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财经动态 > >> 财经动态 第120期

财经动态 第120期

 
·国内财经·  
  发改委要求不得限制民资参与PPP项目      
  "两高"发布两大司法解释亮剑市场操纵和老鼠仓      
  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拟进一步完善     
  银保监会发布险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新规   
  四部委发布储能2019-2020年行动计划 
  工信部启动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     
  文化和旅游部就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  
  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发布      
  吉林省22条政策措施强化精准调控着力稳增长防风险  
  山西要求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成都出炉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路线图 
  福建省印发试点方案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向      
·企业动态·  
  中船重工中船集团筹划战略性重组 
  蒙牛乳业转让君乐宝51%股权  
  北汽蓝谷4.8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北京金控集团成立小微金服公司     
·海外经济·  
  美联储有条件批准瑞信美国公司资本计划   
  日本加强对韩半导体材料出口管控 
·研究探索·  
  我国货币政策应适时适度调节  
·社团工作·  
  保险业协会发布四项标准助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国内财经·
 
发改委要求不得限制民资参与PPP项目
 
据报道,针对PPP建设领域出现的违规失信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日印发的《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提高PPP项目投资决策科学性等工作作出了部署。
  《通知》指出,PPP项目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公众利益保障,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事项应由政府研究认可。所有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均须开展可行性论证。
  按照要求,实行审批制管理的PPP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PPP实施方案审查、社会资本遴选等后续工作;实行核准制的PPP项目,应在核准的同时或单独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实行备案制的PPP项目,应单独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通知》要求,PPP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核准、备案及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程序的PPP项目,为不规范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以实施方案审查等任何形式规避或替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程序。
  据悉,当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建设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的,应当报请原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备程序。
  《通知》强调,要严格实施方案审核,依法依规遴选社会资本,公开招标应作为遴选社会资本的主要方式,不得排斥、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消除隐性壁垒,确保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同时,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必须满足国务院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防止过度举债融资等问题。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应符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按照要求,所有PPP项目须使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分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规避、替代PPP项目纳入在线平台统一管理。
  针对部分PPP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失信行为,《通知》明确,政府应依法依规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政府方责任和义务;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加强对社会资本方履约能力全过程动态监管,防止因社会资本方超出自身能力过度投资、过度举债,或因公司股权、管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通知》还要求,严禁通过设置“短名单”“机构库”等方式限制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等自主选择PPP咨询机构。
 
“两高”发布两大司法解释亮剑市场操纵和老鼠仓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规范。这两部司法解释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11条,主要内容有:明确了“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六种情形,“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罪量刑标准,“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的认定依据,“违法所得”的数额计算、认定标准,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情形,以及操纵“新三板”证券市场的适用条件和认定标准等。
《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12条,主要内容有:明确了“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的范围,“违反规定”的内涵,“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审查、认定标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罪量刑标准,“违法所得”的数额计算、认定标准,罚金刑的适用标准,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情形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拟进一步完善
 
据悉,为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开展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告》),并于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人民银行公告》(〔2015〕9号)第十五条规定,“债券到期前一个工作日,交易流通终止”,对于到期违约后的债券应如何转让,没有明确安排。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逐渐打破刚性兑付,市场参与者对于到期违约债券的转让需求日益迫切,有必要做出相应的机制性安排。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组织开展了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试点,探索到期违约债券处置机制。截至目前,试点运行情况良好,所有已达成的交易均已顺利交割,也为正式开展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夯实了实践基础。
  该人士表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起草了《公告》,从债券到期违约的定义、转让与结算、信息披露要求、风险防范机制以及中介机构义务等方面明确了开展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的制度安排。
  所谓到期违约,是指在债券发行文件中约定的到期兑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金或利息,以及因破产等法定或约定原因,导致债券提前到期且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的情形。
  《公告》称,发生到期违约的债券,应当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平台和债券托管结算机构进行转让和结算。
  到期违约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到期违约债券的主承销商或相关机构应当尽职履责,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发行人按时合规进行信息披露。
  《公告》规定,投资人参与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前,应当制定相关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并签署承诺函,表明其已充分了解参与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的风险,并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则,且不会通过到期违约债券转让进行欺诈、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平台和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应当及时披露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同时应当做好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平台和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银保监会发布险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新规
 
