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1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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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经
商务部:目前有超3000家企业将参展第二届进博会
全球创新指数:中国排名升至第14 实现连续4年上升
四大资管加码不良主业投放 万亿不良资产处置迎高峰
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电力消费体现经济结构优化
统计局: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比逐年提高
企业动态
中核集团正式控股全球第4大产能铀矿 拥有68.62%股权
华为高薪招聘博士背后的创新人才观:拒绝论资排辈
摩拜调整深圳上海5城计费规则 涨价或为缓解巨额亏损
百事拟1.31亿美元收购五谷磨房26%股份 成第二大股东
许家印赴德考察顶级汽车技术供应商博世、采埃孚等
海外经济
美国住房市场种族差距扩大 黑人拥房率创近50年新低
调查显示:经济学家几乎一致预测美联储本月末降息
摩根大通:本季度美股将遭遇重大回调
美总统参选人起诉谷歌限制其言论自由索赔5000万美元
巴菲特增持美银价值约16亿美元股份
研究探索
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需要进一步厘清的五个问题
社团工作
中国轨交协会:将持续每年逾4000亿的城轨投资
国内财经
商务部:目前有超3000家企业将参展第二届进博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6日上午9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局长王炳南,上海市副市长、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许昆林,商务部部长助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鸿斌介绍第二届进博会筹备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王炳南: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感谢大家对进口博览会的关注。举办进博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是促进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国际公共平台,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习近平主席在首届进博会主旨演讲中强调,要“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为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指明了工作方向和根本遵循。下面,我从两个方面介绍一下第二届进口博览会筹备工作情况。
一、第二届进博会基本情况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于2019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承办。
第二届进博会的内容仍由国家综合展、企业商业展和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组成。其中,国家综合展由受邀参展国展示其贸易投资领域有关情况,只展示不成交。企业商业展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包括主论坛和4场分论坛。此外,进博会期间,还将举办上百场配套活动。
第二届进博会将在坚持首届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强化创新办展。一是新增“进博会发布”平台。支持各部委、行业机构、国际组织集中发布最新对外开放政策、研究成果、年度报告等,打造权威的政策和信息发布平台。二是丰富组织采购和洽谈对接活动。设立多个维度的体验区、活动区、洽谈区,增强展区辅助功能,提升展会成效。三是加强国际高水准知识产权保护。进博会将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为参展方提供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流合作平台。四是促进地方省州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各地方与各国代表团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放大进博会的溢出效应。
二、关于筹备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我们按照党中央批准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着力在“规模更大、质量更优、创新更强、层次更高、成效更好”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各项筹备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如下这么几个特点:
(一)国家综合展进展顺利。国家综合展展览面积3万平方米。目前已有61个国家确认参展,法国、意大利等15个国家确认担任主宾国。第二届进博会将继续设立中国馆,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主题,展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新时代新机遇。
(二)企业商业展“一展难求”。我们在企业商业展里设置科技生活、汽车、装备、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品质生活、服务贸易、食品及农产品(5.330, -0.01, -0.19%)等7个展区。目前,招展工作基本结束,主要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展览规模更大。展览面积两次扩大,增至30多万平方米,仍然是“一展难求”。二是参展范围更广。目前共有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企业参展,参展国家和地区以及企业数量均已超过首届。三是展区设置更优。新设置的消费品新品专区增加了养老等题材,增设户外室外展区,新增室外汽车“无人驾驶”活动区。四是展览质量更高。参展企业平均展览面积达到93平方米,比首届增加20%以上。签约参展的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已经超过250多家。首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预计也将超过首届。
(三)虹桥论坛稳步推进。论坛将以“开放创新、合作共赢”为主题,邀请有关国家政要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发表演讲。四场分论坛议题分别是“开放、规制与营商环境”、“人工智能与创新发展”、“世贸组织改革与自由贸易协定”以及“数字化时代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每场分论坛设置嘉宾演讲和互动讨论2个环节。目前,世贸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联合国贸发会议秘书长基图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行长金立群、国际贸易中心执行主任冈萨雷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皮萨里德斯等多位嘉宾已经表示参会意向。此外,为了落实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借鉴国际知名成熟论坛的经验和做法,第二届虹桥论坛将积极创新运作模式,采取“会员制+注册制”方式,加快推进市场化、机制化运作,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招商工作全面启动。到目前为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资委、卫健委等已经组建了39个交易团、近600个交易分团。招商工作也有如下特点:一是突出广泛性,特别是大力推动民营、外资、中小企业到会洽谈采购。二是突出精准性,重点邀请了专业观众到会。三是突出市场性,充分调动采购商参会的积极性。四是突出便捷性,通过招商路演和供需对接,积极撮合成交。五是突出国际性,提高采购商的国际化程度。
(五)城市服务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一会儿上海市副市长许昆林先生就这方面的问题作详细的介绍。女士们、先生们,从今天起,第二届进博会将进入百日冲刺阶段。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越办越好”的总要求,聚焦重大活动、招商布展、论坛组织、宣传推介、配套活动、安全保障、城市服务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化完善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工作举措,以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最后,我们诚挚地邀请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以及世界各地的朋友们届时莅临上海,共同参与和见证第二届进博会这一历史盛会。谢谢大家!
