意见明确对此应当结合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综合判断,如果黑恶势力犯罪“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
  《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由监狱负责教育引导跨省异地服刑的涉黑涉恶罪犯坦白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形成书面询问材料后,根据案件性质,移送原办案侦查机关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其他省级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处理。
  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指出,意见明确了案件线索排查和移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健全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告知制度以及保护了涉黑涉恶罪犯坦白、检举的积极性。
  意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了跨省异地服刑涉黑涉恶罪犯坦白、检举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流程,规范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提审以及解回侦查、起诉、审判的工作流程,强化了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此外,意见规定,政法各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罪犯坦白、检举案件中,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案、快办快结。在办理涉黑涉恶罪犯检举案件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罪犯及其近亲属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涉黑涉恶罪犯检举他人犯罪行为,构成立功或重大立功的,监狱依法提请减刑;未构成立功或重大立功的,监狱也可以按规定给予日常考核奖励或者物质奖励。
 
银保监会正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转型小贷方案
 
10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表示,“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
  针对近期频传的多地P2P网贷机构退出一事,祝树民表示,P2P网贷机构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等重点地区,积极探索出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部分地区因地制宜,辖内机构已全部实现了良性退出。今年以来,停业机构已经超过了1200家,大部分为主动选择停业退出。还有许多P2P网贷平台准备良性退出。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网贷风险出清速度持续加快,风险形势发生根本好转。”祝树民称,截至7月末,全国实际运营的462家网贷机构,实时数据已全部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其中,正常运行机构268家,一些不主动申请接入的平台其经营活动也受到有关方面的实时监测。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实际运营网贷机构462家,借贷余额比2019年初下降了48%,出借人比年初下降53%,借款人比年初下降35%,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已连续15个月下降。
 
证监会正式实施公募基金常规产品分类注册机制
 
  据报道,在2013年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制改革基础上,证监会继续优化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自今年10月份起,证监会正式实施公募基金常规产品分类注册机制。
  具体而言,对诚信及合规风控水平较高、中长期投资业绩突出的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产品将实施快速注册,大幅提高注册效率,同时坚持“监管姓监”,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未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其他常规产品,注册工作也将明显提速,并进一步规范注册流程,充分释放公募基金行业活力,支持行业提升服务投资者和实体经济能力。
  2019年10月,证监会决定开展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改革优化工作,对不同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产品适用差异化的注册流程,分为快速注册和常规注册两类。
  其中,适用快速注册机制的基金管理人合规风控需满足总体监管要求、单类产品中长期业绩较为突出;适用产品范围包括主动权益类、被动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四大常规产品,不包括含有创新属性,需宏观审慎管理的基金产品。
  纳入快速注册程序的常规产品,原则上取消书面反馈环节,大幅提升注册效率,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基金注册期限不超过10天、20天、30天,比原注册周期缩短2/3以上,远低于法定6个月的注册周期。
  对未纳入快速注册机制的常规产品,证监会将进一步规范产品注册流程,常规产品采取滚动申报方式,权益类、混合类、债券类基金注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0天、40天和75天。上述改革措施推出后,常规产品注册效率提升约1/3。
  据了解,推进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改革优化是证监会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早在今年9月,证监会在京召开的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就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确保产品注册质量
  在大力落实简政放权的同时,证监会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专项抽查复核工作小组,督促相关基金管理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一旦发现差错、遗漏、误导性陈述、故意隐瞒创新属性等问题,立即停止相关基金管理人适用快速注册机制,并对基金及相关人员追责。同时,证监会还会强化日常监管,组织证监局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对基金管理人出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若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暂停适用快速注册机制。上述两种情况都将影响下一年度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部分基金管理人集中大量申报同质化产品,重募集轻管理,基金规模大进大出,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等现象同样受到了监管的关注,证监会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加大力度引导基金管理人规范上述行为。
  针对上述公募基金产品的注册机制改革优化举措,证监会还会及时评估总结改革实施情况,持续优化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坚守监管本位,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拟在自贸区暂时调整实施6部法律相关规定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议案的说明。
  草案规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法律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4种情况:
  一是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的方式,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申领拖拉机操作证件仍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属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等经营许可事项。试点期间,上述审批暂停实施。
  二是按照审批改为备案的方式,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两项经营许可事项。企业按要求进行备案即可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开展报关业务。
  三是按照实行告知承诺的方式,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当事人承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消防救援机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四是按照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取消省级林草部门对林草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审核(初审)环节,申请人可直接向国家林草局申请核发许可证。
  关于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草案明确,上述调整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试点过程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将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适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或者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建议。
 