据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日前发布《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旨在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通知明确,除信用等级为AAA级的集合资金信托外,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保险公司投资同一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金额,不得高于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5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方投资同一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金额,合计不得高于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80%。
  通知指出,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完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确定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的决策权限及批准权限。各项投资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逐项决策,并形成书面决议。
  通知还指出,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信托公司选择标准,完善持续评价机制,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内控审计。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二)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未受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
  通知明确,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基础资产限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非上市权益类资产以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保险资金不得投资基础资产属于国家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产业的资金信托,融资主体须承诺资金不用于国家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产业。
  对于基础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集合资金信托,通知明确,应进行外部信用评级,且信用等级不得低于符合条件的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的信用级别。
  对于基础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集合资金信托,通知明确,应当确定有效的信用增级安排。其中,信用增级方式与融资主体还款来源相互独立;不得由金融机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回购等代为承担风险的承诺等。
  对于基础资产为非上市权益类资产的集合资金信托,通知明确,相关基础资产应当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或不动产的监管规定。
  通知还明确,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应当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权责义务,禁止将资金信托作为通道。资金信托应当由受托人自主管理,并承担产品设计、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实施及后续管理等主动管理责任。信托公司管理资金信托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应遵守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将主动管理责任让渡给投资顾问等第三方机构,不得为保险资金提供通道服务。
  此外,通知强调,保险资金不得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不得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的劣后级受益权。除信用等级为AAA级的集合资金信托外,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保险公司投资同一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金额,不得高于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5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方投资同一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金额,合计不得高于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80%。
  通知提到,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有个人投资者参与的,信托公司应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坚持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原则,严禁误导投资者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资金信托。
通知还指出,为维护市场稳定,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实行“新老划断”,确保平稳过渡。保险机构投资分期发行产品的,可以继续投资予以衔接,但新增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应按照本通知执行。
 
四部委发布储能2019-2020年行动计划
 
  7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包括持续推进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促进能源交通融合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奠定基础。同时,继续推动储能产业智能升级和储能装备的首台(套)应用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储能装备申请享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行动计划包括6大部分: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抽水蓄能发展、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和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加快推进储能标准化。
  其中,产业政策方面,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推动配套政策落地,包括进一步建立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储能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机制,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合理补偿。
  在标准化方面,行动计划透露,将出台《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从而协调解决储能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回顾过往,2017年10月,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促进我国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提出,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即,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在指导意见之后,《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配套文件出台和落实,储能市场实现又一轮高度增长。
  不仅如此,今年2月18日,国家电网发布《关于促进电化学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南方电网也将出台的促进电化学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两大电网均将储能纳入电网规划。
 
工信部启动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
 
  日前,工信部印发《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行业提升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构建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综合保障体系,为建设网络强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重要支撑。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广泛应用带来的数据过度采集滥用、非法交易及用户数据泄露等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做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尤为迫切。为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升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研究起草了《方案》。
  《方案》提出,专项行动第一阶段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保障,通过集中开展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和重点互联网企业强化网络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重大数据泄露、滥用等安全隐患。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基础电信企业(含专业公司)、5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以及200款主流App数据安全检查。
  专项行动第二阶段聚焦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保障能力长效建设,在明年7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体系,形成行业网络数据保护目录,制定15项以上行业网络数据安全标准规范,贯标试点企业不少于20家;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撑平台基本建成,遴选网络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创新示范项目不少于30个;基础电信企业和重点互联网企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建立。
  《方案》从加快完善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开展合规性评估和专项治理、强化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创新推动网络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和宣传交流等5个方面提出14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完善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强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设计,完善网络数据安全标准体系。
  二是开展合规性评估和专项治理。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深化App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强化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执法。
  三是强化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稳步实施网络数据资源“清单式”管理,明确企业网络数据安全职能部门,强化网络数据对外合作安全管理,加强行业网络数据安全应急管理。
  四是创新推动网络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加强网络数据安全技术手段建设,推动网络数据安全技术创新发展,加强专业支撑队伍建设。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和宣传交流。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宣传展示和国际交流。
 
文化和旅游部就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6月28日发布《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分类采集梳理文化遗产数据,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建设文化大数据服务体系,鼓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开发利用,将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以及城乡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国家鼓励和支持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数字创意、智慧广电、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绿色印刷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与相关新兴产业相互融合。
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文化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发布
 
据悉,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等原则,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一是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做强现代种养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发展乡村信息产业。二是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强化县域统筹,推进镇域产业聚集,促进镇村联动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打造产业融合载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四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强化资源保护利用。五是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六是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其中,在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
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吉林省22条政策措施强化精准调控着力稳增长防风险
 