全球创新指数:中国排名升至第14 实现连续4年上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发布2019“全球创新指数报告(GII)”,中国在报告中排名第14位,实现连续4年上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当日表示,这是多年来中国一直将创新纳入经济发展战略的必然结果。
2019年创新指数排名中,位列前十名的经济体分别为瑞士、瑞典、美国、荷兰、英国、芬兰、丹麦、新加坡、德国、以色列,其中瑞士连续九年居首。而在排名前20的经济体中,有12个来自欧洲。在亚太地区,新加坡、韩国和中国香港是排名最高的三个经济体,分列第8、第11和第13位。
全球创新指数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康奈尔大学等机构共同发布,于2007年首次推出,每年发布一次,通过研发投资、专利和商标国际申请量、移动应用开发及高科技出口等80多项指标,对全球129个经济体的创新程度进行排名,为各方制定鼓励创新的政策和衡量创新活动的标准提供参考。
在连续12年发布的报告中,发达经济体一直占据主导地位。2016年,中国首次进入25强,是唯一进入前25名的中等收入国家,此后排名接连上升。今年,中国排名上升至14位,北京也被列为全球前五大创新集群之一。
在谈到中国创新指数节节攀升的原因时,高锐认为,“首先是中国高层对创新的重视和投入,其次是中国非常重视和强调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和转型,致力于发展更多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此外,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教育质量和优秀科研人才储备”,高锐补充道。
今年全球创新报告发布会的主题是“创造健康生活——医疗创新的未来”。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7年间,中国在生物科技领域共公布92107项专利,是日本(33818项)的近3倍;在药物领域,中国更是以21.5万项专利远远甩开日本,赶超美国,位列世界第一。
出席报告发布会的美国康奈尔大学商学院教授苏米特拉·杜塔表示,中国在创新领域的不断投入和全方位努力,使得过去20年间的持续发力逐渐获得回报,“未来,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具创新能力的国家之一”。
四大资管加码不良主业投放 万亿不良资产处置迎高峰
《经济参考报》7月26日刊发题为《万亿不良资产处置迎高峰期》的报道。文章称,25日,四大资管公司中的中国东方和中国长城均发布最新数据,显示其今年上半年在不良资产主业的投放力度正在加大。数据显示,不良资产市场规模仍在持续上升,而市场不断扩容也持续激发了包括四大资管、地方资管以及诸多民营公司和外资公司的参与热情,纷纷加码投资。
根据此前监管部门披露的数据,近两年来,累计处置不良贷款超过4万亿元,而今年处置的力度预计还会更大。业内人士表示,不良资产仍处于阶段性处置高峰期,不过对于部分机构和部分项目而言,处置的资金成本仍是其面临的较大挑战。
存量不良加速出清推升市场规模
据银保监会发布的统计数据,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据在2019年一季度末达到了2.157万亿元。非银行不良资产方面,一季度末信托风险项目规模达到2831亿元,同比增速为89.8%,5月末工业企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规模达到16.3万亿元,自2018年初以来增加了约2.8万亿元。
“不良资产市场规模持续上升。银行不良贷款方面,受经济结构调整、金融监管趋严和金融资产分类管理加强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持续增加,分机构来看,农商行和城商行不良贷款余额增加较多,这与其历史包袱重、业务集中在当地、客户抗风险能力较弱有关;另外,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略有增加;外资银行资产质量相对较好。”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陈小侉表示。
在“量升”的同时,不良处置市场也呈现出“价跌”,前两年虚高、甚至有些泡沫的不良资产包的价格在逐步回归理性。陈小侉表示,其主要原因在于:从供给端看,受不良贷款监管政策趋严等影响,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大;从需求端看,不良资产市场参与者也变的更为理性,更加注重资产的处置、回收而不是过于追求市场份额和规模。
展望未来,陈小侉表示,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关注类贷款余额为3.6万亿元。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商业银行加强风险资产分类管理,预计部分关注类贷款将下移转换成不良贷款。信用债违约以及企业间逾期应收账款规模或将进一步攀升,风险仍处在持续暴露和释放过程中,非银行机构不良资产规模预计也继续增加。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3至5年银行业不良资产的缓慢上升将是一个大概率事件,但是这种不良资产的上升更多的是过去未暴露出的存量风险逐渐暴露。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几年,由于部分银行考虑其自身财务报表和监管评级,对有些风险的暴露并不充分。有的银行在财务报表上显示的不良率并不高,但是实际积累的不良数量较多。随着监管的强化,原有的存量不良资产急剧涌入市场。但实际上,市场上不良资产供给上升并不是新增的不良资产,而是存量风险的显性化。
市场扩容引多机构加码布局
市场不断扩容也持续激发了包括四大资管、地方资管以及诸多民营公司和外资公司的参与热情,纷纷加码投资,攻坚不良资产仍处于阶段性高峰期。
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主力四大资管公司为例,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其在上半年纷纷加大了不良资产主业的投放力度。陈小侉25日在银保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说,近年来,中国东方不良资产业务新增和存量规模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今年,中国东方今年计划配置风险资产1250亿元,全部用于不良资产主业投放,上半年中国东方新增不良资产业务投放493.64亿元。
中国长城25日也发布新闻稿称,2019年上半年,中国长城不良资产主业拓展重心稳步转换,重点围绕问题资源开展实质性并购重组等综合性“大不良”业务,总计收购了总额395.18亿元的金融不良资产债权,累计处置回现166.18亿元。
在加大业务投放的同时,各个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也不断多元化。很多机构不再仅仅秉承过去简单的“打折、打包、打官司”的“三打”思维,而是升级为“重组、重整、重构”的“三重”理念。据陈小侉介绍,中国东方通过综合金融工具箱和投行化手段的运用,在问题企业救助和风险机构重组方面积极作为。针对有含金量和增值运作潜力的项目,运用实业投行手段,诊断危机企业存在的问题,协调集团资源,牵手产业资本为问题企业量身定制一揽子解决方案,帮助问题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与此同时,几年前就兴起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也正在日渐成熟。6月20日,中国东方与阿里巴巴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会上,双方表示将依托各自领域优势,共同探索通过互联网技术、渠道与数据实现不良资产营销、处置,并推动双方旗下各类机构多层次、多类型业务合作与资源整合。
部分机构业务处置成本高