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据悉,生物安全法草案10月21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针对中国法律对前一时期发生的生物技术谬用等行为和事件缺乏相应处罚规定的问题,草案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及处罚,填补了法律空白。
  草案开宗明义,明确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是其总体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其根本目的,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防范生物威胁是其主要任务。草案第一条中“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表述,体现和表达了中国通过实现生物安全,寻求人类和谐共生的良好愿望和主张。
  草案规范、调整的范围分为八大类:一是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二是研究、开发、应用生物技术;三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四是保障中国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五是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六是应对微生物耐药;七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八是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由于立法涉及范围广泛,草案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实行“协调机制下的分部门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分部门管理的基础上,对于争议问题、需要协调的问题,将由协调机制统筹解决。
  在制度设置上,草案建立了通用的制度体系,如监测预警体系、标准体系、名录清单管理体系、信息共享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应急体系、决策技术咨询体系等,并明确了海关监管制度和措施等。
草案设专章规定了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主要体现为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鼓励和扶持自主研发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等途径对生物安全工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等。
在法律责任部分,草案还规定了对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或者不依法作为行为的处罚规定。
 
两部门发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持续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开放,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优化供给;市场导向,品牌引领;创新驱动,跨界融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总体原则,提出到2025年,努力实现服务业增加值规模不断扩大,占GDP比重稳步提升,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加强的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突出宏观统筹,围绕制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出任务措施,明确了10方面重点任务,包括:推动服务创新、深化产业融合、拓展服务消费、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就业能力、建设服务标准、塑造服务品牌、改进公共服务、健全质量监管、扩大对外开放等。
  为确保政策落实生效,《指导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融资支持、强化人才支撑、保障用地需求、落实财税和价格政策、建立健全统计制度,不断提升新时代服务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水平。
  关于深化产业融合,袁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深化产业融合发展,主要是指推进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不同领域之间的深度融合,这有利于提升中国制造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有利于发挥“中国服务+中国制造”组合效应,促进产业协同升级发展。具体来说:
  一是推动服务业与农业融合,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针对农业生产需求,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通过发展包括农村金融、农村科技、涉农物流、农村旅游开发、农村电商等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促进农村低碳化、可持续发展。
  二是深化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助力建设制造强国。一方面,打造工业互联网,支持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由有形产品提供者向“产品+服务”提供者转变;另一方面,支持平台企业凭借其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优势,沿产业链向制造业拓展延伸。近期,发改委将联合14个部门,印发《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是创新服务业模式,加快产业链内部融合。推动服务理念、商业模式和服务技术创新,培育服务创新主体。加快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创新应用,推动新兴服务业发展。完善服务业供应链管理、企业流程再造和精益服务,由单一服务环节向提供全过程服务转变,由提供一般服务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支持服务业企业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进行融合,推进形成服务业发展合力。
 
重庆调整长江航电枢纽功能助力生态发展
 
  近日,重庆长江段双江、白马航电枢纽陆续开建,主要功能均从过去发电为主调整为“航运为主,兼顾发电、河道生态修复”。
  长江上游拥有乌江、嘉陵江、涪江等多条支流。这些支流已建成多个航电枢纽。比如,流经贵州和重庆的乌江,拥有10余个航电枢纽。过去,这些枢纽更注重发电功能,往往忽视了航运功能,导致乌江干流航道一度中断。过去航运繁荣的涪江、嘉陵江,都受制于航电枢纽,航运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近年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航运相比于公路、铁路作为一种更环保、更经济的运输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重庆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在这种背景下,重庆与长江上游四川、贵州等多地强化合作,让长江的多条支流释放出航运效益。
  航电枢纽的功能调整是重要举措之一。今年9月底开建的白马航电枢纽工程位于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是乌江干流开发规划12座梯级中的最后一个梯级。“该枢纽建成后,将有效消除乌江天险20多处滩险,渠化航道45.3公里,航道等级由原来的Ⅴ级提升到Ⅳ级,打通渝东南和黔东北地区进入长江的水运大通道,500吨级船舶可从乌江与长江交汇处涪陵出发经白马枢纽直达彭水和上游地区的贵州省境内,可促进乌江航运全面复苏。”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庆港盛物流集团董事长王毅认为,航电枢纽功能的调整,将给长江上游物流方式带来重大转变,长江上游各省市的联系将更加紧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的“铁公水”多式联运将进一步强化,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将更为顺畅,这对降低物流成本,减少能源损耗和环境污染都有诸多益处。
 