据悉,吉林省政府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强化精准调控着力稳增长防风险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22条具体举措,力争通过政策效应的充分释放,平衡好吉林省稳增长与防风险工作。
  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举措,力度大、措施实。
  一是围绕稳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提出7项政策措施。在强化工业重点企业扶持服务方面,提出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一定额度并足额纳税的民营工业企业,利用现有专项资金给予年度新增贷款利息不超过50%比例的贴息支持等措施。在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方面,提出对首次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等措施。
  二是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7项政策措施。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提出自今年4月1日起,按规定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在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合格抵押品范围等措施。在实施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攻坚方面,提出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确定处置企业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动机制等措施。
  三是围绕稳步扩大有效需求,提出3项政策措施。
  四是围绕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提出2项政策措施。在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方面,提出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组建债转股专项基金等方式,筹集债转股项目资金等措施。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运用重组、追偿、核销、转让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争取将不良贷款率压降到合理区间等措施。
  五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提出3项政策措施。在支持创业促就业方面,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
 
山西要求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据悉,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公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的要求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预算支出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基本民生需求,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成都出炉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路线图
 
  据悉,继电子信息产业后,成都明确了第二个万亿级产业的发展路线图——医药健康产业。日前,成都出台《关于促进成都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发展目标、重点和政策三个方面,全面勾勒了成都医药健康产业的“顶层设计”。
  《实施意见》提出了成都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时间表。即,到2020年,产业营业收入达到5000亿元;到2025年,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0亿元;到2030年,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0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世界级、万亿级现代化医药健康产业体系。具体来说,到2030年,将建成世界级医药健康产业高地,将成都打造成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创造中心、面向“一带一路”医疗健康服务首选地、国际医药供应链枢纽城市,培育20个百亿级和千亿级医药健康企业,一批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建成3个以上具有鲜明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千亿级产业功能区。
其中,生物医药、医疗健康、医药商贸是成都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三大重点领域。这三个领域,成都将分别打造全球知名的生物医药创新创造中心、面向“一带一路”医疗健康服务首选地、国际医药供应链枢纽城市。以此构建优势突出、融合互促、发展强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与此同时,成都将攻坚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技术药创制高地、国际知名的医疗中心等10项重点任务。
  据悉,成都此前出台的《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改革攻坚计划》中提出,三大产业集群将成为成都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中的“拳头产业”,支撑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就是其中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专门提到要加强要素保障——设立成都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功能区设立医药健康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
 
福建省印发试点方案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向
 
  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国有资本集中到福建省三大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主要职能定位。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和福建省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建立以战略和财务为主的管控模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建立财务管控模式。在公司组建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并通过无偿划转或市场化方式重组整合相关国有资产和股权,增加资产规模,提升运营能力。
  方案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企业动态·
 
中船重工中船集团筹划战略性重组
 
  7月1日晚间,中国重工、中国海防、中国动力、中国应急、久之洋等5家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实际控制人中船重工通知,中船重工正与中船集团筹划战略性重组。
  与上述说法类似,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中船科技等3家公司也发布公告称,接控股股东中船集团通知,中船集团正与中船重工筹划战略性重组。上述公司均表示,有关方案尚未确定,方案亦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据了解,在南北船确定重组之前,海工领域的重组整合已经启动。
  今年4月,国海海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股东单位就包括中船重工、中船集团等7家央企。国海海工的成立原因是,发挥整体优势和专业优势,推动各方优质资源互补,提升我国在海工装备市场的话语权。
  业内普遍认为,南北船重组将减少民船领域不必要的竞争以及重复建设问题,促进低端产能退出和技术进步;此外,在军船方面,由于南北船在军船研制上一直存在密切合作,合并后将更加利于我国海军装备实力的提升。
  虽然南北船集团层面的重组刚刚露出眉目,但两船内部的资产重组已悄然启动,两船多家下属上市公司今年以来均发布了资产重组方案或计划——
  率先启动内部资产重组的是中船集团下属的中船科技,今年3月初,中船科技公告称,计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等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4月初,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公布了资产重组方案。根据方案,中国船舶将收购江南造船、广船国际和黄埔文冲等资产,中船防务则将收购沪东重机、中船动力、中船三井、中船动力院等资产。如果上述重组顺利完成,中国船舶、中船防务将分别成为中船集团的船舶总装资产平台、船舶动力资产平台。
  日前,中国动力披露重组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债债券的方式收购广瀚动力7.79%股权、长海电推8.42%股权、中国船柴47.82%股权等资产,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船舶动力领域的地位。
  从南北船下属上市公司的一系列内部重组来看,两船均围绕船舶总装、船舶动力及高科技产业形成了各自体系内的上市平台;参照南北车等央企合并案例,集团重组后,往往会实施上市公司层面的“合并同类项”,相关上市公司在未来两船合并后将如何运作值得期待。
 