值得注意的是,看似广阔的市场并非没有挑战。一方面,对于部分中小机构而言,其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一位资管公司人士对记者说,不良资产行业和经济周期关系很大。由于经济下行压力仍存,不良资产在处置过程中也存在不小难度。“越是不好处置的项目,机构持有的时间就越长,综合算下来,资金成本就会比较高。尤其对一些非持牌的机构,其本身融资成本就比较高,做业务的压力就会更大。”他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由于四大资管公司本身服务中小银行较少,因此部分中小银行不得不去寻找一些地方资管公司进行合作来处置不良,但是比起四大,地方资管本身处置手段相对有限,其综合处置成本就相对较高。
另一方面,“债转股”这样的业务周期较长,对机构的资本占用较多,资金成本无形中也就被抬高了。“根据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因市场化债转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400%,给中国东方带来较大资本压力;二是债转股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资金成本较高。”陈小侉坦言,四大资管的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受资金成本、经济资本以及考核等因素影响,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电力消费体现经济结构优化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的比重持续提升,这在电力消费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李福龙指出,用电量是经济的“晴雨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从注重增长的速度,转变为注重增长的质量、效率和效益。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的比重持续提升,从2010年的42.2%上升至2018年的52.2%。经济结构发生的变化在电力消费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他透露,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较去年有所回落;但相比2014年用电量增长4.1%,2015年1.0%,2016年5.0%,2017年6.6%,2018年8.5%,仍然是近年来相对较高的一个增速。从用电结构看,上半年,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合计为31%,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二产用电比重为68%,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从贡献率看,上半年,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合计上拉用电增长2.8个百分点,贡献率为56.5%,比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从新旧动能的转变看,上半年,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用电保持较快增长,如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电增速均超过或接近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增长超过13%,带动新兴产业用电增长4.9%,高于制造业用电增速1.5个百分点。
李福龙强调,从国际经验来看,产业结构转型、服务业比重提升的过程通常伴随着用电增速下降。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用电量从前些年的高速增长阶段“换挡”至当前的中速增长阶段是必然趋势。当然,受部分领域集中实施电能替代、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不排除个别年份用电增速会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
统计局: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比逐年提高
国家统计局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逐年提高。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各项文化事业在恢复、改造和曲折中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为文化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文化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文化事业繁荣兴盛,公共文化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2018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8737亿元,比2004年增长10.3倍,2005-201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9%,高于同期GDP现价年均增速6.9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4年的2.15%、2012年的3.36%提高到2018年的4.30%,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逐年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投资和消费水平也明显提高。从投资看,2017年,我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3.8万亿元,为2005年的13.7倍,2013-2017年年均增长19.6%,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速8.3个百分点。从消费看,2018年,全国居民用于文化娱乐的人均消费支出为827元,比2013年增长43.4%,2014-2018年年均增长7.5%,文化娱乐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2%。
企业动态
中核集团正式控股全球第4大产能铀矿 拥有68.62%股权
中国核工业集团(下称中核集团)正式成为一座海外铀矿的新控股股东。
昨日晚间,中核集团发布消息称,当天,其与力拓集团(下称力拓)在纳米比亚举办罗辛铀矿交接仪式。这标志着,中核集团正式控股罗辛铀矿山,拥有其68.62%股权。
罗辛铀矿山是世界上运营历史最悠久的露天铀矿,也是全球第四大产能铀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纳米比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显示,罗辛矿位于纳米比亚埃龙戈省Arandis南部十公里,该矿原开采寿命为2025年,后在2015年发现20个新矿坑,开采寿命延长到2032年。
罗辛铀矿于1928年被发现,年产氧化铀矿石约2500多吨,占全球铀矿产量的8%。纳米比亚是全球第四大铀生产国,前三大分别为哈萨克斯坦、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自1976年投入运营以来,罗辛铀矿是目前铀产量最高的单一铀矿,生产及出口的氧化铀为世界各地的核电站供应燃料。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铀矿资源禀赋不佳,铀矿探明储量居世界第10位之后,对外依存度处于高位,不能适应发展核电的长远需要。
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底,中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达44台,装机容量达到4464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13台,装机容量约1403万千瓦。
此次中核集团收购罗辛铀矿,将有利于提高国内铀资源的保障能力。