河北廊坊市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10月18日,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代表国家版权局向河北省廊坊市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牌匾。
  作为我国文化领域权威性的示范创建活动,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已经成为含金量比较高的城市名片。从2007年至今,先后有杭州、成都、青岛、苏州、昆山、广州、厦门、张家港、东莞、即墨十个城市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经过国家版权局验收,正式决定授予廊坊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廊坊成为全国第十一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也是河北省第一个获得此项称号的城市。
廊坊市委书记冯韶慧介绍,通过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廊坊市进一步完善了版权保护体系,提升了社会服务水平和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廊坊市登记版权作品由2017年的100余件增加到2018年的5000余件。今年截至10月14日,廊坊市版权登记作品数量已达6208件,占河北省登记总量的43.5%。
 
山东发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据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提出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到2020年年底,将全省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核实后的闲置土地,除司法查封外,全部处置到位。对新产生的闲置土地及时有效处置。
  山东省提出,将绘制批而未供土地位置分布“一张图”,实行“挂图作战”。对已落实项目但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应的,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发挥好土地储备职能作用,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
  在处置闲置土地方面,将实行“一宗一策”。山东省表示,将依法处理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通过采取约谈、信用惩戒等行政、经济、法律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对未按约定开工建设超过一年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对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外,山东省提出,将推进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闲置土地等违规违约行为相关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进行公开公示,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海南出台外商投资便利化服务措施
 
据悉,海南省近日出台《关于外商投资便利化服务措施》,提出外商在琼投资注册登记免于提供使(领)馆认证文书等试验性改革举措。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便利化服务措施》,海南针对外商投资设立“服务专区”。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在办事大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专区”,主动提前介入外商投资项目并提供全程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容缺受理,加强分类指导,提供个性化服务,不退件、不拖延,推进外商投资项目早登记、早落地、早投产。
  在申请材料提交方面,免于提交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改由外国投资者在登记(备案)申请书中记载信息。免于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对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通过单一窗口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外国投资者办理注册登记的,免于外国自然人投资者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书,只需提交护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出相应承诺。港澳台自然人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出相应承诺。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此次针对外商投资出台的部分举措具有改革创新性,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试验举措,扩大政策效应。
 
中国向世贸组织提交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第7份出价清单
 
据中国财政部10月21日披露,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经由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WTO)代表团,于2019年10月20日向WTO提交了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第7份出价。
  本次出价首次列入军事部门,增加了7个省,出价范围涵盖了除自治区外的全部26个省和直辖市,新增了16家国有企业和36所地方高校。同时,增列了服务项目,调整了例外情形。这份出价是中国加快加入GPA谈判进程的重大举措,表明了中国加入GPA的诚意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
GPA是WTO一项诸边协定,目标是促进参加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加入GPA谈判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采购开放范围(GPA称为出价)及国内相关法律调整。中国于2007年启动加入GPA谈判并提交首份出价,之后作了5次改进,本次出价为第6次改进。
 
·企业动态·
 
淮河能源拟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淮南矿业
 
据悉,淮河能源10月21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称公司拟向淮南矿业的全体股东以2.53元/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对淮南矿业进行吸收合并。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淮南矿业将注销法人资格,同时淮南矿业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亦因吸收合并而予以注销。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淮南矿业,淮南矿业控股股东为淮河控股,安徽省国资委为淮河控股的唯一出资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实现淮南矿业煤炭和电力相关业务整体上市,公司由此成为煤电一体化综合能源集团。
 
*ST大控股票被终止上市
 
2019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大控或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ST大控成为沪市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海外经济·
 
英国议会下院议长拒绝再度表决新“脱欧”协议
 
据报道,英国议会下院议长约翰·伯科10月21日否决了政府提交的一项要求再度表决新“脱欧”协议的动议,理由是再度表决将导致“重复、无序”。
  伯科表示,他是根据议会下院议事传统否决这项动议的,因为政府此前一项类似动议已在议会下院经过辩论。
  舆论认为,下院议长拒绝再度表决新“脱欧”协议,标志着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领导的政府在“脱欧”问题上遭遇重挫,英国“脱欧”再度延期可能性大大增加。
  英国政府与欧盟10月17日达成一份新“脱欧”协议。19日,英国政府曾向议会提交动议,要求对新“脱欧”协议进行表决。但当日英国议会下院投票通过一项关键修正案,迫使约翰逊致信欧盟,寻求再度推迟“脱欧”。原定当日由议会下院表决的新“脱欧”协议因修正案的通过并未进行表决。欧盟方面19日晚些时候宣布已收到来自英国的延长“脱欧”期限申请信,将商讨如何回复。
 