蒙牛乳业转让君乐宝51%股权
 
  据悉,蒙牛乳业7月1日晚间公告称,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蒙牛”)将其所持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简称“君乐宝”)51%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石家庄鹏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鹏海基金”)及石家庄君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乾管理”)。股权转让总价为40.11亿元,较8年前蒙牛收购君乐宝股权的价格溢价近8倍。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鹏海基金及君乾管理将分别收购君乐宝约26.7%及24.3%股权,分别以现金支付20亿元、19.11亿元。在此次转让前十天,君乐宝宣布以现金支付特别股息11.15亿元,内蒙蒙牛获派约5.68亿元。
  天眼查显示,鹏海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河北建投创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者股权穿透后由河北省国资委实控。君乾管理则成立于今年3月29日,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
  此次交易完成后,蒙牛乳业将不再拥有君乐宝的股权。君乐宝成立于1995年,业务范围包括婴幼儿奶粉、低温酸奶、常温液态奶、牧业等四大板块。2011年,蒙牛乳业以约4.69亿元收购君乐宝51%股权,后者作为蒙牛旗下独立的品牌持续运营。
  对于此次出售,蒙牛乳业表示,君乐宝在过往数年一直相对独立运作,跟公司的协同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出售事项符合公司持续专注于明星乳制品的发展战略,能令公司精简业务,集中发展核心业务及拓展拥有高增长和利润前景的明星乳制品。
 
北汽蓝谷4.8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7月1日,北汽蓝谷公告称,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所持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3%股权无偿划转至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所致。
公告称,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前后,北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北汽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
 
北京金控集团成立小微金服公司
 
  据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金控集团)7月1日披露,全国首家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综合性金融服务公司——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小微金服公司)已于日前在北京设立。该公司由北京金控集团发起成立,并同步推进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下称小微金服平台)建设运行工作。
  小微金服公司旨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为技术支撑,以小微金服平台为业务母体,配套建设融资担保、资产处置、股权基金等金融平台,构建北京市小微、民营、科创企业“三位一体”的金融服务生态圈,打造贯穿企业各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北京金控集团已于上月完成金融大数据专区(一期)的建设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二期建设。金融大数据专区建成后,将为小微金服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和大数据支撑,有利于促进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降低信息不对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小微金服公司将不断加大平台业务创新力度,进一步促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努力构建社会信用信息链闭环,为企业提供精准画像,着力在融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架桥铺路。小微金服平台也将于近期全面运营。
 
·海外经济·
 
美联储有条件批准瑞信美国公司资本计划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6月27日宣布,在接受最新一次压力测试的18家美国大型银行中,高盛集团、摩根大通、美国银行、摩根士丹利等17家银行提交的资本计划获得通过,瑞士信贷(美国)公司的资本计划获得有条件批准。
  美联储当天发表声明说,美联储不反对瑞信美国公司的资本计划,但要求该机构在10月27日之前解决资本规划过程中的部分缺陷,美联储特别对于该机构在压力情景下预测交易损失的假设存在疑虑。
  声明还说,几乎所有接受压力测试的银行都符合美联储的资本规划预期,与去年相比资本评估结果有所改善。
  美联储负责金融监管的副主席兰德尔·夸尔斯表示,压力测试结果证实美国大型银行资本充足并高度重视资本规划的要求,不管在正常时期还是面临压力之时,这些银行和美国金融体系都富有韧性。
  美联储从2009年开始对大型金融机构进行压力测试,以确保金融机构面临经济衰退等不利条件时仍有足够资本维持运营和放贷。
  美联储把银行压力测试分成两个项目,一项是美国国会2010年通过的金融监管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规定的测试内容,其结果已于21日公布。27日公布的是更加细致的“全面资本分析和审查”测试,或称CCAR测试结果。
 