2018年11月26日,中核集团旗下中国铀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铀业公司)与力拓正式签署了罗辛项目的股权转让协议。
今年6月21日,纳米比亚政府批准了该股权转让。
罗辛铀矿剩余股份由伊朗政府、南非IDO、纳米比亚政府及个人投资者持有,持股比例分别为15%、10%、3%和3%。
据此前力拓官网公布的消息,该交易总对价将包括交易完成时支付的650万美元初始现金付款,及交易完成后至多1亿美元的或有对价。或有对价的具体数额,将与未来七年内铀的现货价格以及罗辛矿的净收入水平直接相关。这项交易的总对价将不超过1.065亿美元。
力拓集团的总部位于伦敦,业务主要为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及加工,主要产品包括铁矿、铝、铜、钻石、硼砂、高钛渣、工业盐、铀等。该公司的主要资产分布在澳大利亚和北美洲,在亚洲、欧洲、非洲和南美洲也有涉及。
中国铀业公司的主要业务涉及铀矿勘查开发、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地矿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医药化工、油气服务和环保工程等,是中国天然铀产品的专营供应商。
华为高薪招聘博士背后的创新人才观:拒绝论资排辈
“虽然说,收入不是衡量人才层次的唯一标准,但是在理想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个人创造的社会价值,应该最大程度地体现在收入水平上。”
近日,华为发文公布了由任正非签发的8名顶尖学生的年薪方案。据报道,这批顶尖学生全部为2019年毕业的博士生,其年薪最低为89.6万元,最高为201万元。此前,任正非曾在公司内部讲话中提及:“这些天才少年就像泥鳅一样,钻入我们的组织,激活我们的队伍。”
刚刚毕业就能收获上百万元的年薪,在外界看来,华为招聘的这批“顶尖学生”确实是不折不扣的天之骄子。有人争议应届生拿如此高的薪水是否合理,也有人好奇这批学生的教育背景,还有许多人感慨历来敢为人先的华为此举的大手笔、大格局。
首先需要理解的是,华为此番招聘8名博士毕业生,看中的并不是他们的学历,或者说学历只是他们被华为高薪录用的基础条件。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招收博士生9.55万人,在学博士生38.95万人。2018年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也进一步提出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博士生招生人数和在校生数量的增长,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增强,但也意味着博士教育进一步普及,单凭一张文凭取得用人市场追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高水平人才当然离不开良好的教育背景,但学历本身不再是通往成功的敲门砖。
其次,由于能力存在高下之分,应届生的收入水平也将进一步分化。我们可以看到,在华为招聘的8名顶尖学生中,其年薪待遇差距悬殊。进一步分析,这批顶尖学生虽然都毕业于境内外一流高校,但与他们一起毕业的同学,未必能迈入像华为这样的工作平台,获得类似的收入待遇。根据相关报道,华为在录用这批博士毕业生时,详细考查了他们的研究方向和学术建树,这种精细化选拔人才的工作模式,值得许多用人单位学习与借鉴。与此同时,企业的人才需求方向,也为高校开展人才培养起到了一定的指引作用。
再次,华为对顶尖学生许以高薪,态度鲜明地对论资排辈的用人方式说“不”。在传统的用人模式中,员工收入的高低与所谓的资历挂钩。不管是在何种性质的单位,都存在着论资排辈的弊病。尽管经验依然是衡量人才价值的重要维度,但在创新性环境中,资历较浅的新人完全可能一鸣惊人,发挥独特的“后喻”优势。机械地以人才的工作年限作为晋升条件,只会让企业面貌死气沉沉,让年轻人失去奋斗的动力。
虽然说,收入不是衡量人才层次的唯一标准,但是在理想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个人创造的社会价值,应该最大程度地体现在收入水平上。一直以来,华为都是一家以员工高收入、高福利著称的公司,其赢得的社会声誉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于其对员工的爱护。这与一些空谈理想和奉献却枉顾员工实际权益的企业相比,形成了鲜明对照。
高效的创新型社会,必然具有一股对学识和人才尊重,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氛围。华为多年以来的成功不是偶然,仅就其用人价值观而言,堪称科技企业的典范。
摩拜调整深圳上海5城计费规则 涨价或为缓解巨额亏损
今年4月份,摩拜单车在北京试行涨价后,如今,上海、深圳等地也要涨价了。
近日,长江商报记者从摩拜方面获悉,7月26日起,摩拜将在深圳、上海、佛山、厦门和广州5地宣布新版计费规则,价格略有上涨。
据了解,和此前调整时长费相比,涨起步价似乎来得更直接。以上海和深圳为例,调价后,上海市民骑行15分钟以内收费1.5元,骑行超出15分钟,每15分钟收费0.5元;深圳市民骑行30分钟以内收费1.5元,骑行超出30分钟,每30分钟收费1元。照此计算,在上海骑行1小时需花费3元,在深圳则是2.5元。
对于涨价的原因,摩拜方面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此次调价是为了优化运营效率。摩拜方面还称会推出骑行优惠活动,“调价后将会推出骑行优惠活动,此外,还提供各类单车骑行套餐。对于购买套餐的用户来说,调价后,骑行前两小时免费。”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以来,多家共享单车平台企业先后在全国多个城市上调价格。滴滴旗下的小蓝单车和青桔单车在北京市调整起步价;哈啰也在北京、上海、郑州、成都、昆明等地更新了计费标准,各城市间价格不一;4月29日起,哈啰单车在上海实行新计费规则,调整为每30分钟1.5元。
值得注意的是,摩拜单车成立至今,总体仍在亏损。据美团点评发布的财报显示,2018年摩拜收入15亿元,亏损45.5亿元,占美团总亏损额的一半。
对于目前共享单车出现涨价潮,产业时评人张书乐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过去共享单车之间你死我活的市场覆盖竞赛已经终结,现在是剩者为王的共享单车们为自己脆弱的盈利模式,注入生机的阶段。毕竟盈利场景单一,共享单车铺的越宽,运营成本越高,而亏损也越严重。原本期待融入更多O2O场景,形成导流的前置入口的模型,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下,除了涨价来缓解亏损,别无他法。”
作为曾经被资本疯狂追逐的风口,共享单车如今的日子并不好过。自2017年起,悟空、酷奇、小鸣等一大批共享单车品牌因为资金链断裂,相继宣布倒闭或停止运营。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缺乏盈利场景、盈利模式不明晰,给共享单车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共享单车未来的发展趋势,张书乐认为,“作为一个流量入口,它具有存在即合理的意义。关键依然是如何将线上线下的流量和场景延伸打通,且形成导流需求,这个整个业界都还茫然,因此都把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战略储备,留存和供养,但前提是尽可能让它们也能自我造血为好。”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全球推广共享单车的热潮仍未散去,开发休闲价值是共享单车发展的一大趋势。据摩拜单车大数据显示,中国不少城市周末活跃在公园、商业街等休闲区域的骑行数量明显增多,且人们在骑行过程中更愿意绕行,选择的骑车路线往往不是最短的路线,而是舒适、风景好或有特色的骑行线路。
百事拟1.31亿美元收购五谷磨房26%股份 成第二大股东
7月26日消息,百事公司今日宣布, 将投资约 1.31亿美元收购五谷磨房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谷磨房”)约26%的已发行普通股。百事公司将从少数股东中收购这些股份,并将成为仅次于五谷磨房创始人的第二大股东,五谷磨房创始人拥有该公司约42%的股份。