外资持股“天花板”重击俄互联网巨头Yandex商业前景
 
10月11日早上,全俄罗斯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全世界排名第五的搜索引擎Yandex的股票在莫斯科和纽约同时大幅跳水式跌停,莫斯科交易所开盘跌幅达到18.44%,当天最低点跌幅一度超过20%。据不完全统计,当天交易量达到了前一天的六倍。仅11日一天,Yandex市值蒸发超过1000亿卢布(约18亿美元)。Yandex在莫斯科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均有上市。
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是俄罗斯国家杜马在前一天讨论了一个法案草案:如果通过,它将会要求俄罗斯境内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将外资控股比例控制在20%以下。很不幸,Yandex正是这项法案最重要的那个针对目标。
  尽管在较为正式的场合,这项刚刚进入杜马讨论阶段的法案仍按照习惯,用发起人的姓氏简称为“格列尔金法案”,但在大多数报道中,俄罗斯媒体更愿意称呼它为“反对Yandex的那个法案”。
  它的主要内容并不复杂:发起者希望将“大规模互联网资源”当中的外国投资比例限制在20%以内。所谓“大规模互联网资源”,指的是在“用户数量、累积的信息量以及影响俄罗斯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的可能性”方面都达到一定标准的互联网公司。
  据悉,在2014年以后俄罗斯传统优势企业普遍面临国际制裁的大背景下,公司注册地位于荷兰、早在2011年就在纳斯达克开放募股的Yandex显现出了惊人的融资能力。从打车到外卖,从移动支付到无人机研发,近年来堪称一枝独秀的Yandex已经成为俄罗斯绝大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投资人。
  在俄罗斯国内,Yandex的企业规模是它目前最大竞争对手Mail.ru的两倍,市值则长期保持在Mail.ru的三倍左右。2019年,Yandex在与Google的激烈竞争中仍保住了在俄罗斯境内52%的市场份额,提供的网络服务超过70种,且在其中的不少领域处于事实垄断地位。
  换言之,Yandex已经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了俄罗斯经济与民生中的各个角落,而它商业血脉里的“俄罗斯”成分却少而又少。对于近年来日益将整个外部世界视为敌人的俄罗斯,这样的变数无疑是潜在外部威胁的代名词。
按照目前的计划,国家杜马将在11月通过“格列尔金法案”,外资投资限制则会在2020年1月正式生效:如果届时持股比例仍不符合法案规定,该公司的互联网服务将会在俄罗斯境内遭到暂时封锁。
 
黎巴嫩政府推出经济改革方案
 
据悉,黎巴嫩总理萨阿德·哈里里10月21日宣布一系列经济改革方案。
  当天,黎巴嫩内阁召开会议,讨论哈里里提出的经济改革方案以及2020年财政预算案。哈里里在会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宣布,内阁已就改革方案和2020年财政预算案达成一致。其主要内容包括:2020年预算案中把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降为0.6%,不再增加新的税收;对一些政府机构进行裁撤或合并;设立反腐机构,立法追缴被贪污的公共资金等。
  近年来,黎巴嫩经济状况持续低迷,且公共债务高企,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150%。黎劳工部先前公布的数字显示,黎巴嫩失业率达25%上下,25岁以下年轻人的失业率更是高达37%。
尽管本月中旬以来一些黎巴嫩人走上街头表达不满,但对于哈里里21日宣布的经济改革方案,部分民众表示愿意给政府一些时间来施行新举措。
 