日本加强对韩半导体材料出口管控
 
据悉,日本经济产业省7月1日宣布,将对出口韩国的半导体材料加强审查与管控,并将韩国排除在贸易“白色清单”之外。
  此前,日本经济产业省制定出用于出口高科技产品及武器的安全保障贸易友好对象国清单,亦称“白色清单”,日本可以通过相对简化的手续向“白色清单”中的对象国出口产品。
  据报道,此次限制向韩国出口的半导体材料主要是用于有机EL面板生产的氟聚酰亚胺、抗蚀剂和高纯度氟化氢。它们是智能手机、芯片等产业中的重要原材料。
  日媒分析称,日本此举是针对韩国“强征劳工索赔案”进行的报复性措施。韩联社此前报道称,日韩政府高层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期间围绕“强征劳工索赔案”等事宜再次进行了谈判,但双方并未谈拢。
  日媒分析认为,此次日本制定的对韩出口限制措施,一方面让日韩关系更加紧张,另一方面也会影响日本半导体产业中长期发展。因为如果韩国无法从日本稳定进口半导体相关材料,必将转向他国,从而导致其产品供应链中相关产品的“无日本”化,最终将影响整个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发展。
 
·研究探索·
 
我国货币政策应适时适度调节
 
  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适时预调微调。6月27日,央行发布货币政策委员会二季度例会新闻稿,我国货币政策未来的操作思路和动向备受关注。与第一季度例会“坚持逆周期调节”不同,二季度例会的表述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适时适度实施逆周期调节”。这一最新货币政策的措辞出现了微妙变化。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日前在经济日报发表文章解释称,一方面,“适时”意味着货币政策会根据国内宏观经济、外部市场风险以及其他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走势等因素实行更为灵活的调节。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但下行压力犹存。从5月份数据看,多项主要经济指标仍然不及预期,工业增加值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放缓。从外部因素看,全球经济复苏势头趋弱,地缘政治冲突升温,世界经济发展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各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在转向边际宽松。到目前为止,全球已有超过10个国家实施了降息,美联储最近的表态也表明其货币政策正常化即将结束,近期降息的概率在增大。因此,我国应综合应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调节,加大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应对内外部挑战。同时,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边际宽松,也为我国货币政策调整提供了更大空间。
  另一方面,“适度”则意味着虽然调节会更为灵活、频率会加大,但整体调整幅度不会太大。今年1月份和5月份,央行实施了两次降准,调整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标准,并多次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满足市场需求,有效应对了内外部多种因素冲击,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市场流动性整体上较为充裕,上海银行间拆放(Shibor)隔夜利率跌破1%,为近10年来最低点。但是,受接管包商银行等事件影响,目前银行间市场出现了流动性分层,大型银行不差钱,但中小银行同业存单发行难度上升,其他行对其同业存放有所减少,流动性的确面临一定压力。因此,下一步央行还会更倚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如进一步深化中小银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对中小银行实行定向流动性支持。同时,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紧张情况也会采取措施予以缓解。针对短期因素,会倾向于释放短期流动性,如通过增加常备借贷便利额度(SLF)等,帮助中小银行纾解关键时间节点的流动性压力。
  展望未来,我国货币政策仍然会坚持稳健的主基调不变,保持松紧适度,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预调微调频率,但不会出现“大水漫灌”局面。一季度,我国宏观杠杆率上升明显。从防风险角度看,也不支持货币政策进一步走向宽松。虽然存款准备金率仍有一定调降空间,但定向降准可能性更大。至于调降存贷款基准利率,短期内可能性并不高。更重要的是,应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两轨并一轨”,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逐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地稳金融、稳就业、稳预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社团工作·
 
保险业协会发布四项标准助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保险业协会)发布《核保险风险评估工作指引》(中英文版)及《企业财产保险公估作业规范》《机器损坏保险公估作业规范》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四项保险业协会标准。
  目前,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居全球第三位,在建核电机组11台,数量高居全球第一。《核保险风险评估工作指引》(中英文版)标准由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制定,主要包含范围、术语与定义、评估总体框架、评估操作、评估报告五个部分。该指引为核保险行业的风险评估服务提供了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与标准,对已营运和即将投入营运的核设施,从评估目的、评估领域、评估人员、评估流程和评估操作等多个方面的风险评估工作进行规范,对核保险风险评估活动实现了全领域、全周期、全流程的覆盖,是我国首个核保险行业标准,填补了行业空白。
  此外,《企业财产保险公估作业规范》《机器损坏保险公估作业规范》《建筑工程(一切)险公估作业规范》由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制定,这三项标准聚焦于企业财产、机器损坏和建筑工程三大财产险险种的保险公估作业流程,对三大险种保险公估的现场查勘、事故原因分析、保险责任分析及建议、损失核定、损失理算、报告编制等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使保险公估行业从此有章可循、有标可依,填补了保险公估行业一直没有统一标准的空白。上述标准发布后,保险公估行业有了统一的公估作业标准,各家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对照标准,完善基础服务,提升大灾服务能力,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保险业迈向更加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

近期财经动态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