2018年,百事公司净收入超过640亿美元,得益于其互补性的食品饮料产品系列,包括菲多利休闲食品、佳得乐运动饮料、百事可乐饮料、桂格麦片食品和纯果乐果汁。而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五谷磨房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市场第二大天然健康食品公司。2018年,五谷磨房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8.18亿元人民币。
在百事看来,这一投资将加速百事公司成为中国领先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食品饮料公司的旅程。
百事公司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柯睿楠表示:“五谷磨房的业务非常杰出,有着强劲的增长和良好的盈利能力。我们此次的投资也是百事公司‘植根中国,服务中国’这一长期承诺下的一大重要举措。”此外,他还称,“对五谷磨房的创始人及其管理团队所取得的成绩深表敬意,也很兴奋可以与他们携手,推动公司更好的发展,为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每个环节创造价值。”
五谷磨房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桂常青女士表示:“我们非常感谢百事公司对五谷磨房的持续兴趣与高度认可,感谢双方团队为促成合作所作出的宝贵努力。我相信,本次携手将促成五谷磨房与百事公司在包括品牌、产品、渠道、市场营销及管理等方面全价值链中多途径、多维度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五谷磨房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从而为公司未来成长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
许家印赴德考察顶级汽车技术供应商博世、采埃孚等
德国当地时间7月24日至25日,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一行在德国考察博世集团、采埃孚集团以及FEV集团等汽车相关行业龙头企业总部。
24日上午,许家印在斯图加特考察了博世集团总部。博世集团创建于1886年,业务遍布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世界500强排名第77位,在13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约69000名技术研发人员,是全球第一大汽车零部件及技术供应商,在动力总成解决方案、汽车底盘控制等领域拥有全球最顶尖技术,与宝马、奔驰、奥迪、保时捷、捷豹、通用、丰田、起亚等全球知名车企长期深入合作。
当天下午,许家印在腓特烈港考察了采埃孚集团总部,与采埃孚集团首席执行官Wolf-Henning Scheider进行了会谈,双方将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深入合作。采埃孚集团创建于1978年,业务遍布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世界500强排名第266名,拥有19个全球研发基地及18000名整车技术研发工程师,2018年研发支出达24.7亿欧元,是全球第三大汽车零部件及技术供应商,尤其在电驱动系统、自动驾驶、汽车转向技术等领域拥有世界最先进技术,与宝马、奔驰、保时捷、奥迪、通用、捷豹等全球知名车企长期深入合作。
25日,许家印考察了位于科隆的FEV集团总部,现年89岁高龄的FEV创始人Franz Pischinger亲自迎接许家印的到来,期待与恒大深入合作。FEV集团创建于1978年,在全球拥有42家分公司,拥有约6300名整车技术研发人员,是全球领先的整车技术研发企业,尤其在底盘控制系统、长里程电驱动、轻量化设计等领域拥有世界最先进技术,长期服务于宝马、大众、福特、兰博基尼、法拉利、丰田、本田等全球知名车企。其创始人Franz Pischinger更被誉为全球汽车发动机领域的权威,于2016年被列入德国研究名人堂,据悉20位入选研究名人堂的成员中有多位是诺贝尔奖获得者。
海外经济
美国住房市场种族差距扩大 黑人拥房率创近50年新低
北京时间26日消息,美国住房市场正出现种族分裂,黑人住房自有率降至至少自197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尽管1968年美国通过了所谓的“公平住房法案”(Fair Housing Act),以保护少数族群在住房出售、租赁和融资方面不受歧视。
今年第二季度,美国黑人的住房自有率从去年同期的41.6%降至40.6%,创下自1970年美国人口普查局开始记录这一数据以来的新低。
所有其他少数族裔的住房自有率均有所下降,而白人住房自有率小幅上升至73.1%。
这一差距正在扩大,部分原因是美国各地的租房者都面临着房产短缺的问题,他们能够负担得起的房地产价格年复一年地飙升。
第二季度,所有美国人的住房自有率降至2017年以来最低水平,新房主家庭的数量仅增加了58.5万户,是一年前的三分之一,也是自2006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CoreLogic副首席经济学家拉尔夫·麦克劳林(Ralph McLaughlin)表示:“住房自有率的趋势反映出,在‘美国梦’的实现上存在着巨大的种族鸿沟。今天黑人房主比过去50年来的任何时候都少得多。”
调查显示:经济学家几乎一致预测美联储本月末降息
北京时间26日消息,周四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预计美联储将在本月末的政策会议上进行10多年来首次降息。
接受调查的111位经济学家中,有109位预计联储将在本月末降息,其中107位预计将降息25个基点,两位预计将降息50个基点。
只有两位受访经济学家认为联储在此次会议上将维持利率不变。
凯投宏观(Capital Economics)高级经济学家安德鲁-亨特(Andrew Hunter)表示:“联储将会降息的最大原因是它已经被市场定价一段时间了。如果他们不按照预期进行降息,将会引起一些震动。”
他说:“我认为美联储最近发出的总体信息是,(降息)更关乎经济增长的下行风险,而不是因为经济已经疲软了。”
摩根大通:本季度美股将遭遇重大回调
摩根大通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市场策略师Jasslyn Yeo周四警告称,美股今年迄今为止的涨势可能在本季度终结。
她表示,潜在的抛售将受到明年盈利预期下调的推动。分析师们目前预计2020年盈利将增长约14%,但Yeo认为,考虑到疲软的全球经济前景,这一预测似乎太高了。
今年迄今为止,标普500指数和纳斯达克综合指数已上涨逾20%,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也上涨了约17%。
Yeo表示,她认为美股将有“重大的下行风险”,但不会预测具体的跌幅。
她表示:“就时机而言,我认为随着美联储降息,这两周对股市还是有利的。”她预计美联储将在本月末政策会议上降息。
但在预期中的这次降息后,投资者的注意力将转向影响股价的其它因素,例如企业盈利。Yeo解释道,很多分析师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调整他们对2020年盈利的预测,从而决定股市在未来几个月的表现。
她表示:“我认为(盈利)可能有下行风险。”
Yeo并不是唯一预测美股即将出现回调的策略师。本月早些时候,Absolute Strategy Research的首席投资策略师Ian Harnett表示,未来18个月内美股可能发生“非常急剧的回调。”
美总统参选人起诉谷歌限制其言论自由索赔5000万美元
北京时间26日消息,美国民主党女议员、2020年总统竞选参选人图尔西·加伯德正起诉谷歌并索赔5000万美元,指控该公司在上月辩论后的几小时内暂停了她的广告账户,试图让她闭嘴。
加伯德的竞选委员会在周四提交的起诉书中表示,谷歌侵犯了这位夏威夷州众议员的言论自由权。这起诉讼称,谷歌没有为暂停其广告账户提供“直截了当的答案”。
谷歌发言人Riva Sciuto表示,该平台用于标注异常活动的自动系统触发了暂停,加伯德的帐户很快被恢复。Sciuto否认谷歌有政治偏见。
加伯德表示,谷歌的行为“应该引起所有政治候选人的关注,事实上也是所有美国人的关注”。
现年37岁的加巴德于2012年进入美国众议院,是首位成为国会议员的印度教教徒。
巴菲特增持美银价值约16亿美元股份