日本软银集团正大举进军锂矿产业
 
  据消息人士10月18日披露,加拿大尼马斯卡锂业公司拥有的魁北克省的全球重要锂矿山霍布奇,目前正在做生产前的准备工作。而该公司的重要出资方,正是日本软银集团。
  据悉,软银集团去年4月投入约80亿日元(1日元约合0.06元人民币),取得了尼马斯卡锂业公司的9.9%股权。对软银集团来说,这是首个矿山投资项目。该矿山的预计锂产量为3.3万吨,软银集团将长期直接采购最多20%。
  由于近几年在新能源领域的广泛应用,锂被誉为“21世纪的能源金属”。锂矿资源已经成为国际矿业市场的焦点和热点,其作为战略资源的地位逐渐凸显,国际巨头纷纷涉足锂矿。除了软银之外,丰田集团旗下的丰田通商正联手澳大利亚锂矿商在阿根廷提炼锂矿,同时还将在日本福岛合作建厂生产氢氧化锂。此外,三井物产与住友金属矿山也在菲律宾投资了2家生产锂电池原料的冶炼厂。
  据了解,中国锂资源虽丰富,但受生产工艺的制约,技术含量较高的电池级碳酸锂、高纯碳酸锂等还需从国外进口。在动力电池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拉动下,锂矿资源成为中国锂电企业和资本争夺的“宠儿”。今年6月10日,融捷股份全资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采选项目,举行投产仪式。这意味着已沉寂5年的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正式“复苏”,有着“亚洲第一大”地位的锂辉石矿重新进入锂资源供应市场。
  更多企业将投资触角伸向海外。目前国内最大、全球前三的锂电材料核心供应商天齐锂业,其位于西澳大利亚奎纳纳的全球首个全自动化电池级碳酸锂工厂,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运营。该项目预计将在今年底前进入连续生产状态,并在明年为天齐锂业新增一定的有效产出。
  10月初,天齐锂业控股的全球资源禀赋最好的锂精矿泰利森锂矿完成二期60万吨化学级锂精矿扩产,产能合计达134万吨/年。
今年9月,宁德时代发布公告称,为保障上游锂矿资源供应,公司拟以55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63亿元)战略投资澳大利亚锂钽生产商Pilbara Minerals Limited。Pilbara主要矿山项目为位于西澳大利亚的锂辉石项目。
 
港交所收回上市部创业板上市审批权
 
据报道,港交所10月18日公告称,上市委员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收回之前授予上市部审批GEM(创业板)上市申请的权力,并同时发布相关的《GEM上市规则》修订。
  港交所于2017年6月发布咨询文件,拟将港交所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审批权利收回至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至于此举的目的,港交所表示,有意见指出部分市场人士滥用当时的《创业板上市规则》,而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市场专业知识当有利于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审批。
  2019年1月,港交所宣布设立全新的独立复核委员会,作为上市委员会做决定的最终复合机关。
  中泰国际策略分析师颜招骏分析,创业板的上市申请通过上市部的审批较为容易,通过上市委员会这一关则更难,因此创业板上市的审批实际上是从严了。而随着港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增加,审批难度提升,企业又难以转到主板,预计未来创业板对企业的吸引力将会更小。
 
·研究探索·
 
王一鸣提出中国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路径
 
据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近日在第361期的长安讲坛上表示,“中国未来十五年GDP年均增速若达到5%,且居民收入增速与之大致相同,中等收入群体可以实现倍增。”
  在他看来,中国要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居民人均收入要保持与经济大致相同的增速,这必须推动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二是有效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王一鸣估算,2016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已近4亿人,大多数来自垄断性行业、资本密集型行业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多为城镇居民,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低于相同发展阶段经济体的平均水平。
  王一鸣称,这与中国以政府主导型投资为主动力的发展方式相关。这一发展方式重投资、轻消费,重生产、轻生活,重物质资本、轻人力资本,虽然推动了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但也带来初次收入分配中劳动者份额和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重均偏低等问题。
  此外,还有多重因素制约了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比如劳动力市场存在壁垒、土地市场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多重障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民营企业权益和知识产权保障不力;公共服务不均等,保障水平偏低,再分配政策效果不理想,部分领域甚至存在逆向转移支付等。
  要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王一鸣建议,首先要以宅基地流转为重点,提高农民财产收益,加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切实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突破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经济成员内部流转的限制,在坚持自愿平等、市场定价的原则下,放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房屋的限制,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其次,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打通农民工市民化、跨向中等收入的渠道。要让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等。
  第三,要以增进教育公平为重点提升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能力。王一鸣,认为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流动最直接、最根本的手段,必须扭转由收入、地区、家庭背景、社会关系、住房等其他方面因素所导致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可以实施严格教师定期轮岗制度、通过工资制度鼓励教师均衡流动、对现存的教育弱势群体进行补偿等措施。
  鉴于目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且短期难以改善,王一鸣认为,必须打破阶层固化,增进社会流动,使人人都有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机会。此外,还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以改革激励机制为重点提高科研人员群体效能,前者可以壮大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后者则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收益分享比例,有效扩大和巩固中等收入群体。
 
·社团工作·
 
中保协将推进金融科技在保险业的应用发展
 
  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邢炜10月18日在2019中国银行保险业国际高峰论坛上表示,接下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组织全行业的力量,在金融科技方面发力,让科技在保险行业的应用快速发展。
  他表示,基于数字技术的综合运用,保险市场的参与主体可以创新风险管理方式,使保险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得到提升。在依托互联网开展业务的同时,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综合应用到保险机构的运营和业务中。通过技术对保险业务流程的全面渗入,提升业务效率,改变产品形态,改进服务和交互方式,催生新的商业模式,构建新的保险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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