北京时间26日消息,巴菲特旗下伯克希尔哈撒伟公司周四在一份监管文件中披露,过去几个月大幅增持了美国银行的股份。
截至7月17日,该公司总计持有9.50亿股美银股票,按周四收盘价计算价值288亿美元,较3月底的8.962亿股增加约5380万股,价值约16亿美元。
研究探索
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需要进一步厘清的五个问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是首个专门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的国务院文件,颇具现实意义。
所谓土地二级市场,是相对于一级市场的一个概念。一宗土地,由国家出让给用地人的过程,即为土地一级市场。用地人通过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再以转让、出租等方式,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至其他用地人的过程,通常被称为土地二级市场。
一般来说,土地一级市场政策导向性较强,以土地管理部门控制为主。土地二级市场,则在价格上以市场调节为主,但转让规则等多方面仍受多种政策约束。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即是专门针对土地二级市场。
在制度创新方面,《指导意见》有多处突破,当然也有一些需要在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厘清的现实问题。
一、转让规则的完善与不足
《指导意见》第五条强调,“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具体是:“将各类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
何为“转让”?应该说,“转让”一词本身,已表明了其含义,即一个事物由一个主体向另一个主体的让渡与转移。因此,何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是一个不言自明的概念,本无需做过多规定。
对此,国务院于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
然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改)第三十九条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有特殊要求,核心有两点,一是缴清土地出让金;二是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以上严格要求,导致很多意欲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地人,因达不到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而无法转让。
比较常见的情况是,正是由于用地人资金不足,才被迫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用地人已建设至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真正需要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可能极少。 毕竟,通常来说,完成开发投资后的收益更大。
因此,当用地人无法完成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甚至有时无法完成任何投资的时候,用地人可能会考虑采用并购重组、合并分立等形式,达到退出项目的目的。此时,通常声称该交易行为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因此亦不必遵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规定。
长期以来,除买卖这样的典型转让行为以外,新问题层出不穷,各地认定也时有不一,导致土地管理状况颇为混乱。例如,交换是不是转让?赠与是不是转让?出资是不是转让?司法处置是不是转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从立法技术上来说,《指导意见》既做了概括式规定,即“将各类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同时又用了列举方式,即“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一般来说,这种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应可以较好地解决“转让”的内涵与外延问题了。
然而问题是,《指导意见》的上述规定可能与现行法律存在一定冲突。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本条的用语来看,“转让”与“互换、“出资”、“赠予”、“抵押”,应为并列关系,“互换、“出资”、“赠予”不应被认为是“转让”的具体形式,进而不应被适用“转让”规则。
前文提到的《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在给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之后,又具体进行了列举。这一条的全文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显然,这里的“出售、交换和赠予”是“转让”的三种具体形式。
不难看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上述规定与《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并不一致,表现在“交换和赠予”被认定为“转让”。
《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0年制定的行政法规,而《物权法》是比较新近的法律。就位阶来说,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因此,在有冲突的情形下,应以《物权法》的规定为准。
同理,当《指导意见》的上述规定与《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存在冲突,亦应以《物权法》规定为准。
《指导意见》的规定虽看似消除了歧义,但实际会导致诸多矛盾与冲突。
例如,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出资”将被认定为“转让”。那么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有关完成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才可以转让的规定,拟开办公司的股东就无法将其通过招拍挂取得的未开发地块,投入到拟新办的公司之中,而是必须先行开发且达到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之后,才能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然而,这样的规定与此前的实际操作可能并不一致。同时,这也必然大大限制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而这,与《指导意见》所描述的“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重点,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目的”的目标,不相匹配。
对“抵押”,《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将其与“转让”并列,应是不同于转让。毕竟,抵押设立之时,并不改变所有权,所以并不存在所有权转移的转让问题。
事实上,《指导意见》本身对抵押也是以“完善抵押机制,保障合法权益”的专门条款加以规定,并不是混合于“转让”规定之内。更重要有是,如果抵押属于转让,那么抵押之时,亦应满足需达到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转让限制规定。这样的规定显然是荒唐的,且明显与实践操作相悖。
至于“司法处置”,这是个相对宽泛的法律概念,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置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这本身只是一个比较概括性的法律行为,其本身并不一定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有关。即使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并不一定会发生权利主体的转移。“资产处置”,甚至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这些概念的运用,虽有限制语,即“……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给人以既方便操作又“严丝合缝”的期望。但是,此处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形式的列举,因与《物权法》等现行上位法律相冲突,实际可能导致一定程序的混乱。
二、作价出资入股土地的盘活及其痛点
《指导意见》有望“盘活”一类“历史遗留”土地,即作价出资入股地块。
此类地块,多见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彼时,中方普遍缺乏资金和技术,所能提供的主要是土地。这种被作价出资入股的地块,以城市周边的集体建设用地较为常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当初以初级加工业为主的中外合作企业,渐渐因土地、人工成本上升等问题,被淘汰或濒临被淘汰。与此同时,伴随城市版图的扩张,当初被作价出资入股的土地,其价值已然不可同日而语。各地出于产业升级等考虑,“腾笼换鸟”的欲望越来越强。
《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不再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机关批准;转让后,可保留为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或直接变更为出让方式。”
上述规定表明,作价出资入股的中外合作企业用地(可能还包括原乡镇企业用地),可直接转让,并且转让后可保留原作价出资入股形式,也可就地转为出让土地。
如此操作固然方便,但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原作价出资入股地块转让后的价值,较作价出资入股之时的价值,必然是云泥之别。此时,若保留原作价出资入股形式,该如何确定出资比例?若保持原出资比例,则可能与现实价值不符。但若重新评估计算,则又涉及到原合作企业合作方的意愿问题。如何取得其同意,以及如若合作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将是一个现实问题。
二是,一直以来,此类合作企业地块转让,主要法律障碍通常是土地性质问题。此类地块常是集体建设用地,在合作企业成立、运作之初,一般并未履行如同现今招拍挂等的竞价程序,亦可能存在补偿不到位等问题。此时,若同意原作价出资地块可保留原作价出资形式或就地转为出让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则实际剥夺了集体成员的民主决策权,甚至造成集体或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从程序上看,《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该规定表明,任何经营性土地入市,均应以招拍挂出让为原则。但是,作价出资入股地块,在作价之初一般并未履行招拍挂程序。若允许此类土地直接转让,甚至可以就地转为出让土地,则实际违背了《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引发了下位行政法规与上位法律之间的冲突。
三、分割与合并转让的利好与难点
《指导意见》第七条提出“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同时要求:“分割、合并后的地块应具备独立分宗条件,涉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的,转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有关权利义务。”
对此,我们理解应属于重大利好。因为长期以来,很多企业均有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或部分房产的现实需求,但大多被房地产管理部门以无法分割等理由拒绝办理。
应该说,土地分割或合并,本不存在法律障碍。
《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该规定表明,土地与房产的分割转让原则上是被允许的。只不过,此处设立了审批程序,并且审批条件不明确,导致实践中土地与房产的分割转让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指导意见》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契机。原则上,只要出台明确具体的土地与房产分割转让、合并标准和条件,即可使用地人产生合理预期,并高效快捷地解决符合条件地块的分割或合并转让问题。
然而,此种标准或条件的核心问题可能是,如何认定是否符合“独立分宗条件”。
实践中,独立分宗的难点在于,原规划条件,如绿化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的合理划分,以及公用设施及道路的合理分配或新设,等等。这通常涉及规划的修改,牵涉颇多。所以,即使《指导意见》原则上鼓励或者至少不严格限制分割、合并转让,预计未来所设条件也并非所有地块均可达到。
四、划拨建设用地出租“开闸”及其想象空间
在《指导意见》有关“完善出租管理”的第三部分之中,比较引人注目的可能是其中有关“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的第十条。
该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宗地长期出租,或部分用于出租且可分割的,应依法补办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手续。建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收益年度申报制度,出租人依法申报并缴纳相关收益的,不再另行单独办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批准手续。”
应该说,以上规定主要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划拨土地可以出租,但要上缴土地收益;二是长期出租且可分割的,应该转划拨为出让、出租;三是划拨土地年度申报,替代划拨土地出租审批。
对于划拨土地出租,《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根据第四十五条,符合下述四个条件,且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第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第四,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划拨土地出租的规定相对简略。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也就是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仅强调土地收益应上缴国家,同时授权国务院具体实施。至于国务院的规定,则主要是《暂行条例》中的上述规定。
通过以上条文对比不难发现,较之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暂行条例》中有关划拨土地出租的规定,《指导意见》确实有大幅度改变,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不再强调“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土地使用者主体。这是否表示,教育、军事等领域大批划拨的土地及其建筑将被合法投放市场?
第二,对长期出租且可分割的划拨用地,强调“应”转为出让或出租用地方式。这一方面会使此前对划拨用地及其房产的临时使用,变更为长期使用。另一方面,无疑会大幅度提高土地及房产的供应。如果体量够大,是否会对房价有所影响?
第三,以土地收益申报,代替划拨土地出租的事先申批。从中不难看出对划拨土地以出租方式入市的积极态度。
以上法规的变化,与一段时间以来多地清退划拨用地单位出租房屋的实践,似乎形成鲜明对比。随着法规的变化,实践是否很快会形成逆转?有待进一步观察。
五、养老、教育用地抵押的松动及其现实风险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也就是说,以公益为目的教育设施不能进行抵押。而对养老设施及其用地,可能主要看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其亦不能用于抵押。
相对而言,《指导意见》的规定具有一定突破性,即:“探索允许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上述规定,避开了《物权法》有关教育等公益性设施不得用于抵押的禁区,将“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单独“扲出”,规定可以用于抵押,使其具有融资功能。如此一来,养老、教育领域的企业有望获得大量资金青睐。
在养老方面,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该意见第八条要求,“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在教育方面,2016年修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同年,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条明确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得用教育教学设施抵押贷款”。
因《指导意见》为国务院发布,其位阶高于教育部等发布的上述实施细则。也就是说,在不以公益为目的的教育领域,对于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教育设施不得用于抵押的规定已被突破。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和教育设施及其用地用于抵押,必然会带来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情况下被司法处置的法律风险。若处理不善,则可能危及老人养老与学生读书,甚至造成一定社会问题。
对此,《指导意见》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抵押权实现后保障原有经营活动持续稳定的配套措施,确保土地用途不改变、利益相关人权益不受损。”
然而,如何既满足债权人的偿债要求,又不改变土地用途,同时还要使在相应机构养老的老人、在相应学校读书的学生权益不受损,可能是一个颇具挑战的问题。
社团工作
中国轨交协会:将持续每年逾4000亿的城轨投资
昨日,2019北京国际城市轨道交通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周晓勤在论坛上指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目前已进入高位稳定发展的阶段,全国6000多公里在建规模、4000亿-5000亿元/年的投资规模、800多公里/年建成运营的规模,仍将会持续一段时间。
今年是中国地铁开通运营50周年。截至2018年底,中国内地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共35座,运营里程达5761公里,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运营线路总长度将超过6800公里,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项目。
从运营线网规模上看,去年共计有18个城市的线网规模达到100公里或以上。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有37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通交通,预计今年底将增加至41个城市。
周晓勤指出,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正在由“拼速度、比规模”向“聚焦高质量发展”转变,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安全、便捷、绿色、智慧”。不过,城轨发展的不均衡性非常突出,形成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三个“梯队”:有9个城市线路总规模超过200公里(2个超过700公里,1个超过400公里,4个超过300公里),已经基本成网;有9个城市线路线路总规模超过100公里,已建成骨干网;十多个城市还处在总规模小余100公里的起步发展阶段,还有一大批具备基本条件的城市“整装待发”。
他说,目前中国城轨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国家层面宏观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呈现“碎片化”(发改批规划、住建定标准、交通运输管运营服务、工信管装备制造);政策、法规不统一,没有国家层面的“城市轨道交通法”;行业技术标准体系不建全,仍然缺乏专业技术装备认证机构;对什么是“高质量城轨”只有定性描述,没有衡量“高质量城轨”的指标体系,无法对标。
“目前,不少城轨系统还是以‘轨道’为主自成体系,并未做到‘城市发展+轨道建设’的真正融合”,周晓勤说,城轨高质量发展面临建设资金、投融资模式、人才短缺等诸多问题和挑战。他建议,要以改革创新迎接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以管理体制创新打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积极推进城轨建设规划的审批制度改革,打破国铁、城际和地铁行业间、城市间的技术壁垒,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互联互通、协同运输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服务评价体系,创新跨城市、跨层级轨道交通管理体制,突破由于行政主体不同、实施主体不同、管理主体不同存在的机制障碍。
此次论坛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主办,包括协会老会长包叙定,会长丁建隆等领导,部分城市政府领导及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轨道办、轨道建设指挥部、城轨建设运营单位领导在内的500余人参会,论坛围绕“城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路”主题,就新时代背景下的城轨交通高质量发展与创新进行了深入探讨。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